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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信任与欺骗
我在前面回顾并批判的理论,不是置重点于很小范围内的信任,而是考察较大的社会与制度层次的信任,但不是说这样的信任来自历史或政治的发展,或是说它来自个人信念的“加总”,却未提供缜密而翔实的理论细节以及行为机制以说明这样的发展。一个更全面的信任研究会更立体地探索这样的“加总”,而探索的部分会涉及政治、历史、宏观经济以及其他制度的内涵如何解释较高层次的信任。在这里我只给自己设定有限的理论企图,提出一些社会网概念以提供重要线索来解释什么情境下信任能或不能从微观加总到宏观。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我在第一章中提出的,关系嵌入对信任十分重要。想想我会不会欺骗一个有友好关系的商业伙伴,这一方面取决于我和他的关系性质,另一方面取决于在此情境中我所适用的道德原则以及综合的动机考量,而这两者又反过来影响着我们的关系。但动机与道德原则同时也取决于结构嵌入,就是我和朋友间的关系所嵌入的社会网结构。在欺骗一位长期盟友时即使没被察觉,我的内疚感仍然十分强烈。当朋友察觉时就会更加内疚。如果当朋友圈中都知道了我的欺诈而口口相传时,就成了不可承受之重。朋友圈会不会如此做取决于圈中社会网的结构——简单地说,取决于相关者两两朋友相互联结的程度。当这样的联结很多时——“高网络密度”的情况下——新闻传得很快;相反如我在第一章说的,如果大家相对孤立,则会慢很多。我们可以想象在密网中对这样的欺诈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压力;社会压力是个人动机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坏名声会直接导致经济与社会成本的增加。
防止欺诈的社会压力不只来自对群体成员的惩罚或对声誉的维护,这两者都是关乎个人利益和理性选择的,同时也来自影响我们行为的规范、象征符号以及文化的结构,紧密群体比松散群体会更为有效地产生这样的结构。所以在这样的群体中,我绝不会欺骗朋友,因为群体规范深入我心使我不想这么做,至少在群体之中不会这么做。因此,在小范围及社群的层次中,利益与规范对信任都有影响。然而,人们在研究群体间关系时却面对一个共同难题,那些在范围确定群体内最小心翼翼地遵循规范的人处理群体外的关系时也会不知所措。同样重要的相关议题是,如何区分这是起因于信息传递和群体惩罚的理论,还是规范源自“社会认知”理论,如同泰勒(2001)所主张的,在我讨论群体成员身份如何影响人际信任时也提到过。规范影响行为的情境因素源于社会行动的结构嵌入,而社会认同则是它对规范产生影响的中介因素。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这些认同会因为欺诈而受到利用,这使得在认同群体中信任受到剥削,或导致群体分崩离析。
目前我们讨论了信任取决于先前存在的关系嵌入、结构嵌入以及群体认同,却不清楚它们是如何产生的。如果假设嵌入的情况是固定的,这不可避免地暗示任何可能的信任的组合都完全来自结构,而不受行动者有意识行动的影响。这种宿命论观点有时表现在不同地区间“社会资本”的差距上,是根深蒂固的,源自几个世纪以来某些地区居民不肯投入文明教育,“无德的家族主义”(Banfield,1958),或其他对信任培养的灾难,或信任本身的缺失。但一定要记住的是,社会网本身就嵌入在经济与政治的制度脉络之中,这个脉络往往高度影响着谁会认识谁以及会产生什么结果。
