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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五级分类
五级分类的由来
2004年以前,我国银行业将贷款分成四类,分别是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其中,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确定不能收回的贷款。后三类简称“一逾两呆”,归入不良贷款范围内。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进行事后监督的管理方法,它的不足是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很容易引发借新还旧,将不良贷款包装为正常贷款,将风险隐藏而不是识别和降低。
从2004年起,我国银行业取消了贷款四级分类制,全面推行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制。贷款五级分类制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使用这种分类方法,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划分贷款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三类贷款总称为“不良贷款”。[1]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标准,它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能更加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贷款五级分类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三份:一是央行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二是银监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三是财政部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这三份文件均给出了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并尝试列举了一些核心特征,给出了不同类别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标准。
银行实践中的操作
实践中,很多银行会依据上述文件给出的核心特征,进行更精细化的管理,对贷款进行9级乃至12级的分类(如工商银行,就将贷款按照违约概率从0.1%到100%,对应划分12级分类)。这些分类方法,银行基本不对外披露。恰巧2016年有新的银行IPO,透过最新的招股说明书,我们得以了解到当前银行对什么样的贷款会归于关注,什么样的贷款会划入不良。了解这些特征,有助于投资者深刻理解银行核心资产质量,对银行价值分析而言非常重要。以下贷款分类特征罗列,约3000字,请不要嫌啰唆——它绝对重要到值得你花10分钟细看一遍![2]
正常类贷款,指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具体分为四档。此处略去正常类贷款的主要特征列举,投资者关注重心是关注类贷款和不良贷款的划分。
关注类贷款,指借款人目前仍然能够按时归还本息,但已经出现了一些可能对偿还不利的因素。尽管如此,银行预计依靠贷款人的经营收入,必要时通过执行担保,能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收回贷款本息,其主要特征如下。
(1)关注一档
①宏观经济、市场、行业以及法律、政策环境等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②借款人从事固有风险很大的行业,最终还款能力容易因市场波动或产品的成败出现负面大幅度变动;
③借款人的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发生经济纠纷、诉讼,或退出),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④借款人总体财务状况呈现一定的下降态势,关键财务指标呈现一定的不利变化,收益水平和盈利能力出现明显波动现象,可能会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⑤借款人生产经营基本稳定,核心业务出现变动,如主要业务的供销商出现不利变动或库存水平异常波动,可能对借款人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⑥借款人股利分配行为与盈利状况不匹配,可能影响借款人最终的还款能力;
⑦借款人的资产处置、履行担保债务等行为对借款人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最终的还款能力;
⑧企业改制,对本行债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⑨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疑问,出现抵/质押品价值下降,或开始对抵/质押品失去控制的迹象;
⑩银行对贷款管理存在瑕疵,如未能及时了解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等;
.银行难以获得充分的资料对中长期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其现金流量状况做出定期更新评估,因此很难确定项目是否能够产生明确的现金流在到期时作为还款来源。
(2)关注二档
①宏观经济、市场、行业以及法律、政策环境等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以致削弱了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②借款人总体财务状况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关键财务指标呈现重大的不利变化,收益水平和盈利能力出现重大波动现象,明显会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
③项目长期被延迟或项目原有计划的重大更改对项目产生了负面影响以致削弱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④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在短期内激增并与其业务发展不成比例,且借款人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以致有理由怀疑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⑤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愿与本行合作,不配合贷后检查;
⑥存在明显违规、越权发放贷款行为,如保证金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表外授信业务,但此类违规或越权行为未对贷款的正常归还形成不利影响;
⑦借款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存在明显瑕疵(如: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公开信息,监管机构因一些负面消息或从常规调查中发现问题,进而对借款人进行非常规调查),可能影响本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价;
⑧担保人信用等级下降,或经营已经开始出现问题。抵/质押品价值出现大幅下降。
(3)关注三档
①借款人财务状况出现明显恶化,关键财务指标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借款总额在短期内激增并与业务发展不成比例,盈利能力明显下降,严重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
②项目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如政策调整、投资缺口、投资延缓、工期延长、利率汇率等方面的不利重大变动;
③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发放严重偏离审批条件,借款法律手续不完善或不合规),如问题继续存在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
