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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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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备性
要想彻底地将市场某一状态单独地拿出来谈论非常困难,因为我们所讨论的对象并不是一个静止不动的绝对物体,将周期放大一个级别,所谓的趋势就变成了震荡,同样将周期缩小一个级别观察,震荡则变成了趋势。
定理一:任意一个包含一阶谓词逻辑与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为真,也不能被证明为假。
定理二:如果系统S含有初等数论,当S无矛盾时,它的无矛盾性不可能在S内证明。
——库尔特·弗雷德里希·哥德尔《(数学原理)及其相关系统中的形式不可判定命题》
要想彻底地将市场某一状态单独地拿出来谈论非常困难,因为我们所讨论的对象并不是一个静止不动的绝对物体,将周期放大一个级别,所谓的趋势就变成了震荡,同样将周期缩小一个级别观察,震荡则变成了趋势。
趋势之中包含着震荡,震荡中也包含了趋势,如此矛盾的一对却在市场中和谐共存,这就让趋势的定义显得颇为尴尬,就我所举例的五条趋势基本假设它是否也同时包含了一部分对于震荡的描述?道氏虽然定义了趋势,但在趋势的定义中并没有解决周期切换下趋势和震荡会互换的问题。
将这一理念进一步衍生开来,当我们把基本假设映射在现实市场中时,符合逻辑自洽的静态假设和动态的市场就会产生诸多问题。
例如之前基本假设的第四条,趋势的回撤幅度不会超过前一轮主要趋势。
但在现实的市场当中,这一现象很难把握,在稳定的波动和波动的趋势这两种市场状态里都有可能出现符合这一条件的情况。
在稳定的波动市场状态里(具体形态类似于箱型整理),确实会发生回撤幅度小于前一轮行情的情况(即没有触摸到下底便反弹),在波动的趋势里这种情况也很常见。这就使得在具体的实践中有一定的迷惑性,很容易使交易者产生误判。
如果试图通过给定一个具体的数值来确定,比如回撤幅度小于前一轮趋势的50%或者67%就算是平静的趋势等等,仍然会产生很多疑惑,为什么不是55%或者65%,超过了50%难道就不是趋势了吗?或者超过了67%就不是了吗?
这就进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企图对市场的两种状态做一个明确的划界,在基本假设上似乎是不可行的,它总是在描述某些情况的同时也包含了另一种情况的一部分,而在具体的操作上也难以明确。这就是技术分析天然的漏洞,它对趋势和震荡的定义是不完全的,并且这种不完全是没有办法通过修改假设来解决的。
趋势和震荡之间的界定并不像国界那样用具体某条线来确定,甚至可以说它们本就是一体的,无法完全将其中一个单独剥离出来,当假设试图描述趋势时不可避免地也会描述到震荡。
你会发现,在这个世界,越是简单、越是具体的东西越难定义清楚。最普通的常识,一点都不寻常。
我们所创造的形式系统都要符合一致性,即所谓的内部逻辑自洽,从A推出到B是不会出现矛盾的。
但在现实当中,既存在逻辑的自洽,也可以同时存在互相矛盾的两个体系,甚至两个矛盾的体系还能互为因果关系,而这在一个符合一致性的系统当中是无法描述的。
创造一个交易系统只是一个开始,当我们开始明白交易系统的局限性,以及所具备的性质时,才进入了最重要的阶段。
任何内部逻辑自洽的形式系统都是不完备的,总有一些为真的定理混杂在系统中,仅通过系统自身无法得以辨认。妄图在系统中添加更多的规则或基本假设来解决这一问题,要么导致无穷后退,要么导致内部出现矛盾。
承认形式系统的不完备性,我们就可以知道,某些亏损和失败是不可能避免的,在设立基本假设的同时我们也创造了问题的源头,它既把我们导向盈利,也把我们导向亏损。
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独立于观察者和研究者,通过对背景条件和知识的匹配,可以无限次重复而总是产生相同的结果。
但在由人所构造的社会里,我们既是过往历史的缔造者,也是历史结果的承受者。我们对今后形势的预测会直接影响未来,这就无法像自然科学研究那样对背景条件和知识做匹配,因为我们难以定义现实社会中的状态,当我们试图定义时,它就改变了。
但要是想在市场中长期地重复盈利,那么就必须要使用形式系统,而使用形式系统就无法避免用到定义。这一问题不仅仅是在技术分析流派上会有,在所有使用包含一阶谓词逻辑与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中都会遇到。
从基本假设出发到交易系统,我们还能保持逻辑的顺畅,但到了交易系统应用到实际的市场中时,问题就变得更复杂且困难了。
除了定义不完全而导致的误判,还要解决如何通过基本假设来获利,因为我们不能等待假设完全在市场中显现时才交易,那样的话已经没有任何盈利的空间了,我们也不能太早就入场交易,此时还不能稳妥地确定基本假设的显现。交易者若是想要盈利,就必须要在基本假设已经在市场中显现但又未完全显现时进入,并以期市场接下去的走势会按着假设的推演来进行。至此我们需要跳出逻辑,转而加入经验性的、直觉性的方法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