比如说萨贝尔就认为,在实践上,信任与不信任的界限十分模糊,而且信任的缺失并不预先就排除了如果它存在或它被创造出来时的情况。他(1993)和理查德·洛克(Richard Locke,2001)认为在私人群体的帮助下,各级政府会产出政策,强制一些先前认为会有利益冲突而不可能相互信任的行动者之间产生合作。在萨贝尔的案例中,他注意到,所研究的不同群体会因为必须与他人合作而重新定义自己的情境。洛克的案例则来自通常被认为文化上无力发展信任的经济关系的地方——意大利南部和巴西北部。在这里,存在广泛会员的私人协会是产生信任的核心,而公共政策在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没有它的支持、鼓励、包容与广纳会员,一些重要角色就不会在第一时间在协会中聚在一起,典型的社会两难困境中的次优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奶酪和瓜类生产者会掺以假货或以次充好,成为地区声誉的“搭便车者”——一旦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就会使地方经济发展受到重创(Locke,2001)。
关系与结构化的网络不只嵌入当下的制度,也嵌入特定的时空背景。信任如何因制度、时空不同而有所不同早已吸引了注意,在下册关于实证的几个章节里,我将展开一些相关的特定论述。这里我先回顾一下一些已经存在的主要论点。
虽然多数当代的信任研究都很少涉及文化、制度和历史的差异,但还是有一些理论探索了这两者间的联结。举例来说,艾伦·西尔弗(Allan Silver)提出18世纪苏格兰道德主义者,如最有名的亚当·斯密和休谟,就认为人际关系会随着市场的主导地位增强而有可观的改变。但不像他们以后的批评者(无论右翼还是左翼)——从社会主义者到伯克式保守主义者——惋惜于市场对亲密人际关系带来的伤害,道德主义者认为一个活跃的市场会在社会中为不受功利性社会交换妨碍的友谊留下崭新且重要的空间(Silver,1990)。事实上,他们“庆祝友谊从商品社会的进程中对工具交换的关切里解放出来”(1480),相反却辩解道这样的友谊是建立在“同情”之上,是一个纯然无算计的情感纽带。
他们以为,在有市场之前,个人关系必须用来排拒敌人或取得所需资源。在战争、经济和政治活动里,必须把算计性带入人际关系中,进而使他们“会带来值得怀疑的破坏性背叛”(1487)。市场的主导地位以及随之而来的合约制度提供了商品与服务,从而解决了争端,这产生了“净化”人际关系的效果,因为区分开了友谊与利益,并使“友谊建立在同情与感性的基石上”(1487)。这在当时是崭新的理念,因为其主张“非人性化提供商品与服务的市场在人际关系之外涌现出一个平行的系统,使人际伦理排除了交换与效用(1494),并在创造“一个道德化文明社会”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在现代,理想化的友谊从这类主张中流淌出来,个人信任“得到了道德上的提升,不再需要由第三方强制签订合约或承诺”(Silver,1989:276)。这样的信任明显不是计算性的,因为“基于了解到他方利益产生的承诺不符合现代友谊的道德理想”(277)。这种朋友间信任的概念事实上与“互相为利的信任”南辕北辙。
在后面几章我将评估这样的概念能有多少解释力。西尔弗认为苏格兰道德论者把市场关系和非市场关系明显区分开来的观点难以自圆其说,实证资料也显示如此,所以我们要重新思考整个议题。然而,苏格兰道德论者却提供了一个上好的注脚。当制度与文化跨越了前商品社会的分水岭时,信任关系的本质就变了。这样的概念展现的方法之一是不同社会与文化在提供给其成员多少信任并在如何信任上会有系统性的不同。想想前文所述的福山(1995)的主张,一个大范围内信任的存在与重要性源自信任如何在小范围内发生作用。福山把最重要的因素归因于一个社会的特殊文化,因为他相信这决定了一个人是否能信任家族圈子之外的人。在“低信任社会”中,人们不能信任外人,基于相互信任的经济行动者一定是小型的家族主导的企业,这很难发展出大型的、专业经营的公司,而“高信任社会”则很容易产生。
对福山最明显的批判是针对他区分出“低信任”或“家族主义的”社会(中国、法国和意大利属于此类),以及“高信任”的一类(日本、德国和美国)。先不管这样分类中的国家是否符合实情以及是否适合这样的理论,另有一些国家明显符合这样的假设——比如韩国,它完全被大型、专业经营而且还高度成功的集团主导了经济,但却是儒家家族体系的一环,这些是典型的以家族为基础的企业集团,如三星、LG(乐金)以及现代。
