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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作者简介

    陈志武 1962年出生于湖南株洲茶陵县,1983年获中南矿冶学院(今中南大学前身)学士学位,1986年获国防科技大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耶鲁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学位,并进入威斯康辛大学任助理教授,1995年获聘为俄亥俄州立大学副教授,1996年担任终身教授。1998年创办Value Engine(价值引擎)公司,2001年与两个合伙人创办了Zebra对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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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自序

    财富是个永久的话题。在我的老家湖南,农民每天早出晚归,甚至把老少留在家乡,自己常年在外打工,日复一日,一年到头就是为了一份糊口的收入,没有剩余财富,在温饱的边缘上活着。在世界另一个半球的美国,盖茨每天也早出晚归,但他不仅吃住都不愁,而且他的财富超过500亿美元,即使他什么都不做,每年的投资收入也可有50亿美元或更多!财富水平为什么这么千差万别?难道剥削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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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资本全球化的奇迹

    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奇迹”两字时常跟中国经济的各种指标连在一起,比如短短二十几年里GDP增长15倍,连续二十几年GDP以年均超过9%的速度增长,等等,都是史无前例的。就以2006年为例,继6月初中国银行在香港联交所创下IPO融资112亿美元这一世界纪录后,10月底工商银行刷新这一纪录,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交所合计融资219亿美元,创下全球资本市场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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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施正荣为什么比乾隆皇帝更富有?

    虽然电视剧《大国崛起》的制片人和导演都没有这么说,但实际上横穿近代大国的主旋律应该是资本全球化与制度同质化的力量。资本全球化促进制度同质化,后者反过来又促进前者的深化,一个个大国崛起的故事是资本全球化奇迹的具体表现,中国今天的经济成功也是这种奇迹的继续,是过去500年资本全球化进程带给中国的礼物。 就以施正荣及其创建的无锡尚德为例,施正荣的财富故事正在激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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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数”说“改革开放”165年

    165年前的鸦片战争迫使中国对外开放,开启了漫长的现代化历程,从洋务运动、走向共和、到“五四”运动,再到1978年邓小平的“新”改革开放,其间经历了多次中断,但最终都没能阻止资本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到今天中国已成为全球化的主角之一。“西风东渐”165年,结果到底如何?虽然在绝大多数人看来这已不是问题,资本全球化和制度同质化显然已经带给中国翻天覆地的正面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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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从世界变迁谈中国的崛起

    小时候,我们常说:“长大了我要去看世界!”有幸的是,随着1978年的改革开放,那种愿望真的实现了,我们看到了花花世界,看到了高楼大厦。可是,在那表面花花世界的背后到底有什么?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支撑着今天的世界?这些问题可以按我们习惯的意识形态去理解,也可以完全换个角度去理解。但不管怎样,一些基本的事实是不会变的,比如,从民族情结层面看,过去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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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大国崛起:面向全球的中国

    中国加入WTO五周年之际,中央电视台推出电视纪录片《大国崛起》,这两者加在一起,的确标志着中国更进一步面向世界了。从元朝开始的海禁,虽然在不同朝政时期有过放松,但直到1840年鸦片战争前,中国基本是对外封闭的。鸦片战争失败,中国被迫开放,但在清代结束之前,那种开放从没情愿过,主流中国社会几乎没正面看过洋人,除了不得不承认西“器”的厉害之外,也根本没把外国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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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财富、资本与价值观念

    由于工业革命带来的物质生产力,中国逐渐成为“世弊工厂”——世界的制造业基地,也让中国满足自己的吃住行的能力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不再为温饱而担忧。在这时,中国也在从生产制造型国家向财富型国家转变。 那么,什么是财富型国家?难道还会有非生产型的“财富型国家”?当然,我们这里不谈靠抢劫、掠夺“发财“的国家,那是非正义、不道德的情况,那些自然不是我们要谈的范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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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财富是怎样产生的?

    说到财富,我们会认为一个国家富不富,关键取决于其自然资源的多少。小时候上学,我们学到中国“地大物博”,并认识到正因为有这些丰富的自然资源,所以我们中国是多么富有。到了美国,我们发现美国也是“地大物博”,而且更富有。当然,相比之下,日本的自然资源有限,尤其是新加坡,它是靠填平一片海水、一块空地从无到有人造出来的。可是,到2002年,美国的人均GDP为3.6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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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过时的“地大物博”财富观

    在《财富是怎样产生的?》一文中我们谈到,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财富已经不再是其天赋的自然资源,而是其良性的制度机制,是其有利干金融创新与市场交易的制度环境。这里我们不妨再问:为什么“地大物博”已不再是一国财富的决定因素?难道一国天生得来的金矿、银矿、油田、土地资源不再是“福”而是“祸”吗?这话怎么说呢? 历史的演变 其实,“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是决定一国财富的根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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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什么妨碍我们创业?

