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进度

0%

阅读时长

未满 1 分钟

最近阅读:未开始阅读

核心概念

待提炼

章节学习

  • 1

    “比较译丛”序

    2002年,我为中信出版社刚刚成立的《比较》编辑室推荐了当时在国际经济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的几本著作,其中包括《枪炮、病菌与钢铁》《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再造市场》(中译本后来的书名为《市场演进的故事》)。其时,通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改革,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取得阶段性成果,突出标志是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加入世贸组织。当时我推荐这些著作的一个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2

    中文版序

    过去二十年间,我主要的研究兴趣就是所谓的“大分流”问题,2000年彭慕兰出版的专著正是以此为题。自那时起,这一主题吸引了大量的关注,学者提出了很多不同的解释,侧重点也各有不同。就我个人而言,自争论伊始就特别感兴趣的是,国家及其政策在世界各国走向不同的增长与发展路径时发挥的作用。我关注的焦点始终都是中英两国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发展,这两个国家正是彭慕兰书中的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3

    前言

    在本书结稿之前的一年零三个月,我完成了另外一本著作《摆脱贫困:现代经济增长探源》(Escaping Poverty: The Origins of Modern Economic Growth, Vienna and Göttingen, 2013)。此书同时出版了德文版,名为《现代经济增长探源:近代早期的英国、中国与世界》(Ursprünge des mo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4

    导论

    完善的市场有利于穷人。 埃里克·赖纳特,《富国为何富,穷国为何穷》,第18页 全球经济史上最为活跃和有趣的争论话题之一,是有关“历史大分流”[1]的,即在18世纪和19世纪,世界各国在财富、发展和增长方面开始出现巨大的差异。在这场争论中,西欧(尤其是英国)与中国的比较最为核心。为何是英国而非中国率先开始了工业化进程?为何英国没有走中国那样的发展道路?这些问题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5

    第一章 政府收入

    第一章 政府收入 中央政府自由支配的财政收入 我们吃进嘴里,披在身上,穿在脚上的一切东西;我们乐于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闻到的,尝到的一切东西;温暖的,发光的,活动的东西;地面上的一切和地下的水源;无论是从国外进口,还是本国生产;无论是原材料,还是产业工人创造的新价值;无论是让人胃口大开的调料,还是让人恢复健康的良药;无论是法官身上的皮衣,还是吊死犯人的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6

    第二章 支出或超支

    第二章 支出或超支 支出 邻国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战争,我们必须跟上他们的步伐。 普鲁士选帝侯于北方战争前夕(1655—1660年)[1] 我对借债和利润这类事务毫无兴趣。我始终搞不懂它们。 菲利浦二世和其财政大臣的谈话[2] 民众繁重赋税稍减……则民力日增。 陈宏谋,中国18世纪的一位官员[3] 中国遭受的诅咒,便是官员难敷家用的微薄薪酬,由此滋生的产物可称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7

    第三章 财政与货币

    第三章 财政与货币 财政与货币体系 英国的财政革命:代议制与信任体系的兴起? 英国的中央政府能够通过税收筹集到巨款,也因一组特定的制度以及一组特定的权力关系而维持高额债务。这些制度和权力关系的综合影响被认为是根本性的,以至于在编年史中这两者的兴起被称为“财政革命”。这场革命始于17世纪下半叶,并在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加速发展,如果没有光荣革命很难想象财政革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8

    第四章 人事

    第四章 人事 官僚与官僚体系 一个充分发展的官僚体系与任何其他组织形式之间的关系,与商品生产中机器和非机器之间的关系完全相同。在一个严密的官僚机构中,精确、快速、毫不含糊、事实和程序都记录在案、持续、自由量裁、统一、完全服从、减少摩擦,以及物力和人力的开支都提升至最适宜的水平。 韦伯,《经济和社会》,第561—562页 富人靠市场,穷人靠官僚。 伊斯特利,《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9

    第五章 军事与经济

    第五章 军事与经济 军事导致经济革命抑或相反? 我们这里讨论的历史大分流,本身表现为世界上不同地区之间的巨大财富差异,但是在我们分析的漫长的18世纪行将结束时,同样也出现了政治和军事力量方面的巨大差距。任何严谨的观察者都不得不注意到这个问题,即19世纪是否“恰好”是世界经济霸权和军事政治霸权同时出现的时期,本书尝试聚焦于历史大分流中国家的角色,因此这一问题尤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10

    第六章 经济政策

    第六章 经济政策 西欧的重商主义实践 贸易是财政的基础,而财政是战争的支柱。 法国财政大臣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1619—1683) 当我们仔细审视英国自由贸易的本质,就能轻而易举地发现躺在“自由”之下的是垄断。 卡尔·马克思,《自由贸易与垄断》, 《纽约每日先驱报》,1858年9月25日 亚当·斯密曾言,人类“易物、易货、交换”的习性,总是与竞争对手的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11

    第七章 帝国和经济

    第七章 帝国和经济 西方帝国的建立:背后的逻辑 要是可以的话,我会吞并所有星球。 塞西尔·罗兹,《临终遗嘱》,1902年 正如大多数其他西欧国家一样,英国成为一个帝国的中心。其重商主义倾向显然难逃干系。重商主义当然总是在寻找市场,但在欧洲要开辟市场实在难上加难。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要开发新的外国顾客并不容易: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施行重商主义政策,力图实现出口最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12

    第八章 国家建设、民族建设与“透明性”

    第八章 国家建设、民族建设与“透明性” 中英两国的国家与民族 从一开始,英国的优势就在于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 兰德斯,《国富国穷》,第219页 自由太多,却无整体…… 孙中山对中国人的评论[1] 被视为经济国家主义表现形式之一的重商主义,非常需要创建帝国作为其支撑。重商主义重视国民经济,它虽不能直接促使“现代”国家的诞生,但它必须以某些国家建构的功能作为支撑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13

    结语

    就算是重商主义政策的最佳例证提供的证据也是薄弱的,创建一个在财政方面贪婪成性的庞大的国家官僚体系,并未阻碍英国向第一个现代工业化经济转型。但是,英国的壮大是由于重商主义政策,还是与之无关,这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奈,《战争、葡萄酒与税赋》,第24页 重商主义体系……是资本主义学会走路的拐杖。 诺曼,《日本作为现代国家的崛起》,第110页 重商主义是所有资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14

    附录

    有关英国“特殊路径”的经典“辉格党”观点,简要概述参见Brewer and Hellmuth, Rethinking Leviathan; Macfarlane, Riddle of the Modern World; Macfarlane, Invention of the Modern World; Winch,“Introduction”。对于本书涉及

    待学习
    开始阅读
  • 15

    译后记

    经过近四十年持续快速的增长,中国经济的崛起正在深刻改变世界经济的格局。按照不同的核算方法,中国已经、正在或者将要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经济体。鉴于中国的人口和劳动力超过所有高收入国家之和,如果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能够达到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由此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不言而喻。实际上,2016年以来发达国家政治风向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这种力量格局变化的回应。 中

    待学习
    开始阅读

Local EPUB Text

第六章 经济政策

第六章 经济政策

西欧的重商主义实践

贸易是财政的基础,而财政是战争的支柱。

法国财政大臣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1619—1683)

当我们仔细审视英国自由贸易的本质,就能轻而易举地发现躺在“自由”之下的是垄断。

卡尔·马克思,《自由贸易与垄断》, 《纽约每日先驱报》,1858年9月25日

亚当·斯密曾言,人类“易物、易货、交换”的习性,总是与竞争对手的诱惑、恐吓和敲诈艰难共存。

西布赖特,《陌路人公司》,第233页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描述近代早期欧洲政府的经济政策,这个词就是“重商主义”。这并非没有风险,因为将重商主义描述为“欧洲的”经济政策很容易展现某种一致性和“系统性”,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一些措施只是临时性的,更多的政策也仅是权宜之计,而不是作为某些总体规划的重要部分,这时还称不上重商主义。因时间和地点的不同,事情往往出乎意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大多数时期欧洲统治者就没有秉持某种“核心”理论与假设。不幸的是,这一核心思想往往从两个方面被曲解:一方面被扭曲为一心一意(如果不是头脑简单的话)的,而且错误地沉迷于通过贸易和贸易盈余获得作为财富的金银;另一方面,近来这被视为不过是一种寻租体系。[1]

要勾勒出早期欧洲统治者采用的一些(如果不是大多数的话)经济政策的基本原理和目标,最好的办法就是追随德国经济学家古斯塔夫·冯·施穆勒和瑞典经济史学家伊·菲·赫克歇尔的脚步。[2]他们和许多作者一样,将重商主义视为“经济国家主义”的一种形式。欧洲各国政府一直视欧洲国家体系中最成功的经济体为标杆并不断效仿,它们以在现代环境中为本国经济创造竞争优势为目标,而不是任由其放任自流。很大程度上这些经济体可能都拥有资源的比较优势。[3]这意味着它们会区分“好”的产出和“坏”的产出、“好”的贸易和“坏”的贸易。他们想让本国生产或提供具有高附加值和大量副产品的商品或服务。他们通过在本国生产这样的商品来减少进口,并期望创造出口盈余。因此,重商主义隐含着各种促进制造业的政策。相比农业而言,大家公认制造业拥有更多潜力去创造财富。这样创造出来的财富首先考虑的是国家和政府而不是国民,关注的核心是国家财政和国家力量而不是国民收入和公共福利。[4]与国家实力的这种联系也解释了重商主义一词从何而来。大多数“重商主义者”将贸易视为壮大国家力量的最佳途径。制造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将制造的商品销往海外。这不仅使出口国的政府获得更多的税款,还会使进口国陷入贫困,因为他们必须为进口商品付出大量的真金白银。如此对方政府只能收取更少的税款。当然,若实际商品的进出口尽可能由同胞完成(尤其是在航运方面),效果是最好的。[5]例如英国著名的《航海条例》,这些措施的采取证明了这是事实。以下这段出自1685年英国某位威廉·卡特的引文,简洁清晰地总结了这一切:

如果国家财富仅仅来自制造业,养活我们的船运业和水手也主要靠制造业,如果国王关税的提高、迄今为止国家舰队的建立与维护、领海主权的保护,均依靠我们的贸易和贸易带来的财富,那么我们的金锭以及贵族和士绅赖以生存和维系的租金,就必定仅仅来自制造业。因此,必须将从事制造业的权利授予我,这才符合国家的最高利益。[6]

实施这样的政策,国家建构往往与国家经济的发展齐头并进。重商主义是一种双面现象:它通过移除国内贸易的所有障碍,以建设使国家经济活动“全国化”的统一体系。用赫克歇尔的话来说,就是“它反对一切束缚国家经济和国内贸易的因素”。[7]相反,在对外贸易中它却设立诸多障碍。赖纳特用两个主要原则鉴别这种潜在的重商主义发展政策,用现代术语可以描述为:第一,专门从事能够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商品和服务)且能够形成收益递增的行业。第二,试图创建一个能影响市场的有限竞争的环境。[8]同样显而易见的是,重商主义不仅是一项贸易政策,它也隐含着支持生产的大量措施。“重商主义者”力求“改进”。就此而言,即使我们现在所称的经济增长能够实现,也将一直处于一种极具“对抗性”和竞争性的“贸易嫉妒”(Jealousy of trade)之中。在这种环境下,一方的收益能够很轻易地转换为另一方的损失。

因此,重商主义是由广泛共识推动的遍布欧洲的运动。[9]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将重点关注英国的实际经济政策。它恰好是重商主义的起源地,在实践中也将重商主义应用得最为成功。[10]这可能会使某些读者感到奇怪,因为他们总是倾向于将重商主义与柯尔贝尔掌管的法国或者弗里德里希治下的普鲁士联系起来。提到近代早期西欧经济发展的其他成功故事,相对于欧洲其他国家,我只想提及荷兰共和国。它比那些将经济发展等同于欣然拥抱市场经济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更加偏向重商主义。[11]

历史学家布里思科1907年概述乔治一世(1714—1727年在任)治下第一任首相罗伯特·沃波尔(1676—1745)经济政策的概况,适用于我们讨论的整个时期,当时英国采取的经济政策“必须使国内工业品免受国外制成品竞争,制成品自由出口必须受到保护,并且如果可能的话,要通过赏金和津贴的形式给予鼓励”。[12]沃波尔本人陈述道:“很明显,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像制成品的出口和外国原材料的进口那样有助于提升公众福利。”[13]重商主义思想作为一种经济国家主义的形式在精英中很受欢迎,或者更确切地说这基本上是不言自明的。辉格党与英国保守党一样,都使用这些并非没有问题的说法,尽管他们的政见不合,但在1688年之后他们都坚信,国家必须在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并力求促进繁荣。[14]显而易见,在这样的背景下繁荣与强权相伴而生。丹尼尔·鲍声称在1650—1750年:

每个负责公共政策的人都认为,没有政权为贸易和领地保驾护航,英国的财富不能持续;同样没有贸易和财富,英国的保护也不能长久地维持。证据无处不在,且始终如此。首先要看的就是1651—1660年《航海条例》的序言,此外在《国富论》发表之后的数十年内,没有人不赞同斯密关于这一问题的观点。强权与富足密不可分。[15]

就我们目前所知,即使亚当·斯密本人不赞同鲍将重商主义加在他的头上,他也会认为政治经济学是关于国家权力和财富的学问,并且也会支持《航海条例》。[16]在1757年的一封信件中,霍尔德内斯勋爵认为所有人都将认同他的原则:

我们是士兵,同时还必须是商人:贸易依靠海上力量的发展,它们相互依存。依靠商贸获取的财富是国家的真正财富。[17]

在随后的数十年内情况并没有改变。1800年3月31日一份记录国王的大臣如何思考的备忘录写道:

显而易见,一个国家的现存实力和优越地位都取决于它通过商贸和海军获取的资源。它们密不可分。[18]

1825年政治评论员鲁大维称,自由贸易政策对英国将是一个灾难,并为保护主义唱起了赞歌:

当它们最大限度地免于(外来的)竞争时,我们的制造业取得了最大的进步。棉花生产还未知名之时,我们的棉花生产商已经生产出了行业内最好的品种,并且提供最大的价格折扣。我们的钢铁和另外几个行业早在几年前还远远逊色于其他国家的同类行业,在完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现在已经与其势均力敌,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它们。我们小心翼翼地将国外竞争者排除出国内市场,在这种有意阻碍竞争的体系下,我们的制造业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他国家……我们已经成为全世界第一制造大国。[19]

直到19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的重商主义政策才逐步被废除。英国以及其他重商主义政权十分注重武力与利益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实践中,这表现为他们毫不犹豫地利用武力甚至发动大规模战争来维护或者促进他们的商贸。在这一节里我们将继续深入探讨。

首先,让我就更多重商主义的基本原则展开论述。如上文所述,重商主义并不是简单地痴迷于贵金属。一些学者提出它不过是“重金主义”,这对重商主义者来说并不公平。这不仅仅是因为“迷恋”,毕竟重商主义者不是那么头脑简单,虽然考虑到金锭对于我们此处讨论的经济体有根本的重要性,也很有必要对其予以关注;还因为实际上重商主义者对财富和财富创造有更为广阔的视野。埃里克·赖纳特列出了一个长长的清单,政府可以用上面的方法支持经济并创造财富。首先,他区分了中央政府能够扮演的三种角色:第一,作为供应商;第二,作为收入与分配的监管机构;第三,作为经济增长的推动者。然后他更具体地讲述了政府的第三种角色。他认为政府能够尝试如下做法:使国家从事正确的商业活动、为商业活动创造比较优势、提供基础设施、制定准则、培养熟练的劳工和企业家、创造需求特别是高品质需求、重视教育和知识、建立法律体系,最后扮演企业家和资本家的角色。[20]近代早期欧洲的政策制定者对这些策略几乎照单全收。

重商主义在实践中也不是简单地寻租。将“重商主义时代”采取的保护措施单纯地视为所有各谋其利的有关党派,通过中央政府和垄断者的相互勾结来助长寻租的一种方式,这是片面的,在许多方面甚至是完全错误的。当然也有以特许权寻租的案例,例如对某些销售权的垄断。但是政府不会简单地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要求,充当一个管理整个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这仅仅是因为没有足够多这样的“共同”事务。[21]例如乡下的农业士绅、伦敦城的金融资本家、不断增加的工业实业家以及特许的贸易公司,其利益是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羊毛部门与棉花部门、面向国内市场的产业和从事出口的新旧产业、特许公司和私营商人、伦敦港和其他港口,它们之间的利益冲突皆是如此。此外更重要的是,国家也有自己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通常首先被定义为权力而不是利润。

奥姆罗德令人信服地表明,至少在他讨论的时期,英国政府的政策发生了转变。从支持垄断组织内的某些特定利益集团,到努力支持“英国联合体”,并且为国家和国家经济的利益而行事。[22]在英国这一案例中,真正令人惊奇的是各色人等在各种辩论中都不断提及类似于“民族”“联邦”“国家”“共同利益”和“国家利益”这样的词语,它们在概念上又不同于所有英国人私人利益的总和。[23]当然,要说清利益究竟为何物以及如何增进利益,从来都是不容易的。通常英国保守党和辉格党之间的对立随着时间推移也会发生意见分歧、冲突和变化。用高度简化的术语来说,英国保守党更偏向于“地产利益”,更倾向于将军事实力视为经济实力的基础,更热衷于君权和统治,更少反对王权和教会、专制和垄断,总体上更“重商主义化”。对多数属于金融界的辉格党人来说,最后的财富并不在于拥有多少土地,而在于作为生产力的劳工以及贸易。他们将工业和贸易珍视为国家繁荣的发动机,并更少采用零和博弈的思维。按照零和博弈,各国不可能同时实现增长。他们还认为在军事方面积极进取的强大国家是其精髓所在。[24]观点和重心的分歧当然存在,但是我们不应过分关注。此处我们最感兴趣的话题是,政府显然应该保护国家经济。

伴随着拿破仑战争,极具爱国主义精神的英国保守党人的军国主义思想确实有所膨胀,但是更多“自由主义的”辉格党人继续挑战英国作为军事国家的意图,并且开始越来越多地赞颂发明者和探索者,甚至对他们的赞美都超过了军事英雄。对他们来说,经济是英国国家实力的基础,而不是军事力量的基础。1793年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詹姆斯·柯里声称英国已至盛世,尽管其统治者的统治混乱不堪。[25]在秉承自由主义的辉格党人看来,如果没有来自工业和商贸的额外收益,英国在对抗拿破仑战争中是难以承担巨额花费的。[26]他们认为是机械和机械发明使英国跻身世界商业大国的前列,这比其他任何因素都更为重要。[27]一位出类拔萃的辉格党史学家麦考利勋爵在1834年写道,尽管英国从18世纪90年代起经历了40年英国保守党的管理不善,但是工业使这个国家越来越富有。[28]在这种相互争论的背景之下,究竟是自由贸易和自由企业还是保护主义最适用于英国,成为一个更热门的话题。[29]

