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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序一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社会学教授格兰诺维特。他是一位跨界的奇才,可以说是当代社会学界最具有经济头脑的学者,也可以说是经济学界最注重非经济因素影响的人物,甚至被认为是最有可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社会学家。他一生都在试图完成一项似乎难以完成的理论工作,就是构建一个逻辑自洽的人类行为动态复杂系统,使该系统既能解释个人对集体行动的建构,也能解释集体和制度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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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序二

    大师的淡定 2018年12月的一天,忙里偷闲的家德兄,到我办公室小叙。一落座,闲扯了几句时事,话题自然落到格兰诺维特教授的这部《社会与经济》大书上。 家德是教授的弟子,深得真传,这点在一年前他出版的著作《复杂:信息时代的连接、机会与布局》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不过,家德并未就此止步,他将教授的“社会网络嵌入”的理论,很自然地移植到中华传统文化的语境,用“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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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译者序

    先谈一个有趣的现象,知道格兰诺维特的人一定都会觉得他是一位博学深思的理论家,他提出了“弱连带优势”(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理论和“嵌入理论”,在社会学引文中排名数一数二,对经济社会学的推动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确实,受教于格兰诺维特教授五年半,我从他那里学到的都是理论,但很奇怪的是,从他第一个学生伍迪·鲍威尔(Woody Po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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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1.1 个人行动、经济结果与经济“制度”

    在本书中,我将提出一套与经济行动和制度有关的论述,同时在纯粹的经济因素之外强调对社会、文化和历史的考量。因此这样的论述可以归类为“经济社会学”,一个在过去30年蓬勃发展的社会学分支学科。但是更基本地,我希望以一种跨越学科边界的方式来理解经济,不论其中的观念来自哪一个学科。 在本章中,我将对社会科学的性质提出一般性主张,一般性地解释经济行动、结果和制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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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1.2 “教养”取代“天性”了吗

    元假设(null hypothesis)就是一种不言自明、潜藏在所有经济解释的社会科学理论中的假设。我用它来指对人类行为和社会组成的基本前提预设,这是学者理解一组社会现象的概念原点。它是社会科学词汇的基本组成部分,并且对于谁被什么样的理论说服具有强烈的心理效果[像唐纳德·麦克洛斯基(Donald McCloskey)1983年发表的论文所生动表达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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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1.3 适者生存、社会资本与历史

    因为化约到个人层次的解释经常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它的反对者会补充其他的论述。在社会科学中,两个最主要的反对者分别是功能论与文化论。而令人讽刺的是,这两者可以归类为整体主义者的工具。 行为、实践与制度的功能主义解释指的是它所解决的“问题”。比如在企业世界的研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可以解释为,很少有人愿意承担完整的企业家任务才出现的一种安排,因为当公司失败时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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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1.4 低度社会化与过度社会化

    关于人类天性的元假设以及相关的概念导致了不被明说的关于人类行动本质的系列理论。当我们的推论太急时,这些概念就受到很大的扭曲。举例来说,社会学总以为行动者高度敏感于他们所处社会的刺激,这一观点就被社会学家丹尼斯·朗(Dennis Wrong)所批判,认为其是“现代社会学中对人的过度社会化概念”(1961),也就是认为人过度敏感于他人意见的一种概念,因此会完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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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1.5 社会网与“嵌入性”

    中观层次的社会网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避免了“低度社会化”和“过度社会化”两个理论极端。具体地说,社会网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们在同时追求经济与社会目的时,会考虑他人作为一个显著的因素。这个相关他人网络很重要,而且相关分析的论述已被认为是“嵌入性”观点,部分观点在我于1985年写的相关论文中已有论述。大部分这一类的研究被认为是“新经济社会学”(Granove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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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1.6 个人动机

    要找到一条路径,从完全强调个人利益的理论走向引入这些利益会从属于一些较大社会实体的理论,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个人的动机。行为可能是工具性理性导向的,可能是个人导向的,可能是经济导向的,也可能是社会导向的。 这些分野首先要探讨一项行为是否可以视为达成某个目的所需要的手段。这个问题有时可以架构为工具性行为或自有性的(consummatory)行为,后者指的是行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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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2.1 心智观念、信任与权力

    接下来的三章将关注对经济非常重要的因素,分别是心智观念、信任与权力。它们深度地相互依存,且其重要性没有明显的次序之分。对所有这些因素有两种相同的解读:第一种,它们反映了个体角度的理性行为;第二种,它们反映了某种更大、更模糊意义上的、经由选择性演化过程(该演化过程比其他过程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产生)而来的理性。贯穿这些章节的一个线索是,因为我坚定地怀疑我的这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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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2.2 什么是合适的行为

    人们在经济和其他背景下对“什么是合适的行为”这一观点没有怀疑。争论在于:首先,我们需要在多大程度上援引这些观点,以更好地解释经济行为和经济结果;其次,这种援引是否应该与理性选择和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相一致。 在一段时间里,价值和规则的区别在社会学一般理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在人类学中,重要程度稍轻一些。大卫·格雷伯(David Graeber,2001:4-5)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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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2.3 最后通牒博弈