但我最关心的议题还是这些理论所忽略的小范围信任如何转化出建构大型经济组织的能力,以及是否一个强调家族的社会因此而无法建构大型、私有、专业经营的企业。真正的议题在于小范围群体中的信任是否以及如何能够提供论述基础,以理解较大范围宏观层面的信任的重要性与应用范畴。同时这个问题受到注意也是因为经济学家主张宏观层面的信任来自于家庭决定是否把“文明”行为教给孩子的文化影响。我认为这样的主张过度强调了微观层面的分析,我们需要更详细地解释小范围的信任如何加总成一个较大范围的分析层次。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了解个人之间以及小范围内的信任与大范围互动网络的信任之间的关系,而这个问题很少受到注意。
我曾有过相关的论述,在20世纪中叶波士顿的一个都市更新计划中,社区动员起来反对这个计划。我认为,能否涌现出人们在大范围中信任的地方领袖,会因社区社会网结构而大不相同。信任在这里指的是人们愿意不愿意投入时间与资源在一些领袖组织的活动中,并相信他们的努力不是为了自利,而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福祉。这符合信任的概念,也就是一个人会依对方不伤害你的承诺而行动,即使对方有能力损害你的利益。我进一步论述了如果一个社区充满了强连带则会倾向于产生很多分裂的封闭小团体,从而导致社区动员组织时有如下的问题:
我认为一个人是否信任特定的领导者,完全看是否存在有居间者的中介接触,这些中介者能从他们自己的知识,肯定地告诉其他人领导者是值得信任的。假如需要的话,居间者也能向领导者或者是领导班子为这个人的利益来说情。总的来说,对领导者的信任就是预测和影响其行为的能力。对那些他们并无直接或间接连带的人来说,某些领导者也信赖他们,或对他们负责。因此,在任何领导者到潜在的跟随者之间,可能因为路径数目的减少致使网络产生支离破碎的情况,从而抑制了对该领导者的信任。不过进一步来说,这个抑制也未必完全是不理性的。(Granovetter,1973:1374。)
如果我们把信任定义为以“相互为利为基础”,即我们只能信任自己非常了解的人,那么这种关于我们是否能够信任完全不认识的领袖的讨论就根本不可能进行,因为这意味着信任必须建立在双方相互熟知的基础上。我所讨论的对组织领导信任的意义在于,当一个人完全不认识对方时,他是否会信任那个人?不管他们知道不知道你的存在,对方完全有能力伤害你的利益。在这里我的主要论述是,如果你和潜在领导之间有一条联结或一小段距离不远的间接纽带,这足以提供他将会保持可信赖行为的信息,那么你就会信任这位领导——也就是你会相信他把社区利益放在心中,不会把组织动员得到的资源当作政治更高点的跳板,或把得到的基金用来支付自己的俱乐部会费或豪华旅游。因为你必须做出决定是否要投入精力与资源在这样的动员与组织之中,即使你不知道潜在领导是否把你的利益包含进去——如果没有个人关系你很难知道——但也要做出合理的决定。
关键在于信任可能走得很远:如果人们能信任那些给出“间接”允诺的人,那么信任就可以扩展到比只有直接纽带才能带来信任大得多的结构之中。这就是为什么福山观察到的某些更倾向于家族导向的文化其实并不是工业组织是否得以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其实,一些最近的经济学对企业产权与控制的研究指出,出乎20世纪中叶现代化理论预测的预料,家庭在企业中的角色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下降。研究发现,世界上大多数地方,即使最大型的企业也被家族控制着(La Porta等,1999),而且标准普尔500指数中超过1/3的美国主要产业由“家族企业”主导着,而且在某些方面,它们的业绩表现优于那些同在名单上的“非家族企业”(Anderson和Reeb,2003)。
家族能够成功地驾驭大型经济网络一个原因是,他们理解了战略性需求把信任关系布向一个大型且复杂的经济关系网中。在企业集团中我们尤其可以看到此点(更多的细节可以参考我的下册书中相关的章节)。当福山以为中国文化没有能力支持大型、专业经营的企业发展时,中国的企业集群,或如他们所称的“企业集团”(conglomerates),就是一个特别有趣的案例。从小家族企业扩展成为大型集团企业似乎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特别常见,也常见于东亚国家中的中国企业,甚至是中国大陆的本土企业(Keister,2000)。