在所有关于国家政治经济的讨论所涉及的有关“国家经济”和“国家”的争论中,都不能认为是普通民众的共同观点,或者说普通人的意见并没有被认真对待。1688年之后的英国依然是由精英主导的非民主社会。但是,政府代表的和政府期望代表的不仅仅是某些特定的私人利益。当然某些特殊利益集团是相当有影响力的,但是在某种意义上,经济政策首先是发展整个经济,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扩张国家实力。这里的重商主义本身并不是创造经济增长的政策,也非旨在使国家工业化的政策,至少不符合这个词的现代意义。对于现在定义的(现代)经济增长的概念,即某个社会的人均实际收入持续大幅增长,并不像人们经常所说的那样,至少在理论方面当时的人们对此一无所知,但是这样的增长绝对不能视为寻常之事。无论对经济增长源泉和经济增长的可能性持何种观点,在全球竞争的情形下,只有在实践中战胜竞争者以增加财富,才有可能实现经济增长,这一观点几乎总是处于统治地位。如果用现代术语解释,即“所有国家的扩张与财富总是基于外国人付出的代价”。[30]当然人们尚未明了现代意义上的工业一词,但是制定的重商主义政策在实践中确实包含了许多扶持制造业的措施。这些我们在后面将会看到。

那些富民政策也是一样。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可能想说:“恰恰相反。”当某些依赖于“道德经济”的社会制度阻碍了国家的壮大和经济的发展,这些政策通常会被精英统治者忽略甚至遭到攻击。[31]以英国为例,圈地运动和谷物贸易的自由化使商人们能够随时随地进行交易。重商主义政策不是为了保护地区或地方利益,而是以国家利益为先。重商主义国家是战争国家而不是福利国家。它们也不刻意保护劳工。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生产设备的引进和生产方法的改进有可能剥夺普通人的工作时,政府对此并不反对,甚至持“中立”或“支持”的态度。[32]除此之外,政府总是把重心放在管教劳工上并通常偏向于资本一方,以避免劳资之间的冲突。

“重商主义体系”的目标并不是为了给普通民众提供安全和财富或者说生计,虽然这在清朝统治者的议程上是一个优先考虑的目标。阅读英国重商主义思想家的著作,你能找到这样一条直白的表述,阿瑟·扬1771年写道:“除了白痴,每个人都知道下层阶级必须永远贫穷,并且绝不会勤奋工作。”或者这样一句出自伯纳德·曼德维尔的话,他在1714年以为了社会幸福的名义写道:“大量的工人阶级保持贫穷,这是非常必要的。”[33]威廉·坦普尔(1682—1699)说得更为直白:“让穷人勤奋起来的唯一办法就是,让他们除吃饭睡觉以外的时间都用来工作,才能获得生活必需品。”他声称如果“给予高工资,生活富足”,一个典型的工人将会在“一堆堆啤酒和熏肉中狼吞虎咽直到呕吐,然后继续大吃大喝,宿醉,像一只猪那样躺着,打鼾直到从睡梦中醒来”。[34]18世纪我们会看到这些方面逐渐在变化。更多的人开始从激励而不是生活必需的角度考虑工资的作用。[35]此外,关于自由劳动者也衍生出了更为积极开明的观点,按自己的意愿劳动成了每个人的基本权利。[36]

考虑到对普通劳动人民异常苛刻的政策,英国并没有依靠社会革命而是通过大规模的社会剧变,例如工业化以及各种长期而艰苦的战争,来瓦解现有体制,这十分令人奇怪。显然,英国社会有足够的民族凝聚力,政府手中也有足够的软实力和硬实力以掀起一场大规模的风暴。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动确保贫困救济制度的实施,就此而言政府的努力不是完全没有效果。

对英国重商主义和劳工的一些评论

相比其他国家,英国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壮大自己的国家呢?让我从一些对英国国内情况的评论特别是对劳工的评论说起。一个国家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其劳动力成本必定不能过高。英国的名义工资非常高,但显然他们并非没有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种竞争力应由“市场”决定。这非常符合当时英国的形势,即将英国的国内贸易变成真正的自由市场。但是即使在国内,政府也并未真正放任“劳动力市场”,尤其是在它认为这样做是出于“国家”利益的时候。

就西方兴起的宏大叙事而言,在本章中我想反驳的一个论断是西方资本主义和工业化的出现与“自由劳动者”的形成几乎相伴而生。一些数据显示非自由劳动者对作为“资本主义摇篮”和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的英国是多么重要,这些数据提供了有用的信息。[37]在后文我将给出详尽的数据。我只是想用数据来清楚地说明我的观点,即使在英国也有数量惊人的劳工是不自由的。在全球范围内,劳工毫无例外仍是不自由的。阿瑟·扬认为,1772年全球只有4%的劳动力是自由的。用他的话来说,剩下的96%都是奴隶、农奴、契约奴或者附庸。[38]从全球视野来看,有充足的理由认为在整个近代早期非自由劳动者的重要性不减反增。而更令人吃惊的是,18世纪在开明的欧洲甚至英国非自由劳动者也是如此重要。

总体而言,英国的法律对雇主非常照顾,对雇员却异常苛刻。我们不能忘记,即使所有英国人(确实是指所有的英国公民)都是自由人这一理念在当时可能已经非常普及,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劳动者在当时的世界里仍然是极不寻常的概念。许多合约条款都是相当片面的。当时即使劳动力被视为自由的,通常也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这些限制如今在西方世界会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在斯坦菲尔德的著作中,自由劳动者出现在英国和美国的法律中更多的是在19世纪,因为他认为只有在那个世纪我们定义的自由劳动者才真正出现。[39]在我看来,他是正确的。让我先列举一些对劳动力市场的“自由”有限制作用的全国性法规。一个真正的劳动力市场意味着劳动力的流动。但是在近代早期,这样的流动性不符合传统的规则:人们必须定居且归属于某个确定的地方和群体,而劳动力的流动总是伴随着流浪、贫困和犯罪。这种所谓的《定居法》是自由迁移的严重障碍,它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出现,直到19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才被废除。最初这是为了防止“可能需要救济”的人,即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也许有一天需要救济的人,定居在别处而不是在他们自己的居住区。这被证明是过于严苛了。因此一段时间以后,在实践中只有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才能被送回他们最初的居住区,这意味着流浪的人需要证书来证明他们到底属于什么地方。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这些人可以得到豁免,例如给予救济金而不是被迫返乡。随着时间的流逝,劳动力流动的障碍渐渐弱化并最终被取消。但是对贫民来说,这些法规的存在仍然长期限制他们从一个地方移居到另一个地方。[40]

提到更为直接的干预劳动关系的形式,除了其他的以外,还有一部所谓的《工匠条例》,它始于1563年,用于处理学徒关系,控制劳工运动,到1814年才被正式废除。按照所谓的枚举交易的法规,年轻人要做数年学徒,并被当作儿童来对待,尽管他们显然已经是成年人。标志着劳动力市场更“自由化”的1814年改革,实际上对规范劳动关系的合同并没有实质影响。总的来说,1720—1850年与工作有关的刑事制裁得到了强化。许多法律被用来加强违约时的刑事制裁,对于拒绝工作的人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雇佣劳动者被视为家奴,提供服务天经地义。“仆人”这一起源于16世纪之前的词,被越来越多地用作任何类型的雇佣劳动者,包括雇佣工人、技工和其他工人。这样的仆人通常被视为主人的财产。[41]家奴的数量巨大,从严格意义上说绝大多数是女性,1851年就有90万人。早在19世纪初,帕特里克·科洪就估计有80万家奴。这个数字当然太高了,但是如果我们把从事有工资的家务劳动的所有妇女计算在内,这也许不是太离谱。[42]尽管他们是以合同为基础的领薪劳动,但其地位使他们无法享有现代意义上自由劳工那样的自由。[43]这几乎是所有为别人打工的劳动者的共同处境。

在1880年之前,用现代意义上的合同来表达以自愿为基础的双方义务,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形式。尽管合同存在,“自由”劳动力仍然长时间地被视为雇主的私人财产。雇主声称“自由劳工”违反合同的多种形式,继续甚至愈益得到刑法的承认。在这种情况下,监狱是为工人而不是为雇主准备的。类似的不平等也体现在《禁止结社法案》中,该法案一直有效,直至1824年才稍有松动。它禁止工人为了提高工资而“联合”起来,反之,雇主实际上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轻易联合。在英国工业化初期,自由劳工并没有越来越占优势。由于存在“自由劳工”,英国并没有比欧洲其他国家更早实现工业化。甚至相反的情况可能是正确的:“除了英格兰以外,没有别的地方能够如此长久而持续地执行国家劳工法。”[44]直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劳工权利才得到了根本的改善。

作为工业革命和新型“自由劳工”典型代表的工厂工人,在英国所有工人中只占很少的一部分。[45]此外,在工业化最初阶段以及在此之前,在英国工厂工作的大部分人都是妇女和孩子。他们的地位尤其是作为家庭的成员,明显受到了限制。1832年英国某家拥有34.4万名员工的工厂,只有26%的男性超过18岁,30%的女性超过18岁。在1835—1870年棉花和羊毛工厂的所有员工中,44%都是18岁以下的男性和女性,[46]只有31%~35%是成年男性。[47]实际上,雇佣劳动在农村比在城镇更为常见。

我已经指出,在一个现代观察者的眼里,即使当时的劳工被视为自由的并且拥有合同,自由程度仍有很多可改进之处。孤儿院里的孤儿、在所谓的“济贫院”和“感化院”工作的人、乞丐学徒、矿工农奴、强制为皇家海军服务的男人或者投入到工作中的罪犯等人,很多时候甚至根本就不会提及代表自由双方自愿签约的合同。在济贫院或感化院工作的人数1776年达到9万人,1850年达到12.3万人。毫无疑问,他们中的许多人(如果不是大多数的话)并不是如最初设想的那样是身强力壮的全日制在职成年人。但是,这些地方还是安置了大量的劳动力。[48]成千上万的人,在18世纪70年代每年有9000人到1.3万人在感化院工作。[49]在工业化的头10年,成千上万来自济贫院的孤儿或儿童,作为乞丐学徒为事实上拥有他们的磨坊主工作。他们受合同的约束,在磨坊工作直到他们成年。例如到18世纪90年代末,棉花产业大约1 /3的工人都是乞丐学徒。[50]在苏格兰的矿区直到18世纪最后25年人们还能找到所谓的矿工农奴,他们为生活所迫,被束缚于矿井之中。[51]

加入陆军或海军的人通常也不是那么自愿。[52]我们已经概括性地指出了这一点。[53]英国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毫无疑问,有些人为了冒险而参军。然而更多人却是被贫困驱使,继而被引诱或者简单地说被误导。尤其是海军,许多人实际上被迫服役。贫穷和缺乏选择一直是“自愿”参军的最重要原因。1846年英国2/3的军队新兵因为一贫如洗而选择入伍。并非偶然的是,许多士兵来自爱尔兰。大多数人都在酒精的驱使下入伍。军队需要大量的人,并且需求由于人员伤亡和逃亡而进一步增加。因此在军队特别是海军,以各种引诱和胁迫的形式来为军队招募源源不断的士兵以弥补巨大的损失,看起来都是合理且正常的。陆军招募军官支付的津贴比海军支付的要高得多。如果不抓壮丁,皇家海军将招不到足够的海员:强制招募的水手和所有年龄在18~55岁熟悉大海的人在战时都在舰队上服役。这一政策到1833年才被废除。让我再给出一些数据。在七年战争期间(1756—1763), 18.5万人至少在海军的某艘战舰上服役一次,相当于9%的成年男性:他们中的一半可能是被迫的,即大约9万人。[54]1776—1783年约1/3的人被强制在皇家海军服役,即大约8万人。[55]该政策有坚定的支持者。其中一位支持者讲道,这将使国家清除懒惰且堕落的寄生虫,把他们变成最勤劳的人,甚至成为国家的勇士。[56]需要的人数如此之多,所以为皇家海军和商船招募足够多的水手必定不是易事。在危机和人数严重短缺的时候,商船提供的工资远高于军舰,商船为了保护自己的生意,总是试图并最终总能成功地抢走军舰的水手。这往往使征兵人员在临时工和失业者、恶棍、罪犯、囚徒和以前的叛军中招募新兵。外国出生的背景并不能使一个水手免于强制兵役。据美国政府的数据,1807年仍有大约6000名美国公民是英国海军,并声称他们都是被强制服役的。[57]英国军队极需要男性,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它购买了10%输送到英属西印度群岛的奴隶。很多人不仅不是自愿参军,而且发现离开海军几乎是不可能的。直至1829年,大多数新兵都被诱导承诺无限期服役,这意味着通常要当21年的步兵和24年的骑兵。原则上在海军服役也是无限期的。1806年倡导七年有限期服役的尝试在实践中并没有生效。[58]凡是进入部队的人都要遵守非常苛刻的纪律,并任由其上司摆布。这些上司决定士兵是否可以离开部队。在战争结束时他们往往会这么做,让一些士兵和水手回家。

在军队服役的劳动力是英国劳动力的主体。他们发挥着“军事工人”的作用,捍卫和壮大了英国的经济。此外,在海外他们还经常执行军事以外的其他任务,如修建道路和要塞等。在整个欧洲,如果有必要的话殖民地政府会将士兵作为一种廉价、温顺和非自由的劳动力使用。据估计,从1815年至1900年,600多万欧洲士兵参与了帝国的创建,并且有相当数量的人留在了殖民地。200多万俄国士兵跨过了乌拉尔山脉。当然在这里让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是,在这一时期的某些时间里英国活跃在海外的士兵超过了100万人。[59]不把军事人员视作生产性劳动力,这是一个重大且常犯的错误。[60]在漫长的18世纪,分析和了解英国的经济实力却不系统地考虑军队,根本是不可行的。

按照现代的标准,成千上万工作在大英帝国各处的合同工人也难以算作“自由劳工”。1770—1775年,所有移居到美洲13个殖民地(后来的美国)的欧洲人中有10.4万名契约奴,5.2万名罪犯和囚徒,只有15.2万名自由人。[61]17世纪30年代后,1/2~2/3移民到美洲殖民地的白人为合同工人。17世纪定居在弗吉尼的人中75%或者更多都是仆人。[62]合同工人的地位往往与农奴差不多。这样的人有很多。斯坦齐亚尼亚认为,直到19世纪30年代整个欧洲约有30万人可能都是这样的。[63]囚犯也被迫提供劳动。1718年之后的半个世纪里,每年有近1000名罪犯离开英国。[64]英国输出了约5万名犯人到其北美殖民地,特别是来自爱尔兰的犯人。当这不再可行后,澳大利亚成为他们驱逐罪犯最受欢迎的目的地。1788—1868年不少于16.5万名罪犯被送到澳大利亚做苦役。犯人经常从帝国的一处被运送到另一个处。1787—1825年,4000~6000人从印度被送到明古鲁;1790—1860年约1.5万人从印度被送到海峡殖民地。[65]我们已经提到过放逐罪犯的政策。这表达了某种“政治”含义,这通常意味着将穷人和失业者送到国外,最好是殖民地。这一政策也存在于英国,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变得不再那么受欢迎。[66]

当然,与自由劳动者完全相反的就是奴隶。在英国也有一些人被称为“奴隶”。在17世纪早期,许多被强行征召进入皇家海军的印度人进入了英格兰。许多人都只是在英国人的家庭中为其服务。到18世纪,他们的处境变得与非洲的奴隶相同。他们的工作没有薪酬,可以被转售,并且几乎没有任何机会重获自由。当英国议会试图更好地控制东印度公司时,新的规定被强制执行:要求公司负责这些奴隶的生计,并为他们提供一条回到印度的安全通道。据迈克尔·费希尔的估计,1800—1813年大约10000名仆人或奴隶依靠东印度公司提供的费用被运回印度。[67]但是,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讨论奴隶就意味着谈论大西洋贸易,确实如此。这当然不是讨论大西洋奴隶制度的作用与重要性的地方。对于这样的讨论,我建议读者阅读参考文献。[68]我只想在这里再附上两点评论。第一,人们不应该忘记非洲和亚洲也大量使英国经济从中获利的奴隶劳动力,这确实与印度的情况相同。[69]第二,除了这些“真正的”奴隶,印度劳工也直接为东印度公司所用,相比自由劳动者,他们更像奴隶和农奴。东印度公司解散之后,劳工的状况并不一定得到改善。在印度部分地区的一些新茶园里如阿萨姆,情况骇人听闻。成千上万的苦力在那里工作,那几乎是一种非常恶劣的奴役形式,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70]即便是这样粗略的概述,也能表明非自由劳动者是当时英国经济起飞的重要基础。“资本主义”英国直接或间接获利于大量国内外和海上的非自由劳动者。此处描述的自由和非自由是法律意义上的,因此“国家的问题”也值得在此处讨论。

英国的贸易:禁令、关税与扶持

在上述案例中,重商主义者试图促进出口商品的生产。直接促进某些商品生产和贸易的具体措施有很多,我会提到几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最为著名的或者说臭名昭著的,就是各种《航海条例》。这些条例事实上是不列颠的法案,因为苏格兰在1707之前以及爱尔兰在大部分时间并不受其约束。其中最重要的法案于1651年、1660年、1663年和1673年颁布,主要是为了对付荷兰人。这些法案在1849年被废除了。[71]在这段时间,除了其他一些规定,相关法案包括以下内容:(英国的)沿海贸易只能由英国所有的船舶从事;从欧洲进口的所谓“枚举”的物品如亚麻和葡萄酒,必须用英国或生产国的船只运输;对从荷兰、德国等国进口的木材和烟草等货物,以及从亚洲、非洲和美国等国进口的远途货物,只能用英国船只直接从出产地或装运港口进口至英国。殖民地的贸易受到英国《航海案例》的限制,在一个不断扩大的名单上列出殖民地生产的商品必须先运至英国,然后才能转运到欧洲。[72]

还有许多其他干预或规制对外贸易的法律。一些进口被完全禁止。例如有的法律禁止殖民地生产制成品,因为这可能与英国生产的制成品形成竞争。在这方面,有人可能会想到禁止从殖民地出口羊毛制品到英国的法规。我已经提到了爱尔兰羊毛产品生产和出口受阻的案例。对美洲殖民地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1700年英国颁布了禁令,禁止进口来自亚洲的印染花布和丝绸;1721年全面禁止进口在英国销售的印度印花布。这刺激了转口贸易以及麻纱布(一种混合亚麻和棉花的布)和棉布在英国的生产。[73]有趣的是,从中国进口瓷器没被禁止。然而它们要纳税,这有助于国内生产替代品。

