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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可转债发行与网上申购
一、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件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②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二、可转债发行安排
可转债发行上市需要走如下流程,见图2-6。
图2-6 可转债发行申请、准备及流程示意
下面以浦发转债为例,进行具体说明,见表2-2。
表2-2 浦发转债发行流程
续表
三、网上申购
目前不少券商有“一键申购”功能,可转债代码和数量已由系统预先设置好了,投资者直接点击“确定”按钮就可以了。下面以浦发转债为例说明:
①网上申购时无须缴付申购资金。
②沪市网上申购最小单位为1手(1000元),深市网上申购最小单位为10张(1000元)。申购数量应当为1手(10张)的整数倍,网上申购数量不得高于发行方案中确定的申购上限(目前沪市上限为1000手,深市上限为10000张),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③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④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网上申购的,或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网上申购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⑤同一投资者同时使用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参与网上申购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⑥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⑦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⑧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四、缴款和弃购
仍旧以浦发转债为例说明:
(一)缴款
2019年10月30日(T+2日)16:00前,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手。
解读
当资金不足时,缴款顺序一般为“先股后债,先少后多,先大后小”。
先股后债:新股中签缴款优先于可转债中签缴款。
先少后多:同一品种(比如都是可转债),中一签的优先于中两签的。
先大后小:同一市场发行的可转债,缴款金额相同时,申购代码大的优先于申购代码小的。
(二)弃购
①沪市弃购最小单位为1手,深市弃购最小单位为1张。
②从第一次弃购开始,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弃购,自结算部门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的申购。
③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④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⑤弃购次数按沪市和深市分开结算,互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