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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期权基础
期权有两种,即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买入看涨期权者享有在期权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以事先确定的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同时不承担义务,即买入期权者可以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也可以放弃权利的行使。买入看跌期权者享有在期权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以履约价格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同时也不用承担义务(注意:所以买入看跌期权是做空的交易,而卖出看跌期权是做多的交易)。期权的市场价格称为期权费。下面有一个例子,如果买入一张IBM公司履约价格为130美元、四月份到期的看涨期权合约,那么买入者在该期权的有效期内,有权以每股130美元的价格买进100股IBM公司的股票。
买入看涨期权的人希望标的物的价格上涨,这样期权到期后就能按事先确定的履约价格来买入标的物,从而获利。买入看涨期权者,其可能遭受的最大亏损就是其买入看涨期权所支付的费用,即期权费。假定期权持有到期,如果期权的履约价格高于期权到期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那么他可以放弃拥有的权利,此时他遭受的最大损失就是他买入看涨期权所支付的期权费。例如,当IBM公司履约价为130美元的看涨期权到期时,IBM公司的股票价格为125美元,那么对于期权买入者而言,此期权毫无价值,所以他就会放弃拥有的权利。如果看涨期权到期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高于期权的履约价格,那么看涨期权就具有一定价值,因此该期权就会被执行。然而,如果看涨期权到期时,“标的物市场价格超过期权履约价格”的金额小于购入看涨期权所支付的期权费,那么该笔期权交易的最终结果仍然是亏损的。买入看涨期权的人要想实现净收益,期权到期时“标的物市场价格超过期权履约价格”的金额必须大于购入看涨期权所支付的期权费(佣金费用已调整计入)。看涨期权到期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越高,买入看涨期权者获得的利润也将越大。
买入看跌期权的人希望标的物的价格下跌,这样期权到期后就能按事先确定的履约价格来卖出标的物,从而获利。和买入看涨期权的人一样,买入看跌期权者,其可能遭受的最大亏损就是其买入看跌期权所支付的费用,即期权费的市场价格。持有看跌期权到期时,如果“期权履约价格超过标的物市场价格”的金额大于购入看跌期权时支付的期权费(佣金费用已调整计入),那么该笔期权交易的最终结果将是盈利的。
买入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的人具有有限的风险和可能无限的收益,而卖出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的人正好与之相反。卖出期权者,通常也称期权签发者(writer),他们在收取期权购买者支付的期权费后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即如果在期权的有效期内期权购买者要求行使自身的权利(指美式期权),那么卖出期权者必须按照履约价格履行期权合约所规定的义务。例如,看涨期权的购买者要求执行期权合约,则看涨期权的卖出者必须在标的物市场按履约价格做空标的物(而看涨期权的买入者在标的物市场按履约价格做多相应的标的物)。
卖出看涨期权的人希望标的物市场能保持温和的下跌状态,这样他才能从中获利。只有在这样的市场中,通过卖出看涨期权赚取期权费才是最具吸引力的交易机会。然而如果交易者预期标的物市场的价格会大幅下跌,那么通常情况下,他最好是在标的物市场直接做空或者买入看跌期权,因为买入看跌期权的风险有限,而可能获得的收益无限。与此类似,卖出看跌期权的人希望标的物市场能保持温和的上涨状态,这样他才能从中获利。
既然根据市场情况买入看涨或看跌期权收益可能无限,同时风险有限,那么为何交易者并不总是买入期权,也会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卖出看涨或看跌期权(期权的卖出即为期权的签发,与实物的卖出完全不同),对于这一点,一些交易新手会难以理解。产生这种困惑表明这些新手没有考虑到概率。虽然卖出期权者的风险从理论上讲是无限的,但现实中他们实现净收益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即根据标的物市场价格和期权履约价格的关系,期权的买入者常常自动放弃拥有的权利,从而使期权出售者未履行任何义务就收取了一笔期权费。粗略地讲,买入期权者遭受小损失的概率大,他以此来谋取概率小的大收益。而与其相反的是,卖出期权者遭受大损失的概率小,他以此来谋取概率大的小收益。在一个有效市场上,从长期来看,始终买入期权的人和始终卖出期权的人,两者相比都不会具有显著优势。