    如果我们一致认为规则会影响经济行为,那么我们就会想知道它们从何而来,以及它们是否会提高“经济效率”。经济规则或其他规则是如何产生的,这个问题并不总是被问到。大多数关于经济的论述都将规则作为一种给定的文化,并且是进一步分析的出发点。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却一直在讨论某些非经济规则的起源,比如对“乱伦禁忌”的探讨似乎就很普遍。许多这样的探讨(预示着对经济规则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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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2.4 道义经济:为什么规则很重要

    怀疑论者经常会问,我们如何才能真正知道规则会对经济行为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又如何才能将自利行为用作一种更为“简洁”的解释方式,去解释人们为什么会如此行事。当“规则作为重要决定因素”的支持者提供证据,表明在某些情况下行为者会按照自利原则所描述的方式行事时,怀疑论者的追问貌似就会变得更有道理。因为规则支持者的元假设是,人类是社会性的,是以社会规则为导向的,他们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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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2.5 结论

    到目前为止,我主张的两个关键观点是:(1)在孤立的状态下分析单一规则的起源或功能是具有误导性的,因为它们通常与其他规则密切相关,正如我将在第五章和第六章详细介绍的那样;(2)假设规则只有在小型的、本地化社会网络中才能有效运转,也是有误导性的。我主张的这些观点引导我们将规则当作“在更大的社会框架中出现的更大观念结构中的元素”分析。如何理解这些结构对宏观经济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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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3.1 什么是信任

    信任的概念在上一章谈规范时也简单地提到过。这个概念十分重要,值得我们专辟一章来加以介绍。信任和可信赖行为(trustworthy behavior)对任何经济而言都是关键的资产,因为它们会引导人们进行合作,使他们相互间产生比纯粹自利动机更善良的行为。这是我认为纯粹自利动机对信任的解释其实只得到信任的反面的原因。信任很重要,就如同一些经济学家经常提到的,它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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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3.2 你属于哪种信任

    1.基于对他人的了解或利益的算计而产生的信任(理性选择理论)。也许对信任及可信赖行为最简单的主张就是,一个信任者对被信任者的利益诉求有精确评估,知道其在考量了其他可能的行动后仍会表现出可信赖性,只要此行动满足了他的利益诉求,他就会报以一种信任的行为方式。因此,詹姆斯·科尔曼展现了一个预期效用最大化的模型,当一个信任者的“(从被信任者身上)得益可能性与损失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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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3.3 信任之外

    在讨论信任的原因和动态变化之前,考虑使用“信任”这个概念的范畴条件十分必要,这与原因的讨论十分相关。研究信任的学者经常讨论这一概念只限于用在某些情境中。我在这里反对这样的设限而建构一个更广泛的信任概念,以区分出不同情境,在每一情境里信任都以不同的方式展现并产生影响,而且信任与可信赖行为的成因也不一样。这比我认为针对那一个特殊情境中“真的”有信任这类无谓争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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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3.4 信任与欺骗

    我在前面回顾并批判的理论,不是置重点于很小范围内的信任,而是考察较大的社会与制度层次的信任,但不是说这样的信任来自历史或政治的发展,或是说它来自个人信念的“加总”,却未提供缜密而翔实的理论细节以及行为机制以说明这样的发展。一个更全面的信任研究会更立体地探索这样的“加总”,而探索的部分会涉及政治、历史、宏观经济以及其他制度的内涵如何解释较高层次的信任。在这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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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3.5 信任、规范与权力

    我已经提出信任关系如果被分散在一个大型社会结构中将发挥比只是在小范围或地区内的信任远为重要的作用。这个论述的弱点在于这样类型的关系虽然重要,却不会只是信任关系。事实上,在我使用的实证资料中大多数并未导向信任关系的讨论,而是强调了它们其他方面的特质,比如权力的差距、规范与价值、战略的使用,或只是信息交换。在本书的组织上,我将信任、规范与权力分在各章中介绍,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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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4.1 三种权力

    到目前为止,我所涵盖的经济图景考虑到了个人的激励和行动、社会网络、规则和信任,所有这些要素都可能受到宏观层面制度的强烈影响,并反过来形塑宏观层面的制度。在第五章和第六章的主题更系统地转向制度之前,我还需要讨论权力。关于权力,研究中存在着尖锐的分歧。有人认为它是经济结果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有人认为它与经济无关,或只是同义反复性质的一个原因。 我认为,如果我们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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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4.2 权力和社会结构

    对权力根源或类型进行分类的讨论只能将我们带到目前的深度,必须续之以另一种讨论,即在何种情况下,哪些行动者或哪类行动者能够运用不同类型的权力及其组合。 4.2.1基于个人特征的权力 方法论个人主义者可能会在起始点上就假设,某些个体注定会是富有权力的,因为他们所具有的特征或资源,使他们很有可能创造对他们的依赖关系,通过传达合法性赢得顺从,或令人信服地塑造经济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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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

    4.3 中间人业务

    一种弥合小规模交换与大型经济结构(在此权力很重要)之间概念距离的方法,就是更密切地关注中间人业务。中间人业务在交换研究中的重要性已在积极性连接的网络中引起了注意,在这类网络中,参与者通常投身于“正和”(博弈)性质的活动。在某些情况下,中心性位置通过助长中间人业务来创造权力。这样一种观念将我带向了更深入的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中间人业务的内涵,以及这种业务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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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4.4 老练与高效的权力支配者