    个人创业在哪里都艰难,在中国做“民营”创业则更难。一方面,各种融资途径对民营企业基本都是关着的,银行贷款优先给国企,上市融资首先让国企,时下升温的企业债券融资也是只允许国企。在民营企业以高价受让国有股、法人股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它们又被指责占了“便宜”;另一方面,民营企业面对着众多难以逾越的行政审批壁垒。据最近的报道,国务院清理出现有各类行政审批项目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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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农业发展的极限

    “三农”问题时下讨论得沸沸扬扬。这些争论的起源大致来自以下这些数据:第一,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在1978年时为2.57,到1995年为2.8,但到2002年时则为3.1,城乡收入差距显然在扩大。第二,在过去几年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年增长率为9%左右,而同期农民纯收入年增长率平均不到5%。特别是,这些年里农民收入的增长全部来自非农,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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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太平洋贸易能否带来长久繁荣?

    进去几十年亚太国家的经济增长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值得思考与研究的题材很多。这些经历给我们上了许多经济课,其中最让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一课可能是:外贸加开放是财富增长的最有力的催化剂。比如说,如果我们按1973~1998年间的出口增长率把亚太地区最大的16个国家与地区分成两等份组,那么外贸增长多的国家与地区,其人均GDP平均年增长5%,而外贸增长较少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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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贸易保护主义会把中国带回哪里

    记得第一次去上海是1984年,那时我在国防科技大学读研究生,还没学过什么中国历史,所以对上海跟中国其他地方的差别,除了惊叹之外,似乎没有太多别的感受。只是这几年到上海的次数越来越多,去得越多,反而越对上海的故事着迷:为什么上海这么发达?是什么使鸦片战争之后的上海、广州、厦门、福州和宁波成为1949年前中国最发达的城市?如果这5个城市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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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印度比中国强在哪里?

    1978年中国的人均GDP是印度的2/3,现在中国的人均GDP比印度高70%~80%。正因为这一点,国内很多学者和政府官员都说,印度尽管有新闻自由、民主制度、私有产权,等等,但是它并没有创造出中国这样的经济奇迹。 中印比较的结论下得太早 可是,比较两国的发展势头,不能简单着眼于当前的经济增长率。举例来说,美国20世纪30年代左右开始经济大萧条,西方社会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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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以杨小凯的思路理解产权保护

    杨小凯的去世是中国思想界,特别是经济学界的极大损失,让我们失去了一位具有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良知的学者。杨小凯的社会经济思想很多,这里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他关于产权保护所必需的宪政制度的观点。 2004年7月8日,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举行的杨小凯追悼会上,周其仁教授说:“我认识杨小凯超过了20年,印象最深的是他对现在举世赞同的中国增长还有一种保留和怀疑。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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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国营,还是“还产于民”?

    本来以为“国营”还是“民营”的问题早已达成共识,没想到这个问题又成热点。因此,对这场辩论中的一些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关于“国退民进”中是否存在国资流失的问题。我想,在目前缺乏监督、缺乏实质性制约的体系下不发生问题反而怪了,要不然我们所熟悉的腐败现象怎么会这么多,连大学和中小学、医院、福利机构、银行、法院等都时常发生腐败,你说“国退民进”中有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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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国有制和政府管制真的能促进平衡发展吗?

    ——收入机会的政治经济学 中国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应该归咎于市场化改革吗?很多人说是。他们认为:要想减少贫富差距,中国就应该停止国企民营化和其他一些市场化改革。本文将说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实现和谐社会的办法不是回到过去的国家所有制和政府管制经济,而是加速市场化改革和建立民主政治。 传统上,我们总把资源配置应该由政府还是由市场主导的问题跟选择公平还是效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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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为什么产权明晰可减少环境污染

    为什么产投明晰可减少环境污染?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研究院院长俞孔坚教授最近讲,从飞机上拍下的北京、杭州等很多中国城市的照片来看,近50多年对景物的破坏远甚于过去5000年的破坏。他的结论非常引人深思,为什么会是这样?这种史无前例的破坏之所以发生,当然有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原因,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财产与土地产权都不明晰。相比之下,过去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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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农村土地所有权明晰后结果不会比现在糟

    现在讨论农村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时,大家都喜欢以“如果这样做,会不会出问题”来判断方案可不可取,所以,总拿不存在的“十全十美”的方案作为参照系。 土地所有权明晰后会不会有问题?当然会有,但是不是比现在的局面更糟糕?各国的经验证明—不会。现在的事实是,在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度下,土地照样在转为非农用途,在此过程中获益最多的不是承包土地的农民,而是行政权力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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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私人产权是“以人为本”的核心基础

    在有关“国退民进”的产权改革讨论中,各方的注意力几乎全放在效益上:哪种产权形式让企业“更好”,就选择哪种。评判我们到底应选择哪种所有制形式的时候,效益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但它不是判断产权要私有还是公有的唯一标准。产权的国有还是私人所有,其差别和意义远远不止于此。 人人“有所有"与“以人为本” 比如,国家领导人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执政方针和目标,是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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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

    不能以房产调控名义摄取私人产权

    说到房地产市场调控,可能没有几个人不慷慨激昂的。热烈的讨论中似乎有两点共识:其一是要限制房产交易,甚至不惜代价地制止交易;其二是要制约房地产商,最好是给他们设置障碍,让他们的生意无法做下去。于是,从各相关部委到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组合拳”。一方面,明确禁止某些房产交易(如期房交易),或者为房产交易设置障碍,比如,要求卖方先还清按揭贷款,否则房产证不可转让,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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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房产市场调控的是与非