我们的确在前面的章节中大篇幅地讨论了税收,包括关税。但是,我们那样做的首要目的是考察相关的金额。这样的方法作用十分有限。它总体来说可以成为一种强大的经济工具。税收可以通过锁定特定生产商、顾客和经销商群体,以重新分配财富;也可以通过设定高额的价格壁垒,比如资助或至少支持其他产品和经营活动来影响其价格。当通过消费税来收税时,也可以改变人们的习惯,在英国经常就是否应向某种特定商品特别是“必需品”征税展开激烈的争论。在生产阶段,税收也可以影响某种商品的组成成分和生产过程。税收还可以成为设定质量、度量、包装等标准的主要因素。税收也可以影响生产活动的规模和集中程度。

在重商主义的英国,财政政策实际上成为更广泛的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不断地讨论和评估,并在公众广泛的讨论中予以改变。[74]比如,英国征收关税最初是为了获得财政收入,而不是为了保护国内生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也越来越多地被用来操纵对英国有益的贸易,成为一种支持和促进(某些)国内产业的手段。[75]例如,高关税能够保护和培育国内幼稚产业和抑制进口。征收关税日益成为重商主义政策的一部分,以保护和支持“英国的公司”。[76]同样,英国的政策也有些与众不同。例如,博舍尔在比较法国与英国的政策时写道,法国重视“海关带来的经济收入,这对它们来讲是一种税而不是经济政策的手段”。[77]这不能理解为英国政府一直对关税和税收收入不感兴趣。它肯定会感兴趣,因为相关的资金数量非常庞大。

这种保护主义也不局限于很多被形容为重商主义的亚当·斯密之前的旧时代。例如在19世纪20年代,进口工业品的平均关税率为45%~55%。[78]只有在1850年以后,而且还是非常暂时的,英国真的成了一个自由贸易的国家。总体而言,19世纪上半叶的关税太高,甚至比法国还高,并且持续时间相当之久,因此以自由贸易经济的存在或出现来解释第一次工业革命,都是非常牵强的。[79]当英国实现经济发展时,它绝对不是一个在国际贸易方面自由放任的国家。毫无疑问,许多生产商和贸易商都受益于贸易保护主义。更一般地说,保护主义不一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由此产生的影响取决于具体环境和保护措施的种类与期限。[80]

让我举一些具体的例子,说明关税如何被用来保护某些特定的利益。有时使用关税显然是政治性的。例如,总体而言从17世纪最后25年以来,对法国葡萄酒实际征收的关税几乎高到不会有任何进口。它们在英国市场上消失了,因为英国政府并不热衷于支持敌人的经济。对于从英国的半殖民地葡萄牙进口的葡萄酒则采取更宽松的政策。[81]关税这一武器的使用是区别对待的。对受管制的亚洲贸易货物征收的税收收入,就像哈维尔·昆卡-伊斯特班描述的那样,1765—1812年要比想象的多得多,无论是数量还是总价。按照利用英国船只运输的重量计算,这些货物的贸易很少超过3%,但这带来了相当于17%的国内消费进口额的税收收入,以及24%的全球进口的净关税和消费税。[82]

图16 1820—1914年英国和法国的关税收入占全部进口的比例 资料来源:Nye, War, Wine, and Taxes,第4页。

有些政策显然有利于某些国内或国外的利益集团。英属西印度群岛的甘蔗种植园主在这方面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案例:18世纪50年代,糖的价格在英国比在欧洲大陆贵50%,因此西印度地主得到了优厚的待遇。[83]实际上在1768年至1782年间,英属西印度群岛的所有出口商品在英国销售的价格均高于世界市场价格,除了生姜![84]19世纪二三十年代,西印度甘蔗种植园主和炼油厂主比他们东印度的同行得到更优厚的待遇,这是引起激烈争论的原因。[85]直到1845年每英担蔗糖缴税25先令3便士,使用外国自由劳动力的蔗糖每担缴税35先令9便士。1845年这些税收分别减少到14先令和23先令4便士,国库一年损失133万英镑。[86]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贸易也受益于保护,而代价由英国饮茶者支付。我们之前已经提到的茶税也是臭名昭著。18世纪70年代英国东印度公司与荷兰共和国销售的茶叶平均价格相当。19世纪20年代荷兰茶叶的价格已经下降了2/3,英国的价格只下降了1/4。著名的苏格兰东方学者约翰·克劳福德认为,从1819年至1829年,与那些在美国市场购买的茶叶相比,英国人支付的费用是其近两倍。1830年在特别委员会关于东印度公司的事务以及英国与东印度和中国之间贸易的报告中,专家声称东印度公司垄断了与中国的茶叶贸易,导致公众多支付了100万~260万英镑的额外开支。[87]不出所料,垄断的结束并没有立即降低整体的价格。

垄断当然是一种针对竞争对手并对特定经济主体予以保护的特许形式。垄断在英国绝没有像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等制度经济学家乐于表明的那样消失了,实际上确定如此。[88]这当然常常使消费者支付额外的成本,并且可能会阻碍效率的提高。关税政策有时也被用来达到保护特定经济主体的目的。东印度公司试图保护自己的茶叶,而加勒比海地区的甘蔗种植园主不愿意看到咖啡种植园主使用更多稀缺的土地来种植咖啡,因此至少在整个18世纪成功影响了税收政策,使之更有利于自己而不是咖啡种植园主。[89]因此,一个人是喝茶还是喝咖啡也受政治的影响。喝咖啡的人的选择也同样如此。19世纪的殖民地咖啡比外国咖啡征税更少。1842年殖民地咖啡的税率固定在每磅4便士,外国咖啡为8便士,两年后降到6便士。[90]到19世纪的前25年,英国政府对所有外国木材征收大约100%的关税,而殖民地的木材在名义上可以免税。来自波罗的海和斯堪的纳维亚的木材价格被人为抬到如此高的水平,以至于从1816年至1846年来自加拿大的木材每年至少占到60%,在大多数年份超过英国所有进口木材的75%,尽管从加拿大南部和北部运输木材比从斯堪的纳维亚或波罗的海国家距离更长。[91]

当然,国内利益得到了保护。我们已经看到,羊毛工业者的利益受到了保护,免于与外国竞争。这可能导致了英国国内棉花产业的兴起,但是,这当然也使英国消费者的生活成本更高,并且选择受到了限制。这项政策持续的时间也比通常认为的更长。例如1830年印花布消费税仍然存在。[92]进口钢铁的关税在1688年至1759年增加了不少于五倍。[93]旨在防止廉价进口粮食进入英国的1815年《谷物法》是否有效,实际上一直是激烈争论的问题。无论如何,它们直到1846年才正式被废除。事实上,1722年英国所有出口货物关税的废除并不意味着出口不受干预。为了鼓励出口和再出口,政府对出口给予奖励和退税是历来的惯例。[94]这样的再出口对英国经济非常重要。[95]某些出口是禁止的,如禁止出口纺织机械和其他设备的禁令直到1843年才取消。在1719年至1825年,工匠和技工向外移民被正式禁止。举出口税的一个例子:虽然在1790年至1815年,所有煤矿总产量甚至已经翻倍,其实际价格在英国除伦敦以外都在下降,但是,煤炭出口税仍上升了70%。[96]

即使包括所有这些干预措施,我们讨论的可能也不是一个成熟的、得到系统应用的产业政策,但是距离一个公认的、积极进取的战略并最终成功实现了发展本国生产和贸易的目标,相差不远。从1783年至1801年和1804年至1806年担任首相的小威廉·皮特开始,对陶器、钢铁、棉花和羊毛等产业采用新的出口导向的税收政策,所征的税或者很轻或者不征。严重的保护主义对来自瑞典和俄国的进口钢铁征收很高的关税,这保护了英国的钢铁生产。对主要的非出口产业的扶持在此之后明显消失了,非出口产业反而开始受到压制。在很大程度上出口产业开始繁荣起来,并努力开发国外市场。英国开始拥护贸易开放政策。[97]考虑到“产业政策”正在蓬勃兴起,当时出现了所谓的“产业游说”活动也就没什么令人奇怪的了。[98]此外,游说活动可能会产生影响。18世纪80年代有人建议对棉布征收消费税。各大棉布生产商威胁,相关法令一旦通过他们就要迁往爱尔兰。然后皮特就告诉下议院,针对普通棉布和棉麻的消费税将被废除。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和议会对经济政策的争论、信息的交流和政策的变更,始终都很活跃。

政府甚至可以直接干预生产。印度的鸦片垄断权从1773年起就由东印度公司掌握,1797年由一个政府机构接管。这就意味着鸦片生产实际上由政府垄断。但鸦片的实际贸易掌握在私人贸易商手中。这使得英国政府可以声称它和鸦片贸易无关。[99]有趣的是,对印度鸦片生产的垄断继续存在,甚至延续到东印度公司解体以后。皇家委员会曾经做过三次尝试,最后一次在1892年,以考察是否应该废除鸦片生产,但都不了了之。[100]直到20世纪初这一制度才被废除。

利用暴力和领土权力保护贸易

对于任何重商主义国家,保护其经济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前面的章节我们已经提到了保护经济的各种战略。对贸易而言,“保护”的概念并不明晰。在近代早期,贸易、捕获商船和海盗的区分并不明显,这意味着暴力在由各方参与的商贸中是很常见的,目的是增加自己的利润,而不仅仅是通过抵制其他人来保护贸易。扬·彼得松·库恩是在如今的印度尼西亚创建荷兰政权的领导人之一,1614年他曾写过一段著名的话,“没有什么贸易不是靠战争维持的,同样,没有贸易也就没有战争”。[101]乔塞亚·蔡尔德爵士(1630—1699)是英国商人、经济学家和西印度公司主管,他指出:“所有的贸易都是战争。”[102]历史学家艾略特提出,在另一个重要的贸易地区即加勒比海地区,情况与之类似:“之后的17世纪和18世纪初,在无法无天的加勒比海世界中贸易和海上抢劫大致同义。”[103]在17世纪二三十年代,荷兰西印度公司在战争和抢劫中的花费与收入远远超过实际贸易。[104]保护贸易的支出可能也是庞大的。在1613年至1792年的整个时期,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军事方面的支出约占公司全部海外投资的30%。[105]

以和平贸易为一方,以政治和战争的权力博弈为另一方,当代人对两者之间的界限有清晰的划分,这种划分通常过于乐观了!在整个近代早期两者之间的界限实际上是非常模糊的。重商主义意味着竞争、“贸易嫉妒”或“贸易战争”,有时还是真正的战争。[106]前面曾经指出过,公共和私人之间的区分“漏洞百出”。荷兰西印度公司的成立是为了最大程度地损害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利益。抢劫只是其中之一。[107]英国的沃尔特·雷利爵士(1552—1618)被誉为当代的库恩,他曾指出:“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的贸易,进而控制了世界的财富,并最终控制了世界。”[108]几个世纪之后情况没有多少改变,人们仍然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众所周知,在漫长的18世纪,强权和财富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联系。1801年防务大臣亨利·邓达斯告诉英国国会下院,像以前的战争一样,英国的总体目标是“破坏敌人的商贸和占领它们的殖民地”。[109]甚至在正式的重商主义鼎盛时期结束之后,强权和财富之间紧密联系仍是活生生的现实。英国继续准备开动战争,以保护其经济利益。本书中一个令人注目的例子即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1842),它很大程度上是一场“经济战争”,由一位与中国有着利益关系的商人策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1860)尽管有外交作为掩饰,实际上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英国通过发动战争直接接近中国的产茶区,成功垄断了中国的鸦片市场。1857年3月11日的《曼彻斯特卫报》对此直言不讳,“像英国发动的多次战争一样,这是一场商人的战争”。[110]

当时英国社会的两大重要机构,即皇家海军和东印度公司,清楚地表明了国家力量对经济发挥的重要作用。皇家海军的多次活动都可以归结为通过“海洋战略”保护党派和国家的经济利益。海军战舰保护的英国商船,保障英国商人的海上安全,击溃敌人或者至少使其龟缩在港口,以便帮助英国商人“征服”市场。[111]此外,海军在“和平”时期保证由英国船只提供相对不受干扰的商品运输,在战争时期确保英国比其他竞争者损失更少的船只。这些活动肯定降低了商人的成本,使商人的贸易更加便利。[112]而且,在发动贸易战时拥有海上控制权(比如19世纪的英国)被证明比拥有陆军力量(比如拿破仑时期的法国)更有帮助。[113]海军肯定也以这种方式促进了公众利益。武力与利润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欧洲典型的重商主义的特许公司制度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即一家私人企业以一定的服务和费用为代价,换取中央政府授予的贸易垄断权和各种统治权。在近代早期,西方的特许公司和商人很明显并不反对使用暴力。我们已经见证了他们拥有庞大的军队。[114]通常而言,在花费尽可能少的固定军事费用和政治费用的同时,他们更喜欢征服新的“拥有特权”的市场。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策略就是占领重要地区,这意味着如果有需要他们就会使用暴力、贿赂或者“劝服”合适的人,若非如此就尝试开展简单的贸易。随着时间流逝施加暴力的比较优势愈发明显,征服土地的诱惑和需求日益膨胀。在以自己的名义或其他派别的名义使用暴力时,公司越来越多地卷入当地权力斗争的漩涡。在1757年的普拉西战争之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实际上开始控制孟加拉。从那时起,它无法否认作为占领者的事实。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此时孟加拉估计有约3000万居民,是英格兰和威尔士人数之和的4倍之多。[115]荷兰东印度公司最初在亚洲扩张,在18世纪它基本上已经成为一种殖民占领力量,尤其是在现称为印度尼西亚的地方。[116]这不在原来的计划之中,也不是对过去的突破。特许公司仍然是公司,“商业政策”对它们依然是最为重要的。就赚取利润而言,这些“征服政策”未必成功,从而使企业可以持续经营下去。正如斯滕斯高正确指出的那样,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特许公司都失败了。[117]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8世纪成为一家负债累累并最终破产的公司。其英国同仁存活更久,总体上好得多,但是仍然有着庞大的债务,其中收入和利润的增加更多地来源于在占领地区创建帝国,而不是来自贸易。

清朝的经济政策:国内和对外贸易中的农耕父爱主义

18世纪的清朝很明显不是重商主义的,最可能原因之一就是它不必如此。欧洲国家作为高度竞争的国家体系的一部分,不得不为了“生存”而不断地“适应”。因此,它们需要的收入规模不断增加。在19世纪40年代被西方人“打开”国门之前,清代中国势力强大,周围都是弱小邻国,并没有遭遇过类似的挑战。当然他们也曾经面临来自边疆地区的挑战,而且在清朝统治的前几十年需要应对复明势力的挑战。但是这些挑战在18世纪后半叶基本上都被解决了。与近代早期欧洲国家必须忍受永久性的生死攸关的挑战相比,从17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清朝的统治没有遭遇过严重的威胁。随着明朝残余势力的失败以及雍正和乾隆皇帝的成功,常常容易被遗忘的是,随着与俄国的有效谈判,在签订了1689年《尼布楚条约》和1727年《恰克图条约》从而清除北部边界的隐患之后,大清帝国至少扩大了两倍的版图。用俾斯麦的话讲,“这是令人满意的”。

在清朝中期,依据一种与西欧重商主义不同的逻辑与理性,中央政府可以而且也确实发挥了作用。如同重商主义在西欧的情况一样,尝试用一个概念去定义这一政策总是有风险的,但如果不得不这样做,我会追随王国斌选择“农耕父爱主义”这一术语。[118]农业被认为是经济和社会的基础。统治者认为他们的责任,是像父亲一样照顾民众的生活,也就是说为其臣民提供安全保障和财富。他们不得不克制自己,并将国家命令解读为管理和稳定财富的措施,而不是用以控制和攫取财富。好的统治者应该轻徭薄赋,且不干涉地方事务。

与本书内容相关的问题,当然是在漫长的18世纪中央政府采取了什么样的经济政策,具体的目标又是什么。一般来说,这些问题可以轻松回答。其主要目标是促进农业经济繁荣,中央政府采取了它认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需的一切措施:维护、修缮和扩大水利工程;传播包括农业、手工业和流域管理在内的各种技术知识;影响和监管某些商品,如种子和谷物的分配;运行常平仓体系;开发新土地,鼓励和促进迁移到新定居点,提供免费土地和灾难救济,等等。虽然强调粮食生产,中央政府也支持纺织品的生产,而且非常重要的是通过降税促进贸易。虽然国家本身经常局限于监控,但是有时也会秉持更为激进的干涉主义观点。显然中国不是一个发展主义国家,它采取的财政、货币和金融政策也不是试图从根本上改变和“升级”经济的总体战略。我们更细致地区分一下国内经济政策和与外国(经济)事务相关的政策。

西方史学界一直盛行的一个观念就是:中国的统治者不信任商人,永远监视着他们,并且找准时机压榨他们。在许多历史学家看来这一观点必须修正。我已经援引王国斌的观点,中国政府不同于西欧的国家,它没有采取阻碍国内或对外贸易的措施,根据他的观点,“中国政府的国内外长途贸易政策促进了斯密式的增长,其方式超过了同时期欧洲的实践”。我们看到,他甚至也认为西方商人可能比其中国同行背负着更沉重的赋税和掠夺,王国斌在这方面的观点确实过于乐观了,尤其是在涉及对外贸易时。有很好的理由修改这个公认的观点,但是我认为这是很多例子中的一个,表明近代早期中国史学的修正主义走过头了。让我们首先讨论清政府的国内经济政策,然后看一看它们的对外经济政策。

有关贸易的政策总体说来恰好与清朝统治的总体目标相符。在官方儒家理论中,商人通常不受尊重。但是在现实中,商人及其角色显然是被接受了,甚至受到赏识。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显然不能没有贸易和商人。因此,商业贸易通常是为人接受并得到支持的,而且非常重要的是它甚至因此几乎完全免税。直到19世纪下半叶总的内部关税也没有多少。当时英国确实没有国内关税,但是举个例子,比如把中国的情况与法国相比,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与中国相比,欧洲国家对国内贸易有更多干预。我猜大多数商人宁愿被轻视几分以享受免税待遇,也不愿受到尊重却被征重税。在清代中国有很多这样的富人或者说“成功”商人的例子。简而言之,我们可以猜测政府意识到了商贸对中国农业社会的重要性。

然而,清朝政府将“民生”看得过重,不愿将其完全托付给商人和市场。只要贸易和商人被视为增加了共同财富,国内贸易就任其发展。这意味着清朝统治者很容易变得相当多疑,并干预某些种类的贸易和某些类型的商人。他们显然不喜欢利润太高的商人,肯定也不喜欢欺诈“老百姓”的奸商。他们也不喜欢商人的力量过于集中或者资本过于雄厚。怎么算过于集中或资本过于雄厚完全由政府决定,指出这一点并非无足轻重。中国官僚体系对商业活动的反应往往是模糊的,或者像一些人可能更喜欢说的那样,是犹豫不决的。它倾向于从几方面评估贸易的影响。“国家干预”的力量在抑制出口方面表现得尤其突出。有趣的是,向其他省份发送货物可能已经被视为一种出口,这告诉我们为何至少部分人会将中国视为帝国。[119]

