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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致谢

    宁向东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李寿双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立峰 (唯智资本执行董事) 张 巍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卓星煜 (源星昱瀚基金管理合伙人) 桂曙光 (京北投资合伙人、天使茶馆合伙人) 徐 沫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符胜斌 (国源资产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梁 斐 (朴素资本董事长) 黄立冲 (协纵策略管理集团联合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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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第一版 序言

    就在本书付梓前夕的2012 年7 月,中国商界上演了一部如火如荼的“年度商业实战大片”——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与雷士的最大投资人赛富阎焱,两位强势人物之间围绕着企业控制权之间的战争,猛烈爆发并一发不可收拾…… 赛富阎焱通过董事会程序迫使吴长江离开企业,而吴长江为了重返企业,则祭出了联合经销商、供应商、员工的“统一战线”反攻大旗。雷士照明的股权连环局,深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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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再版序言

    大约一年以前,因张巍老师出版《资本的规则》之机缘,有幸与此书的策划编辑赵宏老师结识。之后,赵宏老师获悉笔者曾写过《股权战争》一书。此时,拙著早已脱销且未再印。于是赵老师数次与笔者探讨再版事宜,并表示说:“我就是觉得之前大家评价颇高的一本书,应该继续有生命力地生长。” 当时,笔者没有立刻应承,因为一旦答应之事就得信守承诺,否则有背信于人之感。若要再版,现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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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E1 阿里巴巴:股东三角恋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1 阿里巴巴:股东三角恋 阿里巴巴集团自从形成马云团队与雅虎、软银三足鼎立的股东格局之后,马云便陷入了控制权旁落的潜在威胁之中。 那场引人瞩目的“支付宝事件”,仅仅是马云与投资人雅虎、软银之间摩擦的一个片段。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之间的三方恩怨,从软银董事局主席孙正义决定给马云投资时就已经注定。 马云向来视孙正义为“资本恩人”,但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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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E2 雷士照明:股权连环局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2 雷士照明:股权连环局 中国商界,论及经历的跌宕起伏,或许鲜有人能超越吴长江。他从明星企业雷士照明的创始人,最终出局企业并成了领着14年刑期的戴罪之人。 而这期间,吴长江围绕企业控制权争夺的三起三落,注定成为中国创投领域的教科书式案例。 借助资本的力量,吴长江完美地解决了创业股东之间的纠纷,之后,却又陷入了一场资本“局中局”,可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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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E3 永乐电器:对赌的恶果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3 永乐电器:对赌的恶果 永乐电器之所以成为一个标志性的案例,不仅仅是因为身为行业老三被行业老大吞并的轰动,更是中国商界第一个因创始人与资本方对赌失败而失去企业的案例。 如果不是因为陈晓与摩根士丹利的对赌注定要输,他绝不至于吞食将企业卖给黄光裕的苦果。陈晓,这位人称“铁算盘”的上海精明商人,最终没能躲过这出“资本劫”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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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E4 中国动向:惊险的赌局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4 中国动向:惊险的赌局 这是一个观察企业如何赢得“融资对赌”的绝佳样本,双方之间的对赌博弈,其背后是财务投资者的种种利益考量。 同样是私募融资,同样是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对赌,甚至对赌的资本方都同为摩根士丹利,但是中国动向与永乐电器的结局却截然不同。相较于永乐电器创始人陈晓的惨淡收场,中国动向创始人陈义红则笑到了最后。 陈义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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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E5 人和商业:资本的暗箭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5 人和商业:资本的暗箭 凡是从风险投资商处拿过资金的企业创业者,都不会不知道Term Sheet (投资条款清单) 为何物。早年美国的VC/PE们用巨大损失与惨痛教训换来的投资经验,最终固化成了Term Sheet的系列标准条款,全方位地保障自己的投资利益。 人和商业这个案例的独特之处在于,让公众见识了VC/PE在向企业投资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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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CASE6 苏州大方:资本劫难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6 苏州大方:资本劫难 一场借壳 未果的资本交易,令苏州大方及郑州大方的创始人李荣生陷入长达三年的刑事官司,并丧失了企业控制权。复盘事件的前因后果,这完全是一场商业利益纠纷引发的灾难。 虽然此案以检方撤诉告终,李荣生重获自由,但他的这段经历所凸显的多重意蕴,却引人深思。一方面,在资本困局下,不熟悉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的民营企业家为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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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CASE7 华大基因:逆转的创投格局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7 华大基因:逆转的创投格局 在此前的 创投案例中,资本基本处于强势一方,而创业者处于弱势一方,因而规则更多由资本方主导。而随着创业者对资本规则的熟悉以及资金供需环境的变化,创投双方的强弱势格局开始发生逆转,华大即是典型案例之一。 PE投资华大基因一案,鲜活地折射出了这个行业的众生相。在对明星项目的热切追捧下,投资机构可以不惜抛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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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CASE8 娃哈哈:非正义的胜利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8 娃哈哈:非正义的胜利 曾经轰动 一时、横跨数年的“达娃事件”,在宗庆后的眼里是“达能强购娃哈哈”,却被外界视作“宗庆后撵走达能”。 在宗的主动爆料下,娃哈哈与法国达能之间那场旷日弥久的股权战争,在公众视野之中拉开了帷幕。其实,与其说是达能与娃哈哈集团的矛盾,还不如说是达能与宗庆后个人的矛盾。 这场争端虽说以宗庆后的“胜利”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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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CASE9 宝万之争:折戟的市场化收购战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9 宝万之争:折戟的市场化收购战 2010年, 在港股市场围绕国美电器曾轰动之极的“陈黄之争” ,让国内公众首次见识了真正市场化的控制权争夺战。2015年,当外界预期姚振华与王石之间的“宝万之争”会成为A股首个市场化的控制权争夺案例时,这场历时三年的博弈,却最终在外力的干预下,以“野蛮人”宝能系减持退出而告终。 “野蛮人”的争议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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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CASE10 新浪:城头变幻大王旗

