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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合伙公司的终结
未知
巴菲特合伙公司的终结
1969年11月下旬,巴菲特提前30天发出了通告,告诉合伙人自己将要退休。在之前的一封信里,他提到现金分配的方式,分配比例为1969年年初公司价值的56%,按每个合伙人的权益比例分配。但是,由于他卖出股票的价格高于预期,所以这个数字在1970年1月变为64%。
此外,合伙人可以得到多元零售公司和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相应股份。然而,如果他们选择处置这些股票,他们得到的现金会比1969年1月1日多出30%~35%。即便如此,还可能剩下一些与证券有关的资本。巴菲特预计可以在1970年上半年卖出这些证券,这样还会再有一轮现金分配。巴菲特相当理性,并没有在1970年上半年匆忙处置这些证券,6月之后还有一些股票尚未出清,最后一次的分配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两家公司
1969年年底,巴菲特合伙公司持有:
·多元零售公司总股本1000000股中的800000股。多元零售100%持有联合零售公司。
·伯克希尔-哈撒韦总股本983582股中的691441股,约合70%。
巴菲特不打算卖出这两家具有吸引力的公司,他同时也告诉合伙人,自己将大部分身家都投入了这两家公司,他相信公司的前景不错。
合伙人式信托责任的终结?
巴菲特坦率地宣称,他与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对于多元零售公司和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股东而言,巴菲特仅仅是公司的股东和董事而已。他已经不再是管理合伙人,也不再承担相应的道德或法律责任。巴菲特这么说并没有问题,但我们知道,抛弃一贯的管理作风或家长式的责任感,巴菲特是做不到的。
如果你了解沃伦·巴菲特,如果你见过他本人,就一定会知道,他对待股东的态度,和他对待合伙人一样。他欢迎所有的股东到奥马哈来,让他们尽可能多地了解公司状况,并且他的管理才能和投资服务实际上可以说是免费提供的。
但回到当年,他一直在试图减轻肩上的责任。他在1969年12月5日的信件中,提到他不想负担持有这些股票的责任,也不想总是将时间花在这上面:
“我想强调的是,未来你们持有这两家公司的股票后,我与你们不存在管理或合伙关系。你们可以自由处置手中的股票,当然,我也有同样的自由。我认为我自己会有很大可能性,在相当长的时期持有多元零售和伯克希尔股票。但是,我不想有任何道义上的承诺,也不想对任何人就他们的持股在未来表现如何有任何建议。当然,这些被投资的公司会告知全体股东公司的情况,你们会收到它们的报告,可能每半年就有一次。如果我一直持有这些股票,正如我完全希望的那样,我参与公司活动的程度取决于我在其他方面的兴趣。我在公司决策方面会居于重要位置,但我不想承担被动型股东以外的责任,除非我有别的兴趣。”91
学习要点
1.市场情绪的变化对于价值投资者而言也是莫测难料的。
此时需要谨慎小心。
2.有良好安全边际的投资机会欠缺时,在投资组合中保留较多的现金是适当的策略。
3.你应该与正直且勤奋的人为伍。
4.短期表现(一年或更短)对于衡量投资能力毫无意义。
奉行稳健的投资原则,好结果自然随之而来。
5.小投资者有自己的优势。
小投资者的资金数量较少,这样就扩大了他们可选择的投资标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