就国内贸易而言,有一种“纠正”市场的倾向。清朝不是一个超脱世外的自由放任国家,而是一个有着重要自身利益的重农主义国家。其政策目的,用罗威廉的话说就是“放手让市场完成其任务,而不是迫使它做到”。[120]这不应该与坚定的干涉主义政策相混淆。不过,很显然即使清朝官员的偶尔干预也足以吓走从事谷物交易的一些商人。[121]在粮食不足时,国家会开放粮仓来影响价格,为最贫穷的人提供廉价谷物;在危机时期,土地可以(重新)分配;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富人做出各种各样的贡献。政府认为这些干预是合法的,当然最重要的是没有人能阻止它实施干预。然而用现代术语来说,规则就是市场应该自力更生。需要注意的是,在讨论中央政府的相对冷漠时就像以往讨论这段时期的中国一样,我们必须意识到在地方或区域层面可能存在各种“非常烦人”的干预,而中央政府对此一无所知,或者甚至可能持反对态度。在这方面就像其他很多方面一样,有一句老话说得对——山高皇帝远。

政府干预市场或者更广泛地说干预经济,还有其他形式。对于几种基本商品比如盐和铁的销售,商人获得了垄断权。然而他们的活动受到严格监管和监督,就像广州的行商一样,后文会详述。将这些商人群体看作在西欧历史上举足轻重的特许公司的中国版本,会是一个严重的错误。通常中国的垄断商人只是负责某些(政府)收入来源的分配,因为政府认为这些活动“太过麻烦”。例如对于本文讨论过的铜的生产和分配,政府倾向于采取“招募投资者”(即有实力的商人)的政策,他们会在给定的条件下,按照规定的义务采取适宜的生产和分配方法,以满足需求。这意味着归根结底他们基本上只是政府的仆人。[122]政府将许可卖给交易商,用以控制四川和西藏之间的茶叶贸易。帝国政府自己控制了一些利润丰厚的垄断行业,例如人参、玉(直到乾隆皇帝去世)、黄金以及“满洲”的皮草。封地和旗人的土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是非常小的。政府有专门直接为皇室生产的作坊;政府对铜的生产以及销售进行严密的控制;政府还严密监视所有类型的矿产生产。[123]

一般劳动力在中国是自由的。奴隶制并不陌生,但无足轻重。认为基本上每一个中国人都是政府的奴隶,这种固守东方专制主义的想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然而国家能“要求”百姓参加各种各样的徭役,参与各种各样的“活动”或者上缴各种各样的“献金”。在“满洲”为旗人工作的农奴人数不断减少,在新疆和“满洲”有犯人被强制劳动。但他们的数量占总劳动力的比例非常小。在中国北方,我们发现农民的税款是由他们的地主东家支付的,他们基本上处于雇农的地位。但是他们的数量相对较少,而且无论如何都不是国家的奴隶或农奴。[124]来自国有企业或垄断企业的总收入,与GDP之比非常小。简单地说,政府干预国内经济,尽管并不显著,而且在各个方面确实产生了严重的危害,但这种干预十有八九比较罕见,而非惯例。

清朝与对外贸易

清朝的对外贸易,尤其是与西方“蛮夷”的贸易,情况明显不同。这种贸易得到了系统和密切的关注。这当然并不是说中国统治者在这方面干预过多,毕竟西方重商主义统治者也是如此。西方重商主义者在干预和操纵外贸方面可能更甚。关键是统治者如何以及为什么而干预。在西欧,更准确地说是在英国与荷兰共和国,我们看到两派之间存在一些共生关系以及互相巩固的“权力”和“利润”(即官员和商人),虽然不一定是出于同样的理由,但是他们分享共同的信念:对外贸易至关重要,必须加以鼓励。相反,清朝统治者对于对外贸易的积极作用持怀疑态度,尤其是与外国人进行的贸易。他们不太沉迷于此,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没有必要为了财政方面的原因而支持对外贸易。相比西方统治者,他们永远不会被迫发动极其昂贵的战争,或至少为战争做好准备。

在讨论中国政府的关税收入时,我已经简要地提到中国的对外贸易。作为GDP的一部分,其规模非常小;就绝对数量而言,我们谈论的仍是规模庞大的商品。然而,如果政府政策有所改变,对外贸易的规模本可以大很多。政府也有可能对其征收大量的税赋。对于像中国这样庞大的经济体而言,几乎可以确定的是,从统计数据来看它是相当封闭的。中国的进出口相比其GDP通常较小,特别是在工业化以前,那时运输要费尽周折,缓慢且昂贵。甚至中国一项完全相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也不可能产生类似英国重商主义那样的影响。但是政治决策确实产生了影响。在以下的引文中,亚当·斯密的评论是正确的:

中华帝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气候多样,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省份,大部分地区之间通过水路实现便捷的交通,极大地促进了该国国内市场的发展,其自身足以实现大规模的生产,从而使劳动分工程度相当可观。中国国内市场的规模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并不比欧洲不同国家市场的总和小。然而更广泛的对外贸易可以将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的市场作为本国市场的补充,特别是如果这种贸易有相当一部分以中国船只运输;这很可能会极大地促进中国的生产,提高制造业的生产率。通过更加广泛的贸易,中国自然而然就能学会其他国家正在使用的技术以及世界各地所从事的技艺和产业。[125]

自从中国被迫开放经济并与西方进行贸易以后,其对外贸易的体量确实在增长,同时我们也看到产出有大幅提高,比如出口茶叶的生产。这表明斯密关于中国对外贸易的观点是正确的。[126]

正如此前看到的,中国的关税很低,关税收入大部分是通过国内贸易征缴的。关税是有,也肯定会对贸易产生影响。世界上没有哪个中央政府曾经完全取消关税。中国经常禁止进口银和铜。[127]但是,我们看不到哪怕一丁点儿大体与西方重商主义类似的政策。作为收入的来源之一,来自对外贸易的税收对政府来说无关紧要。与对外贸易相比,国内贸易带来的税收更多,但是,这些税收收入即使加起来也无法与土地税相比,更别说GDP了。政府干预对外贸易并不是基于贸易盈余最大化的重商主义考虑,而是出于政治或财政方面的考虑。在本书中有两种现象让我觉得特别有趣。首先是茶叶出口税,我们上面已经提到。清朝政府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开始引入这一税种,并在战争结束后继续征收。[128]其次是中国统治者中的精英,具体而言就是所谓的粤海关,反复尝试对进口到中国的白银征税。[129]

政府官员有权干预经济事务,他们也毫不犹豫地使用这种权力,而这种干预实际上比修正主义认为的力度更大,也更频繁,即使这会对商人和生产者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即使统治者和商人有机会结成伙伴关系,毫无疑问商人在合作中也属于弱势的一方。盛行的理念是以国家利益为重。就此而言,一直作为中国政治中心的北京就不仅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虽然经济中心不断南移。相比之下,伦敦不仅是英国的政治中心,也是当时最重要的经济中心。政治和经济权力交织在一起,在空间上共同集中于仅有几平方英里的伦敦市中心。统治中国的满族精英显然不是生活在商品经济的环境中,他们不会像商人或企业家那样看待世界。居住在北京和承德的汉人大臣也是如此。政府在贸易方面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它也不认为海外贸易是非常重要的。航海时代的中国仍然保留了部分闭关锁国的政策。在面对英国时,中国的统治者无法想象这个国家为了贸易,也就是为了商人的利益,竟然会发动战争。中国的统治者和商人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政府的扶持对商人开展竞争是非常必要的。[130]我想再次补充的是,与西方的统治者相比,清朝统治者通常有不同的优先目标,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每一本关于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中,对于漫长的18世纪或是通俗地称为近代早期的时代,从字面上都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政府的许多法规,即便不是完全禁止对外贸易,也阻碍了对外贸易。中国政府对来自外国的移民和中国人向外移民都持反对态度。即使不了解主流自由市场经济领军人物观点的人,也会认为这类措施一定会对中国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一定不会得到商人和生产者的热烈欢迎。[131]说得委婉些,清朝统治者并不热衷于对外贸易和向外国商人“开放”,他们看不到“国际关系”存在的必要性。在关于清朝的每本著作中都会提到乔治·马戛尔尼大使,他不是失败的唯一案例。马戛尔尼勋爵自己就提到,在他之前有过六位大使。[132]一位来自荷兰的大使18世纪90年代被派往中国,也没有取得任何成果。[133]1816年由英国派来的阿默斯特大使也以失败告终。当俄国人在19世纪初从伊尔库茨克派出一位大使,来协商中国港口对俄国轮船的开放问题,或者允许俄国的陆路商队进入中国内陆,他们甚至都没能成功到达北京。[134]中国没有类似英国历史上的干预政策。此外我还想补充的是,即使中国政府有过“零星”的干预,它也没有达到足够的干预频率,从而能够起到实效,这是因为政府认为它们可以在认为合适的任何时间进行干预。这肯定在中国商人和“企业家”中间形成了一种惶恐不安、风险规避和谨小慎微的氛围。

清朝统治者特别关注其臣民与西方“蛮夷”之间的紧密联系,因此也力图集中精力加以控制,如果有必要的话就完全禁止。对于传统的朝贡体系,人们已经发现“政治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在所谓的“一口通商”体系下甚至更加突出和明显,以至于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被认为是中国的大国心态在作祟。该体系的创建以密切关注西方及其贸易为目的,强迫他们将经营活动或者至少是大部分活动集中在广州,只能接触特定的、经过挑选的贸易伙伴。[135]当然,实际情况要比预想的混乱很多。走私、逃税、贪腐、官商勾结和妥协等现象屡见不鲜。1757年之后,广州甚至实际上已经不是唯一一个开展中西贸易的通商口岸。澳门和厦门也有法律允许的中西方贸易,这里西方指的是葡萄牙和西班牙。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西方之间在中国之外有频繁的贸易往来,比如在马尼拉或巴达维亚。在陆上则有与俄国的贸易。所有持修正主义态度的同行试图说服我们,一口通商体系将成为推进中国对外贸易的一项重要举措,就像《航海条例》之于英国的作用,对此我并不同意。

这种将贸易集中在一个港口的观点,对西方来讲也并不陌生。西班牙和葡萄牙统治者曾尝试通过塞尔维亚的港口以及后来西班牙的加的斯或者葡萄牙的里斯本,同其他大洲开展贸易。考虑一下中国出口到西方的主要产品很快变成了茶叶,这些茶叶大部分来自福建,其次是广东,但是这也不是唯一的例子。选择其他港口出口茶叶可能更加切实可行,比如福州,那里同产茶区有着更密切的联系。选择广州作为通商口岸对于东南沿海的经济发展有着相当消极的影响,在清朝实际统治下的最初十年,政府采取的政策使得贸易寸步难行,经济遭受了很大打击。但是清政府不愿改变政策。道光皇帝个人反对开放福州同西方进行商贸往来。同时有证据表明,地方官员也有阻碍贸易的共识。[136]茶叶只能通过陆地运输,即只能通过陆地运往广州,这比海上运输更为昂贵。塞缪尔·鲍尔从1804年至1826年一直在中国生活,他写下大量关于茶叶生产和贸易的资料,认为陆路运输的价格是海路运输价格的大约10倍。[137]罗伯特·福琼提到,1848年从内地运往上海的茶叶,其运输成本平均说来是总成本的50%,而如果运往广州这一比例将达到70%。茶叶贸易并没有马上转移到上海,原因之一就是政府竭尽所能阻止这样做。[138]

丝绸也因基本相同的原因面临同样的限制。丝绸只能从广州出口,而且需要一个小型的经纪人团体从中撮合交易。这些限制直到1842年才由《南京条约》废除。即便如此,清政府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对运往广州的丝绸征税,而不论这些丝绸实际上是被运至哪个港口。[139]除此之外,应政府的要求,中国的丝绸出口在1759—1764年被禁止,因为政府担忧出口会危害丝绸未加工原料的供应,从而使其价格上涨。同时,清政府也害怕这些物品出口到海外会让它失去课税收入并丧失对丝绸行业的“掌控”。直到1848年,八省的税粮也就是所谓的“贡粮”通过四条国内水路运输,耗资巨大。此后,税粮开始通过海路运输,这项举措减少了近65%的花费。[140]总的来说,清政府忙于阻止与外国人联系过于紧密或者过于“自由”,而不是模仿西方的政策。清政府采取的方法与重商主义国家比如英国,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我们将英国商人及其涉及“中国贸易”业务的公司与他们在广州的官方贸易伙伴(即其中国同行)进行比较,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便能了然于胸。诚然,仅仅关注中西关系是一种欧洲中心论的观点。严格地按照数量来看,中国与亚洲其他地区的联系更为重要,尽管人们已经意识到其中一些贸易,比如与印度的贸易往来,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英国的掌控之中。而且,不断扩张的大规模中西方贸易为东印度公司和香港商人控制,他们往往被称为“垄断者”。[141]另一方面,虽然在与西方人接触时清政府对“蛮夷”产生的“恶劣影响”心存恐惧,但是,面对西方人和西方贸易时采取的处理方式很好地说明了清政府优先考虑的目标是什么。此外,清政府制定了许多针对所有外贸交易的限制性措施,这些措施几乎涉及我所知道的国家的所有对外贸易。这也阻碍了外来移民以及向外移民。在这方面,当时的“满洲”和台湾的情况也强不到哪里去。[142]

但是,让我们着重比较为西方特许公司工作或在其庇护下的贸易商与他们的中国贸易伙伴。[143]首先由于存在特许状,与中国行商相比,和特许公司合作的西方商人在日常经营中受国家摆布的程度要低很多。此外,特许公司能够通过新兴的资本市场与外部金融体系接轨,而行商却不得不从西方人或印度人手中借钱。鉴于中国高昂的利率,西方人非常愿意“帮助”他们的中国贸易伙伴。[144]最后,与英国及荷兰东印度公司高度协调的官僚机构相比,行商是一个脆弱组织的一部分。他们甚至吃了不少苦头才懂得,他们并非与之打交道的形形色色的政府官员的伙伴,而仅仅是其下属。行商的地位基本上仅比政府奴隶高一点,他们在中央政府和与之交易的西方人的压榨下苦苦生存。而西方的特许公司无论是公司整体还是其成员,都享有行商渴望的各种贸易渠道与权利。[145]

通常认为贪婪的专制国家并不尊重私人财产,更不用说商人的利润了,但与这种陈词滥调不同的是实际上中国商人可以变得非常富有,无论他们是否活跃在国际贸易之中。1738年至1804年那些垄断了两淮盐区盐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所谓“制造商”和“运输商”,不得不支付近4000万两的官方苛捐杂税,作为对帝国的贡赋。这似乎数量惊人,然而考虑到他们每年的利润估计为600万~700万两,这其实是完全可以承受的负担。商人们还是很富裕的。[146]我们知道,在18世纪的中国,有人主要通过买卖食盐积累了1000多万两白银的资本。[147]18世纪下半叶,扬州盐商的总利润估计达到2.5亿两白银。[148]实事求是地看,当时中央政府每年征收的税收总额包括所谓的附加费在内,据估计也只有5000万~8000万两。或者做另外一个比较,1720年至1833年,每年通过英国东印度公司从中国出口的商品总额从未超过650万两白银。[149]19世纪的中国仍然可以通过“经商”发家致富。张仲礼在其著作中举了许多在19世纪末极其富有的士绅商人的例子,来说明中国士绅的收入。[150]中国当时的统治者意识到了贸易对中国经济的积极作用,他们肯定没有采取系统的措施来为难贸易商。

无论如何,总体而言商人的地位往往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行政官僚的诸多规则和干预措施使得西方和中国的贸易商之间的交易变得非常复杂,难以预料。当我们回过头去看一口通商和中西方贸易,很可能就是其中一些极端的例子,这在大多数拥有行商“协会”成员特权的中国商人的职业生涯中得以体现。顺便说一下,为了获得这种“特权”,他们不得不向政府官员支付20万两白银。[151]成为行商的一员通常被视为一种负担而不是一种特权,用魏斐德的话说,行商扮演着一个“不情愿的角色……即成为经纪人”。[152]他们不得不忍受要求他们上交巨额献金的官员的敲诈勒索,而且行商中的所有成员最终都有可能对其他成员的债务负责。从总体上看,对行商的定位并没有那么容易。一方面,马士指出行商成员为了加入“协会”被迫缴纳20万两白银献金,行商成员据说总共要支付200多万两白银的献金。但另一方面,马士又指出拥有巨额财富的伍秉鉴仅在1834年就积累了约2600万银币(600万英镑),和同时代的人相比,他可能是当时世界上最富有的人。马士表示,“中国人(即行商)非常知足”。[153]徐中约总体上并没有直言不讳地否定政府的政策,但即使读他的书也能清楚地感受到政府的干预是一种极大的伤害。[154]郝延平在其关于19世纪中国商业革命的著作中总结道:“行商的外债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到1829年有完全偿付能力的公司一度减少到3个。”[155]庄国土在其关于一口通商的一章结束时写道:

中国商人是一口通商的唯一受害者,一般的中国商人被排除在广州的对外贸易之外,而行商大多破产了,因为他们不得不承受政府沉重的苛捐杂税和西方人的盘剥。[156]

在这本书之前的部分,他早已告诉我们:“绝大多数行商的最终命运是破产。”[157]这两位学者显然对行商的地位并未抱有乐观的态度。然而邓钢的态度有所不同,他列举的潘有度(1755—1820)显然就是成功的行商:1820年潘有度已经积累了1000万墨西哥银元的家产,而这些财富在20年后保守估计也已经翻了1倍。[158]范戴克最近在《广州和澳门的商人》一书中的立场,也变得不那么消极了。

无论行商的确切地位如何,在我读过的关于一口通商的所有文献中或者其他中国对外贸易的例子中,都没有找到任何资料可以佐证王国斌说的政府积极“促进斯密式增长”。总的来说,官员盘查“商人”,对他们施加压力,并提醒其低下的社会地位和应具备的道德责任,这一倾向非常明显。无论我们是从道德还是社会方面思考,从严格的经济角度看,中国当时的政治政策、官僚作风、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的停滞不前,并不能积极推动贸易的发展,尤其是与西方的贸易,更不用说当时广泛存在敲诈勒索、贪腐、无能现象,许多官员也对经济事务缺乏兴趣。之后为促进经济现代化而努力自强并创建“官督商办”的尝试,使这些问题更加昭然若揭。[159]在清朝,政府机构和政府干预经济事务的方式总体来说通常是问题的一部分,当然它们通常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的一部分。

在海外经营的中国商人几乎没有得到任何来自中国(即“祖国”)政府的支持,这无疑是令人震惊的。这与西方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样的商人在西方通常被视为帝国的前哨。[160]对于1万多名中国人在1603年被马尼拉的西班牙人屠杀一事,历史学家舒尔茨写道:

