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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验与中国道路
未知
国际经验与中国道路
在讨论世界家族企业对中国家族企业的启示之前,作者想首先讨论一个东西方根本性的差异——产权的差异。这个差异是中国家族企业和西方家族企业迥异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弄清这个基本的社会前提之后,我们会总结几点家族企业发展的根本趋势,以期帮助中国的家族企业以更为宽广的视角来审视它们的未来。
东西方产权差异
产权是今天经常出现在媒体和人们对话中的一个日常用词,不管它背后有怎样的法学和经济学内涵。简单来说,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名下财产的所有权和自行使用与处置的基本权利。总体上讲,人们普遍感到西方国家对于产权的保护超过了我国对于产权的保护,但人们也正在越来越多地感受到中国对于产权保护的逐渐重视。改革开放之后的一定时期内产权边界的模糊性曾经给中国家族企业和财富家族带来不少困扰,这直接改变了他们的行为,比如他们更多地选择出国投资或是隐藏财富。我们应该承认产权实践和观念曾经或者仍然影响着家族企业,但武断地做出孰优孰劣的判断也是不合适的。随着分析的深入,我们会发现产权的差异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层面上的差异,更反映了不同文明系统看待财富方式的差异。
从源头上讲,地中海沿岸的以色列和希腊是现代西方文明的重要起源,这种传统可以追溯到《圣经》中。今天西方文明对于产权的重视,源于它对古代地中海商业文明的继承。由于地中海文明热衷于开拓殖民地,这些分散的飞地和岛屿到底归属于谁就变得异常重要。在强大的商人团体的支持下,国家在法律层面上给予私有财产保障。不过略显讽刺的是,这种财产的保障是“大老爷们”的财产保障,他们在资本主义发展到殖民时代时,似乎也并没有考虑那些被奴役人民的产权。
与西方不同,中国的文明发源于黄河与长江流域的种植业。在农业技术不甚成熟的时期,人们需要聚集在一起精耕细作,家族成为生产的基本组织单位。家族的集中是与财产(主要是作物)的集中同时出现的。特定地区的农业生产既然已经由家族控制,那么,即使没有法律的约束,家族也足以保护财产。所以从一开始,国家就并未深入到具体产权的划定中。这种法律条文上的模糊性并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实际上,由于家族的控制和保护,人们建立了一整套不成文的行事规则,也极有效率地发展了农业经济。
东西方文化的影响,直接体现在东西方人处世方式的不同上。西方文化是比较典型的个人主义,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广泛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不受外来约束的个人或自我。而东方文明则是比较典型的集体主义,高度重视集体力量,主张个体从属于社会,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民族和国家的利益。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发觉这样的现象,中国人在一起购买商品或是外出聚餐时,到底谁应该付多少,界限经常是模糊的。而西方人即使结为夫妻,冰箱里的食物也需要区分你我。作者无意评价两种文明的高下,但想提醒读者注意我们生活和生产中根基性文化的差异性。直接把西方家族企业对财富的看法拿过来,往往是要犯错的。
东西方对于产权的差异随着工业革命和殖民时代的降临变得更为明显。西方文明利用它在科学技术上的突破,迅速提高生产力,从而在短时间内积累了大量社会财富。由于从历史上就有清晰的产权概念,在此问题上,西方社会内部并没有出现很大的利益纷争。他们为了输出产品,获取资金和原材料,展开了对落后国家的殖民统治。中国的近代史就是一部中国如何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的屈辱史。由于经济上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附庸,我们并没发展出足够的基础性重工业。为了获得民族的独立和自强,我们有必要拥有独立的重工业,能够自己炼钢、发电、冶金,乃至发展化工业和机械工业。这种诉求成为20世纪初中国仁人志士的基本共识。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当同样是落后国的沙俄通过十月革命和随后的赶超战略在极短时间内建立起基础工业体系之时,中国人找到了可以治疗自己民族伤痛的药方。我们成功地实现了革命,摆脱了旧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改变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性质。为了真正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也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选择赶超战略(林毅夫,2008),通过集中社会极为有限的资源——钢铁、粮食、资金、设备,迅速建立了工业基础。由于赶超战略是对全社会资源的统一调配和调动,在那个时期,产权的问题成为次要的二阶问题。
直到改革开放时期,产权界定问题才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标志性的包产到户是在几年中逐渐实现的,其合法性有一个渐进的积累过程。特区开发作为另一个标志性事件,则在引入外资时将更多的产权意识纳入普通中国人的生活。整体上,中国第一代家族企业创业者是在前景不知如何的情况下展开他们对财富和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虽然整个社会开始一点点地重视产权,但中国集体主义文化的长期影响加上改革之前国有和集体体制的核心地位,让这个产权观念的传播过程显得比较缓慢。