一个最好的代表性研究是针对3/4人口为华人的新加坡(Kiong,1991)。早年的华人企业家集中在小型的服务业、零售业和进出口贸易行业中,但他们渐渐扩展到了制造业、银行业以及橡胶这样的采集业。通常,转化过程并不是家族企业本身越变越大,而是它们成立了很多独立公司作为分支或买下一些既有的企业。但原来的权力中心还是保持在子公司中,把权力高度集中。声誉与个人可信赖性是关键,合约则完全不重要(182)。复杂的战略被用来保障家族对大量法律上完全独立的公司进行控制。设立委托人与信托公司以掌控家族的利益,交叉持股的结构可以十分复杂。虽然家族外人员的数目远超过家族成员人数,但是“家族成员或亲戚却被安排在控制子公司的位置上”(188)。一般而言,家族成员会参加所有的公司董事会。一方面家族成员经常会在海外学习专业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也会雇用非家族的专业经理人,但相对家族成员而言,他们一般不会控制董事会。这些企业集团可能非常大而且多元经营,但控制结构却是金字塔式——家族企业控制着其他子企业,之下有更多的三级公司——并有着紧密的交互持股的董事会。
因此,和中心的家族群体有着强信任关系的家族成员被委派到各公司持股,从而以此方式将整个集团结构紧密联结在一起。与中心家族群体没有直接关系的雇员则通过他们和散布出来的家族代表发生直接关系,因此也可能会信任这个群体,从而要比完全没有忠诚承诺时更加努力,也更有绩效。反过来,家族代表则可以向中心家族保证这些身处子公司高层的非家族雇员的忠诚。有时,一些中心家族的好朋友也会被拉进来一起投资以帮助积累出集团扩张所必需的社会资本,但这样的合作网络却不会稀释家族的控制权,因为外来的投资者多少是“沉默的伙伴”[请参考加里·汉密尔顿(Gary Hamilton,2000)收集到的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泰国华人的资料。另外关于基于个人中心网向外扩散的关系,不同圈层发展出不同层次信任的中国管理方式,可以参考罗家德(2011)]。
钟基年(Chung Chi-Nien,2000)提供了对中国台湾企业集团更细致的分析。与那些认为中国文化会阻碍大体量经济结构发展的论述刚好相反,他发现中国台湾的企业集团在20世纪70—90年代呈线性成长,到了1996年,最大的113家企业集团贡献了中国台湾GNP(国民生产总值)的45%,几乎比70年代的比例增长了一倍(14)。以社会网资料及社会网分析方法对所有权结构、交叉持股以及领导进行研究后,钟基年发现这些集团的凝聚力都来自一个核心领导群,包括创始人的儿子、兄弟和侄子,他们在不同的集团公司中都占据了复制家族领导的角色。决策都出自“核心圈子成员间的社会关系网。核心领导圈子的组成方式和他们相互连接的方式是理解中国台湾企业集团管理实务的关键”(82)。随着专业经理人在主要雇员中比例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家族的重要性会降低。刚好相反,1994年,42%的创始人的儿子有专业的管理硕士学位,远高于长期雇员的比例,“换言之,那些被期待接班的创始人的儿子是在家族核心领导圈中最专业的”(92)。
把值得信任的家族成员战略性地放在家族控制企业集团中的各个位置上,提供了一种利用人际关系创造大型、可有效运作的经济结构的方式。信任关系是否能够整合出更大的结构,甚至是全国性经济体?如果有大量关系联结了紧密的小团体似的结构,从而产生了全联结的大型网络,这是有可能的。就如同邓肯·沃茨(Duncan Watts)与史蒂文·斯托加茨(Steven Strogatz)在1998年《自然》上刊登的极有影响力的文章中指出,只要少量的远距联结的关系随机地布置在一个网络中,就能急剧减少一个经济网络中各节点间的平均距离。可以想见,如果这样的联结是有战略意图地投放而非随机布置,那么效果将会更为显著。“小世界”的论述将在第四章讨论权力时将更加系统地予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