    对许多事情而言,虽然那些从表面得到的结论听起来、看起来很朴实易懂,但时常会颠倒是非。以前在教科书中针对高利贷问题的论述就属此类。那时我们学到,高利贷问题是纯属放贷者的剥削所致,于是,解决高利贷问题的办法自然是打倒放贷者,要限制他们的行为,要尽量让他们的放贷业务做不下去。那些结论以及所开药方当然朴素,也符合阶级感情,但太过感情用事,经不起起码的理性推敲。试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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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

    跨国产权秩序的历史变迁

    根据2004年11月中国与阿根廷签署的协议,中国在未来10年内要向阿根廷投资200亿美元。另外,中国也曾表示计划于未来10年向拉美国家投资1000亿美元。这些海外投资计划如果成功实施,那将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意义的变迁,将标志中国企业完全加入了世界跨国公司行列。 不过我们也需要看到,当把中国资本投到一个个受主权保护的国家之后,这些海外资产由什么来保护呢?以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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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全球化下的中国选择:“单极”还是“多极”秩序?

    虽然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我们都说那标志着中国正式重归世界舞台,但实际上在过去几百年里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离开过世界。600年前郑和下西洋时当然没有“全球化”这个说法或这个理念,但不管怎样,从那以后甚至在海禁期间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也没断开过,只是在诸如海禁这样的年代里,与海外的联系是偷偷地非法地进行。那么,加入WTO这一事件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它跟以前中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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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中国跨国公司如何“跨国”?

    中国公司“走出去”一直是这几年的热门话题。特别是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之后,石油与能源公司如何调整其运作策略并进一步走出国门,这是涉及国家安全与根本利益的重大课题和挑战。那么,中国应如何开展海外石油战略?我们的跨国公司到底如何“跨”出去?中国的石油公司在战术上又有哪些选择? 从历史上看,中国企业以往都是“内向型”的,习惯于在国内统一的政府和统一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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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中国企业如何跨国投资?

    中国公司如何跨国?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走出国界后面对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政治与法律环境,而且往往是不同的文化。这个话题涉及的问题太多,我们不妨讨论其中的两个简单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选择什么投资结构安排来确保海外投资安全、规避海外投资风险?这里讲的“投资安全”更多指的是财产权会不会被剥夺、被直接或间接地侵蚀,而不是通常所指的“行业风险”、“市场供求风险”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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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

    审视中国的海外利益

    随着全球化的逐步推进,中国在全球范围有了越来越多的海外利益。记得几年前,媒体一提到海外利益这个词,几乎所有人就会想到美国今天的所作所为,或者100多年前英国的全球扩张。但今天为了经济和资源利益,中国也越来越多地走向海外,使中国从历来的跨国公司受授者换个角度变成了跨国公司经营者。于是,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中国如何在海外拓展?海外利益究竟如何保护?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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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

    致谢

    本书收集了我在2007年中期之前写的相关文章,其中一些从表面看与“财富创造”不相关,但细看它们都很相关,这也是现代财富观的特征。各篇文章在结构上相对独立,因此,即使挑着读,也不影响其可读性。由于这些文章起初是为不同媒体而写,因此除了注释所用数据资料的来源之外,基本没有能够一一列出相关参考资料和文献,这是本书最大的遗憾,希望各位同仁能够谅解。 在本书各章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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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变迁谈中国的崛起

小时候,我们常说:“长大了我要去看世界!”有幸的是,随着1978年的改革开放,那种愿望真的实现了,我们看到了花花世界,看到了高楼大厦。可是,在那表面花花世界的背后到底有什么?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支撑着今天的世界?这些问题可以按我们习惯的意识形态去理解,也可以完全换个角度去理解。但不管怎样,一些基本的事实是不会变的,比如,从民族情结层面看,过去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一下子崛起,说明我们中华民族有多么伟大。可是,改革开放在中国近代史上并不是第一次,晚清洋务运动、国民政府都曾经持续尝试过改革开放,但那两次除了为我们今天正在经历的改革开放打下基础之外,每次都不成功。为什么?或许,我们会很快下结论说,是因为那时候制度腐败、政府腐败无能,等等。这类一般性的指责可能都对,对这些我们在这里暂且不谈。但有意思的是,中国这二十几年的成功恰恰是发生在走出计划经济体制框框的过程中,而且是每当离计划经济、行政管制远一点,经济发展就更快一点。这就奇怪了,同样是要走出当时的旧制度框框,但晚清的改革开放没成功,国民政府的改革开放也没成功,而最近二十几年的却恰恰成功,况且这种成功是发生在整个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诚信与社会结构都遭受重大变迁之后。那么,到底如何解释这些现象?是不是我们今天所处的世界真的与以前不同?今天的世界到底是什么世界?难道今天的中国人就真的比历史上的中国人更聪明吗?

