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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与非理性
未知
理性与非理性
非理性的迷思
如果把家族企业拟人化,家族企业到底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这是一个并不容易说清楚的问题,今天比较流行的看法是,家族企业并不理性,是一种逐渐落伍的组织形态。如果我们对照标准的经济学理论,这套已经统治了整个社会科学,充斥在今天所有公共文化空间的,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观念体系——家族企业的确偏离了完美的理性:在治理结构上,家族企业没能做到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过分执着于保持家族的控制力;在投资选择上,家族企业太过保守或是信息过于闭塞,经常错过重要的机会窗口;在人员选择上,家族企业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生态系统,尤为倾向于内部产生的管理者,特别是使用家族成员担纲重要管理职位;家族企业经常会参与到一些并不直接与创造经济利益有关的活动中,似乎太过迷恋一些并不能带来实际利益的目标,不能像米尔顿·弗里德曼的理想预期那样完全聚焦在自己的经营问题上。这四类看法似乎都能构成论据,说明家族企业的非理性。在得到了学科性的支持后,非专业的作者又基于这些观念,有意或无意地开发出各种变体性的说法。它们出现在今天的社会舆论空间里,填补了人们对于那些巨富家族的想象,充实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将家族企业看作非理性的主体其实是有偏见的。一方面,论证其非理性的观点,更多是理论上的假设,目前并没有获得太多的经验数据支持。另一方面,这种观念其实和我们形成的直觉是相互矛盾的:现实中的中国家族企业,通常都有着精明的创业者和在特定行业深入耕耘多年的经验,而且它们已经通过持续有效的生存和不断积累的财富反复证明了自己。这些视家族企业为非理性的看法,很多来自社会文化的建构过程,反映了人们对家族企业的不完全理解。这些看法构成了现代生活的迷思——那些看似合理,其实并不太经得起推敲的现代神话。
家族企业之所以被视为偏离完美的效率和理性,首先是因为其独特的公司治理结构脱离了现代金融理论对于所有权结构的预测。家族企业,特别是第一代缔造者主政时期的家族企业,通常把控制权的掌握看成第一要务。它们随时对投资人保持着警惕,因为后者追求的是另一种逻辑和理念。投资者们希望企业能够快速扩大规模,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企业有更亮眼的市场数据、更宏大的资产规模后,就容易被资本市场追捧,从而在上市融资之后将投资者的投资变现。所以投资者的追求往往更为短线。这种将大规模等同于规模经济再等同于有效率的看法,与金融学理论和工具在最近40年的扩展有密切的关系(Cetina,2006)。从20世纪70年代起,新自由主义的观念逐渐在公共政策和经济研究领域占据上风。以华尔街为代表的现代金融体系迅速将大量组织乃至整个社会运作的逻辑金融化(Davis,2016),能够被数字衡量统计和分析的企业成为华尔街的优等生。那些拒绝被这种潮流席卷的家族企业成为少数的另类。对于这一时期的家族企业而言,如果已经成功运转了几代人,积累了充足的自有资金,这种金融化的浪潮似乎还不会太有伤害性;但对刚刚上路的家族企业而言,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生存,将承担非常具体可感的压力,第一代缔造者们会不由自主地套用文化中盛传的那些观念。当企业遇到困难时,通常意味着企业过往的资本布局不完善,缺乏足够的规模经济,下一步的重点应该是如何寻找投资伙伴。这种逻辑是如此之顺畅,根本上是因为整个时代的观念都被调到了同一个频道上。
一个被社会忽略的社会科学事实是,很多企业的战略成功在很长时间范围内都是没有被资本市场识别的。最新的例子是刚刚成为世界上市值最大公司的亚马逊。在最近一两年被认可之前,亚马逊经历了多年的低估值,贝佐斯本人也被质疑是否在以有效的方式统领该公司。成功的战略往往需要战略家认真布局多年,直到最后几块拼图纳入整体图景,公司所建立的战略优势才明显地展示出来。对复杂有效的战略保持高度耐心是家族企业的优点,拥有一个免疫于投资者短期诉求的治理结构,家族企业能够按照适合组织的节奏进行投资和技术扩展。从战略——企业管理最重要的角度来看,家族企业不仅并不感性,而且保持了高度的“战略理性”。被视为非理性,是因为它们没有融入社会观念所关注的那种“战术理性”的潮流中去。