    现在,我们要更多地来讨论一下这个更大的框架:基于依赖(对他人视为至关重要的资源的控制)、合法权威或者对议程的控制而行使权力的个人,往往在那些被他们所支配的人面前表现出独一无二的老练和高效,恰如他们可能真的能够达到的水平那样。但是,如果我们从当下的处境中退一步,可能就会发现,历史、政治和经济环境在让这些人(无论其多么老练)步入施展他们权力的位置方面发挥了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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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

    5.1 制度和“逻辑”

    我们必须从对“社会制度”的定义入手。最典型的定义是,它们是一套持久化的模式,定义了一套特定的社会行为应该如何实施以及如何执行。詹姆斯·马奥尼(James Mahoney)和凯瑟琳·西伦(Kathleen Thelen)在《解释制度变迁》(Explaining Institutional Change)中将制度描述为“相对持久的政治和社会生活特征(规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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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5.2 中距制度

    在考虑一大串规则集合如何规制经济活动的早期理论中,社会学的组织理论假定,规范性模式或“制度逻辑”适用于特定的“组织场域”。所谓“组织场域”,即一套相互作用的组织的集合,在实践中通常是指一个特定的产业和与之互动的那些消费者、投资者、律师、立法者、监管者和其他形形色色的行为者。关于“组织的新制度理论”(“新制度”这个术语在社会学和管理学中都有使用,只是与“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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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5.3 哪套规则是合适的

    在探讨组织和产业“制度逻辑”的文献中,地理空间偶尔会作为这个或那个逻辑所在场所而出现,就像劳恩斯伯里笔下波士顿共同基金的“受托人逻辑”与集中于纽约的“增长型逻辑”那样进行对比。但是,许多学者如今更进一步把重点放在地理单位上,认为它们才是文化、规范和制度性差异的主要载体,这些差异塑造了经济行动,也影响了该区域内的任何产业。被说成是规制着经济不同方面的规则复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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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5.4 “集成式”生产和汽车工业

    汽车工业之所以特别有趣,不仅在于它在国家文化或逻辑的讨论中被提及,还在于近年来它的供应链变得越来越全球化。生产已分散在许多国家,这确为事实。如果国家文化起着重要作用,那么有人可能会问,是只有OEM(原始设备生产商)所在的国家的文化重要,还是说OEM必须找出如何整合不同民族文化下各种行为的解决办法。正如我在这里描述的案例所示,这通常不是一个大问题,尽管它可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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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

    6.1 华尔街的分析师

    在某些情况下,行动者从可用的制度方法中选择一种来解决他们想要处理的问题。当一个行为与多个制度领域相交时,多种方法便相互关联起来。我以一个普通的、几乎是老生常谈的例子开始,一个华尔街的金融分析师每周投入上百小时分析合并和收购项目,这为她带来了卓越和勤奋的声誉。但是,如果让她按照义务标准来分配自己的活动,并对生活在郊区的配偶和孩子多负点责任,她很可能会把投入于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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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

    6.2 跨越的逻辑和资源的转置

    在某些情境下,有着待解决的经济问题的行动者,可能看不到任何明显的提供指导的制度模式,而是将他们的问题类比到某种不同类型的、“对行为模式确有文化性解释的”制度中去,并为了经济而将这些模式转置(即挪用到当前情境下)。换句话说,有问题待解决的实用主义者没有无限的模板可供使用,而着手处理新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从另一种制度背景(也就是他们自己生活的另一个方面)中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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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6.3 有意识思考的选择

    尽管我可能会采取“个人如何选择一个制度框架来指导其行动”这样的说法,但我想重申的是,相较于真实的情形,这里的“选择”实在是包含了过多“有意识思考”的成分。哪一种规范起到支配作用,取决于什么样的认知框架被触发,而这些框架,如果它们是真正的行动指导,则不太可能被积极地思考和衡量,因为思考和衡量将削弱它们在构建认知方面的能力。当框架碰撞成为愿景分歧和利益冲突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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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6.4 从动荡、战争和革命中取舍制度

    对于这些主题,我试图通过考察在历经创伤的历史条件下“国家经济和政治系统遭受剧烈重构”的案例来加以探究,因为这些案例揭示了很多有关广泛的历史力量、策略行动和制度之间相互作用的内容,无论这其中的制度是任何给定时刻、给定地点的存在,还是残留于历史记录之中的痕迹——通过个人和制度性记忆的延续它们可以作为“合理的模型”来解决当下问题。我可以通过一个广泛、综合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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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

    6.5 经济行动、网络和制度中的信任、规范与权力

    一本书行文至此,按照惯例是要有最后一章的,以便扼要总结所有的主要观点,并试图展示它们如何以某种一致性方式串联在一起。我抗拒这样做,一是因为我不想假装出某种并不存在的一致性;二是因为我可以向读者解释说,我承诺将出版下册书,其主题将呈现诸如腐败、组织形式和公司治理之类的具体案例,在这些应用性案例中,我将试图说明,本书所发展的框架能比标准理论更有助于说清楚一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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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

    参考文献

    Abbott, Andrew. 1983. “Professional Ethics.”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8:855–885. Abend, Gabriel. 2014. The Moral Background: An Inquiry into the History of Busness Ethics.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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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

    译后记

    有多少“成就”源于“让自己别无选择”的制度 2016年12月18日,在参加完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的年会后,20余年来对我多有帮助的罗家德老师和我一块离开会场回家,罗老师打车捎我一程。在出租车上罗老师说,格兰诺维特有一本综合其“经济社会学基本思想”的著作,删删改改20多年,2017年会推出英文版。他希望邀我一块将其翻译成中文。 尽管知道自己因女儿年幼而时间非常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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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三种权力