说到这里,不由得让我联想到炒得沸沸扬扬的“仰融诉辽宁省政府”一案(以下简称“仰融案”)。在通过国内法院诉讼无果之后,仰融以美国永久居民(绿卡)的身份及其妻子以美国公民的身份于2003年8月,在美国联邦法院起诉辽宁省政府侵占其财产。按美国许多州的法律,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即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前签约排除的财产另当别论),因此,侵占仰融的财产即是侵犯其妻(美国公民)的财产权。再加上所涉及的产权又是以在纽约上市的华晨汽车的股份为核心,因此,美国联邦法院认定其有管辖权,受理了该案。到目前为止,辽宁省政府似乎不打算出庭应诉,理由是美国法院无管辖权,或是打算以国家主权抗辩。这里,我们不对本案中的诉讼事实问题作任何评论。我们只是关心,像这种跨国产权纠纷如果发生在200年前、100年前或者是50年前,当时的处理方式会如何呢?跟以前比,今天的这种以诉讼方式解决海外产权纠纷是更“合理”了,还是更无法接受?辽宁政府到底该不该应诉?—带着这些问题去回顾一下近代世界的历史变迁,或许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今天的世界,也可使我们的国际行为更符合“国际惯例”。

晚清时期的世界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被迫打开国门、停止了明清断断续续几百年的海禁。随后开始的洋务运动,启动了近代中国第一次改革开放,但除了清廷本身的制度问题外,那次改革开放也生不逢时,所处的世界环境使当时的清政府即使想要利用人口众多、劳动力廉价的国情把中国转变成“世界工厂”,那也不可能,更何况那时的清政府离这种“远见”还很远。

首先是运输技术和通讯技术上的困难。正如以前讲到的,今天我们习以为常的火车主要兴起于19世纪后半叶,在英国、美国等早期工业化国家如此,在中国则更是如此。尽管晚清兴建了部分铁路,建设了有限的内陆运输能力,但低下的海运能力无法支持“世界工厂”所必需的规模跨国运输容量,大容量、低成本海运能力在世界范围内出现还是二战期间才有的事。空运在当时更是无从谈起,第一个试飞成功的飞行器到1903年才出现。虽然电报发明于1844年左右,但其信息传输能力毕竟有限、成本也太高。电话于1886年在美国发明,但其普及使用也是后来几十年的事情。因此,洋务运动期间,李鸿章、张之洞等人再有远见,也不能超越当时技术上的局限,更何况当时国人的技术教育还无从谈起。

抛开技术条件不管,当时的世界贸易秩序也使晚清政府无能为力。我们以前谈到,在欧洲于16世纪开启大西洋、印度洋贸易之前,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交往主要发生在亚太地区(以宋朝和明朝早期的中国为轴心)和西欧列国,以马车陆运为主,在当时的中国虽已有海运,但规模和容量都非常有限。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之后(也恰恰是明朝海禁的年代里),虽然在欧洲、美洲、非洲和亚洲之间的海洋贸易与国际交往越来越多,但总体来讲跨国界的交往和贸易还是很有限。

比如,1500~1600年间从欧洲大陆发往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的船只数量总共约为770次,平均每年7.7次。1600~1700年间,共有3161船次,年均31.61船次;1701~1800年间,共有6661船次,年均66.61次。这些包括了发自欧洲各国、驶向亚洲任何国家的船次。加上那时候的海船全为帆船(蒸汽机船是在19世纪20年代发明的),每艘船的载重量平均为500吨左右。也就是说,截至1800年,从欧洲海运到亚洲的年物流量约为4万吨左右。从1500~1800年间的国际贸易基本都是农作物、香料、茶叶,还有就是金银等贵重自然物。

那些年代的技术条件限制了各国之间的往来。在那种环境下,国际贸易纠纷、海外产权纠纷的解决方式也很简单:用武力。那时并无正式的国际法可言。虽然伦敦、阿姆斯特丹、纽约到1800年都已经有了股市,但股票投资还不成气候,因此那时候的海外产权主要以两种形式体现:海外直接投资项目和债务。保护海外产权的方式也主要有两种:要么投资者自己有军队,要么由投资者所在国的政府派军队去夺回产权。

以当年海洋贸易最有代表性的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例,该公司成立于1600年12月,其宗旨是从事印度洋和大西洋贸易。从一开始,东印度公司的贸易船只都有重兵压阵,在当时没有任何国际法、国际法院,也没有多国公认的“国际惯例”,跨国贸易公司的利益都只能由“枪杆子”打出来,并由“枪杆子”来保护。在最多的时候,东印度公司自己拥有一支26万人的军队(包括海军和陆军),大约是英国皇家军队的两倍。其他诸如“弗吉尼亚公司”、“麻省公司”等也都有自己的军队。这些军队的作用一方面是为海运护航,甚至用军队帮助强行开辟新的市场,另一方面为公司在海外的工厂等产权作保卫。

除了外贸公司自己的军队之外,国家军队也经常被派去为本国公民在海外的产权效劳。在19世纪中叶之前,英国、西班牙、法国、德国在海外的财产主要是以殖民地为主,直接投资项目也都在殖民地。因此,其军队也主要是为维护殖民地、为其工业品开辟新市场服务。但是,随着拉美国家于1820年前后相继独立,这些新独立的国家在财政上面临巨大的困难。因此,新成立的墨西哥、智利、委内瑞拉等拉美政府不得不向西欧银行和投资者借债。到1850年左右,拉美等国家政府与企业发行的外债越来越多,赖账的出现就成为一种必然。