期权费由两部分组成: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和时间价值(time value)。看涨期权的内在价值就是标的物当前市场价格高过期权履约价格的金额,看跌期权的内在价值就是标的物当前市场价格低于期权履约价格的金额。如果期权购买者按期权履约价格执行期权合约后,根据执行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计算,他所能实现的收益实际上就是期权费中内在价值的部分。内在价值可以作为期权的底线价格,即期权费必定大于或等于内在价值。原因何在呢?因为如果某期权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内在价值,那么交易者可以买入期权并马上要求执行期权合约,即按期权履约价格建立头寸,然后又立刻按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冲销所建的头寸,其所得收益就是内在价值,而内在价值扣除购买期权所支付的期权费和基本的交易成本(假定内在价值扣除期权费后大于基本的交易成本),那么余下的就是期权购买者实现的净收益,上述这样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期权的市场价格必定大于或等于期权的内在价值。
如果看涨期权的履约价格低于标的物市场价格或看跌期权的履约价格高于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则期权的内在价值为正;反之,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负。内在价值为正的期权称为实值(in-the-money)期权,内在价值为负的期权称为虚值(out-the-money)期权。如果期权的履约价格基本接近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此时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这样的期权称为平价(at-the-money)期权。
虚值期权,顾名思义,其不具有内在价值,但是在期权到期之前,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可能涨到看涨期权的履约价格之上或者可能跌到看跌期权的履约价格之下。因为在实权期权上建立头寸优于在标的物市场建立头寸,所以实值期权具有的价值要大于其内在价值。为什么在实值期权上建仓更具优势?因为如果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向有利于交易者的方向运动,那么在标的物市场建仓和在对应的期权市场建仓,两者的获利程度是同等的,但买入看涨或看跌期权的最大损失是有限的,所以在实值期权上建仓更具优势。期权费中超过内在价值的部分称为时间价值。
影响期权时间价值的有三大重要因素,它们分别是:
(1)期权履约价格和标的物市场价格间的关系。极度虚值期权的时间价值趋近于零,原因是极度虚值期权在期权到期前,标的物市场价格接近或超过履约价格的可能性很小(即变为实值期权的可能性极小)。极度实值期权的时间价值也趋近于零,因为除去标的物价格发生对交易者极为不利的运动,在极度实值期权上建立头寸和直接在标的物市场建立头寸非常相似,在这两个市场建仓交易的盈亏程度是相等的。换而言之,如果买入极度实值期权,买入期权具有的“风险有限”的优势已不是非常大,因为此时履约价格已远离标的物当前市价(除非价格发生对交易者极为不利的运动,否则此时风险本就非常的小,所以风险有限的优势就不是很大了)。当期权处于平价时,其时间价值达到最大。
(2)距离期权到期日的剩余有效时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剩余的有效时间越长,期权的时间价值越大。因为距离期权到期日的剩余有效时间越长,期权内在价值提高一定金额的可能性也就越高,所以期权的时间价值也就越大。
(3)波动率的大小。期权时间价值的变动和期权到期日前标的物市场的预计波动率(volatility)有直接关系(波动率是度量价格变化情况的一种指标和方法)。波动率越大,期权内在价值在期权到期日前提高一定金额的可能性也就越高,所以期权的时间价值也就越大。正是这个原因形成了“波动率越大,期权时间价值越大;波动率越小,期权时间价值越小”的关系。换句话说,标的物市场的波动率越大,标的物价格的波动范围也就越大。
虽然标的物价格的波动率是确定期权时间价值极为重要的因素,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市场未来的波动率,我们绝对无法事先就精准预知(与此相对的是,我们可以在任何一个时刻确切地知道期权剩余的有效时间,期权履约价格和标的物当前价格的关系)。所以我们通常可以根据标的物过去价格波动的数据来估计未来波动率,这样得出的波动率叫作“历史波动率”(historical volatility)。还有一种叫“隐含波动率”(implied volatility),它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历史波动率,它隐含于期权费(期权的市场价格)中,通过将已知数据代入期权定价模型,从而推算得出,它是估计未来波动率的另一种方法。
[1] 该附录改写自杰克·施瓦格《期货市场完全指南》(A Complete Guide to the Futures Markets”),该书由纽约的John Wiley & Sons公司在1984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