④借款人经营净现金流已不能满足债务需要,其通过正常经营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出现问题,但通过减少投资、处置非核心资产、对外筹资等可以保证净现金流基本满足偿还债务需要;
⑤借款人财务报表存在明显虚假现象,部分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存在不真实或伪造,重大资产或负债项目未在报表中得以真实反映或列示;
⑥借款人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或证据遗失,已对本行债权的保护构成实质性影响;
⑦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差,不愿与本行积极合作,经常出现欠息或短期逾期现象;
⑧借款人贷款记录或还款记录不佳,在向其他债权人还款方面出现困难;
⑨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对第二还款来源产生严重影响,抵/质押品价值明显下降,已无法足额偿还债务金额,或法律手续存在明显瑕疵,可能导致本行对抵/质押品的控制权发生重大影响。
次级类贷款,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正常的营业收入已经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一般预计损失在30%以内),其主要特征如下。
(1)次级一档
①借款人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弱,出现持续财务困难,影响到其业务的持续经营,预计在较短时间内难以改善,且难以立即获得新的资金来源;
②借款人仍能维持生产经营,但贷款的全部偿还,除依靠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之外,不得不寻求拍卖抵/质押物、履行担保等还款来源,抵/质押物合法、有效、足额且易于处置;
③借款人借款本息的逾期时间虽不到三个月,但已经出现大额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④借款人未能提供最新的财务数据,且拒绝提供合理解释;
⑤借款人还款意愿差,有明显逃废债务企图;
⑥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将影响正常还款;
⑦贷款档案资料不全、重要文件缺失,影响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及担保价值的正确判断或已实质上影响借款人还款及担保的法律责任。
(2)次级二档
①借款人出现持续财务困难,影响到其业务的持续经营,表现为出现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②借款人勉强维持主要生产经营,贷款的偿还除依靠生产经营外,还需要通过执行担保或依赖其他还款来源,预计会造成部分损失;
③借款人陷入重大经济法律纠纷,或借款人未能清偿司法机关已经裁定的债务,或借款人拖欠应缴纳的税款且金额较大,严重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
④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贷款,还款能力出现问题;
⑤借款人已无法足额偿还贷款,且担保方式为信用;
⑥借款人已无法足额偿还贷款,保证人已不具备足够的担保实力或保证人的担保为无效担保;
⑦借款人偿债能力或意愿出现问题,且抵/质押物不合法或登记无效;
⑧借款人的还款责任出现法律纠纷且已进入诉讼程序,预计法律程序完结后本行将收回绝大部分贷款。
可疑类贷款,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一般预计损失率在30%~75%之间),其主要特征如下。
(1)可疑一档
①借款人主营业务部分脱离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部分损失;
②本行已起诉追债,审判程序或执行程序尚未终结,但预计法律程序完结后将回收大部分贷款;
③借款人虽资不抵债,但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仍在进行,仍存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性;
④担保人具备一定代偿能力,但经多次谈判借款人和担保人明显没有还款的意愿或拒不还款(代偿)的。
(2)可疑二档
①贷款预计会发生较大损失,但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质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仲裁)等因素,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②借款人陷入经营和财务危机: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项目处于停建或缓建状态;借款人资不抵债,无力还款。
③本行已采取法律手段,但预计即使执行法律程序仍将发生较大损失。
④借款人因无力还款,虽经过重组、兼并、合并仍不能按还款计划偿还本金和利息。
⑤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定关闭或注销,有行政干预逃废银行债务嫌疑的。
⑥全额抵/质押的贷款已取得法院判决,但借款人未履行法院判决或者银行难以执行法院判决。
损失类贷款,指即使银行在采取所有可能或一切必要的措施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一般预计可能造成75%~100%的损失),其主要特征如下。
①借款人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抵/质押品难以变现或保证人无代偿能力,银行对借款人和保证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②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贷款;
③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④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⑤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逾期贷款;
⑥贷款企业虽未破产,工商行政部门也未吊销执照,但企业早已关停或名存实亡,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等历史原因造成的,债务人主体已消亡的银行贷款;
⑦经法院强制执行未能收回的贷款、法院终审判决本行全额败诉的贷款、虽胜诉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或借款人无财产可执行,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执行而损失的贷款;
⑧借款主合同已超过诉讼时效,借款人对任何主张债权的文件不予确认,通过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必要的法律程序均无法收回的贷款;
⑨未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或贷款合同(协议)原件灭失,以任何方式主张债权,但借款人均不予以确认的贷款;
⑩借款人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债权的差额,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
贷款的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特征,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关键是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结果调整,依据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有时,不良贷款又被人们俗称为“坏账”或“烂账”,似乎感觉上它们一钱不值了。但事实上,大部分不良贷款只是无法产生等于贷款本息原值那么多的现金流了,但依然是有价值、可以产生现金流的。
[2]资料来自江苏银行IPO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