    第二部分 控制战 CASE10 新浪:城头变幻大王旗 新浪的王志东辞职事件,或许可以说是国内最早的具有公司治理意义的商业事件。创始人兼CEO被董事会赶下台,这在中国还是头一遭,所以在当时的媒体报道中,王志东被描述成了充满悲情的人物。 中国的主流商业文化默认的逻辑是: 创始人=老板=实际控制人,因而必然是企业的完全掌控者;但西方主流的商业文化逻辑是: 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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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CASE11 国美电器:空前的博弈

    第二部分 控制战 CASE11 国美电器:空前的博弈 陈晓与黄光裕之间那场发生于2010年夏秋之交的“战争” ,注定要载入中国商业史册。不仅因为跌宕起伏的剧情,以及所引发的空前关注,更因为这个案例完成了对中国公众最大规模的“公司治理”的普及。 国美控制权的争夺战,于国美而言,实现了理想的结局。张大中的出山,是各方妥协的结果,在公司治理意义上,既避免了黄光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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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CASE12 中芯国际:无奈的内讧

    第二部分 控制战 CASE12 中芯国际:无奈的内讧 中芯国际发展前期因股东诉求分歧而引发内讧,被外界认为是典型的控制权之争。中芯国际面临的似乎是公司治理问题,但又绝不是单纯的公司治理问题那么简单。中芯国际的问题,与其说是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还不如说是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困境的某种折射。 在东西方冷战余波、国际社会对中国实施技术封锁的背景下,中芯国际为了突破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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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CASE13 真功夫:从亲属到反目

    第二部分 控制战 CASE13 真功夫:从亲属到反目 原本是以姐夫与小舅子相称的创业伙伴,但为了争夺企业的控制权,最终走到了相互敌视、相互仇恨的境地。 潘宇海与蔡达标两大股东,一位是感性而重情义者,为了安抚对方甚至愿意让出决策权;而另一位是理性但缺乏安全感,为了控制权可以不顾一切。蔡达标有魄力而善于经营,但他深怕控制权被夺走,所以心存疑虑、不安心,最终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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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CASE14 金山软件:烫手的控制权

