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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市场经济”中的不公平交易
在市场经济社会,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条件。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市场准入必须平等。进入市场的企业和个人,只要他们具备法定的条件,都应当有进入各个行业市场的机会,如果用行政办法或其他手段使某些企业可以进入、某些企业不能进入,就不可能有公平交易和竞争。
其次是取得社会资源的机会必须平等。企业经营必须有各种社会资源,如土地、资金、技术、经营权力、上市资格等等,企业应当以平等的身份,以同等的机会,通过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得到这些资源。
第三是交易双方信息必须对称。交易各方对有关这笔交易的信息,必须同时完全知晓。
第四是企业的税赋必须平等。税收对各种经济成分、各类市场参与者应当一视同仁。
第五是必须有公正平等的法律环境。
现今中国的市场环境不具备上述条件。
中国的改革路径是先经济市场化后政治民主化。中国的市场是用行政力量制造的,是在政府的恩准和退让中形成的。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原来体制下的权力持有者及其关系密切的人,在制度变革中继续处于优势地位。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的改革出现了两个相互矛盾的情况:经济体制向市场化大步推进,各种生产要素快速资本化;政治体制改革基本停止,原有的权力结构更加强化。这两种情况造就了“权力市场经济”,即以权力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在“权力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只能是一种梦想。
两千多年的专制社会,在中国形成了权力至上的传统。在权力崇拜的社会,权力一旦进入市场,就会成为极其昂贵的商品。我是主张搞市场经济的,但我极力反对公共权力进入市场。在中国将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目标的时候,1993年2月11日,我在《经济参考报》的一版头条位置发表了一篇题为《权力不能进入市场》的评论,力陈权力进入市场的危害。很不幸,现实发展和我的期待相反,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权力真的进入了市场。没有经过改革的政治权力,在市场上和资本联姻,成为市场上的强势。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出过“权力场”的概念。像“物理场”一样,“权力场”也是一个能量场,当然是指社会能量。权力这种社会能量的分布,最类似“场”中的“势能”。“势能”大小依在“场”中所处的地位呈梯度分布:离权力核心越近,“势能”越强;离权力核心越远,“势能”越弱。每个人都生活在“权力场”的某个位置。一旦进行市场交易,“势能”就变成了“动能”。处在“权力场”高能位置的人与低能位置的人进行交易,必然是前者胜、后者败。为此,市场上的人们就千方百计地接近权力、收买权力;官场上的人们也不择手段地从“权力场”的低能位置挤入高能位置。有这样一个传说:某项专利技术长期无人问津,一个聪明的商人得到这项技术之后声称这是某公子的发明,很快订单如潮。这位商人把同一商品从“权力场”的低能位置放到了“权力场”的高能位置,交易状况立即发生了变化。买者意不在技术,而是把买技术当作高攀的梯子,提高自己在“权力场”上的“势能”。
“权力场”上高能位的人群就是当今人们说的权势集团。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曾经著文称他们为“红顶商人”,并说“红顶商人”是“不成熟的市场经济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交媾的怪胎,是权力和金钱的私生子”。权势集团利用改革中的每一个机会、在每一次交易中大量聚敛财富。在30年的改革过程中,他们聚敛财富有几个高潮:
在国家垄断经营初步放开时期(主要是进口商品的国家垄断)。在1994年以前,官定汇率下的人民币币值一直是高估的,进口商品赚钱、出口商品亏损,国家统进统出,盈亏互抵。外贸放开以后,有些企业可以自营进出口,但进口商品必须有国家发放的许可证。有权力背景的人就可以搞到进口商品许可证,就这么一张薄纸,价值千金。
在双轨价格时期。商品的双轨价格从1984年一直实行到1993年。例如,1988年,1吨钢材计划价格800元,市场价格1500元,得到了计划价格的商品就得到了财富。除了商品双轨价格以外,资金的利率、外汇的汇率也是双轨的。1987年,商品、资金、外汇的双轨价差高达2000亿元以上,约占当年国民收入的20%,1988年上述三项价差达3569亿元,占当年国民收入的30%(胡和立,1989)。某些有权力背景的人拿计划内商品、贷款、外汇以市场价格转手,很快成为富翁。
在金融资本时期。1992年以后,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兴起。权势集团在金融和房地产市场中得到的财富远远超过了双轨价格时得到的财富。原始股的赠送,上市额度的分配,股票市场的操纵,都给权势集团巨大的敛财空间;土地的批租,银行贷款的取得,城市旧区拆建权的取得,也是权势集团大有作为的机会。
在国有资产重组时期。1997年以后的国有资产重组,国有经济从一些竞争性行业中退出。这是一场持续几年的大规模的“民有化”。它的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不民主,当然不会公正。国有资产重组制造了大批亿万富翁。国企改革中“管理层收购”,实际是企业领导人自卖自买,企业高管和政府高官勾结,在“管理层收购”中瓜分国有资产。
新世纪以后的公司并购,是权势集团侵吞国有财富的盛宴。2006年5月,有权力背景的两家私人公司以37.3亿元收购了价值738.05亿的鲁能集团。此事经媒体曝光,舆论大哗。中国证监会不得不宣布此项收购违法。2008年2月,这两家有权力背景的私人公司,以总价83.22亿元,将持有的鲁能集团的股份卖给山东的国有电力公司。仅持股一年多时间,一进一出,就赚了数十亿的差价。
权势集团在以上各个时期聚敛财富一次比一次多,胆子一次比一次大,手段一次比一次更高明。除几次敛财高潮以外,“寻租”活动一直贯串整个改革过程之中。通过行政管制造成的利益差称为“租金”,双轨价格是一种租金,各种行政许可中有“租金”,土地资本化过程中更是有巨额的“租金”。吴敬琏先生说,根据1989年来若干学者的独立研究,我国“租金”总数占GDP的比率高达20%-30%,年绝对额高达4-5万亿元。政府官员手中掌握这笔“租金”,商人就“寻租”(即通过行贿等手段取得利益差)。掌握“租金”的官员同寻租的商人大获其利。
美林和凯捷集团联合发布的2008年度《亚太区财富报告》显示,2007年底,中国共有41.5万名富裕人士(拥有100万美元以上资产,不包括自住的房地产),较2006年增加20.3%。2007年中国富裕人士拥有的财富总值达2.12万亿美元,比上一年增加22.5%,平均资产为510万美元。报告还说,中国共有6038位超级富裕人士,其拥有的资产超过3000万美元。
不公平交易一方面制造富翁,另一方面制造贫困。处在“权力场”低能位置的群体,在一系列的改革中没有谈判地位,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损害:在“减员增效”中,4000多万国企职工被赶出了工作多年的企业;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4000多万失地农民。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城市生活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民工,工资压得很低,这点血汗钱有时还被拖欠。
当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已接近0.5,贫富差距之大使社会难以容忍。不公平交易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