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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家族信托更好吗
希望做离岸家族信托的人,主要是担心国内的家族信托无法实现真正的资产隔离保护功能。实际上,国内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保护功能在《信托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不存在任何争议。只要信托当事人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信托财产合法且确定、信托目的合法,信托就合法有效。在信托合法设立、信托财产有效交付并可确认的情形下,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隔离保护效力毋庸置疑地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019年7月3日至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将《会议纪要》向全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 11月14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正式发布。
该纪要对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家族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纪要第95条的规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再次得到确认:“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当事人因其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之间的纠纷申请对存管银行或者信托公司专门账户中的信托资金采取保全措施的,除符合《信托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
所以说,国内家族信托和离岸家族信托并无优劣之分,各有特点和优势,也都有不足,不能简单地说哪一个更好。当然,离岸家族信托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它的运作经验更加成熟,配套的法律法规也更加完善。因此,国内的信托从业人员需要多学习离岸信托的经验,监管部门也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是,在国内和境外资产之间还隔着外汇管制这样“一条河”的时候,最现实的做法是国内资产做国内家族信托,境外资产做离岸家族信托。简单来说就是:人在哪里、钱在哪里,就在哪里做资产配置。
特别要提醒的是,千万不可盲目将国内资产通过一些不合法的手段转到境外做信托,否则,在全球资产透明化的大背景下,个人财产信息会被披露回国内。一旦被税务部门或外汇管理相关部门调查,就可能需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资金是如何(合法合规)出境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如何证明合法?资金是否合法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