在投资选择上,家族企业的非理性被认为与其高度的保守性或者信息不足有关,从而经常错过重要的机会窗口。这种看法包含着三个层次的理解,都有或多或少的局限性。首先是家族的投资存在保守性,且这种保守性被片面地视为缺点。从投资项目的数量来看,家族企业的确更少参与到新的投资项目中。但是从绝对的投资数额看,家族企业却并不逊色于非家族企业(Carney et al.,2011)。这告诉我们,家族企业向它们认为有潜力项目投入的单笔投资超过非家族企业,但是它们并没有盲目地投资更多的新项目。因为家族企业使用的资金是自有资金,其投资行为更加谨慎,存在的代理成本更低。对于其保守性的批评,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分析数据的局限性。其次,家族企业被认为存在信息不足的情况,因为管理者局限在家族范围内,有可能拥有太过相似的观念和看法,从而把某些重要的信息过滤掉了。这种看法指出的机制是存在的,改进家族企业沟通和信息系统的一个着力点的确应该是打破内部人员的观念同质性,减少信息过滤网。但是在信息层面家族企业又有一个正向的信息增强机制:因为家族企业更多地依赖家族成员进行控制和协调,其正式控制体系通常弱于非家族企业,信息从底层到高层需要经历的科层数量相对更少,从而也能减少信息的过滤。正反两种机制相互抵消作用之后,家族企业是否存在信息过分过滤的问题变得高度依赖情境,需要从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信息的内容特征等多个角度综合判断,学术界尚未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的实证研究,作者对此保持一种不可知的态度,但这也足以说明家族企业信息不足的问题并没有像人们想象中那么严重。最后,由于前面两条原因,家族企业会经常错过行业的机会窗口。我们的确可以观察到家族企业在某些千载难逢的机会上裹足不前,错失良机,但是作者倾向于将这种情况纳入大规模企业的问题当中去。实证上并没有系统性的证据表明家族企业比非家族企业在这一问题上表现得更差。事实上,由于家族企业高度依赖企业家个人的判断力而非正式的战略计划部门,家族企业在追逐市场机会上可能更具优势。举例来说,宗馥莉试图在娃哈哈引进正式的数据分析和决策体系时,经验丰富的宗庆后持保留意见。他告诫宗馥莉,在中国的市场条件下,正式的计划通常都不能得到执行。他的个人策略是保持与市场渠道的紧密关系,一旦发现市场机会就快速投入和试验。试验失败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只要保持持续规模的试错数量,就会有充足的成功产品被市场接受。宗庆后的个人经验总结与管理研究的基本发现是一致的,只要管理者能够持续在不确定性环境下做出快速决策,企业整体上对于市场机会的把握就是有保障的(Brown and Eisenhardt 1997;Mintzberg and Waters,1985)。所以在持续投资的问题上,家族企业的保守性可能是有益的,其决策信息的问题尚未有明确的结论,且并无证据表明家族企业错过重要机会窗口的比率高于非家族企业。
家族企业的非理性同样被认为存在于人力资源实践上。由于家族企业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生态系统,管理者更可能从内部产生,特别是重要的管理职位通常由家族成员担纲。从整体上分析,这一角度有其合理性。当家族企业过于执着于将内部的职位留给家族成员时,企业的人力资源系统就很难建立平衡的奖惩和升迁机制,当工作成绩优异的员工不能获得进一步职业发展的承诺时,人才的流失率会大大上升。封闭性人力资源系统的另一个问题在于家族成员内部的代理成本问题,某些家族成员被安排到所谓的“肥缺”位置上,利用家族的事业为自己牟取私利。而其身份的特殊性又会极大地减少被发现和被惩处的可能性,毕竟对非家族成员而言,这是家族内部的事务,外人不应插手。其结果是家族成员内部产生了新的难以解决的代理问题。正是因为忌惮于此,很多成功的家族企业管理者制定了非常严苛的规则,直接禁止过多的非核心家族成员进入企业任职。虽然从这一角度看,家族企业存在非理性的要素,但这并不一定导致家族企业整体上的非理性,特别对今天已经发展了一个世代的家族企业而言,这一问题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正如作者在第四章讨论的那样,当家族企业度过了创业诞生期和创业发展期,进入战略结构化阶段时,管理者就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优化公司内部流程、理顺人力资源实践上。中国最成功的家族企业通常在这一问题上走在时代的最前列。比如福耀玻璃早在2001年就已经引入第一位外籍首席执行官。通过这位在日本工作多年的管理者,福耀力图将精细化的管理过程纳入公司日常运作之中。这一案例又提示我们从人力资源市场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因为中国缺乏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家族企业更为依赖内部的管理者本身也可能是无奈之举。总体上说,如果家族企业不能克服其在人力资源上的问题,对于其理性程度的责难就始终存在。