在今天讨论公司债务时,我们一般认为,如果一个公司资不抵债,那么该公司可进入破产程序,要么由债主把公司合并掉,公司归债主;要么将公司的资产拍卖清仓,把拍卖所得给债主;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债主的主导下,将公司管理层换掉并对其业务模式进行重组。可是,当债权方是外国人或外国公司,而欠债方是另一主权国的政府或者公司时,以上所述的任何一种对坏债的处置方式都行不通。因为一方面在20世纪之前没有成形的、公认的国际法,没有国际法庭;另一方面这些债务方国家又总会以主权为由作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形成某种强制性的跨国合约、债务和产权的执行机制,跨国借贷、跨国投资、跨国贸易就无法进行。

在不存在“世界政府”或“世界警察”的情况下,直到1907年仍被普遍认可的一种执行跨国合约、保护海外产权的方式还是使用武力,以强制性武力来维护国际经济秩序。于是,那些弱小的国家对国际秩序无发言权,而那些军事强大的国家都把“武力执行合约,武力保护产权”看成是债权国必有的一种权利。因此,当一个国家因另一国家的政府(或公司)赖账或者侵占其在海外的产权而发动武力攻击时,其他国家会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例如,1838年墨西哥政府因无足够收入而宣布停止支付欠法国投资者的债务,随即法国派海军赶往墨西哥讨债。1861年,墨西哥政府又决定停止支付拖欠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公民约8000万美元的债务,结果在1862年1月英国派遣700名海军士兵,法国与西班牙共派8500名士兵赶到墨西哥的Vera Cruz港城,攻打墨西哥。几个月后,英国与西班牙发现法国军队的目的远不只是为了向墨西哥讨债,更主要是想把墨西哥占领为其新殖民地。于是,1862年4月英国与西班牙撤回军队,而法国在墨西哥则一直占领到1867年。

从1820年到1914年,英国在拉丁美洲共动武40多次,其中有26次是以其公民产权受到侵犯或者是以债务国赖债为由。比如,因其海外财产受到侵占(包括工厂、银行、铁路等),英国派军队于1868年攻打乌拉圭,于1891年进攻智利等。在亚洲,同样是以保护其产权利益为由,英国分别于1840~1842年、1856~1858年攻打我国(即两次鸦片战争)。

当国际游戏规则是以武力的强弱而定的时候,那种世界只能是强国的世界,海外投资和海外贸易的安全度完全取决于投资者自己或国家军队的强弱。在那种环境下,晚清洋务运动的经济效果可想而知。首先,晚清的改革开放不能像今天那样靠制造业出口来发展中国经济,即使抛开技术的局限性,晚清没有足够强大的海军为其外贸提供支持。于是,洋务运动的重点之一是发展军力,但是在没有经济实力的情况下,军力发展又从何谈起?这样一来就进入了一个熟悉的怪圈:无军力则没法开展外贸,无外贸又使自然资源相对缺乏的中国难以发展经济实力,无经济实力又反过来使军力无法增强。虽然外贸不是发展经济的唯一途径,但过去200年里强大起来的国家,每个都与外贸息息相关。

历史性的转变

以武力决定贸易与产权规则的国际秩序,在20世纪初开始受到挑战,其中的导火索事件发生在1902年12月,当时英国和德国为讨债向委内瑞拉联合发动军事进攻,英德海军封锁了委内瑞拉的5个主要港口,打沉了3艘战舰并轰炸其港口设施。之后,委内瑞拉被迫同意由刚成立的海牙国际法院为债务纠纷作仲裁。结果,海牙法院的裁定是:不仅英德有权以武力讨债,而且在所有债权国家中谁愿意动武讨债,谁就享受优先债权。也就是说,谁动武,谁就应该先得到偿还。这等于是鼓励各资本输出国用武力解决海外产权纠纷。

那次仲裁结果在拉美引起了轰动。当时阿根廷的外交部长Luis Drago,随即从法律的角度写了一篇长长的反驳文章,并将其送到阿根廷驻美国大使馆,要求其大使将文章送交美国国务院。Drago指出,以往的惯例是:当一主权国拖欠另一主权国的债务不还时,债权国有“权利”向对方动武。他认为这是荒唐的,因为一国动不动武完全是一种政策选择,而不是法定权利;更何况因讨债而对另一主权国动武侵犯了后者的国家主权。他认为,除了自卫之外,任何国家无权对另一主权国动武。当债权投资者的权利与另一国家的主权相冲突时,他主张后者显然应该优先。

律师出身的外交部长Drago用法律逻辑争论外交问题,让同是律师出身的人很能接受,而美国国务院和其他政府部门又主要是由律师出身的官员在运作(包括当时的国务卿也是如此),因此,Drago的观点在美国和拉美国家得到了广泛认同。

有意思的是,尽管国际惯例随着国家之间交往的增加在逐步形成,但国际法在那之前从来没正式成为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世界上第一个以研究国际法为宗旨的学会,直到1873年才在比利时成立。美国的第一个国际法学会(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International Law)成立于1906年,在此之前美国大学的法学院里没开设过任何专门的国际法课程。可以说,在以武力当道的世界里,国与国间的法律框架不太容易形成,也不太会被当回事。