改革开放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更多的社会财富被创造出来。当初步积累了财富的人们越发担心自己成果的合法地位时,党的政策引导了人们在实践和观念上的变化。1987年,党的十三大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部署了“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了加快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1992年,党的十四大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做了新的概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7年,党的十五大强调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就是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这三次会议逐渐显示了党对经济体制改革和产权的重视。这种重视也反映在我们的法律实践中。1982年《宪法》规定了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同时特别提出对公民合法收入包括储蓄、房屋等其他合法财产进行保护,保护范围不再局限于生活资料。这种表述,实质是一定程度上承认了私人财产型收入,即承认个体经济的合法存在。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实施后,我国制度立法开始逐渐保护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并对私有产权默许,公民的财产权被进一步具体化。2004年《宪法》修改时,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通过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被纳入法律实践中,到这一时期,中国家族企业积累的财富已经在原则上受到足够的保护。产权的保护最终通过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得以进一步落实和细化。
从政策和法律的变化,我们不难理解家族企业曾经对于自身财富不安全感的来源,也不难理解家族企业对此做出的种种保护性措施。当我们在讨论西方家族企业对于中国家族企业的启示意义之前,我们必须充分了解第一代家族企业家长期身处的基本社会环境,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们对西方经验的态度。
世界家族企业的启示
在以世界视角探讨了如此之多的公司治理实践和历史之后,作者在此想总结几点根本性的趋势,这些趋势能够帮助我们以全人类的视角来审视今天中国的家族企业和与其相关的公司治理事务。
第一,使用英美公司治理的经验时,我们必须重复考虑适应性。虽然英美在经济上长期领导过整个世界,但它们却是这个世界的少数(Weber,1978)。而金字塔持股的普遍性远超人们的想象。英美承袭了较为经济民主化的历史,也是最早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国家,其普通法系统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较大程度的保护,拥有高度发育的金融市场,这种基本制度条件的组合有利于塑造今天英美以公众企业为核心的体系。局部地乃至断章取义地学习英美企业,很有可能陷入水土不服的境地(Rumelt,2012)。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要确定中国家族企业未来的走向,一方面需要参考英美领先企业的经验,另外一方面也要充分吸收其他国家家族企业积累的经验。事实上,后者才是世界范围内家族企业管理经验的主要来源。
第二,公司治理受到法律和政治环境的深刻影响。法律和政治环境塑造了企业可选择策略的集合。法国的法律安排让那里的家族企业只有向下传承这一种选择。深受法国法律、政治和文化影响的加拿大推出的松散遗产税条款,也极大程度地刺激了家族势力在最近几十年的兴盛。意大利的财政政策环境实际上扶植了家族企业的金字塔结构。日本也出现了相似的状况。美国的法律和政治实践则摧毁了家族金字塔控制系统,家族的财富只能通过高度市场化的手段间接实现保留。每一次法律和政治环境的重大变革都会重塑家族企业生态。慑于对政策的依赖,在一些国家,强有力的企业家族试图操纵这一环境。对于身处强政府环境的中国家族企业,它们需要随时关注法律和政治潜在的走向。
第三,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应当以更加宽广的眼光看待自己创造的财富和价值。家族企业的遗产并不仅仅表现在其子孙后代可以通过控制公司或者借助信托基金达成一种经济上的优越性,还表现在文化上的优越性。今天的范德比尔特、洛克菲勒、斯坦福和卡内基之所以被人们铭记,恰恰是因为他们将财产转移给了大学、艺术馆和博物馆。只要人类存在,我们看不到斯坦福大学消失的可能性,这样的历史遗产何尝不是家族的开拓者和财富拥有者们为家族留下的巨大财富。重新反思财富的意义并在更宽广的范围内保留精神和物质财富,是中国家族企业拥有者们应该重视的问题。
第四,历史和观念力量的突出影响。爱因斯坦说:“上帝不会掷色子。”从这个角度看,他是一位决定论者。但在社会发展的历史里,“上帝”经常会掷色子,历史决定论往往是贫乏的(Popper,2002)。在世界公司治理史上,金融危机、突然爆发的战争、民主浪潮和革命经常打乱原有的家族治理和发展安排,从而使得家族企业走上历史的岔路。比之历史的突然转向,观念力量作用的发挥则显得缓和许多。但是观念力量一旦形成社会性共识,也会从根本上塑造家族企业。中国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和控制者,应该冷静地认识到自己创造的家族企业未来可能会因为历史的转向而发生重大变化。任你再杰出,也无法预知人类的未来,培养出永远具有优秀适应能力的接班人才是更为务实的选择。对历史和观念力量的敬畏是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