家族企业被认为非理性的另外一个重要理由是,家族企业经常会参与到一些并不直接与创造经济利益有关的活动中,比如对于某些长期合作伙伴的高度承诺,对于当地社区的积极参与,对某些政商关系的高度重视,等等。根据作者的研究,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情况,中国家族企业对其商业合作伙伴的承诺时间和承诺程度显著高于非家族企业。高承诺经常意味着在哪怕面对经济损失时,仍然保持着与合作伙伴的交易关系。今天的管理学和国际商务研究对于这一现象提供的解释是,由于第一代中国家族企业兴起时,市场制度的发展尚不成熟,经济交易的风险过大(Khanna and Palepu,2000),结成高承诺的合作伙伴关系是企业的一种风险分散机制。当遇到特殊问题时,合作伙伴能够以部分经济利益为代价,保证双方企业的持续运转。只要时间足够长,互助性的商业伙伴就能够达到长期的风险分散最大化(Carney,2005;Peng and Luo,2000)。这一解释逻辑延续了波兰尼在分析经济嵌入性时的思路(Beckert,2009;Stanfield,1986),展示了经济活动与社会关系不可分割的特征。看似在经济上不可理解的选择,本质上是在长期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的选择。家族企业对于特定政商关系的承诺也可以用这一机制来解释,即为了克服环境的不完善性采用的风险规避机制。
第二种情况,在民营企业的类别中,家族企业更热衷于和当地的社区建立稳定的关系,帮助完成一些明显与企业主要利益无关的目标。虽然在中国,此类特征最为明显的企业类别是国有企业,但鉴于其本身经常扮演一种政治治理工具的角色,家族企业与之并不可比。作者认为,很多学者之所以怀疑家族企业追求与地方社区的衔接是否理性,是因为他们将家族企业的决策点错误地置放在了单一组织之上(Carney,2005)。在第六章作者就指出了家族企业的决策逻辑通常是“家族利益最大化”,其决策的参考点是家族而非具体的企业,现实中家族的整体利益可能是通过多个名下企业的互动完成的。家族与特定的社区发生持续紧密的关系,其获益时期并不一定在当期,也并不一定局限于单个观察者已知的企业(Nason et al.,2019)。在此情况下,家族企业对于非经济利益的追求最终仍然会转化为经济利益。
在这一小节,作者分类讨论了四种导致家族企业被视为非理性实体的现代迷思,得出了总体方向一致但具体解释机制不同的结论:在治理结构上,家族企业保持资金来源的封闭性能够有助于组织追求长期的战略收益,之所以被视为非理性,更多来源于与当前社会金融化的价值矛盾(Davis,2016),家族企业实际上达到了更为高级的战略理性,而非局部的战略理性;在投资选择上,家族企业所谓的保守更多反映的是其在投资新项目上的效率和较低的代理成本,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理性的发展路径;在人员选择上,家族企业的封闭生态系统的确不利于持续的人力资源积累,这也是家族企业正在着手解决的问题;在参与非经济性活动上,家族企业通常会利用这些机会,创造在更长时期内,在家族层面上最大化经济利益的机会,导致表面与实质理性的程度产生差异。综合这四个维度,读者不难发现,在理性问题上,家族企业并不处于弱势,只是要理解家族企业的理性需要深入该类组织的实践逻辑之中(Thornton and Ocasio,2008)。由于这种逻辑与今天流行的社会观念并不完全一致,社会评价体系在无法准确归类其行为的条件下,只能将家族企业的行为划为非理性行为。
最近流行的社会情感财富理论对上述问题也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的解释,该理论可以将上述几个维度统一解释为家族在追求独立的非经济性目标,这种目标能够帮助企业在情感上获得积累感和效用。与作者的坚持社会共同认同的理性视角不同,社会情感财富理论的思路本质上是转换对于理性的定义,在其逻辑框架内解释了家族企业的理性。虽然结论是相似的,但是作者需要提醒读者的是,社会情感财富理论的实证来源是地中海北岸的橄榄油作坊,规模较小且经营时间很长,其具体情境与大部分中国的家族企业集团有较大差异。虽然这是种已经被很多管理者和学者接受的理论框架,但盲目使用它可能会有失偏颇。整体上,中国家族企业仍然呈现出高度的理性,实践者和研究者应该尽力避免受到非理性迷思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