另一个意义重大的变化是,到1900年左右,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派遣学法律出身的人做外交官。这在美国和拉美国家并非新鲜事,但对欧洲国家而言,外交官的选拔历来以家庭出身与个人财富而定。但到了19世纪末,欧洲国家也开始注重选用有法律背景的人做外交官。这在很大程度上为外交政策与外交文化更注重法律和程序规则创造了条件,也直接促进了国际法的发展并增强了其重要性,对国际秩序的“法律化”贡献甚大。

于是,当第二届海牙国际和平会议于1907年6月召开时,参加会议的各国代表中律师出身的占多数。美国代表团共有9人,只有两人不是律师出身,其他成员(包括团长)要么以前是法官,要么是律师出身。英国代表团团长做过10年法官,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与经验。德国的首席代表也有多年的律师经验,其副团长则是一位有名的法学家。法国代表团也类似,它的团长研究过法律,副团长曾是巴黎法学院教授,也曾是法国外交部的法律顾问。其他参会国,比如奥地利、俄国、荷兰、比利时、阿根廷等国的首席代表均是在法律方面造诣很深的专家。

参加1907年第二届海牙会议的各国代表多半是具有法律背景的人,这一事实非常重要。正因为如此,在会议期间,由美国倡议的关于解决跨国债务纠纷的协议最后得以通过。根据该协议,任何债权国不能以武力去另一主权国讨债,而是要求债务、债权国家双方首先必须寻求并最终接受国际法院的仲裁。从此,这就结束了持续几百年的“武力讨债是债权国的一种权利”的国际惯例。从那以后,靠武力攻打他国讨债已不再是国际上被普遍接受的行为。

1907年的海牙会议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由律师主导的国际会议。这些律师们共同的职业训练使他们习惯性地尊重程序规则、尊重事前确定的“法治”,也让他们有着共同的思维方式。他们的职业精神是通过仲裁和独立司法来解决人们之间、企业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纠纷,是要讲“文明”,而不是付诸武力。相比之下,在1864年的日内瓦世界大会和19世纪召开的其他国际和平会议上,律师背景的代表只占极少数,因此那些会议也不太可能达成协议,废弃武力解决国际债务纠纷的历史惯例。

那次海牙会议开启了律师主导国际关系会议的先河,也为国际社会秩序靠“法治”而不是“武治”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一历史事实对今天的中国应该有许多启示,中国的法律教育到20世纪80年代初才恢复,到今天虽然已有20万左右的律师从业者,但包括外交部、外贸部(即今天的商务部),甚至司法部在内的政府部门还是以理工科或者人文学科背景的人为主,前几年参加跟各国的WTO谈判的居然鲜有法律背景的人。当面对另一国家的律师出身的政府官员时,在谈判桌上代表我们中国的工程师官员们怎么可能与对方有共同的语言?怎么能在共同的语境下说话?这是否可以说明为什么在我国的国际行为靠近“国际惯例”之前还有许多课要补?在中国变成经济大国的同时,国际公关形象也必须与之相配。

国民政府时期的世界

中华民国政府于1912年成立,正好是1907年的海牙协议之后,按理说,其世界处境比晚清要好。可是,一方面当时的中国忙于组建共和国政府(在中国那是新鲜事、是重大改革),并面临随时可能突发的内乱局面;另一方面不久之后,也就是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虽然那次大战于1918年停止,但它从根本上打破了战前的世界贸易格局,使跨国贸易、跨国资本流动变得艰难。

当然,新成立的中华民国政府在当时也顾不上世界贸易格局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解决军阀割据的问题,稳定国内局势。因此,无暇顾及发展经济。1927年国民政府重新立都南京。在平息军阀混战的局面之后,国民政府于1930年左右开始致力于经济发展。

但国民政府又是生不逢时,虽然那时中国市场经济(尤其是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经济)已具备相当的规模,可是即使国民政府想通过保持对外开放、通过外贸发展经济,其他国家并不一定有兴趣,因为在1930年美国、英国、西欧等都爆发了世界性经济大危机。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失业率高达25%,西欧国家也类似。在当时的经济学家凯恩斯的非市场经济理论影响下,各国大大提高贸易关税壁垒,连历来主张自由贸易的英国也抢先把自己的经济国门关起来。1913年,英国的进口商品关税基本是零,德国的关税平均为13%,法国的约为20%。但到20世纪30年代,英国的进口关税上升到50%,德国、希腊、瑞士、奥地利等国的关税都升到75%~80%,法国的关税升到97%,同时所有这些国家都限制或干脆禁止许多商品的进口。美国的情况也类似。从1914年一战开始到1945年二战结束的31年间,是过去200年中世界贸易格局最黑暗的时期。

即使当时的西方国家不设置贸易壁垒,国民政府的开放政策也不会有充分的时间去产生效果,因为到1937年日本侵略中国之后,连续8年的抗战,加上随后的内战,经济发展又重新回到第二位。

由此可见,虽然晚清和国民政府都做过一些努力,但由于那时的国际大环境使然,中国仍然没能强大起来,具体见图1-1。

图1-1 1820~1950年间各国人均真实GDP的平均年增长率(去掉通货膨胀率后)