    第二部分 控制战 CASE14 金山软件:烫手的控制权 严格来说,金山的两大股东求伯君与雷军,称不上存在企业控制权的争夺,甚至到了最后两人争着做“甩手掌柜” 。 身为职业经理人的雷军,与老板求伯君前后共事20年,最后能够熬成第二大股东,并且相互之间还能相安无事的,只怕除了金山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二家了。 之所以最后雷军能取代求伯君掌控金山,并且避免两大股东之间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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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CASE15 太子奶:无言的结局

    第二部分 控制战 CASE15 太子奶:无言的结局 李途纯死后都能得到安抚。”在其《狱中遗书》中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我请求让我们这一代长期背负骂名、长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企业家, 这位太子奶的缔造者,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原本与投行之间的一场融资“赌局”,竟然会演化成与政府代言人之间的控制权之争,最终不仅企业风吹雨打花落去,连自己也一度不明不白身陷囹圄。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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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CASE16 土豆网:离婚效应蝶变

    第三部分 夫妻劫 CASE16 土豆网:离婚效应蝶变 王微与前妻杨蕾之间的一场婚姻财产诉讼,险些将自己一手创立的土豆网的IPO葬送了。它不仅使得土豆网的上市进程延后了多半年时间,而且导致了土豆被当时行业第一的优酷最终收购。 一场婚变,不仅影响到一家企业的生死前途,而且还改写了一个行业的游戏规则,可谓是“名垂青史”了。这场婚变引发的企业财产纠葛,究竟能带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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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CASE17 赶集网:股权切割是与非

    第三部分 夫妻劫 CASE17 赶集网:股权切割是与非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赶集网联合创始人杨浩然与前妻王宏艳的婚姻财产诉讼,至今依然没有定论。前妻主张分割财产,前夫则主张婚姻无效,究竟孰是孰非? 谁对谁错? 虽然围绕赶集网的婚姻财产官司已逐渐淡出公众视线,只是,此过程中涉及的纠纷处置,处处拷问着当事人在利益面前的人性抉择。另一个需要反思的问题是: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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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4 中国动向:惊险的赌局

第一部分 资本局

CASE4 中国动向:惊险的赌局

这是一个观察企业如何赢得“融资对赌”的绝佳样本,双方之间的对赌博弈,其背后是财务投资者的种种利益考量。

同样是私募融资,同样是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对赌,甚至对赌的资本方都同为摩根士丹利,但是中国动向与永乐电器的结局却截然不同。相较于永乐电器创始人陈晓的惨淡收场,中国动向创始人陈义红则笑到了最后。

陈义红,这位著名运动品牌李宁公司的开山元老,在为该公司贡献了15载年华之后,终以2年的闪电时间,实现了自己的创富梦想: 他实际控制的体育用品企业“中国动向” ,于2007 年10 月在香港上市,上市后陈义红的财富甚至超越了他的老东家李宁。而他本人,也成了李宁在商场上的直接竞争对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切都是李宁一手促成的。因为,中国动向的前身“北京动向”,曾是李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李宁为了给陈义红一个创业的平台,拱手将北京动向的控股权让给了陈义红,这也是李宁给予陈义红对李宁公司多年所做贡献的最大回报。

更让人惊叹的是,在后来一次足以决定企业命运的融资过程中,陈义红和摩根士丹利,签下了一纸在当初看来极其危险的“对赌协议”。正是经过这一次“惊险的跳跃” ,陈义红才最终得以圆梦IPO。

同样是私募融资,同样是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对赌,甚至对赌的资本方都同为摩根士丹利,但是中国动向与永乐电器的结局却截然不同。相较于永乐电器创始人陈晓的惨淡收场,中国动向创始人陈义红则笑到了最后。

为了清晰理解整个对赌融资过程,让我们把镜头拉回到2002年前后的李宁公司。

◎ 开山元老,转身创业

2001年,在董事长李宁的要求下,陈义红从李宁公司的CEO岗位上退了下来,转任徒有虚名的法人代表。而这一岗位变动背后的原因是,李宁公司的销售额,已经连续4年无法突破10亿元的门槛。

跟随李宁已经10年之久的陈义红,此时心灰意冷,甚至有了辞职单干的念头。但李宁却并不愿意让这个创业伙伴如此离开,他似乎觉得对陈义红有所亏欠。李宁向陈义红表示: “你先不要出去。”

