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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的模式:1.0版、2.0版、3.0版
最近几年,国内的保险金信托发展较快,运作模式也在不断创新,行业内流传有所谓的“1.0版”“2.0版”“3.0版”。可在整个行业内,还没有就此达成共识,形成公认的标准。在此,为表述方便,我们也暂且采用这种说法。
1.0版
1.0版是指最早出现的保险金信托模式,目的是为了解决保险金的再管理和个性化分配及传承的问题。该模式仅将保险的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
保险金信托模式1.0版参考图
这种模式的弊端在于,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那么当投保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可能会被作为投保人的遗产进行分割,从而造成信托合同在事实上无法执行。另外,投保人退保也会导致信托因无法获得保险金而终止。
2.0版
2.0版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将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投保人都变更为信托公司,同时将续期保险费提前放入信托,约定由信托公司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
保险金信托模式2.0版参考图
如前文所述,这种模式的保险金信托,解决了投保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及投保人退保的风险,并能隔离自然人作为投保人的债务风险。
3.0版
3.0版具体是指什么模式,有多种说法。常见的一种说法是指先成立资金家族信托,再按信托合同的约定,用信托资金为委托人或其指定的人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信托财产支付,保险的受益人也是信托公司。
保险金信托模式3.0版参考图
在目前的保险金信托市场上,1.0版模式的保险金信托是各家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的主要模式;而2.0版和3.0版模式在实务中则比较少,因为这两种模式无法通过大多数保险公司严格的合规和内控制度。
相对于1.0版模式,2.0版和3.0版模式的保险金信托,对客户的财富保护和规划更全面。因此,我们期待未来监管部门能在这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以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保险金信托模式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