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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垄断时代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业时代。今天,我们在一年内有意无意所见到的广告数量,比50年前的人们终其一生见过的还要多。每年有超过5万个商业电视节目播出,每天可以目睹1000~2000张广告图像,全球企业的所有广告数量加在一起,超过了6200亿……
无论您是经意还是不经意,在潜移默化间,我们的大脑都已有相当一部分容量被这些垃圾信息所占据。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头脑也受到了影响,只会按照被某些人预先设计好的思路去思考。我们被告知应该喜欢什么、做什么,或者去期待什么。
当多数人每天都去阅读同一份报纸,并养成习惯的时候,这份报纸一定会充满用于“洗脑”的广告。就和牙膏厂商想要卖出更多牙膏,就必须夸夸其谈地说一堆关于牙膏的好话那样,财经板块上也会充满各种关于股票的溢美之词。
可奇怪的是,投资者对商业广告经常抱有警惕之心,对股票广告却深信不疑,甚至将其作为操作依据;观看商业广告是“浪费时间”,但阅读财经广告却被认为是“努力学习”;人们相信报纸之所以登载牙膏广告,一定是因为牙膏厂商付了钱,想把更多牙膏卖给你,可是当他们读到财经板块的“今日股市”时,却不明白那些股票之所以被推荐,同样也是因为有人想把股票抛售给你,他们也同样支付了广告费。
在商业社会,没有人会白白送你东西,信息也是一样。商业社会中的大众头脑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在投资领域尤为如此。既然媒体可以影响公众行为,那么只要控制了媒体,就相当于掌控了掠夺公众财富的钥匙,甚至能让这些愚钝的头脑在不知不觉地被骗后,还要帮忙数钱。
因此,控制愚钝大脑的关键在于媒体垄断!在最近的10年里,电视新闻节目正以现代传媒史上前所未有的规模进行大整合,大企业与大政府相互勾结,逐渐对他们不喜欢的内容进行“消音”。
在美国,20来家产业巨头在为公众洗脑方面不遗余力。据统计,1983年,美国的主流媒体被大约50家大企业所掌控。当时本·巴格迪肯(Ben Bagdikian)写了一本重要著作——《媒体垄断》(The Media Monopoly),首次对此发出了预警。
到了1992年,《媒体垄断》已发行第四版,巴格迪肯指出:“20来家巨头控制了全美90%的传媒。”——几乎全美所有的报纸杂志、电视台与广播电台、出版公司、唱片和电影、发行公司、通讯社都在这个被垄断的队伍当中。他在书中预测这个数字还会继续下降,最终将达到不到6家,当时他的这种观点被不少人嗤之以鼻。
可是,当《媒体垄断》在2000年出到第六版时——这个数字果然降到了6——自那之后,公司合并的风潮便一发不可收,甚至还延伸到了互联网领域。现在,美国每4个因特网用户中就有一个会登陆美国在线时代华纳(二者于2000年合并)这家全美最大的传媒集团。
2004年,巴格迪肯在新版的《媒体垄断》中再次指出,传媒业巨头将仅剩5家——时代华纳、迪士尼、默多克新闻集团、德国贝塔斯曼集团(Bertelsmann of Germany)、Viacom(其前身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
由此可见,只要控制了这些传媒,就足以控制90%的公众头脑。他们告诉你该买哪只股票,目的是让你最后割肉出局;他们让你贷款买房,目的是让你债务缠身;他们告诉你所有经济数据都运行良好,背后却在乞求上帝不要让你得知真相。
媒体垄断几乎发生在任何国家。经过长期、反复的“信息轰炸”,多数人会逐渐形成思维定式,即所谓的“大众共识”(mass consensus)。假如一个投资门外汉向人打听怎样开始学习赚钱,那么他得到的回答多半会是:“请阅读《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收看CNBC、FOX财经频道。”
而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判断事物只需回归常识,即可做出正确的选择。比如在美国的新闻报道,尤其是“突发性爆炸新闻”中,不是杀人放火就是偷盗,那么如何来判断嫌疑人是否有罪呢?按照美国的司法程序,这得由陪审员来断定。
在美国,每一个公民都有做陪审员的责任。一般来说,有两类人是选不上的:一类是高学历的所谓“精英人才”,包括博士、专家和教授;另一类尤其重要,不能和嫌犯扯上任何关系。
第二类人选不上可以理解,为何高学历的精英也不能当选陪审员?这就是英国制定Common Law(习惯法)的基本原则,陪审员只要有常识(common sense)即可。因为专家、学者和教授的知识结构复杂,思辨能力太强,所以在面对现实问题时难免做出与常人认知相悖的判断。
因此在当今“信息轰炸”的时代,对付传媒垄断和弄清财经新闻背后的真相,其实和甄选陪审员的道理一样,首先是用常识去判断,其“核心”就是去繁存简,返璞归真。
这里可以借用沃伦·巴菲特的名言:“在其他任何领域,专业人员的水平都要高于门外汉,但在金钱管理上往往并非如此。”这些年来,好些金融专业人员失去了常识,被自己设计的游戏规则弄得晕头转向,人为造成的金融危机一个紧接一个,其中不乏盲从的大众因缺乏金融常识,希望通过投机一夜致富,结果白白地做了金融大鳄的“殉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