此时,李宁公司刚与意大利品牌Kappa (卡帕) 谈妥,获得后者在中国内地及澳门的品牌特许经营权,期限为5 年。为了专门打理这项业务, 2002年4月,李宁公司一个新的子公司“北京动向”得以成立,并且从李宁公司继承了卡帕品牌的特许经营权。而李宁则将这家公司交给了陈义红打理,并且陈义红私人控制的“上海雷德” ,获得了北京动向20%的初始股权。

这种方式,比起离开李宁公司独立创业,起点显然要高很多。在陈义红的经营之下,北京动向2004 年开始产生盈利 (445 万元) ,销售额也突破1亿元大关。

2005年年中,李宁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以4481万元的总价格 (含债权3620万) ,将北京动向剩余80%股权出让给陈义红等人 (为此,陈义红夫妇、其弟陈义良、北京动向总经理秦大中,共同设立了“上海泰坦”,用于受让这笔股权) ,所有款项于协议签订后14日内现金付清。

对于这笔股权转让,有人公开嘲弄李宁贱卖资产 (因为80%股权的实际价格仅为800余万元) 。其实,李宁是有着深层次的思考,他曾表示: “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也不会拦住他发展,就像当初没人拦住我发展一样。”他说这句话是有背景的,他当年遭遇运动生涯的滑铁卢时,是健力宝的李经纬收留了他。并且,在李经纬的支持之下,他的李宁公司才得以发展起步。现今,他也希望通过某种形式帮扶陈义红一把,因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谓价格的高低就无须那么在意了。

为了筹集这笔股权交易的资金,陈义红将他所持有的李宁公司(02331. HK) 1300余万股股票全部套现,才得以完全支付这笔接近4500 万元的现金。至此,陈义红由李宁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变身成了北京动向的创业者。

◎ 引进资本,收购商标

后来的一件偶发事件,或许多少会让李宁心存一些懊恼。因为当初把股权转让给陈义红时,李宁预估北京动向充其量不过是个“铜矿”。而这件偶发事件,让陈义红有机会将“铜矿”升级成了“金矿”。

这件偶发事件便是, Kappa品牌的所有者意大利BasicNet公司,在2006年陷入巨大财务危机。为了缓解危机,他们最终决定出售Kappa品牌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权益。陈义红便借机购得了Kappa品牌在中国内地及澳门的商标所有权,成为Kappa在中国内地和澳门的品牌拥有者。

如果没有该事件发生,北京动向充其量不过是Kappa品牌的一个区域代理商,假若合约期满品牌商不再续约,则北京动向完全是替人做了嫁衣。这也是李宁低估其价值,并且愿意出让股权给陈义红的另一个潜在原因。

2006年3月26日,陈义红与意大利方达成协议,前者通过私人拥有的离岸公司Diamond King,以3500万美元购买Kappa品牌在中国内地及澳门的全部商标权益 (如图1) 。

3500万美元,按当时汇率折合大约3亿元人民币。这笔巨额的收购款,当时的陈义红显然是无力支付的。根据当时财报, 2005年北京动向的净利润才3781万元,而陈义红拥有的李宁公司的股票,早已套现用于收购北京动向的股权。到哪去筹集这笔巨额资金呢?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摩根士丹利作为财务投资者介入进来。 2006年5月10日,双方正式达成协议,摩根士丹利投资3800万美元,如此彻底解决了收购资金问题。陈义红之所以能够接触到摩根这样的国际资本方,也是得益于其在李宁公司的经历。 2004年李宁公司在香港上市过程中,接触了大量的国际投行。而陈义红作为当时李宁公司的高管之一,显然与他们有着紧密的交往,并且得以熟悉国际资本的规则。

◎ 估值分歧,对赌解决

摩根士丹利之所以愿意对陈义红投资,主要是基于北京动向的盈利增长迅速 (2004年盈利约450 万元, 2005 年盈利约3800 万元,增长近10 倍) ,以及对陈义红团队的认可 (在体育用品领域多年的积累)。更重要的是,在摩根士丹利看来,把品牌所有权购买下来之后,这家企业的永续经营问题得以解决,其潜在价值就变得非常值得期待。