著名的1603年暴动之后,中国对于印尼华人遭到屠杀表现得明显麻木不仁,并不热衷于进行血腥报复,这让西班牙人感到非常震惊。直到两年之后,当时一位沿海省份的总督才敦促皇帝对屠杀这么多中国人的行为进行报复,但并没有人响应他的呼吁。[161]

1639年至1640年又有大量中国人被屠杀,清政府对此依然没有反应。[162]1742年,荷属东印度群岛的荷兰殖民地政府对1740年在巴达维亚屠杀成千上万的中国人向清政府道歉。据报道,乾隆皇帝曾说:“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163]据历史学家珀塞尔估计,在1763年英国占领马尼拉期间,西班牙保皇派屠杀了6000名支持菲律宾推翻西班牙政权的华人。清政府还是没有做出回应。[164]有趣的是,这些屠杀并没有阻止中国人继续前往马尼拉和巴达维亚。无论政府到底为何不予以回应,有一件事是明确的:从积极从事国际贸易的商人的角度来看,从事国际贸易的西欧商人(有望从中央政府那里获得更多的帮助),对中央政府的恐惧也更少。

“孤立主义”的影响

相较于西方的重商主义政府,只能说中国的统治者历来对国际贸易以及国际关系不怎么感兴趣。但是,当他们开始感兴趣时却又缺乏其他国家那样的经济实力。当时中国与外界的联系明显比以前众多学者笔下所谓的清朝“闭关锁国”时期要频繁得多。但相对于彼时的西欧,此时的中国最多算是处于“自给自足”状态,无论是在物质方面还是在精神方面皆是如此。与西欧国家,尤其是英国和荷兰共和国相比,中国作为一个国家与其他大陆的人员、商品、思想和资本的交流要少得多。总的来说,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统治者连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往往都不甚了解。身处英国的伦敦和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能轻易收集来自全世界的情报,而在中国的北京或其他任一城市,想得到其他大陆上一则及时可靠的情报都非常困难。中国的宫廷自然对欧洲以及世界上其他的地方一无所知。不管是在对外经济方面还是在政治军事方面,均是如此。它们对世界上其他的文明毫不知情。有大量的轶事。[165]以及中国过去的地图可以清楚地证明这一点。[166]中国清政府的闭关政策使之几乎不受来自西方社会的外部影响。[167]甚至有传说讲,乾隆皇帝曾经向人问起印度的国土大小、人口状况以及他们的统治者是谁,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这一说法。[168]与英国的马戛尔尼谈话时,乾隆曾问过英格兰距离俄国有多远,以及意大利和葡萄牙是不是就在英格兰附近,是否由英国管辖。[169]

卫周安称,“从16世纪末至18世纪末……中国人对欧洲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对其大为开放”。相较而言,此说法甚是有悖于当时的实情。[170]以下指标可以衡量对外表现出的兴趣:对外交流的人员流动;文章著作中涉及外国地区的次数;[171]学习外国地区当地语言的人数;以及从该地区进口的各类商品的数量,等等。与以往无异,中国在以上各项指标中的表现仍然不尽如人意,无论在哪个方面均滞后于西欧国家。若中国那时真的如卫周安说的那么开放,那么在19世纪中期被西方国家强制入侵之后,中国怎么还是对它们的状况一无所知呢?[172]在经济方面中国封建政府闭关自守,这表现得尤为明显,尤其是对亚洲的各个国家;在军事方面更是贪腐横行,军队溃不成军。在中外交流方面,甚至连语言不通的问题也成了极大的障碍,因为那时汉语禁止对外传授。[173]

西方国家的重商主义以制定长期通商规则、效仿他国并与之竞争为核心。这一核心显然并没有在中国传统的国家经济体制中得到体现。比如,当时的京城对广州的中西方贸易状况毫不知情,就更不用说西方的经济状况了。当然,它对西方经济思想自然也是闻所未闻。[174]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竞争者面前,处于消息封闭的状态就是置己方于极大的劣势。这就是直到最后尽管广州表面上属于中国,但其真正的领导者仍然是西方的贸易者而非其中国同行的原因之一。[175]正如阿谢德所说,“若欧洲能统领全世界,那也是因为它第一个认识到全世界的存在”。[176]意大利作家托马索·康帕内拉(1568—1639)早在1599年的著作《西班牙君主制度》中就写道:“知道某个地方的存在,就相当于已经将其半数据为己有。”[177]西欧国家手中已经掌握了大量外部世界的信息。在近代早期,欧洲人就已经非常熟悉培根主义哲学中知识与力量之间的联系。这一点在杰里米·布莱克的《知识的力量》一书中阐述得淋漓尽致,亦值得各位读者一阅。因此相较于西欧国家对全世界信息的积极吸收,彼时的中国处于一种自我封闭、对外漠不关心的状态。黑德里克早前关于19世纪时期的观点很正确:不管在世界上的哪个地区,欧洲人对其时事动向都了如指掌。[178]欧洲国家对其殖民地以及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应对方法非常明确:一探索,二控制,三着手开发利用。且不管这种方法是好是坏,彼时的中国对此则处于完全蒙昧的状态。[179]

世界上大量的学者开始认识到,洲际贸易、交流和控制同时也带动了“科学意识”的觉醒,或者说得更通俗点,可靠实用的知识开始大量地被发现并积累下来。(半)封建社会体制确实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在这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不容忽视。[180]即使保守的人也会积极探听来自外部的各种消息,更何况保守的政府呢?[181]欧洲的国家体系对知识增长的促进无可比拟。欧洲拥有大量相互竞争的独立试验室,大家基于前人的经验或者借助于反复试验,竞相提出新的理论。这无疑是一种先进的体制。正如摩尔所说,“欧洲的领先,在于这是创新的诞生与繁荣之地”,这也正是政治竞争产生的结果。[182]

在他看来,传播新理念的人群,也能是不同的政治单位,以及有相互对立的信仰或是对立的临时政府。多元主义使得有不同思想的人能够在不同的领域和影响范围内自由活动,并寻求新的庇护。若某个庇护中心因政治原因遭到破坏,该中心亦可迁往别处。[183]

不可否认,中国亦由无数相互竞争的个体和大量不同的区域组成。所以它绝对也能体现出更多的活力。但是,即使上亿的中国人民也不能等同于普天之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汉人,享有共同的理念和利益。生活在大清帝国的人不像西欧人那样处于一个“多样化”的世界中,这些西欧国家本国仅有弹丸之地,却拥有大量的海外殖民地和广泛的海外联系。中国旧政府与世隔绝的封建统治以及不透明的治理方式,对知识和理念的交流与学习没有任何促进作用,也阻挠了各行各业的创新。

事实上,欧洲各国的政治体制同时也促进了知识的增长,因为其竞争性体制为知识的增长提供了额外的保障。在这方面将英国和中国相比,我们不得不说中国的封建政府乃至封建社会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才开始觉醒,感到“有必要”认识外面的世界。在欧洲那种相互竞争的国家体系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信息的重要性要远超过中国与周边附属国之间的霸权关系。另一方面,早在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一个世纪之前,清政府就有机会了解敌对的英国的状况。但遗憾的是,它从未真正这样做过。这对于一个宣称致力于保护自己领土范围内社会与财产安全的政府来说,的的确确是一种严重的疏忽。

就“恐外”或闭关锁国的状况而言,清朝就不太可能成为蔡美儿所称的“超级大国”,即一个“在历史中极少见的、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和经济实力、足以称霸世界的社会”。蔡美儿认为,世界历史上的每个超级大国“至少以其所处的时代标准衡量,都是多元和包容的”。蔡美儿声称它们中的每一个“之所以能成功,都是因为不拘一格地使用来自不同背景的有能力和技能的人,吸引和发掘为其他社会所不容的有天赋的群体”。尽管蔡美儿的论文在某种程度上言过其实,且现实的基础不够深广,但其主要观点,即不论实际的好处是什么,一个国家必然会由于驱逐外来文化和外来人种而付出相应的代价,可能是正确的。[184]现代世界史之父威廉·麦克尼尔十分认同这一观点,即“重大历史转变的主要原因就是与外来人口接触,以获得新的和不熟悉的技能”。[185]知识和信息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而“开放”竞争的社会相较于“闭塞”孤立的社会,其优势是不言而喻的。[186]清朝统治者显然没有料到自己将面对这样的竞争者,他们提供了另外一种制度,更为可行甚至效果更佳,足以替代现行帝制。部分外来威胁被清朝统治者很好地解决了,而部分威胁比如来自西方的威胁,则被严重低估了。发生在清朝内部的严重叛乱,直到太平天国运动都未能提供另外一种选择。他们反叛却不改革,要么想要重塑旧秩序,要么想着回到过去的好日子。在我们谈论的这段时期,清代中国的制度安排从未遭遇过全面的挑战,或系统地与其他制度方案相比较。西欧则面临着制度方面的更大挑战,需要在更大范围内去学习和选择,甚至包括海外。这最大限度地改善了当时的情况。如果一个人将英国制度创新的程度和深度与中国近代早期相比,那么清朝应被视为一个故步自封的帝国,而不像现代修正主义声称的那样有活力。谈到制度创新,相较于英国中国显然是一个落后者。前者在当时复制并实验了所有它认为合适的全新方法。在这段时期,清朝并没有尝试其他方式,以替代当时的君主专制。清朝曾经“成功的”制度安排成了其发展的桎梏,使永不满足的欧洲人最终将自满的清朝甩在身后。[187]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说,我们很难想象有什么可行的替代方案,能使中国在19世纪国际的和民族的星空中真正改造自己的统治体系。

结合中国人“安于现状”的特点,中国官员确实没什么非常迫切的理由向欧洲或者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学习。但是,这当然不能等同于中国人实际上“高”欧洲人一等,霍布森在其关于西方文明源于东方的著作中提出了此类说法,这有失偏颇。按照霍布森的说法,中国在1492年至19世纪50年代只是发展“落后”了而已。[188]不可否认,曾经的中国在很多方面都领先于欧洲,但同样也不可否认,那时的中国也有不如欧洲的地方。中国的统治者本来可以通过与西方以及其他地区的“蛮夷”紧密地往来,并从中获益。到18世纪末期,从诸多方面来看中国显然早就不再像以前那样“高”人一等了。

中国的统治者并没有做到时时刻刻管理好自己的帝国。他们本可以以他国为鉴,以正己纲。在18世纪,中国的军队曾取得无数胜利,打下一片雄伟江山,那时他们就应该了解到,即便如此,他们也难以匹敌当时西方的那些国家。然而他们选择对此视而不见,并且没有为此做出任何努力以图改变。说到国家政体的运转,早在18世纪末期人口压力以及生态状况的变化已经警示了事态的恶化。就经济来讲,似乎那些修正主义者一致认为,在19世纪初期引入鸦片导致银荒之前一切都没有问题,直至鸦片战争爆发,此后经济状况才开始恶化。笔者认为,这些修正主义者的想法根本就是自欺欺人。

在19世纪银荒之前,中国经济真的像修正主义者力图让我们相信的那样先进吗?或者,中国作为全球白银蓄水池这一假说有何问题?

对于清代中国在经济和其他许多方面对外高度封闭这一点,大量学者表示不再认同。其中有些人现在甚至宣称,中国在近代早期曾是全球经济的“中心”。在某些特定的圈子里,有种观点认为清代中国经济的龙头地位是无可辩驳的。另一种略微不同的观点认为,中国主要出口各种制成品,而西方人几乎无一例外的只能用白银来交换。当我们在研究欧洲经济史中的重商主义时代时,我们发现可以合理地假设欧洲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更倾向于出口像白银这样的贵金属。因此,按照这种说法,白银的外流只能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力量与成就由盛而衰、陷入绝境的标志,这反过来又暗示着政府不可能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巨大障碍。

近代早期有大量白银流入中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近代早期总有人说,中国就是美洲白银最终的流向地。这种将中国比喻成全球白银“蓄水池”的说法,并不是现代历史学家的发明。[189]这种现象出现于两个时期:一个是从16世纪40年代到17世纪40年代这段时间,另一个则是在明清两朝更迭之后,从1700年至18世纪50年代,当时人们曾广泛讨论了这一现象。弗兰克说,在弗林和吉拉尔德斯的很多著作中,他们将这种现象视为“重新定位”近代早期经济史的基石。他们对于流入中国境内的白银数量做了大量的估计。[190]在他们看来,中国吸收了2 /3甚至是3 /4的产自拉丁美洲的白银,以及大量来自日本的白银。考虑到中国自己[191](安南和缅甸也是如此)也生产大量白银并且官方不出口白银,这个国家在几个世纪里都作为全球大部分白银的储备地。这种状况在19世纪才发生改变。

白银蓄水池假说得到了大量的支持。阿里吉显然认为新大陆的白银有3/4流入了中国。[192]彭慕兰和托皮克写道:“新世纪的黄金和白银大量流入亚洲,或许这其中有50%是流向了中国。”[193]霍布森、威廉·麦克尼尔、约翰·麦克尼尔和庞廷都在其“教科书”中支持了这一观点。[194]弗林和吉拉尔德斯在其分析中更倾向于强调贸易者可以利用中国和西欧之间不同的金银兑换率进行套利。这种兑换率差异可以解释为什么白银去了中国而黄金留了下来。但是许多学者认为白银从西方出口到中国,意味着西方经济衰退和中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冈德·弗兰克有力地捍卫了这一观点:

中国更高的(比如与印度相比),实际上是世界上最高的生产力、竞争力和中心地位,反映在中国举世无双的贸易盈余上。实现这些的基础,就是它在世界丝绸和瓷器出口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及其出口的大量黄金、铜钱以及之后的茶叶。这些出口商品反过来让中国成为世界白银的“最终蓄水池”,以平衡中国持续的出超。由于中国为满足世界其他国家持续的“需求”而源源不断地出口,中国当然只能不断地扩张其永远得不到满足的白银需求。[195]

弗兰克将近代早期的全球贸易定义为胜者和败者的游戏,并且认为这个游戏是非常“金块主义”的:那些垄断全球最大白银供应的国家就是胜者。他接受了那些胜者位于亚洲的观点,或者更准确地说胜者就是中国。按照他的观点,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贸易旋转木马”的主要动力,并且是全球贸易这一“世界赌场”中的赢家。[196]他认为,直到1750年欧洲在世界经济中都扮演着毫不起眼的小角色。[197]马克斯不仅认同他的观点,而且比他更加坚信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在他看来,欧洲只能被看成“一个想要攫取东方财富的被边缘化的不起眼的小玩家”。[198]在数量惊人的学者群中再举两位作者,蔡斯-邓恩和霍尔声称“中国在与欧洲的远距离不平等贸易中获得了更多的回报”。[199]

根据修正主义者的观点,所有这些都只能证明中国政府关于国际贸易的政策并不像人们经常所说的那样“坏”。相反,它们一定是非常合理并且高效的。在描写中英两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所发挥作用的著作中,这一论断当然被反复强调。乍一看,你可能会倾向于形成这样的印象:安安静静地待在家中积累了大量白银的高产中国,对抗着大洋对面歇斯底里的、欠发达的、希望在中国丰盛的餐桌上分一杯羹的欧洲。然而,我们不需要通过太多的思考,而是仅仅依靠经验知识就能意识到,“白银蓄水池假说”和它所代表的中国政府没有阻碍对外贸易并且做得很好的观点,并不完全可信。

在简略地讨论这一话题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些事实。首先,最近的文献已经表明,在讨论清代中国的财富问题时,修正主义者显得太过乐观了。可以确信的是,在英国腾飞时中国更为贫困。此外,在西方国家的影响变得消极之前,中国内部就已经产生了各种问题。但是,我们现在集中关注贸易和生产率的白银蓄水池假说。中国与西方的白银贸易盈余,并不像修正主义者说的那样大。中英贸易迅速增长应该是在进入18世纪的数十年中。在此之前,贸易规模都是很小的。在文献中经常提起的贸易大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起点太低。英国作为中国到那时为止欧洲最大的贸易伙伴,在中英贸易中获得的财富在漫长的18世纪都只占其GDP的很小一部分。[200]这意味着在整个近代早期,流入中国的白银远少于最近一些历史学家声称的数量。对中国十分重要并且确实曾向中国输入大量白银的日本,也在18世纪大大减少了与中国的贸易。亚加布尔科和马尼拉之间及其与中国之间的跨太平洋贸易,也像中日贸易那样被历史学家忽略了太长时间。现在已经没有人再怀疑它的真实性了。这种贸易当然没有达到像弗林和吉拉尔德斯这样秉持中国中心论的学者所说的那种规模,但是也在18世纪开始减少。陆上进口贸易从来都没有真正取得过成功。[201]在18世纪,对于除荷兰共和国以外的欧洲主要国家,亚特兰大远比亚洲重要。例如,英国、法国、荷兰共和国和西半球之间的贸易量是它们与亚洲贸易量的3倍。[202]中国确实在18世纪的最后数十年以及直到19世纪20年代的这段时间,“收集”了大量的白银。但是重点是许多严肃的学者尤其是专门研究中国经济史的专家,提出的估计值要远小于全球史学家的估计,但这一点被完全忽略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十分复杂。我阅读文献得到的结果只是告诉我在1500年至1820年这段时间里,中国在最乐观的估计下也只吸收了30%产自或者在拉丁美洲流通的白银。当然,考虑到其庞大的数量,这些白银仍然数量可观,这并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203]无论是按总量还是按人均值,欧洲都得到了更多的白银。除此之外,他们还集聚了大量拉美的黄金,然而这些黄金在欧洲经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却被白银蓄水池假说的支持者完全忽略了。[204]我想要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我们有充分的理由降低中国白银进口的估计值,那么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中国是否很妥善地处理了国际贸易事务。从英国的角度来讲,白银大量从英国流入中国境内确实给东印度公司带来了麻烦,但是这对整个英国经济并没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19世纪初期,为了交换印度鸦片,大量的白银流出中国,中国白银贸易的总体平衡被打破,开始出现赤字,这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著名的白银流失问题。[205]从19世纪初开始,英国停止了向中国输送白银。然而,严格按照双边贸易衡量,英国这一中国最大的西方贸易伙伴,作为一个国家仍然在与中国的贸易中保持赤字。这种情况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直到第一次鸦片战争都是如此。贸易赤字激怒了英国人,并成为其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的主要原因或者我更倾向于称之为借口。我们需要记住的是,实际上操纵这些贸易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以及英国私商在与中国的贸易中是有盈余的。19世纪20年代以后,中国从英国商人(不管是公司的员工或是“个体商人”)那里购买的商品数量要远远超过卖给英国人的数量。以英国商人为主的西方商人将大量产自印度的商品销往中国,这些商品从最初的棉花逐渐变成后来的鸦片,他们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他们同时还将在中国购买的商品销往世界各地,以此来赚钱。[206]在这样的多边贸易中,站在东印度公司或是个体商人的角度来看,中国的贸易市场充满了利润,这没有什么令人吃惊的,因为除了利润还有什么能够驱动这些人长期在中国从事贸易呢?