到目前为止,我所涵盖的经济图景考虑到了个人的激励和行动、社会网络、规则和信任,所有这些要素都可能受到宏观层面制度的强烈影响,并反过来形塑宏观层面的制度。在第五章和第六章的主题更系统地转向制度之前,我还需要讨论权力。关于权力,研究中存在着尖锐的分歧。有人认为它是经济结果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有人认为它与经济无关,或只是同义反复性质的一个原因。

我认为,如果我们希望构建对经济有说服力的解释,就不能忽视权力。但是,很少有概念像权力这样造成了如此多的混乱。来自马克斯·韦伯的权力的标准性定义仍有助于定位我们的思想:权力是“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尽管一个身处社会关系之中的行动者遭遇了阻力,却仍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不管这个可能性有赖于何种基础”[Weber(1921)1968:53]。每一个定义都会留下一些未尽的责任,这个被广泛引用的定义省略了一些重要的问题,比如什么是行动者的“意志”,“贯彻自己的意志”又意味着什么,是否所有的权力都如其表述所暗含的那样是意识清醒的操作,以及这里所谓的“社会关系”是什么[更多批评和另一种定义,请参见史蒂文·卢克斯(Steven Lukes)于1974年出版的著作和丹尼斯·朗于1995年出版的著作]。但是韦伯的概念具有与“一般性权力意涵的直观观点”相对应的优点,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起点。韦伯也注意到权力的这一定义“在社会学上是模糊的。所有能想到的一个人的素质,以及所有能想到的可能的环境组合,都会使这个人在给定的条件下处于贯彻自己意志的位置上”[(1921)1968:53]。

他接着指出了权力的一种特殊情形——“统治”,即“有着一定特殊内容的命令,将会被给定人群遵循的可能性”(53)。这一术语是德语“Herrschaft”一词的翻译,通常被表述为“权威”,参照的对象往往涉及正式的组织,如公司或政治结构。在这些组织中,处于正式明确职位的人员被授权,能给确定的下属下达责权清晰的命令。韦伯补充说,“统治”可能是“基于多种多样的遵从性动机:从最简单的习惯到最纯粹的利益得失的理性计算”(212)。

在他的“权力”的主要概念和他的“统治”的子类型中,韦伯强调他的定义是从权力的来源和遵从的动机中抽象得到的。但要从通常的概念中摆脱出来,首先要认识到的是,经济中的权力像其他地方的权力一样,的确有几个不同的来源。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区分了三种权力——基于依赖的权力、基于合法性的权力,以及基于有影响力的行动者对情境定义而来的权力(作用范围之广,涉及从简单控制“议程”

到影响“对经济的文化理解”)。

4.1.1基于依赖的经济权力

能在众多学者中唤起大量共鸣的权利概念是依赖:若一个人控制着你所珍视的资源,这个人就能对你形成权力——能令你调整你的行为,以试图获取更多这样的资源,而不是任性而为。其他明显不同的思想学派的理论家也认同这一观点。马克思主义者将权力归因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这种所有权造就了对只有劳动力可供使用的工人的依赖和对他们的剥削。从多个角度,马克思详细阐述了古典经济学,因此不应奇怪,他的隐而不彰的权力概念与标准的经济学概念“市场权力”具有“家族”相似性:“不完全竞争”理论表明,一些公司为了设置进入门槛阻止他人生产某种产品,可能提高价格水平,达到竞争性市场所不允许的地步。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囤积了市场资源或垄断了产品,而这些资源或产品是其他人所依赖的,且无法被有效地替代。因此,就像马克思主义者的权力概念一样,这种对权力的解释建立在依赖的基础上,尽管它作用的对象是消费者而不是工人。

但是,市场权力所创造的依赖比阶级权力所创造的更有限,因为市场独占者和供应垄断者仍然部分地受制于消费者:通常,任何产品的非“零价格弹性”需求都预示着,随着价格的上涨,消费将会下降。考虑到有限的收入和其他需求,即使是面对企业市场权力,消费者也并非就要束手就擒,因为他们对某一特定产品的消费是一种选择,而不受完全有权决定其行为的他人的无条件支配。在所有有关权力的“依赖”定义中,一个关键问题是替代方案的可获得性,它削弱了那些控制产品或资源的人的权力。正是由于无产阶级缺乏可选择的替代方案,所以使阶级权力如此严格,并激发了马克思主义的结论:只有一场革命才能带来变化。

马克斯·韦伯在讨论基于依赖的权力时,曾将其描述为源于特定的“一系列利益”,并特别强调“选择”这个元素。他指出,即使在一个垄断市场,影响力“仅仅来自对商品或市场技能的拥有,这些商品或技能以某种方式能够确保供应,并对市场受控方的行为产生影响。然而,市场中受支配的一方在形式上仍然保持着自由,保持着单纯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由”[(1921)1968:943]。他还以银行为例并提出,银行“可以将其作为潜在债权人的条件强加于信贷的批准之中……(如果)贷款者真的需要贷款,(他们)必须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忍受这些条件”。但银行并没有“索求受控方的‘屈从’,而不考虑其作为贷款方的利益;它们(银行)只是单纯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并且当被支配的人们以正式的自由行动理性地追求自己的利益(正如他们被客观的环境所驱使的那样)时,银行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利益”(943)。