有意思的是,摩根士丹利的这笔投资,不是直接的“股权投资”,而是“可转债” (可转化成股权的债权) 投资。摩根士丹利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基于投资安全考虑。因为只有彻底完成了商标知识产权在国内及澳门的转移注册等事项,动向公司才算真正拥有了Kappa的品牌权益。而在此之前,企业未来依然存在很大变数。显然,摩根士丹利不愿意“押宝”一家前景不明的企业。

因而,摩根士丹利提出,这笔投资先期以“债权”的方式进行。如果动向公司最终未能获得Kappa品牌权益,则该笔债权于2007年5月30日到期,且动向公司须以15%的回报率向摩根士丹利“还本付息” ;如果动向公司最终获得品牌权益,则该笔债权转化成股权。

如果该笔债权转化成股权,又牵扯出一个问题: 3800万美元可折合成多少股权比例? 在这点上,陈义红和摩根士丹利产生了重大分歧。如果按照市盈率估值法,据北京动向前一年 (2005年) 财报,其净利润大约3800万元,即使按照10倍市盈率的估值,企业总价值也不过3. 8亿元,那么摩根士丹利投入的3800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几乎就得占去50%的股权;而如果按照净资产估值法,以当时动向公司4300万元净资产来折算,摩根的3800万美元更是要占去接近90%的股权。

显然,无论采取哪种估值方式,陈义红都不会接受如此大比例的股权出让。陈义红给出的底线是: 最多出让20%股权给投资方。

为了化解分歧,双方之间的“对赌条款”应运而生。双方的对赌,在摩根士丹利占股20%的基础上进行。即摩根士丹利同意其投资额转股时暂定20%的股权比例,然后再依据动向公司2006年和2008年的净利润额,确定最终的股权比例。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如果2006 年和2008 年的净利润目标,分别达到2240 万美元及4970万美元,则摩根的股权比例最终确定为20% (如果2006 年目标实现,则摩根士丹利相当于以8. 5倍市盈率入股) 。

第二,如果届时净利润仅达目标额的90% ,则以陈义红为代表的创业股东,必须额外将11. 1%的股权比例,以1 美元的象征价格转让给摩根士丹利。

第三,如果届时净利润仅达目标额的85% ,则以陈义红为代表的创业股东,必须额外将17. 6%的股权比例,以1 美元的象征价格转让给摩根士丹利。

第四,如果届时净利润不足目标额的85% ,则陈义红方面需要额外出让更多股份给摩根士丹利,具体多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多不超过总股本的20% (也即,即使出现最坏的情况,摩根士丹利最多也只能拥有40%股权,这也确保了陈义红在最坏情况下也能拥有60%的控股权) 。

第五,如果届时净利润超过目标利润12% ,则摩根士丹利须将1%的股份作为奖励返还给陈义红等人,其实际持股比例变为19% 。

◎ 红筹重组,吸收注资

以上种种情况双方达成一致之后,整个融资谈判似乎算是圆满结束了。其实不然,摩根士丹利作为财务投资者参股进来,它必定要谋求未来顺利将股权变现的“退出通道”。

由于境内的IPO退出通道并不畅通 (当时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有3年锁定期,而且之后在二级市场套现也极不方便),因而大凡有国际资本背景的财务投资者,基本上都是以“离岸”的方式进行投资。也即,企业搭建红筹架构: 实际控股股东在境外设立离岸控股公司,之后财务投资者将资金投入离岸公司,离岸公司再全资收购境内的实体。这样做是为了使离岸控股公司实现境外上市,以方便财务投资者顺利在境外股市套现退出。

动向公司也不例外,陈义红在与摩根士丹利进行融资谈判的同时,就着手进行股权架构的离岸重组。为此,动向公司的一系列离岸公司先后设立。

2006年4月4日, “香港动向”成立,它以控股公司的身份出现,其下设两家全资子公司Gaea Sports (注册于香港) 及Achilles (注册于新加坡) 。其中,前者全资收购了持有北京动向股权的“上海雷德”及“上海泰坦”,从而获得经营实体的实际控制权;后者则从陈义红的私人公司Diamond King,受让了Kappa商标的完整权益。经过这两个步骤, Kappa的经营实体和商标权益,便间接统一到了香港动向旗下 (如图2) 。