这对我的分析很重要,接下来是更为深入的分析。白银蓄水池假说的支持者集中关注商品贸易和国家之间的双边贸易,即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因此,他们忽略了两个重要的事实:首先,服务可以产生收入。一个人当然可以通过销售他人生产的商品赚钱。在我们讨论的情景下,这或许是一种比自己生产商品利润更为丰厚、更加高效的经营方式。从这方面讲,虽然单从商品贸易来看英国在19世纪那段时间被称为“第一工业国”和“世界工厂”,却在贸易中一直处于劣势,但是这其中的贸易赤字其实完全可以由其出售的服务和资本的回报来弥补。[207]其次,那些声称西方在与中国的对抗中“失败”了的白银蓄水池假说的支持者显然忽略了一点:我们必须从对外贸易关系的整体以及一个国家的整体收支平衡来考虑贸易往来。英国用购自他国的商品来支付不断增加的从中国购买的商品。它小心地管理着所有的运输,并且经常将这些商品转出口,在某些情况下它也会对这些商品再加工一下,然后再出口。我们可以看到是英国赚取了主要的附加值,而不是中国。

到目前为止,讨论的都是数量方面的问题。与之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是白银蓄水池假说的支持者对中国和西方之间交换的商品做了错误的系统描述。他们坚持认为,这是指那些在中国的出口中占主要地位并且体现着中国杰出生产能力的数量巨大的工业品。然而有研究表明,18世纪50年代以后中国的这些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数量巨大的工业品在出口贸易中的地位迅速下降,到18世纪末甚至几乎不值一提。一提到中国的制造业,首先映入人们脑海的往往是瓷器。中国的瓷器生产无论在质量还是数量上确实都令人印象深刻。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一种非常“复杂精巧”的商品,有人甚至说它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尽管欧洲人狂热地想要生产瓷器,仍然不得其法。西方人从中国进口的瓷器数量巨大,以至于使瓷器失去了奢侈品的地位而变得非常便宜,甚至开始成为商船上的压舱货。然而1709年以后,瓷器生产的秘密被揭开,欧洲也在之后的几十年生产了大量的瓷器。在18世纪下半叶,曾经有大量需求的中国瓷器被欧洲生产的瓷器替代。从中国进口的瓷器数量开始逐渐减少,尽管从金额上来说进口的规模从来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08]1791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停止了对瓷器的大规模进口。[209]更准确地说,从那之后只有一些个体商人会从中国购买少量质量上乘、结构复杂精巧的奢侈瓷器,这些瓷器往往十分独特且价格高昂。

另一种人们经常想到的产自中国的商品就是丝绸。这又是一种高度复杂精巧的商品。我在这方面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贬低中国匠人的手工技艺。但是,从中国不断出口的往往是生丝,而不是丝绸制成的衣物。我们仔细考察中国对西方的出口就会发现,总体来说丝绸的出口数量在18世纪呈上升趋势。相对于国内的丝绸产量来说,出口数量称不上巨大。但是丝绸制品的出口数量实际上是减少的。[210]这种出口状况在总体上并没有对中国的纺织部门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也没有对欧洲的丝绸产业造成任何威胁。当然,我们也就不用考虑欧洲贸易保护政策的问题了。[211]谈到其他织物,中国确实出口一种叫作土布的棉织品。在18世纪末期,这种织物在西方变得十分流行。但是自此以后,土布必须与来自英国的机器生产的织物展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处境十分艰难。棉织物的出口从来没有真正腾飞过。[212]有趣的是,中国人自己在国内生产了大量棉花。除此之外,中国还在18世纪的最后数十年从印度和亚洲的其他地区进口大量棉花来填补本国棉花产量减少造成的短缺。显然如此低廉的棉花资源并没有像加州学派特别是彭慕兰讲的那样,成为中国发展繁荣的纺织产业的充分条件,就像在英国那样。谈到中国的出口,冈德·弗兰克还提到了黄金和铜。奇怪的是这些都不是制成品,如果有人认为它们应该是的话,那么白银也就是了。此外,让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对欧洲而言出口白银意味着虚弱,对中国而言出口黄金就意味着实力?至于黄铜,我只想说无论是在18世纪还是在之后的时间,中国从来都没有出口过大量的铜。更准确地说中国应该是一个铜进口国。[213]

总的来说,中国的出口地位在18世纪的最后十年就已经衰落了。药用大黄的出口则因1777年以后大黄在牛津郡的商业化生产受到了冲击。[214]同样的故事还发生在人参这一原则上由政府垄断的暴利产业。在18世纪的最后数十年,中国开始进口从美国海运过来的人参。[215]在18世纪下半叶,对西方国家的出口主要由生丝、大黄、多种金属和药物构成,这些国家中有俄国和美国这些在18世纪晚期对中国十分重要却又经常被忽视的贸易伙伴,当然还有最主要的英国。对于英国而言,茶叶迅速变得十分重要。根据庄国土的说法,是茶叶驱使欧洲的船只驶向中国。[216]普理查德伯爵在20世纪30年代更直言不讳地讲,茶叶在18世纪后半叶成为人们“愿意牺牲任何事物来换取的宝物”。[217]它在中国贸易中日益增强的重要性要追溯到18世纪早期。尽管在最开始的时候英国是最大的茶叶消费国,但到18世纪60年代,荷兰已经在茶叶贸易中占有和英国一样重要的地位。一直到18世纪90年代东印度公司解体之前,茶叶都是中荷贸易中最重要的产品。在东印度公司解体之后,荷兰的茶叶贸易也一蹶不振。[218]1784年通过抵贷税条例之后,英国成为最重要的茶叶贸易商,美国和俄国这些一开始只是通过陆路进口中国茶叶的国家也紧随英国的步伐。在1760年至1795年这段时间,茶叶至少占了东印度公司通过广州出口的货物的81%,以及该公司在中国贸易中所得利润的90%。在其垄断的末期也就是1834年,茶叶是东印度公司从中国进口的唯一产品。[219]中俄贸易发展的情况也与之相似。尽管在1760年至1785年这段时间茶叶只占俄国从中国进口货物的15%,但这一比率在1825年上升到87%,至1850年则至少占到95%。在中美贸易中茶叶的优势没有那么显著,但仍然从1822年的36%上升到1837年的65%。[220]

那时候的茶叶绝不仅仅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只是一种加工好的商品,即使现在也是如此。从带有叶子的植物变成一种消费品,需要一系列复杂多样的工序。此外,中国的茶叶也并不只是笼统的指一种商品。要成为西方的专业品茶师或是专业买手,往往需要至少5~6年的资历。中国不同茶叶之间的区别就像欧洲用不同的葡萄酿造的红酒之间的区别。[221]茶是一种需要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产业,那些运用复杂工具和“机器”的“高科技”,在茶叶生产中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尽管茶叶生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中国在茶叶出口方面杰出的地位也绝不仅仅是因为其成熟的制造工艺,更重要的是中国在那个时候垄断了茶叶的种植。另一个亚洲的茶叶生产国日本已经停止了出口茶叶的生产。中国的这种垄断一直持续到1839年阿萨姆公司在阿萨姆地区开始开展茶叶种植的商业探索。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时的英国正在向中国发动战争,以便通过贩卖来自印度的鸦片来支付向中国购买茶叶的费用。在中国贸易中占有垄断地位的东印度公司的商人当然从来不会对在其他地方生产茶叶的计划感兴趣。然而,中国的垄断地位在1834年以后就不复存在了。

在了解了所有这些关于中国出口贸易构成的信息之后,我们可以很容易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基本上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的几十年里就已经成为茶叶、半成品和原材料的出口国。[222]它在鸦片战争之前以及英国成为主要的工业品出口国之前,就已经完成了从工业生产到初级产品生产的倒退。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受到来自西方、俄国和日本的正式的帝国主义压迫之前,中国就已经被边缘化了,至少从全球劳动分工来看,它已经处于生产链条的末端。研究英国及其在18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50年代这段时间的出口状况,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削弱白银蓄水池假说可信度的结论。第一个结论是,在那段时间制成品的价值在全部出口中所占的比重从未低于过80%。[223]另一个结论是,在此整个时期,中英之间的贸易都只占英国国际贸易总额的一小部分,特别是和英国与美国、印度及加拿大之间贸易相比。[224]

重商资本主义的逻辑

因此,以上信息足以说明应放弃白银蓄水池假说:白银的数量远远小于这一论点的支持者认为的数量;我们讨论的仅仅是一个十分短暂的时期;英国商人与中国的贸易总体来说没有赤字,赤字只存在于两国的双边贸易中。整体而言,他们在贸易中获得了许多增加值,得到了很多收益。最后,在中国的出口中,制成品仅占很少部分而且还在不断下降。另外,我想阐述一些与清代中国和西欧特别是英国的政治经济差异相关的观点。首先,对于在近代早期东西方交流中将用白银买东西的国家等同于“买方”和“失利的一方”,将用“普通商品”换取白银的国家等同于“卖方”和“获利的一方”,这是白银蓄水池假说的精髓,但我对此持怀疑态度。西方人几十年来长期向中国出口白银的事实,足以证明这种诠释是不合理的。如果欧洲人经常性地缺少白银,那么他们究竟为什么还要出口白银到中国呢?声称他们没有茶叶就无法生存,这是没有说服力的。在这方面,现代的修正主义者在不知不觉中倾向于持有一种和当时的中国人心目中坚信却不现实的观点相一致的解释,例如中国出口的商品对英国的重要性。林则徐这位中国的总督在1840年1月一封寄给维多利亚女王的信中写道:

中国所行于外国者,无一非利人之物:利于食,利于用,并利于转卖,皆利也。中国曾有一物为害外国否?况如茶叶大黄,外国所不可一日无也,中国若靳其利而不恤其害,则夷人何以为生?[225]

周顼是江南道御史,他在一份1838年的历史记录中声称,外国蛮夷如果不再能买到中国的茶叶和大黄,他们的眼睛会瞎掉,他们会便秘甚至可能死亡。林则徐认同这种观点,并且真诚地认为如果不再出口这些商品,中国很可能会影响英国的生死存亡。不过后来,他对这种观点也产生了怀疑。[226]很显然,这过分夸张了:英国当然可以在没有任何中国进口商品的情形下生存,而且他们在这种情形下生存了很多年。为什么英国人和其他商人坚持不懈地用白银和其他商品换取中国商品,这个问题的解释只有一个: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无论如何这是一笔好买卖。正如我将在接下来的茶叶案例中揭示的,不仅对他们而且对许多他们的同行和遍布全世界的消费者来说,这都是一笔好买卖。对英国商人来说,除了能从金银交易中获得套利,交易本身也是有利可图的。另一方面,这一定是因为在世界某处的最终消费者愿意并且有能力为来自中国的商品买单。

我不会再讨论金银兑换如何使西方商人出口白银到中国成了非常赚钱和“理性”的策略,[227]尽管有许多具体事例可以使我们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看待白银出口和西方的“逆差”。我将用茶叶作替代来阐述我的观点。第一个很突出的现象是,与英国消费者或者是英国转出口国家消费者支付的金额相比,中国生产者和商人从出口茶叶中获得的收益微不足道。简而言之,很大一部分“附加值”由外国人获得了,即外国人赚取了附加值。消费者支付价格的很大一部分由购买茶叶运至英国并在英国售卖的商人或者销往其他地区的英国商人收入囊中。鉴于再出口的重要性,买茶叶再转卖给其他国家的商人不可忽略,所以也需要一并考虑。由于没有精确的数据资料,我们无法用净资产负债表揭示在茶叶生产后的商业链条中哪些人到底获得了多少收益。茶叶在出口前必须要经过加工处理。留在中国的茶叶的真实价值通常是不可知的。茶叶有很多种,每一种都有不同的价格。通常来说,追踪每一种茶叶到底出口了多少是不可能的。[228]但是,这不一定意味着我的观点,即“在茶叶交易中英国人而不是中国人才是真正的受益者”,得不到支持。

我来举一个“典型化”的例子。大多数从中国出口到西方的茶叶都是在福建生产的。在19世纪的前数十年,当地商人收购的茶叶是每石12两白银,每石大约是60千克。行商从这些商人手里购买茶叶,通常是每石20两白银,然后他们再以每石27两的价格卖给英国商人。东印度公司再以大约每石60两白银的价格将这些茶叶卖到英国。[229]我们讨论的可是每磅值17克白银。最终价格比行商售出的价格高两倍。对行商来讲,采购价和销售价只相差每石7两,但是对东印度公司来说,买卖差价是每石33两白银。两者的巨大差距并不是因为中国和英国之间昂贵的交通运输费用。在18世纪,当时的运输费用只占到总费用的30%~40%。[230]令人惊讶的是,在英国商人看来中国在茶叶交易中占有的份额仍旧很大。[231]他们想自己接近原材料,消除中间商,获得更多的供应,并且和更大的交易商交易。[232]

我们刚刚提到的每石60两白银的价格,并非英国或者其他地方的消费者支付的全部费用。这一价格不仅包括中国生产者和商人以及英国商人的盈利,还包括(大部分)转移支付,比如交给英国政府的税收,当然也包括支付给那些真正卖茶叶的英国零售商的收入。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茶叶交易存在很高的关税。直到1784年英国政府对茶叶仍征收平均大约100%的关税。高关税导致走私猖獗,于是关税被降至12%多一点。在拿破仑战争期间,尽管不是对所有种类,但是部分种类的茶叶的关税又提高到了100%,并且保持在这个水平直到我们讨论的这一时期结束。涉及的金钱数额并非微不足道。1711—1810年,不少于7700万英镑即2.3亿多两白银以茶叶关税的名义收入政府的金库。[233]这一金额相当于18世纪中国4年多的常规土地税收入。1835—1862年平均每年英国总关税收入中的520万英镑即20%来自茶叶贸易的关税。[234]为了对量级有所了解:1835—1857年政府通过茶叶关税得到的平均收入大约是皇家海军支出的2 /3。[235]与清朝的对比同样惊人:乾隆皇帝在统治的后期,每年有大约86.5万两白银的茶叶关税流入其个人钱包,这一数额还是很大的。[236]

上述关于作为原料的中国茶叶价格与作为最终产品的英国茶叶税前价格之间的差异,采用的数据来自传闻。这些仅仅是例子。对于从初始生产者到最终消费者的各种增加值的准确并具有代表性的估计,即使并非完全不可能也非易事,而且这里也不需尝试做非常详尽的计算。一个非常粗略的“典型化”估计,至少足以说明下文所述的观点。这里要再次提醒读者,茶叶有很多不同的种类和品质,所以有很多种价格。在19世纪前数十年,普通茶叶的价格在它们离开中国某地的农场运至广州的那一刻翻了1倍。离开广州抵达英国,在税务人员收税的那一刻价格再次翻1倍。另外,价格再次翻1倍是因为要缴纳销售前的关税。最后,零售商当然也要取走相应的收入份额。[237]

表38 1641—1828年荷兰、英国和法国的东印度公司在欧洲的销售价格与在亚洲的购买价格之比

资料来源:De Vries,“Limits of globalization”,第723页。

在茶叶的整个生产—分配链条中,产生的附加值当然不同于各类相关主体在这一过程中挣得的收益。有一些指标可以说明东印度公司在茶叶贸易中获得的收益。在这里指的是净利润占总成本的比例,包括费用、保险和利息支付。1788—1796年这一比例平均是15.85%,1793—1811年是26.18%; 1814—1828年则是25.14%。1815—1834年东印度公司平均每年获得100多万英镑的收益,其中超过90%来自茶叶贸易。[238]对于个体商家,我们只了解一些坊间信息。例如,我们了解到在1840—1850年一位叫梅尔罗斯的个体商人在其茶叶贸易中平均获得13%的收益。[239]这些看上去并不像是陷入困境的商人经营的糟糕生意。我们在这里描述的由英国人运输并在欧洲销售茶叶的增值情况,并不是特例。在近代早期社会的长途贸易中,商人通常会创造很多附加值,因此通常比出售商品的真正生产者有更高的收益。基尔提·乔杜里认为,回到欧洲后,欧洲商人通常以高于在亚洲购买商品价格的200%~400%卖出商品。[240]邓钢认为,欧洲商人通常以其支付给中国的价格的3~4倍卖出中国进口品。[241]尽管考察的是16世纪的情况,苏切塔·马宗达写道:美籍西班牙商人在中国—墨西哥的交易中,会得到初始投资4倍或者5倍的回报。[242]

在我们讨论的前工业化世界,生产者和(小的)地方商人挣到很多收入,这并不常见。但这种现象在长途贸易中更为常见。在长途贸易中,商人可以在某个地方以很便宜的价格买到商品,然后以昂贵的价格销往别处,从而赚取大量利润。特别是,他们可以通过大规模交易来使竞争最小化。清朝统治者如果懂得布罗代尔在《文明和资本主义》中“本土资本主义”一章阐述的大规模重商资本主义的逻辑,可能会受益匪浅。[243]他认为资本家是处于交易活动最高处的人,是掌握着“制高点”的人。他们消息灵通,并且在物质上有能力选择他们想要从事的部门或地方。他们因为所在的市场缺乏透明度而获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想要控制市场,并尽力获得垄断地位。国家的支持对他们而言至关重要。他声称,在长途贸易中一个人必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异国他乡的市场上运作,在那里信息、资本和人际关系极其重要,资本家要凭借卓越的经营才能赚取超额的利润:“长途贸易不是贸易的全部,但它是获得极高利润的唯一途径。”[244]几乎可以肯定,这夸大了长途贸易的实际收益率。但是我认同他在此书中的另外一个观点:“在18世纪,几乎在欧洲的每个地方,来自贸易的大规模收益毫无疑问要比来自工业和农业的大规模收益更多。”[245]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的观点,他讲的是前现代工业资本主义时期,即我们现在称为重商资本主义时代。他在文中写道:“在这里,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社会生活所有领域中的最大收益份额是如何落到中间人手里的。例如在经济领域,金融家、股票交易者、商人和店主分食利润蛋糕。”[246]中国政府由于对长途贸易各领域的各种干预以及支持相对于西方重商主义政府来说较少,无疑难辞其咎,因为这些领域的实际贸易额、附加值和收益要少于本可以实现的规模。