国际贸易秩序进一步完善

虽然1907年的海牙协议基本排除了理所当然的武力讨债行为,保护债务方,但却多少牺牲了投资者的权利。随着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开始,实际上海牙协议为许多债务国拖欠或干脆不履行债务合同提供了方便。比如,1914年一战一开始,当时的北洋政府即停止支付晚清、民国发行的外债(包括铁路债券)。一战期间,1917年中国对德国宣战,并中止支付拖欠德国的所有债务。1921年北洋政府宣布破产,中国银行关门,导致银行挤兑、货币变得一文不值。1936~1938年间,国民政府要求调整早年在西方发行的铁路债券,要求降低利率。按照债券发行时的利率计算,图1-2给出中国历年发行的铁路外债利率,利率基本都在5%,这种利率在今天看应该不算高,因为这些债券毕竟有很高的国家政治风险、被拖欠的风险。

但等到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国民政府就宣布废弃所有外债(除少数几种债券外),不再支付所承诺的利息与债务。最后剩下的一笔债券是1899年清政府在伦敦由汇丰银行承销发行的中国北方铁路债券,总金额为230万英镑,年利率为5%,但这只债券最后于1942年2月被国民政府宣布不再有效。从此,所有晚清、北洋和国民政府发行的外债都在1914~1942年间被一笔勾销。

注:这些铁路外债利率即使按今天的标准也不算高,更何况那时的中国政治、社会动荡,国家风险、政治风险都不低。

图1-2 晚清、北洋、国民政府发行的铁路外债利率

海牙会议后,危地马拉于1912年拒付欠英国的债务,洪都拉斯于1914年拒付法国债务。印度在1947年独立时也取消了一些外债。还有土耳其、埃及、墨西哥、尼加拉瓜等发展中国家,都在不同时期拖欠过债务。但所有这些时候,包括中国在内的这些国家都没有因不还债而遭到武力打击。债务违约的国家因受主权保护而不遭武力进攻,这当然是人类社会的进步。但投资者的产权也不能不保护,否则就不会有资本跨国流动,没有国家、公司和个人愿意买外债,跨国直接投资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此外,尽管海牙协议约束了债务双方的行为,但这毕竟是协议,在没有强制性的“世界政府”的情况下,对于违约的国家,国际社会能采取的举措还是十分有限,最终还得依赖各国政府的自愿行为选择。在这种状况下,国际社会仍无法形成“文明化”的秩序。

因此,成立更有约束性的国际组织十分必要,以便更好地平衡国家主权和投资者产权之间的关系,等等。第一次努力是1920年成立的“国际联盟”(The League of Nations),但该国际组织并没能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生,因此其信度一落千丈,在二战期间停止运作。1944年,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正式着手准备“联合国”的成立工作,那也是中国第一次以建设性的姿态参加国际秩序的组建,是一次历史性的转折。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联合国于1945年10月正式成立,理论上成为“世界政府”。

1944年7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成立,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功能主要是帮助面临债务危机的国家渡过难关,同时保护外债投资者的权益。这填补了1907年海牙协议留下的空缺,让跨国借贷能继续进行。以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为例,1997年上半年韩国一系列财团相继破产,随即众多国际银行从韩国撤资,使韩国出现了史无前例的金融危机,无法偿还外债。假如那次危机发生在19世纪,韩国遭到武力进攻几乎是毫无疑问的(或者其被变成殖民地)。但IMF的存在救了韩国,不仅在1997年韩国没被武力进攻,而且IMF与债权方国际银行达成协议,由IMF为韩国提供过渡性贷款,并由IMF说服这些国际银行将600亿美元的债务延期。当然,IMF的援助是有条件的,要求韩国必须做出一系列制度与政策方面的改革,我们可能会认为这是侵犯了韩国的主权,但这些要求跟被武力进攻相比,应该是更能接受的。也就是说,在16世纪几乎每个国家都关着国门的时候,每个国家几乎都有绝对的主权。可是,当各国的经济都绑在一起的时候,一个国家的绝对主权就意味另一个国家的权利要受到绝对的牺牲。

世界银行的作用则不同,它的主要目的是援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私人资本不愿去的那些国家和行业进行援助,世界银行可带领国际民间银行和投资者一起去第三世界国家投资。发展中国家往往对产权缺乏保护,同时历来有侵占外资企业财产或者随意更改、销毁合约的表现,这些侵犯产权的行为使外资望而生畏。在这种情况下,世界银行作为国际投资借贷、非赢利性的银行,在世界享有盛誉并具有相当的约束力,它一方面能要求被投资方国家进行产权保护等制度性改革,另一方面有世界银行参与投资本身也让民间投资者更有信心,因此使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项目风险降低。这不仅能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而且使它们的融资成本降低。

图1-3 发展中国家历年占国际债务总存量的份额

联合国在1945年成立后,其主要作用是谴责、约束(非强制性地)不规范的国家行为。在相当程度上,联合国为第三世界国家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发出声音的场所,因为在二战之前总是有强国发表意见、主导制定国际规则的机会与场所,但弱国却不然。联合国里每个国家都有平等的一票保证了这一点(联合国安理会则另当别论)。

这种声音平台的一个直接效果是,一方面在20世纪40~60年代中几乎所有剩下的殖民地国家都相继独立(斯里兰卡、缅甸、埃及、阿尔及利亚等),另一方面鼓励了许多拉美、非洲和亚洲国家没收外国公司的产权(尤其是与自然资源有关的产权),将其变为国有。比如,在1945~1961年间,有12个美国跨国公司的海外产权被外国政府没收或侵占;在1961~1973年间,美国跨国公司海外产权共被没收过160次。根据联合国的资料,20世纪六七十年代是跨国公司

图1-4 外资是流向了富国还是穷国?——1913年和1997年的比较

和个人投资者的海外产权被发展中国家广泛没收、侵占的时期,这是放弃武力保护海外产权之后,对于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秩序最大的一次挑战。

如何保护一国公民或公司在海外的财产?