2006年5月10 日,摩根士丹利的资金投入香港动向,同时香港动向(通过旗下两家子公司) 向其发行了3800 万美元的“可转股票据” ,其中3200万美元用于支付购买Kappa品牌权益的余款 (先期已支付300万美元订金) , 600万美元用于内部重组及营运资金所需。

2007年3月底, Kappa商标在中国内地及澳门的商标知识产权转移工作完成。于是在2007年4月20日,摩根士丹利将债权转化成了股权。

摩根士丹利在完成转股的同时,再与陈义红等人签订一纸协议: 如果董事会否决公司在境外交易所上市,或者公司未能于2009年5月20日之前实现上市,则摩根士丹利有权要求陈义红等人回购其所持全部股份;前种情况下须支付25%回报率,后种情况下须支付15%回报率。

这纸协议,摩根士丹利的目的在于,即使出现最坏情况 (无法上市),也能确保自己全身而退。当然,这种极端情况并未出现。 2007年3月23日,真正的上市主体“中国动向”在开曼设立了,紧接着6月中国动向 (开曼) 换股收购了香港动向 (如图3)。 10月10日,中国动向 (开曼) 于香港实现IPO。

◎ 避税增收,赢得对赌

如前文所述,陈义红为了获得融资,与摩根士丹利签订了一纸危险的对赌协议,许诺了超高的业绩增长目标。很明显,如果陈义红输了,他将大幅出让自己的股权给摩根士丹利。表1列出了摩根士丹利设定的利润目标,以及中国动向历年完成的净利润额。

表1 摩根士丹利设定的利润目标及动向实际完成情况

2006年上半年,签订对赌协议时,摩根士丹利设定的当年净利润目标为224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大约为1. 8 亿元,这个目标相较于前一年的净利润,要翻5倍才可能达到。而实际情况是, 2006年动向公司实现净利润高达3. 06亿元,大大超越目标; 2007 年再次翻番,达到7. 34 亿元,甚至提前超越2008年的盈利目标。

如此看来,陈义红非旦无须额外出让股权给摩根士丹利,后者反而要倒贴1%的股权给陈义红。那么,陈义红依靠什么来实现如此炫目的业绩增长呢?

对比2004年和2005年动向的盈利状况,不难发现当陈义红2005年由职业经理人变身产权所有者后,其净利润获得近10倍增长。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所有权的获得极大地激发了陈义红的创业动力,并且也将继续促使他推动业绩增长。当然,对赌的压力也是动力之一。

中国动向的业绩飙涨,除了陈义红自身的努力之外,当然还有天公作美的因素。自2000年起,中国运动服装市场出现双位数字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3% ,特别是自2006年开始,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大大提高了中国人对运动及健身的兴趣及关注。在北京奥运会预期的刺激之下,体育用品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而Kappa当时独有的“运动时尚”定位,清晰地区别于其他运动服装品牌,因而呈现出一片蓝海市场,其营业额的高速增长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另一个推动净利润狂飙的原因是,陈义红的系列避税举措。根据其财报披露的信息,在2005年9月陈义红全面收购北京动向之前, 2004年及2005年前8个月,其实际所得税税率分别达到52. 3%及62. 8% ,远高于当时33%的法定税率。究其原因是,北京动向员工工资、福利、广告宣传及捐款等费用,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于是在2005年9月之后,陈义红将南方的业务从北京动向转移到上海泰坦,北方业务继续保留在北京动向。之所以将大部分业务从北京动向转移至上海泰坦,是因为上海泰坦注册于上海浦东新区,享有“一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 2007年,在上海泰坦的税收优惠即将期满之时,陈义红又在浦东注册子公司“上海卡帕”,并将北京动向及上海泰坦的业务,都转移至上海卡帕,这样得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由于中国动向的营业收入连年高速增长,而所得税率又大幅降低 (如表2) ,使得净利润得以急速增加。因而这种避税手法,有效帮助了陈义红实现业绩目标,并且赢得与摩根士丹利之间的“赌局”。

