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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财产是怎么管理的
很多客户非常看重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功能,所以非常关心信托财产的管理问题。常见的信托财产管理模式有三种:全权委托模式、指令模式、财务顾问模式。
全权委托模式
全权委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在信托存续期间,由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期望收益率、信托分配方案等需求,自行决定信托财产的投资策略和产品配置。
全权委托要求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专业能力高度信任。全权委托的好处是,委托人不需要在信托财产的管理上花费时间和精力,可以腾出时间在擅长的领域更好地经营自己的事业,享受生活。
指令模式
指令模式,是指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需求,提出投资建议和具体的产品配置方案,由指令权人进行决策,且每个产品的配置都需要指令权人发出投资指令。在委托人生前,指令权人通常是委托人本人;在委托人去世后,指令权人通常是委托人指定的第三人。
指令模式的好处是,在每个产品配置前,委托人或指定的第三人都会看到产品说明书和投资建议。但指令模式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一,大部分委托人或指定的第三人本身不具备专业能力,无法甄别产品的优劣;二,对于一个长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家族信托,如何使有能力下正确指令的指令权人不缺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财务顾问模式
如果委托人是一个专业投资者,或者有更加信赖的专业投资者(机构),那在受托人同意后,委托人可以聘请第三人(机构)或自己作为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在保证信托目的能够实现的前提下,全权处理信托财产的投资决策事宜。
需要说明的是,不管采用哪种模式来管理信托财产,都会提前约定投资风格、投资标的种类和范围、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信托财产损失责任的承担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