这种形式上的权力平等可以被嘲讽为毫无意义,因为其选择少得可怜,恰如小说家阿纳托尔·法朗士(Anatole France)所观察到的那时的情形,“法律,在其庄严的平等中,禁止富人的同时也禁止穷人在桥洞下睡觉、在街上乞讨以及偷面包”(1894:第7章)。但与他同时代的人,德国社会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坚持“形式自由”(formal freedom)在理论上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它不仅在市场中很重要,在更为严格的从属关系中也很重要。

对所有自主性的排除,实际上比被广泛使用的“强迫”“没得选择”“绝对必要”等流行的表达方式更罕见。甚至在最沉闷、最残忍的从属关系中,仍然有相当多的个人自由度。我们通常不会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它的出现会要求我们必须承担一些通常从未想到过会发生在我们身上的牺牲……极端从属关系摧毁从属者自由一事,通常只发生在直接进行身体侵犯的情况下。在任何其他的情况下,从属关系只不过意味着需要一个价格来实现“自由”——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价格是我们不愿意支付的。[(1908)1950:1908。]

齐美尔的观察挑战了通常所谓积极依赖和消极依赖之间的区别。积极依赖强调从控制着他们的人那里获得有价值的资源回报。消极依赖主要集中在惩罚和寻找避免惩罚的方法上。后一种情况表明,强制性权力是一种可区分的类型,因为那些通过抑制“如不服从则可能施加身体惩罚”来获取服从的人,其行事方式肯定不同于那些通过积极回报来确保服从的人。这种区别在齐美尔所谓的“直接进行身体侵犯”中似乎是最强烈的,这可能包括殴打、酷刑和类似的行为。在行为心理学(Solomon,1964)以及社会学交换理论中,强迫和惩罚从更为“积极的依赖”中分离出来,被区别对待。然而,就我们的目的而言,似乎更容易注意到的是,无论是积极还是消极,都是依赖的形式,就像人们可能要注意它们在表现上的差异一样。

至少从19世纪中期开始,经济中的权力可以“从某种特定的资源分配所产生的依赖性”中加以提取,一直是一个持续的社会科学主题。在20世纪的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中,社会交换实验性工作的传统,肇始于理查德·埃默森(Richard Emerson)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基于依赖性的权力构想。埃默森指出,“控制或影响他人的权力,在于对其所看重的事物的控制,这些事物范围极广,可能涉及从石油资源到自我支持(ego-support)”,因此对权力的分析必须围绕着“依赖”概念(1962:32)。埃默森的论述关注的是依赖和权力如何影响社会交换,虽然他的有关资源的概念是开放性的,包含诸如“自我支持”之类的项目,但在操作中,他所开创的实验传统,集中于实际的或公认的经济资源的交换,并以库克和埃默森1978年的研究为开端(关于实验性交换理论文献的回顾,参见Cook和Rice,2003)。在这一传统中,“依赖”迫使不那么强大的人以低于其原本能达到的比率来交换。埃默森特别指出,权力不平衡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减少:一种是寻找替代性的交换伙伴,这意味着网络结构发生了改变;另一种方法是降低一个人对其所日益依赖的资源的评价(Cook和Rice,2001:706)。由此可知,通常的权力概念和实验是以网络和偏好不变为前提的。

关于依赖和从属关系的一个有趣的变化来自彼得·布劳(1964),他关注的是组织的情况,在此,那些需要建议和专业知识的人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资源可供交换,但可以提供尊重与顺从。他指出,“愿意服从他人的要求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回报,因为它给予这个‘他人’的权力是种一般性手段,与金钱平行,可以用来达到多种多样的目的。‘应该得到遵从的权力’等同于信用,这是一个人将来可以加以兑现的”(22),这样的结果导致地位等级制的出现。既然顺从可以交换专业建议,为何就不能交换经济物品呢?这样的交换等式在封建制或佃农制的安排中似乎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尽管经济分析一般都会从这些要素中抽离出来。这些观点在基于依赖的权力和地位的差异之间产生了某种因果关系,这个重要的一般性主题,在经济文献中被忽视了,但在探讨庇护关系的政治科学和政治社会学文献中获得了强调(例如,Eisenstadt和Roniger,1984)。

到目前为止,本书中对依赖的讨论主要聚焦于个体之间的资源失衡。但在“资源依赖”理论家的研究中,组织是分析单位。杰弗里·普费弗(Jeffrey Pfeffer)和杰拉尔德·萨兰西克(Gerald Salancik)在他们的开创性著作(1978)中提出,对组织的运行而言,资源的重要性是不同的,有些资源比其他的资源更难获得。因此,控制着必要资源的对外组织能获得权力,正如组织内部的个人或子单元所表现的那样,“能提供最关键和最难获得资源”的人能拥有权力,这些资源除了显而易见的物质资料之外,还包括“金钱、声望、合法性、赏罚和专业知识,或处理不确定性的能力”(Pfeffer,1981:101)。