表2 动向公司历年实际所得税率

既然是“对赌”,那摩根士丹利是不是就输了呢? 事实远非如此,摩根只是没有得到那份额外的股份而已,但即便如此它照样赚得盆满钵溢。据中国动向公开披露的信息,摩根3800万美元的投资额,折合成持股成本,仅为0. 38港元/股,相较其3. 98港元/股的招股价,获得超过10倍的回报。

◎ 评论

企业与资本的角色

文/桂曙光

中国动向的案例,有几个要点可以谈一谈:

1. 机会与风险

对资金的需求是任何企业都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高速成长期的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些机遇是千载难逢的。这些机遇在企业经营者眼里能够深刻体会其长期价值,并且敢于为此“冒险”,但对于投资机构和银行等资金方来说,尽管他们可能不一定完全理解其价值,但也可以通过合适的投资条款安排,控制风险,抓住机会。

2. 不同的风险,需要采取不同的规避方式

(1) 对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处理

中国动向购买Kappa品牌在国内的商标权益,这件事对于企业未来的业绩和投资成败是至关重要的,一旦拿下,公司的价值将大增,可能会有很多投资机构有兴趣,投资机构可能面临竞争。但如果这件事失败,公司的投资价值会大打折扣,大笔资金在公司里产生不了太大价值。摩根士丹利以“可转债”的方式投资是平衡投资机会与风险最佳的手段:如果购买失败,可以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退出;如果成功,又可以保证有投资的权利。

(2) 对于公司经营绩效的处理

a. 很多企业对外部融资时,想要蚂蚁吃大象,对资金的需求超过了企业自身的当前融资实力。企业要想用一个暂时还比较小的盘子,募集相对较大的资金,采取“对赌”的方式成为一种常见的手段。对赌的目的,就是投资人要企业家对自己的预期发展规划负责,因为投资人是相信你承诺的未来确定估值而决定投资的。如果公司没有实现承诺,投资人给公司的估值就虚高,获得一定的补偿也于情于理说得过去。

b. 摩根士丹利主要是把中国动向2006年和2008年的净利润作为对赌指标,企业实现不了就要无偿转让对应股权给投资人,保证投资人的投资款所获得的股权价值不会损失。之所以把对赌标的设定为两年,是考虑到利润额度和成长性的双重因素,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企业通过控制手段,调整利润的实现。

c. 摩根士丹利承诺在净利润不足目标额的85%时,无偿受让陈义红的股份最多不超过总股本的20% 。这样即使企业经营出现最坏情况,摩根士丹利最多只能合计拥有40%股权,确保陈义红不会因为对赌失败而丧失对企业的控股权,这样他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少了后顾之忧,不会因为控制权的原因采取不恰当的手段损害投资人,甚至公司的利益。

3. 双向对赌才是真对赌

“对赌协议”的原意是“估值调整机制”,既然是调整,应该有正反两者调整方式, “对赌”就要相互“赌”。但现实中,通常是“单赌”,很少见到相互赌的情形。企业家给投资人一个未来预期承诺,投资人基于这个预期设定估值,买卖达成,如果将来谁违约谁就承担责任,这是很正常的商业逻辑,但在VC/PE行业,通常VC/PE不会承担出资之外的什么义务,即便有,也没有对应的违约责任。

企业家没有实现承诺业绩,会启动“对赌”条款,给投资人补偿。但如果企业家超额完成业绩呢? 是让投资人白白享受超额收益,还是让企业家获得额外奖励? 中国动向给出了一个可以借鉴的模式:在考核期净利润超过目标利润12%时,摩根士丹利须将1%的股份作为奖励返还给陈义红等人。这种安排可谓是一种双赢的安排。

4. 对赌指标的操纵

摩根士丹利只对中国动向2006年和2008年的净利润指标进行对赌考核,尽管通过两年的考核,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在利润转移方面的“作弊”方式,但公司仍然可以通过合理避税的方式调整利润。当然,对于本案例,一则业绩远超对赌的要求,避税没有影响到对赌的成败;二则即便不存在与投资人之间的对赌条款,企业也应该合理避税,通过合理避税手段,使企业在考核指标临界状态时,让形势对自己有利。

(评论作者系京北投资合伙人、天使茶馆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