如果商业资本家不仅将较便宜的商品从一个地方以高价卖到异地,还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这些商品的生产,使产品更加便宜,更容易聚集,他们也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如布罗代尔强调的(可能过于强调了),尽管商业资本家对于将其资本锁定在生产领域实际上是很谨慎的,总是使自己随时可以抽身出来,但是他们几乎一直在干预生产过程,哪怕只是协调生产过程。在西方重商资本主义的历史上,可以找到很多类似干预的例子。最极端的例子就是近代早期由奴隶提供劳动的种植园经济。我们也可能会想到(再度)引入农奴制,提供劳力的人仍保留一些生产资料,但是形式上失去了自由。此外还有第二个选择,即吸纳自由人中的剩余劳动力,这些人通过“外包加工”通常至少可以获得一些生活资料。最后,还有使用季节性劳动力和移民劳动力的可能。在以上所有策略中,商人—企业家可以从下述事实获利,即使用的劳动力不需要按照总的再生产成本支付报酬,因为他要么还有其他再生产的方式,要么可以从经济体系外寻找资源,如移民或者使用从经济体系外进口的农奴或者两者兼有。第一种策略利用直接的强制,这和政治压力的联系显而易见。然而,外包加工制度也并非没有强制因素。因为这种生产模式的出现需要统治者接受下述状况:大量人口尤其是乡村地区的人口,再也不能通过在自己土地上耕作或者为别人劳作来完全养活自己。令人震惊的是,前两个策略在近代早期的中国几乎完全缺失。英国正是这一经济体系的核心,在该体系中这些策略是非常常见的,比如想一下英国人在加勒比海以及后来在印度的行为。英国人努力打开中国国门,归根到底是因为他们想控制茶叶的生产,使生产更有效率,更能满足英国人的需求,当然也更便宜。[247]

显然中国的生产者和贸易者确实在茶叶贸易中赚了钱,就像在其他跨洲贸易中一样。但是固守国内,只生产特定商品,并且最多将其带到本国的口岸,这比控制整个从生产到(外国)消费的链条所能获得的收益要少得多。[248]他们也的确知道英国通过销售中国商品获得了大量收益。在给维多利亚女王的著名信件中,总督林则徐写道:

该国带去内地货物,不特自资食用,且得以分售各国,获利三倍。[249]

在鼓励对外贸易和向对外贸易征税方面,中国政府本可以获得更多收入。就中国对外贸易而言,在所有这些方面的表现都很糟糕,更谈不上最佳,这也是首先讨论白银蓄水池假说的原因。我认为政府至少在这方面应该受到指责。[250]英国商人和政府因为茶叶贸易获得大量收益,这一事实并没有对茶叶总消费量产生消极影响:茶叶消费量继续急剧增加。如果中国商人亲自开展长途的跨洲出口和进口,难道他们不能赚得更多收益吗?如果清朝政府鼓励贸易并征收更多的税,难道它不会获得更多收益吗?清朝政府征收10%的出口关税并不是打击对外贸易的有效方法。当然,所有这些观点并不意味着一个商业主义的中国本可以从国际贸易中获得像英国一样多的收益。巨大的国内市场就足以排除这种可能。但事实是不成比例的收益、附加值和就业落入了英国人或是英国政府的手中。

提到对外贸易,清朝统治者对国内生产者特别是境内商人的政策以及对其潜在收益的影响,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是很消极的。居住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商人,很可能会挣到很多钱。但是对当时的中国经济而言,这是无关紧要的:以任何系统的方式来看,他们都不是国内经济的一部分。中国的统治者掌控了和西方人的贸易,将它限制在特定的地点,并且不鼓励中国商人更积极地参与贸易。例如,即使他们实际上并没有促成贸易,他们本也可以在那些地区鼓励商人亲自将茶叶带去西欧或者其他可能有茶叶需求的地方,或者亲自去世界某处寻找白银。如果这些商人被允许自由往返,如果他们像其西方同行一样得到了国家的支持,不仅更高的收益而且更高的税收收入都是有可能的,因为中国商人本也可以建立全球网络,获得全球专业知识。由于经济不完全开放,中国的政府精英无法实现现代经济学家所谓的“贸易利益”的最大化。

开放经济的影响也可能是更加间接的。在一定程度上,一个经济体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那么开放,它将面临更少的挑战,但是它从所谓的“连带效应”中获得收益的可能性就更小。相对而言,中国的对外贸易不仅比西欧国家规模要小,它的多样化程度也不及西欧国家。我们已经了解到,中国的出口早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就已经局限于少量商品,大多数是一些没有什么“连带效应”的半成品或原材料。我们再看进口,情况和西欧的也不相同。例如,英国源自亚洲的进口品如瓷器、纺织品、棉布和丝绸,引发了所谓“进口替代”,但是类似的情况并没有在中国发生。[251]在漫长的18世纪,中国从其他亚洲国家进口的商品中占比最大的是初级农产品。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这些商品都没有大量派生产品。到那时为止,中国从西方进口的最重要的商品是白银。进口白银无疑有积极作用,例如缓解中国的货币化困境以及相关的问题,然而有人会指出这其中可能的负面影响是,这些进口将使中国过度依赖白银进口来维持货币和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转。或者有人也会指出,如果中国建立了一个极少取决于白银而更多依靠纸币的货币体系,那么所有用来生产商品然后交换白银而付出的劳动力和资源就可以被更有效地利用。然而,那也意味着需要一个更加强大的国家。[252]

在由中国白银蓄水池假说拓展而来的这部分内容中,我想阐述的观点是,我们有很好的理由(a)对中国的对外贸易关系和经济“主导地位”持不那么乐观的态度,并且(b)更加严肃地看待政府贸易政策的负面影响。最后,从中西方贸易甚至在持久的西方对中国的白银出口过程中,获利最多的是西方商人、对进口商品征税的西方政府和买到了他们想买的奢侈品的西方消费者。相对来说,中国经济和中国政府从贸易中所得很少。尽管有很多主要是来自英国的中间商和英国的消费税的加价,来自地球另一边的人(比如英国人)仍有能力支付他们最喜欢的饮料,像许多白银蓄水池假说的拥护者那样将他们视为陷入绝望和贫穷之中不能自拔,这是荒唐的。同样,这当然也适用于来自亚洲的其他进口品,如香料、纺织品或者咖啡。

[1] 重商主义者沉迷于贸易盈余和金锭,这一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来源于亚当·斯密。关于“重商主义者”对贸易盈余和自由贸易的观点的简单介绍,可以参见Irwin, Against the Tide,第一部分。将重商主义解释为寻租的一种形式,这种观点的传播,参见Ekelund and Tollison的Mercantilism as a Rent-Seeking Society和Politicized Economics。

[2] 参考两部他们已翻译成英文的著作:Schmoller, The Mercantile System; Heckscher, Mercantilism。关于在某些方面当之无愧的批判性评论,参见Coleman, Revisions in Mercantilism; Coleman在“Mercantilism revisited”一文中细致入微的分析,参见Stern and Wennerlind, Mercantilism Reimagined。

[3] “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的文献和解释,参见维基百科。

[4] 重商主义和国家财政,参见Bonney,“Early modern theories of state finance”。

[5] 关于强调生产和竞争的重商主义思想的各种版本,参见Magnusson, Mercantilism, The Shaping of an Economic Language; Magnusson, Mercantilism, Critical Concepts in the History of Economics; Erik Reinert,“Role of the state”和How Rich Countries Got Rich; Sophus Reinert, Translating Empire; Stern and Wennerlind, Mercantilism Reimagined。更详细的资料,参见第6章注释9—11。

[6] Carter, The Reply of W.C.,第49页。我在Pincus, 1688,第371页中找到的引文。

[7] Heckscher, Mercantilism,第2卷,第371页。

[8] Reinert, How Rich Countries Got Rich,特别是第1—3章以及附录。

[9] 然而,即使是在西欧,国家之间仍然有巨大的差异。如果考察法国政府的政策,我们会发现在许多方面法国显然是一个重商主义国家。但是其“金融界”(Moneyed interest)的地位相比英国的政治精英要低很多。特别是知识界的辩论,参见Terjanian, Commerce and Its Discontents。英国和荷兰共和国的形势比较,参见Ormrod, Rise of Commercial Empires。在中欧,政府实施的一系列经济措施往往被称为“重商主义财经政策”,这种现象颇为流行。理论参见Tribe,“Cameralism and the science of government”,Governing the Economy; Wakefield,“Cameralism”。并不总是成功的案例,参见Hackl,“Staatliche Wirtschaftspolitik”; Munch,“Growth of the modern state”,第207—214页。Sandgruber, Österreichische Geschichte,第87—157页。Wakefield, Disordered Police State。

[10] 本章关注的是实际的政策,在我研究的问题中,真正重要的东西是政策,而不是理论辩论。对“英国重商主义”百科全书式的归纳,参见Magnusson, Mercantilist Theory and Practice。英国政府重商主义措施的简单总结,参见Ashworth, Customs and Excise; Chang, Kicking Away the Ladder,第19—24页;O'Brien,“Mercantilism and imperialism”; Ormrod, Rise of Commercial Empires。关于近期的争论,参见Stern and Wennerlind, Mercantilism Reimagined;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69, 1(2012),第3—70页。英国重商主义贸易政策的简要概述,参见Howe,“Restoring free trade”; Morgan,“Mercantilism and the British Empire”; Ormrod , Rise of Commercial Empires。对于国家在经济发展和英国工业化中的作用的概况分析,参见Daunton, Progress and Poverty,第五部分;Harris,“Government and the economy”; O'Brien,“Political preconditions”。

[11] 参见David,“From de la Court to Vreede”,klein, A new look。O'Brien将荷兰共和国视为成功的重商主义国家,持续了至少100~130年的时间。参见他的“Study of contrasts”,第20页。

[12] Brisco, Economic Policy of Robert Wapole,第129页。我在Chang, Kicking Away the Ladder中找到这条引文。

[13] Chang, Kicking Away the Ladder,第21页。

[14] 参见Pincus, 1688,第12章。

[15] Baugh,“Maritime strength”,第188页。

[16] 参见导论的注释23,更一般的内容,参见其代表作的第四章第2节和第3节。

[17] 我在Rodge,“War as an economic activity”的第7页找到这条引文。

[18] O'Brien and Engerman,“Exports and the growth of the British economy”,第177页。备忘录出自东印度公司管理委员会董事长Henry Dundas。

[19] Ashworth, Customs and Excise,第374—375页。

[20] Reinert,“Role of the state”。Reinert也指出,政府不得不留意实际工资是很高的。他正确地指出,这一特定的目标很晚才出现在国家的议事日程上。

[21] Marx and Engels, Communist Manifesto,第82页。

[22] Ormrod, Rise of Commercial Empires。

[23] 参见Pincus, 1688,第12章,特别是第396—399页。

[24] 17世纪和18世纪初的争论,参见Pincus, 1688,第12章;18世纪50年代以后的争论,参见Macleod, Heroes of invention。

[25] 我在Macleod, Heroes of invention的第69—70页找到了这条引文。

[26] Macleod, Heroes of Invention,第95页。

[27] Macleod, Heroes of Invention,第102页。

[28] 我在MacLeod, Heroes of Invention的第138页找到了这条引文。

[29] MacLeod, Heroes of Invention,第137—138页。

[30] Pincus, 1688,第375页。

[31] “道德经济”的概念参见Thompson,“Moral economy”。

[32] 这种逐渐的转变参见Berg, Machinery Question; MacLeod, Inventing the IndustrialRevolution,第9章和第11章。

[33] 引文参见Furniss, Position of the labourer,第118页;同样参见Lis and Soly, Worthy Efforts,第7章。

[34] 引文参见Ashworth, Customs and Excise,第61页。在那里也能找到原始出处。

[35] 参见Coats,“Economic thought”,“Changing attitudes”; De Vries,“Industrial Revolution and the Industrious Revolution”; Hatcher,“Labour, leisure and economic thought”; Lis and Soly, Worthy Efforts,第7章;Wiles,“Theory of wages”。

[36] 关于“开明”的观点,参见Lis and Soly, Worthy Efforts,第494—509页。考虑下文我对英国非自由劳动力的评论,这些观点显然对实际的劳资关系没有多大影响。

[37] “资本主义摇篮”的表述,参见Macfarlane,“Cradle of capitalism”。

[38] Young, Political Essays,第20—21页。

[39] 参见Stanziani,“Legal status”; Steinfeld, Invention of Free Labour; Steinfeld, Coercion, Contract and Free Labour。

[40] 关于《定居法》的背景和实践,参见Daunton, Progress and poverty,第459—463页。这一原则在1662年列入法案。

[41] 我所有关于英国劳工地位的评论,很多来自以下文献Stanziani,“Legal status”。

[42] 参见Mathias, First Industrial Nation,第260页。科洪的估算及其真实性参见Steedman, Labours Lost,第37—38页。

[43] 参见Steedman, Labours Lost。

[44] Lis and Soly, Worthy Efforts,第444页。

[45] 参见Mathias, First Industrial Nation,第260—261页。

[46] Caton, Politics of Progress,第537页。

[47] Evans, Forging of the Modern state,第423页。更详细的资料参考Berg,“What difference did women's work make”; Humphries,“Lure of aggregates”; Allen,“High wage economy”。

[48] 许多济贫院照料老人和那些不能自理的年轻人。参见Daunton, Progress and Poverty,第454—455页。

[49] Patriquin, Agrarian Capitalism,第109页。

[50] 参见Humphries, Childhood and Child Labour。

[51] Daunton, Progress and Poverty,第225页。

[52] 后文中关于英国军队的资料,参见Higgs, Information State,第134—144页;James, Warrior Race,第292—316页。Way,“Klassenkrieg”。关于皇家海军的资料,参见Earle, Sailors,第12章;Frykman,“Seeleute”; Rodger, Command of the Ocean; Rogers, Press Gang。

[53] 参见第75—76页。

[54] Rogers,“Vagrancy”,第107—108页。

[55] Rogers, Command of the Ocean,第396页。

[56] Rogers,“Vagrancy”,第108页,原始引文出自Philonauta, The Sailor's Happiness(London, 1751),第19—20页。

[57] Thomson, Mercenaries, Pirates & Sovereigns,第31页。

[58] Hall, British Strategy,第4页。

[59] Bosma,“European colonial soldiers”,表1。

[60] 总体的介绍参见Zürcher, Fighting for a Living。

[61] Fogleman,“From slaves, convicts, and servants to free passengers”,第71页表A.3。

[62] 这些数据基于Galenson, White Servitude第3—4页的估计。更多概括性的信息,参见Emmer, Colonialism and Migration; Christopher, Pybus and Rediker, Many Middle Passages。所讨论的时期结束时以及之后的数据,参见Northrup, Indentured Labour。

[63] Stanziani,“Legal status”,第381。

[64] Eltis,“Cultural roots”,第26页。

[65] 更多信息参见Bosma,“European colonial soldiers”; Meredith and Oxley,“Condemned to the colonies”; Young,“Indian convict workers”。英国并不是唯一一个将囚犯和剩余劳动力输送到帝国其他地方工作的国家。Bosma声称,在19世纪被输送到海外或者跨过乌拉尔的囚犯数量就已经超过100万。参见其论文第319页及该页上的注释6。

[66] 参见Morgan, Rushton, Banishment in the early Atlantic World; Swingen,“Labor: employment, colonial servitude, and slavery”。从1832年到1887年,俄国有超过75万人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参见Bosma,“European colonial soldiers”,注释6。

[67] Fisher, Counterflowa to Colonialism,以及“Bound for Britain”。

[68] 参见拙作Escaping Poverty,第253—262页。

[69] 参见Major, Slavery, Abolitionism and Empire。

[70] 参见Moxham, Tea.Addiction, Exploitation and Empire,第3章和第4章;Macfarlane, Green Gold,第10章和第11章。

[71] 参见Harper, English Navigation Acts。《航海条例》这个术语实际上被用于指代一系列法案。因此也可以指诸如1662年或1696年的条例。

[72] 上述以及更多的案例,参见Daunton, Progress and Poverty,第20章。

[73] O'Brien, Griffiths 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74] 这一段我大量引用了Ashworth, Customs and Excise。

[75] 这一变化参见Davis,“Rise of protection”。

[76] 详见后文,参见第343—344页。

[77] Bosher, Single Duty Project,第95页。

[78] Bairoch, Economics and World History,第40页表3.3。

[79] 对英国关税和对国际贸易其他形式干预的一般概述,以及与法国情形的比较,参见Nye, War, Wine, and Taxes,第1章。

[80] 保护主义显然有“好”“坏”之分,更多的解释参见拙作Escaping Poverty,第288页。

[81] 与法国红酒有关的英国政策,参见Nye, War, Wine, and Taxes,第3章。

[82] Cuenca-Esteban,“Fiscal dimensions”。

[83] Thomas and McCloskey,“Overseas trade and empire”,第98页。

[84] Thomas and McCloskey,“Overseas trade and empire”,第98页。

[85] Kumagai, Breaking into the Monopoly,第207页。

[86] Burnett, Plenty and Want,第23—24页。

[87] 数据参见Kumagai, Breaking into the Monopoly,第139页和第150页注释112以及第208—209页。Crawfurd的计算参见其Chinese Monopoly Examined,第87页,他是东印度公司的强烈反对者。

[88] 参见他们的Why Nations Fail,第7章。

[89] Smith,“Accounting for taste”。

[90] Burnett, Plenty and Want,第24页。

[91] Potter,“British timber duties”。

[92] Kumagai, Breaking into the Monopoly,第256页。

[93] Parthasarathi, Why Europe Grew Rich,第168—170页。

[94] 退税是指归还某些对进口产品和本国生产之后出口的产品征收的税款。参见Ashworth, Customs and Excise,第42页;Hoppit,“Bounties, the economy and the state”。为防止出口到殖民地,这些退税之后被废除了。

[95] 参见Mitchell, British Historical Statistics,第448—452页。

[96] O'Brien,“Contributions of warfare”,第53页。

[97] 参见Ashworth,“Revenue”; Berg and Clifford,“Luxury”; O'Brien,“Triumph and denouement”。

[98] 参见Dietz, Before the Age of Capital,以及MacLeod, Heroes of Invention。

[99] Trocki, Opium, Empire and the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第62—63页。

[100] Wong, Deadly Dreams,第426页。

[101] 引文出自Parker,“Introduction”,第9页。

[102] Pincus, 1688,第595页。

[103] Elliott, Empires of the Atlantic World,第224页。

[104] 参见Brandon, Mars and Mercury,表2.5。

[105] Gaastra,“Sware continuerende lasten en groten ommeslagh”,第87—88页。

[106] “贸易战”会导致“真正的”战争,参见Reinert,“Rivalry”; Shovlin,“War and peace”。

[107] Enthoven and Postma, Riches from Atlantic Commerce。

[108] James, Warrior Race,第269页。

[109] James, Warrior Race,第273页,也参见第六章注释18。

[110] 参见Wong, Deadly Dreams,结论部分。William Jardine对第一次鸦片战争的论断在第210页;《曼彻斯特卫报》的话在第458页。

[111] Baugh,“Maritime strength”。

[112] 参见Menard,“Transport costs”。

[113] O'Brien,“Hanoverian state”。

[114] 参见第265—266页。

[115] 关于英国在印度的扩张,参见Dalziel, Penguin Historical Atlas of the British Empire,第36—37页、第58—59页以及第78—79页。

[116] 1646年到19世纪初期,荷兰在爪哇以及更一般的在东南亚的扩张,参见Barraclough, Times Atlas of World History,第176—177页,以及Jacobs, Merchant in Asia中的地图。