在20世纪30年代中,墨西哥没收了大量的美国石油公司、矿业公司在墨西哥的自然资源财产。1937~1941年间,玻利维亚没收了美国标准石油公司的财产。危地马拉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也没收了美国公司在其境内拥有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智利在20世纪60年代没收了德国在其境内开采的铜矿。利比亚、伊朗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强行没收了英国在其境内的油田。这类例子不胜枚举。

以美国为例,除了少数引发一系列经济制裁的情况外,美国政府按以下两条原则来处理其海外产权被侵占的事态:第一,外国政府没收美国公司或个人在海外的产权时,如果是出于公众利益(比如铁路、桥梁、矿山),那么基本能接受;第二,即使是出于公众目的,没收外国公司或个人财产时,当事国必须支付足够合理的赔偿。正因为这两条原则,20世纪中叶美国公司在海外的产权被多次没收时,并没有引发战争,但争论、谈判的焦点都集中在赔偿价格上。

这两条原则或许也会是仰融案的焦点。

改革开放时期的世界

关于世界经济秩序、IMF、世界银行、联合国,还有协调跨国贸易规则的WTO及其前身GATT等,这些国际组织的建立及其历史背景,当然不是几千字就能讲清楚的。但有一点是显然的,到1978年中国决定改革开放时,过去200年发达国家逐步建立的这些国际游戏规则不仅使中国面对的外贸交易成本大大降低,而且使世界出口市场的容量大大增加,以至于中国工厂制造多少,世界市场就能吸收多少。过去二十几年中国的成功当然主要是中国人自己的功劳,但是回想起来,中国在这些年里似乎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国门打开,打开得越多,世界经济让中国经济增长越多。

如果把现在的改革开放重新放到19世纪晚清所处的世界秩序背景中,那么我们是否也能看到这么巨大的经济成功呢?答案肯定是“不能”。道理很简单,那时的第一个必要条件不能满足:首先,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军队为外贸服务,为海运护航。其次,那时还没有飞机运输,也没有足够的海运容量,没有极低的货运成本,电脑、电子技术也都是二战期间的事情。

一个简单的比较是,16~19世纪英国的跨国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军队,而20世纪美国的跨国公司则不需要自己的军队,但必须雇用许多律师。这就是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它使外贸交易成本极低、出口市场容量极大。只有在这种世界中,才会出现中国自1978年以来这么快速的增长。这种世界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从明朝海禁开始,中国就基本停止了参与世界秩序建设的活动。到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只能被动地接受别人设立的国际秩序。直到二战期间,中国作为反日、反德、反意的盟国,被美国、英国和苏联邀请于1944年一同参与筹建联合国,才开始以积极参与者的身份共建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世界秩序。

本文对海外产权保护、国际秩序的变迁历史的简单回顾,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尽管我们并没有怎么直接参与建立当今以律师、法律当道的世界秩序,但这种秩序对我国近二十几年的经济崛起是多么举足轻重。今天,我们至少应珍惜它,至少在行为上能与其相称,与其合拍。

那么,在仰融案中辽宁省政府是否该应诉呢?答案是显然的。本案从多方面看都是一个非常有历史意义的案例。在今天,产权跨国界流通、跨国界交叉持有已经是常事。外国公司和个人可直接来中国投资,也可在纽约证交所、新加坡交易所购买中国公司的股票。同样,海尔等企业可在美国投资设厂,随着QDII的引进和中国放开人民币的自由兑换,中国公民与公司也会直接、间接地持有外国公司的产权。在这种产权跨国流通的背后,人们对跨国产权的保护自然有一定的预期,对所持产权的国家的政府行为也当然有一定的预期,否则谁会把钱投资到你这里呢?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问题是这几年的热门话题,我们发现即使在一个统一的国家里,即使有统一的法律和权力机构,投资者的产权也不一定能得到可靠、公正的保护。如果我们把视线从境内移到境外、从国内移到跨国持有的产权,那么海外产权保护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在这种背景下,政府行为是否符合“国际惯例”就尤其重要。一方面我们要吸引外资,要到海外上市融资,要让我们的产品外销到世界各地;但另一方面在产权保护、合同的遵守上又我行我素,甚至在出现产权纠纷时还拒不应诉。天下真有这样的好事吗?

为什么不能应诉?应诉又不一定会败诉,应诉会大大改进中国在海外的公关形象,让世界更把中国看成是负责任的大国。但不应诉肯定是输,后果只能是更负面的。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这是21世纪,而不是18世纪、19世纪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