但普费弗和埃默森(1962)都强调过,何种资源重要并进而被赋予权力,并非仅仅如马克思和韦伯所设想的那样,是由客观环境所给定的——这种客观给定论有时也是经济学家的看法(如在“自然垄断”这个经济概念中就有所体现)。普费弗替代性地提出了一个“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即“对于组织生存来说,(如果有)也少有不可改变、牢不可破的要求。组织可以改变经营范围、(如果说毕竟存在的话)赞助者或技术,通过这样做,可以改变所要求的资源交易模式。此外,存活或死亡只能看长期,而在当前,‘哪些资源适于助推组织成功,哪些不适于’是个问题。因此,什么逐步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资源,或什么是组织中重要的权变性条件或不确定性,是个‘事关社会定义的问题’”(Pfeffer,1981:125)。这样,拥有资源的组织或社会行动者可以“通过声称该资源稀缺并像该资源真的稀缺那样去行事,来增加该资源的价值和自身的权力”(82)。于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依赖及一方对另一方所拥有的权力,可能来自战略行动。普费弗给出的一个例子是,在20世纪60年代,金融是如何作为通用汽车公司最重要的部门出现的(127-129)。

兰杰·古拉蒂(Ranjay Gulati)和马克西姆·塞奇(Maxim Sytch)指出,基于依赖的常规权力概念认为,依赖同时是实质性的和不对称的。但存在依赖是实质性却对称的情况,他们认为,尽管不对称的依赖对解释“权力的逻辑”是恰当的,对称的依赖却更有助于理解“嵌入性的逻辑”,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相互依赖的关系注入了情感,“导致它们变得少了些工具性”(2007:33)。这将导致更多的联合行动、更多的信任和更好的信息。伙伴之间相互认同感更大,能发展出相互间的同理心、共鸣感,以及“对于共同成功的专注,同时拥抱有着长远预期的关系”(39)。第二个原因是期望企业展现出更好的绩效、问题解决方案和技术创新。因为这里高度的相互依赖会鼓励信任和任责——这是一种“信任文化”(41),一种抵制道德风险进而降低合同保障需求的文化。行为规则的出现将会带来更好的信息交换,而这又进一步带来更高的效率。该主张很好地将权力、规则和信任联系在一起,并说明它们在现实世界中是如何紧密交织在一起的。然而,对此类问题的研究仍然很少,而且需要一种通常很难找到的数据。古拉蒂和塞奇在福特和克莱斯勒汽车零部件的主要买家中进行了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其资料和数据部分印证了他们的观点。

4.1.2基于合法性的经济权力

尽管基于依赖的权力在大多数讨论中占据主导地位,并且被许多作者认为是唯一可能的权力概念,但非常值得强调的一点是,经济中的权力(以及其他社会制度中的权力,比如国家组织中的权力)只是部分源于资源依赖。一种不同类型的权力与我们在第二章中讨论的规则密切相关:在许多重要的场合,个人遵从别人的要求,不是因为他们依赖其资源,而是因为这些“别人”占据着某种权威的位置,依令行事的人相信这些位置赋予了他们发号施令的权力,对此应该服从。这些“别人”拥有的“合法性权威”,在马克斯·韦伯那里得到了经典阐释。事实上,韦伯对基于依赖的权力几乎只是捎带提及,这意味着它不如基于合法性的权力那么有趣。他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统治方式:一种是由利益集团(特别是基于垄断的地位)进行统治;另一种是通过权威进行统治,即基于发号施令的权力和俯首帖耳的义务进行统治[(1921)1968:943]。

塔尔科特·帕森斯在将权力与金钱进行类比时,强调合法性非常重要,并指出这两者是否可以被或宽泛或狭窄地利用,取决于它们所激发的信心和合法性的程度。他注意到,一个“完全依赖黄金作为实际交换媒介的货币体系,是非常原始的,它简直无法调节一个复杂的市场交易系统;类似地,在权力系统中只以消极的惩罚作为威胁性力量,也是非常原始的,不足以发挥居间协调一个复杂组织系统的作用”(1963:240)。为了使货币系统运转良好,它必须被“制度化为一种象征;它必须被合法化,并且必须在系统内激发‘信心’”(240)。同样,为了让权力成为“动员资源以有效地展开集体行动的一般化媒介……它也必须被象征性地一般化并合法化”(240)。人们可以拒绝帕森斯关于“合法的权力主要是为了支持集体行动”的观点,但他的如下观点是值得接受的,即与合法性权威相比,强制是权力行使的一个极为有限的基础。

顺从是基于一种信念与命令在许多层面上都合法的信念。在世界各地的传统家庭中,父母的权威是确定的,孩子(至少是年幼的孩子)很少会质疑。孩子顺从的某些部分无疑是依赖的结果,但如果这是唯一的原因,顺从会比实际更难获得。父母有权发号施令的规则被灌输进了许多文化之中。正如我将在下册书中分析商业团体和家族企业时做进一步讨论的,这个权威通常是父亲一方的权威,也是经济中一股强大的凝聚力,不管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更好还是更坏。超越家庭之外,员工会被公司的规章制度、组织记录(organization chart)和日常程序所约束,按照其确定的指示去行事。在诸如州、省、国家和超国家单位(如欧盟)的政治单位中,个人和公司遵循“按既定程序制定的”法律要求,部分原因是他们承认这些程序的合法性。

