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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vs家族信托
与单纯的家族信托相比,保险金信托也有着自己的独特优势,下面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
保险杠杆可以放大资产规模
保险金信托中的保险,一般都是大额终身寿险,而终身寿险具有较高的保险杠杆。这意味着,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公司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往往是保险费的数倍。因此,和纯资金信托相比,保险金信托可以利用大额保单的杠杆性,放大传承的财富,扩大信托资产规模。
门槛低,受众广
从目前国内信托公司和各大银行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实际情况来看,设立家族信托的一般门槛为5000万元。但也有信托公司将家族信托的门槛设为3000万元,甚至有个别银行将门槛设为1000万元。
2018年8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除了第一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为“家族信托”下定义外,该通知还明确指出“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因此,不少信托公司在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时,都会将该通知看作设立家族信托门槛的行政性规定。
作为财产权信托的保险金信托,则并不需要满足1000万元的门槛。对于很多信托公司来说,客户只要购买最低保额为300万元的终身寿险,即可设立保险金信托,而对应的年交保险费可能只有几十万元。这大大降低了家族信托的门槛,也扩大了客户的范围。
操作便捷,争议少
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委托人需要面对信托公司复杂的尽职调查,比如身份、职业、资金来源等。有很多委托人因为不能提供资金来源的证明,无法通过信托公司的尽职调查,不得不放弃家族信托。相比于家族信托,购买保险产品的流程相对简单,因此,设立保险金信托也相对便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保险赔款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同时,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是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应列入被保险人遗产。这意味着,保险金作为信托财产,来源干净,权属清晰,没有税务风险、债务风险和夫妻财产混同风险,因此争议也最小。
流动性较强
当委托人急需大量现金来解决临时流动性问题时,一般信托公司都没有机制来应对,所以,放入家族信托中的资金,常常会面临丧失流动性的风险。而保险金信托则非常灵活,在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之前,保单的质押贷款、减保取现,甚至退保获取现金价值等功能都不受影响,这些功能都是保险公司的常规业务,可以有效解决投保人的资金流动性问题。另外,保险金信托架构搭建起来以后,在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可以随时向信托账户中追加现金,因此,委托人在守住现有财富的同时,还可以为未来的财富规划留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