[117] 其评论参见Cavaciocchi, Prodotti e techniche d'oltremare,第717页。

[118] 有关这个主题的文献的一般概述,参见导言中的注释108。在这段和下一段,我着重引用和阐释了Antony and Leonard, Dragons, Tigers and Dogs,第1—26页,以及Wong, China Transformed的引言。

[119] 这里阐释了Will在Bureaucracy and Famine(第211页、第215页和第217页里)的主张。

[120] 此引文参见原版Rowe, Saving the World,第162页里的斜体字。清朝政策与法国重农主义的比较,参见Isett, State, Peasant, and Merchant,第241页、第252—253页和第255页。

[121] 更多例子参见Dunstan, Conflicting Counsels,第6章。

[122] “招募投资者”的政策,参见Sun,“Ch'ing government and the mineral industries”,第844—845页。可以比较一下,Balazs, 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第49页。

[123] 内地十八省的例子,参见Xu and Wu, Chinese Capitalism,以及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第9卷和第10卷中关于开采和矿业的内容。如上文所述,至少在铜矿开采的情况下,有时也包括其他矿藏的开采,政府更多出于经济原因进行干预,参见第256—258页。与新疆和西藏有关的例子,参见第401页。与“满洲”情况相关的评论参见第403—405页。

[124] 参见,比如Bernhardt, Rents, Taxes, and Peasant Resistance,第28页。

[125] Smith,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第680—681页。

[126] 更多有关中国开放后出口实质性增长的资料,参见第1章注释467。然而相对而言,出口仍然是薄弱的。

[127] 像这样很难与Frank的论点相一致,他认为在18世纪中国是铜的主要出口国。

[128] Wong, Deadly Dreams,第343页。

[129] 参见第三章注释151。

[130] Wang, Anglo-Chinese Encounters,第3章。

[131] 各种类型的干预,参见Chang,“Evolution of Chinese thought”; Eastman, Family, Fields and Ancestors,第123—125页;Fang,“Retarded development”,第395—399页;Hsü, Rise of Modern China,第7章;Lee,“Trade and economy”; Van Dyke, Canton Trade and Merchants of Canton and Macao; Wakeman,“Voyages”; Will, Bureaucracy and Famine,第9章;Wills,“Maritime Asia”。

[132] Cranmer-Byng, Embassy to China,第353页。

[133] Duyvendak,“Last Dutch embassy”。

[134] Findlay and O'Rourke, Power and Plenty,第300页。

[135] 所谓的行商一般被描述为垄断协会的成员,实际上他们没有真实的垄断权。参见本章注释141。

[136]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第50页。

[137]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8—9页。

[138] 此处资料摘自Chang, Income of the Chinese Gentry,第167页。读者可以从该书中找到参考文献。

[139] Federico,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Silk Industry,第34—35页,以及Chang, Income of the Chinese Gentry,第167页,读者可以从该书中找到该论断的原始出处。

[140] Deng, China's Political Economy,第29页。

[141] 我把“垄断者”一词加上引号,意为双方都没有真正的垄断权。至于行商,这是因为粤海关监督(关税监管者)不想让其垄断贸易,从而形成卡特尔,即所谓的公行(Cohong)。从1771年开始,粤海关监督决定禁止议价,并强迫公行商人分开交易。此外,总有某种商品是自由贸易的,甚至所谓的“枚举商品”通常也会被允许以一定的比例在自由市场上交易。至于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对于所谓的“私人”或“国民”贸易,也面临日益增强的竞争。参见Van Dyke, Canton Trade,其中关于垄断的部分;以及Greenberg, British trade。Vam Dyke还提供了有关通商口岸中西方贸易规模的资料,特别是不受特许公司掌控的中英贸易的情况。

[142] 参见365—367页。

[143] 一口通商的概念参见Van Dyke, Canton Trade,行商的解释有些不同,它更少受官僚的影响;Van Dyke, Merchants of Canton and Macao。更多信息参见Greenberg, British Trade; Hao, Commercial Revolution,第2章;Hsü, Rise of Modern China,第7章,以及Morse, Gilds of China,第57—85页。

[144] 中国商人向西方人借债的一些例子,参见Westerners Greenberg, British Trade,第4章,以及Van Dyke, Canton Trade,其中关于利息的内容。显然按照中国的标准,西方的利息要低得多。

[145]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1章。

[146] Feuerwerker, China's early Industrialization,第50—51页。

[147] Osterhammel, China und die Weltgemeinschaft,第75页。

[148] Ho,“Salt merchants”,第149页。

[149]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158—159页。

[150] Chang, Income of the Chinese Gentry,第6章。

[151] Morse, Gilds of China,第81页。

[152] Wakeman, Strangers at the Gate,第44页。

[153] Mors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第1卷,第86页。

[154] 干预的具体例子参见Hsü, Rise of Modern China,第7章,以及“残酷的剥削”,Rise of Modern China,第146页。根据徐中约的说法,在1773—1832年,行商向各类政府项目贡献了将近400万两白银。根据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41页和第42页,可能达到700万两。徐中约补充说,这不是他们被索要的全部数额。他关于行商地位的解释,也不完全是消极的,正如他写道:“总的说来,许多人成功累积了大量财富。”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146页。他给出的一个例子是伍秉鉴。然而这位富商卷入了一次与政府的冲突,最后被压榨了,还被认为是叛徒。参见Wakeman, Strangers at the Gate一书中有关伍秉鉴的那一章。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有趣的是像徐中约一样,魏斐德写道,在1773—1832年被记载的行商献金是大约400万两白银,但是他也暗示有一个家族,即胡雪岩,可能实际上捐献了超过1000万两白银。参见其Strangers at the Gate,第48页;Deng, Chinese Maritime Activities在第111页提到行商潘有度(1755—1820),他一生起码“捐献”了80万两白银。

[155] Hao, Commercial Revolution,第307页。

[156]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51页。

[157]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19页。在该书的第47和第48页,有一长串破产行商的名单。

[158] Deng, Chinese Maritime Activities,第111页;也参见第六章注释154。

[159] 参见,比如,Feuerwerker, China's Early Industrialization,以及他对“官督商办”制度在运行缺陷上的描述,Perkins,“Government as an obstacle”。

[160] 对于中国中央政府对海外的华商以及这些商人在“外国”领土上经商的态度,参见Deng, Chinese Maritime Activities; Deng, Maritime Sector; Pomeranz, Great Divergence,第201—206页;Wang,“Merchants without empire”。

[161] Schurz, Manila Galleon,第93页。

[162] Brook, Vermeer's Hat,第178—181页。

[163] 受害者的确切人数是不清楚的。Deng, Maritime Sector,第134页和第164页,认为超过10万中国人被屠东。这肯定是个错误。我查阅的关于“Chinese massacre”和“Batavia massacre”的数据,大多处于5000~10000,也有提到数万受害者。

[164] 我没有找到Purcell做出此估计的原始出处,所以我参考了Borschberg,“Chinese merchants”,第370页。

[165] 这类事可参见Teng and Fairbank, China's Response to the West,第17—21页。更多文献参见“导论”注释119—121。

[166] 对于中国地图和他们绘制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样子,参见Smith, Chinese Maps。从数量、范围和质量方面,与西北欧尤其是荷兰共和国制作和收藏的地图相比,中国的制图学就绘制他国而言,只能被称为落后。一般性评论参见Black, Power of Knowledge中的“cartography”。

[167] 更多例子参见Gregory, The West and China; Gunn, First Globalization; Mungello, Great Encounter。

[168] Teltscher, High Road to China,第2—3页和第219—220页。

[169] Elliott, Emperor Qianlong,第8章,他认为,很大程度上,我们这里讨论的是指一种虚假的无知状态,而且这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中国的精英没有必要知道世界其他地方。Westad, Restless Empire,第31—32页,持相同观点。

[170] Waley-Cohen, Sextants of Beijing,第128页。

[171] 从来没有人能够像以下文献一样,即Lehner, China in European Encyclopaedias,写一本中国百科全书中的欧洲。

[172] 对于中国人向中国同胞介绍世界其他地方尤其是“西方”的努力,参见Drake, China Charts the World; Leonard, Wei Yuan和Renditions.Chinese Impressions of the West。对于中国人近代早期在哪些方面掌握或者没有掌握西方的知识,参见Elman, On Their Own Terms。过去200年,中国改革者意识到中国对世界其他地方的忽略,并且这种忽略带来了消极影响,以下文献充斥着这类例子,Schell and Delury, Wealth and Power。

[173] Black, Power of Knowledge,给出很多例子说明中国没有参与海外文明引起的消极后果。

[174] Lin, China Upside Down,第180—183页;也可参见Hu, Concise History of Chinese Economic Thought,第22章和第23章。

[175] 中国政府对中西贸易缺乏兴趣,而且对此一无所知,参见Van Dyke, Canton Trade的结论部分;以及Wong, Deadly Dreams,第373—374页。

[176] Adshead, Central Asia in World History,第77页。

[177] 引文参见Gruzinski, Quatre parties du monde,第157页。

[178] Headrick, Tools of Empire,第208页。

[179] 这种共同的努力参见Abernethy, Dynamics of Global Dominance。

[180] 有关近代早期知识和君权之间的联系,参见Black, Power of Knowledge;有关近代早期的英国参见Drayton, Nature's Government和“Knowledge and empire”;有关荷兰共和国,参见Cook, Matters of Exchange; Huigen, De Jong and Kolfin, Dutch Trading Companies;有关法国,参见McClellan and Regourd, Colonial Machine。

[181] “信息”在西方世界的重要性,一般性的资料参见Black, Power of Knowledge; Dudley, Information Revolutions; Headrick, When Information Came of Age,这些著作关注漫长的18世纪,尤其是收集、加工、传播知识的技术。在英国和荷兰共和国的商贸经济中,信息对于经济的重要性,以及国家在收集和传播信息中的角色,参见Rothschild,“English Kopf”;英国的情况,参见第8章注释29—30;荷兰的情况参见Lesger, Rise of the Amsterdam Market;有关政府收集本国国家和人民的信息,参见第387—391页。

[182] Mokyr,“Intellectual origins of modern economic growth”,第340页。

[183] Mokyr,“Intellectual origins of modern economic growth”,第342页。

[184] 引文参见Chua, Day of Empire, XXI and flap - text。更广泛的定义参见其第21—22页。

[185] McNeill, Rise of the West,第XVI页。

[186] 最近两本有说服力的著作为这一理论做了辩护,参见Ridley, Rational Optimist; Wright, Nonzero。

[187] 对于中国是如何将“成功的”制度安排变成发展的枷锁,参见Pines, Everlasting Empire。

[188] Hobson, Eastern Origins of Western Civilisation。

[189] 这几条生动的引文,参见Chuang,“Trade between China, the Philippines and the Americas”。

[190] 参见相关著作的参考文献。在其“白银流转”和“套利”部分可以找到很好的介绍。

[191] 根据林满红的说法,可能1/3源于国内或准国内产品,比如,安南或缅甸,参见Lin, China Upside Down,第70页。

[192] Arrighi, Adam Smith in Beijing,第336页。

[193] Pomeranz and Topic, World that Trade Created,第103页。

[194] Hobson, Eastern Origins; McNeill and McNeill, Human Web; Ponting, World History.

[195] 有关例证,参见Frank, ReOrient,第75页、第117页、第127—128页、第148页、第175页、第177—178页和第185页;引文在第127—128页。

[196] 这些表述,参见Frank, ReOrient,第2章和第3章。

[197] Frank, ReOrient,例如第75页、第100—101页、第179—185页、第193页、第195—197页和第270—271页。这当然是一个奇怪的观点,而且很难与Frank的观点一致,他认为欧洲人会从中国进口大量产品以换取白银。

[198] Marks, Origins of the Modern World,第43页。

[199] Chase-Dunn and Hall, Rise and Demise,第191页。

[200] 参见本书第一章注释460—466。

[201] 对欧亚之间贸易联系的定量分析,不像字面表明的那样,只限于借由开普敦航线进行的海上贸易,还包括跨越太平洋贸易、陆路贸易和中日贸易,这些都提供了白银流入的资料,参见De Vries,“Connecting Europe and Asia”。

[202] De Vries,“Connecting Europe and Asia”,第93页表2.15。伊比利亚半岛与西方的贸易也比与东方的更重要,也参见以上文献。

[203] De Vries,“Connecting Europe and Asia”,第81页;也可参见本书第3章注释146援引我在雷斯特莱斯会议上提交的论文。

[204] 对于美洲金银的产量,有各种各样的估计,在1500—1800年,大致占世界总产量的80%;关于美洲出口到欧洲的相关资料,参见Barrett,“World bullion flows”。就价值而言,黄金相当于合并后的金银产量以及从美洲出口到欧洲的金银的1/4。在18世纪,黄金在美洲金银总出口中的比重更大了,有时会达到30%。这些黄金都没有流向中国,大部分流向了英国。

[205] 参见Bowen, Business of Empire,第225页图8.1,其中表明从这个世纪开始,东印度公司出口的白银更多去了印度而不是中国。从盈余到赤字的变化,与当时英国正进行工业化这个事实毫无关系。这又会引起争论,即工业化和西方霸权之间是否存在紧密联系。

[206] Wong, Deadly Dreams,第369—374页。

[207] 更多评论参见本书第220页以及第363—364页。

[208] 与中国向西欧出口瓷器数量相关的详细资料,包括价格和总价值,按作者姓名字母顺序,参见Berg,“Manufacturing the Orient”; Dermigny, La Chine et L'Occident,第1卷,第388—392页;Findlay,“Pilgrim art”,第168—169页;以及Jörg, Porcelain and the Dutch China Trade。瓷器在洲际贸易中以货币来计算的重要性,很容易被高估。Findlay认为,1717年之后,英国东印度公司从亚洲进口的所有商品价值中,它总计仅占2%。在17世纪初到18世纪末,所有荷兰东印度公司从亚洲运载的货物中,瓷器总计占5%左右,公认的年利润总额在80%~100%。中国瓷器的国内消费量使其出口量相形见绌。其出口到欧洲的数量与国际贸易总量比较,也相对很小,但与其他亚洲国家相比是占绝对优势的。

[209] Hobhouse, Seeds of Change,第134—139页。Berg and Clifford,“Luxury”,第1107页提到英国的寡头交易商为了降低瓷器价格,设置高关税并限定价格。

[210] Dermigny, La Chine et L'Occident,第1卷,第403页。

[211] 直到19世纪50年代,中国在国际丝绸贸易中的角色相对次要,从20世纪初期,又开始迅速滑落。参见Federico,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Silk Industry,第196页表AI,第200页表AIII。从这一时期直到19世纪50年代,最大的出口国是意大利。

[212] 对于棉花制品,比如原棉、纱和布的产量,及其进出口参见Chao,“Production textile”; Chao, Development of Cotton Textile Production; Pomeranz, Great Divergence,附录F(有关原棉的产量)。

[213] 参见比如Shimada, Intra-Asian Trade。

[214] 参见Wood, Silk Road,第14页。林则徐显然不知道此事,参见第345页。

[215] 参见Dolin, When America First Met China,有关“Ginseng”的部分。

[216]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59页

[217] Pritchard, Crucial Years,第163页。

[218]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104—121页。

[219] 数据参见Osterhammel, China und die Weltgemeinschaft,第118页;以及Zhuang, Tea, Silver, Opiumand War,第141页。

[220] Hao, Commercial Revolution,第14页和第16页。

[221] 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第8—12页。

[222] 参见Deng, Chinese Maritime Activities,有关市场与贸易模式的部分。

[223] Evans, Forging of the Modern State,第417页。

[224] 参见之前的注释,更多详细的资料,参见Wong, Deadly Dreams,第14章讨论了19世纪20年代晚期以后的情况。

[225] “Lin Tse-hsü's moral advice to Queen Victoria”,第25页。

[226] 这一资料,参见Overdijking, Lin Tse-Hsu,第79—81页。

[227] 在这里,我具体指的是贸易商。对政府来说,情况或许会有所不同。对它们来讲,银或者更一般地说金银的出口的确是有问题的,因为军队的费用一般需要以银币支付。

[228] Wong, Deadly Dreams,第362页。

[229]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40页和第89页;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第36—39页。

[230] Mui and Mui, Management of Monopoly,第61—65页;Gardella, HarvestingMountains,第39页。

[231] 对于支付给中国人的钱款,英商认为属于廉价出售的具体例证,参见Macfarlane and Macfarlane, Green Gold,第109页。

[232] 参见,比如Wong, Deadly Dreams,第355—360页。

[233] Macfarlane and Macfarlane, Green Gold,第99页。

[234] Wong, Deadly Dreams,第344—349页。

[235] 这一观点参见Wong, Deadly Dreams,第350—355页。

[236] Elliott, Emperor Qianlong,第134页。

[237] 我进行这一估算,是建立在以下信息的基础之上的:Gardella, Harvesting Mountains; Hobhouse, Seeds of Change; Macfarlane and Macfarlane, Green Gold; Mui and Mui, Management of Monopoly; Wong, Deadly Dreams;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

[238] Zhuang, Tea, Silver, Opium and War,第159—160页。

[239] 数据参见Mui and Mui, Management of Monopoly,第152页和第133页。

[240] Chaudhuri,“Circuits monétaires internationaux”,第64页。

[241] Deng,“Consumer goods for silver reserves”。

[242] Mazumdar, Sugar and Society,第77页。

[243] Braudel, Civilization & Capitalism,第II卷第四章。

[244] Braudel, Civilization & Capitalism,第II卷第601页。

[245] Braudel, Civilization & Capitalism,第II卷第428页。

[246] Marx, Capital,第I卷第907页。

[247] 对于西欧重商资本主义,除了Braudel,我还参考了Van Zanden的Rise and Decline。我的描述是以他的分析为基础,并经过重新阐释。

[248] 在当时的“满洲”,外国人控制了大规模的出口贸易,这是令人震惊的。参见Reardon-Anderson, Reluctant Pioneers,第169—170页和第7章。

[249] “Lin Tse-hsü's moral advice to Queen Victoria”,第26页。

[250] 在本文中,我总是从严格的经济角度看问题,清朝政府可能有(其他)极好的原因解释它采取的行动。

[251] “进口替代”这个术语是带引号的。我同意Maxine Berg的观点,他认为这点并不完全令人满意,因为它“没有充分涵盖市场内外两方面发展的进程,以及动态交互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变革”,这发生在18世纪的英国和欧洲其他地区,那时企业试图应对亚洲的挑战。参见Berg,“In pursuit of luxury”,第102页。

[252] 最直言不讳地是宣称中国是全球的白银蓄水池。他们也相当坦率地宣称,最终这对中国的经济并无帮助。参见他们的著作“Money and growth”。Frank认为中国持续进口白银会引起经济增长,这建立在中国18世纪人口急剧增加的基础上,而且据他所说,这反过来又建立在出现“高水平均衡陷阱”的基础之上,参见Frank, ReOrient,第298—314页。更多资料参见Li,“Paradoxical effect of sil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