当然,正式规则的影响也部分来自依赖——依赖于执行这些规则的人对所需资源的控制,以及他们可能实施的惩罚。但是,在规则可被规避的情况下,当个人仍很少使用所有可用的手段来规避它们时,规则才称得上是在所有层面都被遵守了。一个原因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参与者都认可某种规范性义务,遵守已经被适当设置的规则,听从那些身处被赋权位置的人所发布的命令。这就是所谓的“合法权威的力量”。

人们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是因为他们考虑到了它们的权威合法性,这一说法也越来越被大量的经验研究所支持。这些研究致力于精准区分出服从的哪个部分是源于依赖,哪个部分是源于对私利的理性追逐和利得的理性计算,以便对比出哪个部分是源于规则和合法性的力量。因此,汤姆·泰勒(2006)总结了一系列研究,致力于对比“‘为什么人们遵守法律’的工具性看法和规范性看法”(3)。他指出,虽然大多数研究犯罪的文献强调工具性议题,即着眼于探讨威慑和被抓的恐惧如何影响越轨的概率,自愿服从的“成本却要低得多,因此,作为结果,尤其受法律当局的推崇”(4)。自愿服从所基于的规范因素分为两类:一是遵守法律,因为个人的道德观点符合法律关于“何种行为适当”的规定;二是遵守法律,因为相信警察、法院和其他执法人员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利用了恰当、公平、合理的程序。就此而言,泰勒的回顾表明,对程序正义的信念更为重要,这是法律当局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而且相比之下,“避免惩罚”在潜在违法者的行为动机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269)。

对程序正义的强调对应着马克斯·韦伯“法律-理性”基础上的合法性类型(Tyler,2006:273)。尽管韦伯主要谈的是政治秩序,但他提出的观点同样适用于经济规则。韦伯主张,主要有三条基本原则指导着合法当局和普通公民对规则、法律和命令有效性的理解。一是“法律-理性”的基础,与我在这里的分类考虑相对应。这些基础基本上是非个人性的。另外两条原则则涉及个人权威。二是“传统基础的”——行使权威的人因为“古老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而被赋权这样做[Weber(1921),1968:215]。三是“超凡魅力基础的”,“有赖于对某个人物超常圣洁、英雄品性或模范气质的热爱,以及对由其展现的规范模式或秩序的忠诚”(215)。虽然我们的大多数讨论都在关注法律和法规的影响,但这并没有穷尽现代经济中合法权威的来源。对此,我将在探讨家族和父权权威时做进一步阐述,这将更多地涉及韦伯“传统型权威”的概念范畴。

有种权力类别和随之而来的服从与合法性有关,但也涉及不同的侧重点,即考虑到了群体认同(身份)的重要性。泰勒特别把这个来源从“合法性权威和依赖情况下对利益的追求”中区分出来。他指出,“人们与他人互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创造社会认同(身份)……人们通过与团体和组织的联系来定义自己,利用自己的群体成员身份来判断自己的社会地位,并通过它来判断自己的价值”(2001:289)。在人们有着社会关系的群体中,他们的信任判断“变得更多地与身份认同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更少地与资源交换相挂钩”(289),正如我在第三章讨论信任时所提到的。身份关注“不同于对资源交换的关注”(289)。那些感到“被群体尊重和重视的人,其反应会是遵守群体规则并为群体着想,换句话说,也就是服从权威”(290)。

我没有将“源于群体认同的服从”区分成一个单独类别的权力,因为在关于服从的韦伯式的概念中,对于公认有合法性的权威,这种合法性“被认为恰当”的一个隐含的必要条件就是,作为一个单位中的一部分,一群人感受到了足够多的身份认同,且单位中权威性的位置与这种认同相关。但是,作为讨论“何种条件下合法性将导致权力与服从”的一部分,指出“源于群体认同的服从”这一点肯定是有用的。

4.1.3基于议程和话语控制的经济权力

第三种类型的权力,不能被化约为依赖或合法性,这就是基于影响经济问题的议程或话语而来的权力。这种权力最初被清楚地描述为20世纪中期政治科学辩论的结果。这些辩论最初被框定为“精英主义”论和“多元主义”论之间的一场争论。“精英主义”论认为,在美国大城市中,重大决策是由可辨认的“权力精英”做出的;而“多元主义”论则认为,对于不同的议题,行使权力的是不同的群体,该观点随着民主的推进会更有前景(关于争论的细节,卢克斯在1974年进行了很好的总结)。两种立场都受到了学者的批评,他们指出,强调对决策和议题的控制,意味着这些决策和议题已经被提供出来,而那些能够决定“人们所想的议题会是什么”的人,可能权力更大,因为他们甚至可以阻止重要决策进入公共议程(Bachrach和Baratz,1962)。对于组织中的权力来说,普费弗同样指出,“最有效而又最不惹眼的行使权力的方式之一就是,从一开始就防止该决策问题浮出水面。这一策略特别适于组织中倾向于维持当前状况的利益相关人使用。因此,权力的行使常常涉及控制‘在决策中什么需要考虑’的议程”(1981:146)。

例如,马修·克伦森(Matthew Crenson)表明,在20世纪中叶,空气污染成为一个政治问题的可能性,在某些美国城市中要比其他城市高得多,在控制了实际污染水平的情况下依然如此。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空气污染在1949年便已经是印第安纳州东芝加哥的一个重要议题,并在当时带来了管制行为;而同样受到(严重)污染的邻近的印第安纳州加里市,则直到1962年才采取行动。克伦森指出,美国钢铁公司在加里市的主导性地位是造成行动拖延的最重要因素。人们很清楚公司的立场是什么,尽管该公司对政治过程的参与甚少。事实上,美国钢铁公司通常同情但模糊处理该议题,并小心翼翼地避免采取某种强势立场(1971:第二章)。约翰·帕吉特(John Padgett)和克里斯托弗·安塞尔(Christopher Ansell,1993)在讨论关于科西莫·德·美第奇在中世纪佛罗伦萨的巨大权力时指出,与尼可罗·马基亚维利(Niccolò Machiavelli)的建议和描述完全相反,控制情况的一种方法是避免采取某种行动,某种能清楚界定你的利益之所在并“由此引发反对”的行动。因此,科西莫被认为是“斯芬克斯式”(亦称“狮身人面式”,即神秘的)和“意图暧昧”的人物(1262-1264)。与科西莫相比,尽管美国钢铁公司的利益与空气污染有关这一点无疑要清楚得多,但它避免明确行动的谨慎,使潜在的激进分子很难找到目标甚至很难明确“需要去做的事情”。

控制议程与一个更宽泛的控制概念密切相关,这个宽泛的概念,我们可以称之为对“产生人们所追求的社会和政治议程的那种观念”的控制。在对2007—2009年金融危机的描述中,西蒙·约翰逊(Simon Johnson)和詹姆斯·郭(James Kwak)认为,来自六个巨型银行的高管的寡头政治——“大而不倒”——最终决定了美国的财政和货币政策(2010)。下文讨论精英阶层的存在和影响时,我将回到这一论断。但在这里,我要指出,他们主张,这种情况发生的必要条件是,普通民众和政策制定者都持相同观点,认为金融业具有特殊地位,应当对之表现出顺从和保护。他们注意到,2009年,他们称之为“华尔街银行”的群体,是美国历史上最富有的行业之一,也是“华盛顿最强大的政治力量之一”。但除此之外,投资银行家和他们的盟友“沿袭了白宫和财政部的最高职位已经超过10年”,而“华尔街的意识形态——不受限制的创新和不受监管的金融市场对美国和世界有益——成了华盛顿政治通道对立双边的共识”(2011:第四章)。无论人们是否同意这样的论断,很显然,克林顿、小布什和奥巴马政府的经济政策制定者,主要是有着华尔街出身的银行家或关系人,或与这些银行和银行家有着密切关系的经济学家,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危机的补救与改革,他们的观点占据了特权性话语地位。

议程控制的重要性可能与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如下观点有关,在现代历史中存在着一种长期趋势,即经济和政治权力变得越来越不可见,至少在专制体制轨道之外是如此。在封建制度下,庄严的仪式和奢华的典礼,辅之以精致的服装、繁杂的规则(以防止低层人士僭越而穿上为精英保留的制服),明显标识着谁是强大的行动者。大卫·格雷伯注意到,欧洲的精英逐渐不再对精致的个人服饰感兴趣,而男性服装也变得不那么鲜艳了。在文艺复兴时期,富有的男人穿着“明亮的、饰品纷繁的服装,用化妆品、戴首饰等——(但到了18世纪)所有这一切被视为只适合女性”(2001:95),而且,可能是现代西装的先驱的、正式的男性服装,在1750年就已经或多或少存在了。正式的男性服饰“似乎不仅要抹去一个人的身体形态,而且要抹去他特有的个性,使其变得抽象,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使他变得不可见”(96)。现代背景下所考察的这类权力,比如在约翰逊和郭的观点中,便以技术专家意见的形式巧妙地显现,甚至通常隐藏于幕后。而且,批评人士则被描绘成无法理解这些复杂的技术性问题,因此其批评对金融稳定构成了威胁。在这样的运作仍能成功的范围内,它是一种非常独特而有效的权力运用。

4.1.4权力类型之间的关系

在分析上,将权力清晰地区分为以依赖为基础的权力、以合法性为基础的权力和以体现为话语或议程控制的权力,是很有用的。但拥有强大权力的行动者通常会把这些类型结合在一起,而且结合得越天衣无缝,他们的权力就越强大。于是,在印第安纳州加里市的美国钢铁公司的无所作为和明显中性的态度,可能会抑制“空气污染作为一个严肃的公共政策议题”被人们所感知,但这也表明政策制定者担心有效的污染控制会导致该公司将部分生产转移到其他“污染规制负担较小的地方”(Crenson,1971:78)。由此可见,加里市对美国钢铁公司创造就业的依赖授予了公司相当大的权力。同样,还会存在一类权力促进另一类权力发展的闭环,进而激发权力地位的自我维持和再生产。马克斯·韦伯给出了一个简单的例子,在这个例子中,基于一系列利益(比如说建立在垄断地位基础上的依赖)的掌控,可能会逐渐变成基于合法权威的统治。例如,银行对某公司追加金钱支持——因为后者对其资本有依赖,然后要求其董事会成员进入债务公司的董事会,这么做就带来了某种可能性,即内部连锁的董事会将“就管理做出决策性命令,而后者(该公司)有义务遵守”[(1921)1968:944]。反过来,合法权威的地位也可以按照如下方式被利用,进而导致对议程的控制和下属的经济依赖,该方式即影响“何种思想、新闻和话语允许散布的观念”。威权主义和极权主义的政治当局利用所有这些手段来加强其对权力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