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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哪套规则是合适的
在探讨组织和产业“制度逻辑”的文献中,地理空间偶尔会作为这个或那个逻辑所在场所而出现,就像劳恩斯伯里笔下波士顿共同基金的“受托人逻辑”与集中于纽约的“增长型逻辑”那样进行对比。但是,许多学者如今更进一步把重点放在地理单位上,认为它们才是文化、规范和制度性差异的主要载体,这些差异塑造了经济行动,也影响了该区域内的任何产业。被说成是规制着经济不同方面的规则复合体,往往与作者认为其适用的条件范围相对应,并由此获得不同名字。当该范围是某种经济部门、产业或“组织场域”时,这些复合体就被称为“逻辑”;当这种范围是国家时,通常便以国家“文化”来命名其习俗;但同样的论述也能在低于国家层次的地区水平上做出,所以我们也就听到过区域性文化,有时是一国范围内不同文化间的碰撞与对立,影响着不同地区的经济绩效(Locke,1995;Saxenian,1994)。虽然国家和地区的分析单位不同,但论证是相似的。欠缺的是一个一以贯之的论证,来探讨在什么情况下何种地理边界是重要的。
尽管有人可能会认为这种“地区经济文化的主张”,最有可能被应用到像美国和意大利这样的文化多元国家,却没有普遍接受的尺度可用来测量这种文化异质性[如约翰·李(John Lie)故意给其著作《多民族的日本》(Multiethnic Japan,2001)所取的自相矛盾的名称,及其所指出的那种异质性]。虽然我选择了意大利和美国作为文化多元国家的例子,却从来不乏美国或意大利“例外论”的宣称——这意味着某种高度独特(而非异质性)的国家文化。
与“异质性”宣称一致的两个著名的例子是意大利的服装和美国的高科技(信息技术)。正是在这里,独具特色的低于国家层次或地区层次的产业文化观点被提了出来。对意大利来说,强调的是“第三个意大利”(既不是北意大利,也不是南意大利——Piore和Sabel,1984)的独特文化和组织能力;而在美国,强调的则是硅谷与128号公路(马萨诸塞州)相对的高科技复合体(Saxenian,1994)。这其中两个相对更为成功的地区文化故事是,相互依存的小公司的网络为创新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也节省了机构内部研发所需的大量沉没成本:广泛的分包允许将成本外化给具有现代技术水平的设计者和生产者,而区域内忠诚和信任的网络则中和了商业机密被出卖的风险。
但是这样的叙述并不能解释如何以及为何不同地区的文化会有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的持久性如何。关于这种持久性,地区文化分析往往不像国家层面的分析那样执着坚定。虽然研究“第三意大利”的最初著作建议,新模式是源于伴随“大生产模式终结”(即“第二次产业分离”)而来的某种强大而长期的模式,在迈克尔·皮奥里(Michael Piore)和查尔斯·萨贝尔的论著(1984)之后,就该问题展开的后续研究所积累的经验证据表明,追求这些策略的城镇和地区虽一度成功,却经常未能维持住这些策略。理查德·洛克(1995)提供了历史分析,以找出哪些地区坚持了这样的模式,并详细描述了历史和政治的、“不易被简单的文化故事所涵盖”的权变性条件。类似地,安纳利·萨克森宁(Annalee Saxenian,其颇具影响力的讨论强烈地影响了美国高科技产业的话语)表示,独特的加州文化特质是造就硅谷成效和实践的一个原因。他还注意到,在20世纪80年代的危机中,当地企业或多或少未关注这些小公司高信任度、灵活网络模式的独特性,而尝试着回归大公司、大规模的生产模式,几乎失去了这种文化优势。所以,硅谷工业领导人似乎没有理解他讨论的文化模式,而且无视日本大规模半导体生产危机的前车之鉴。他们通过将决策和结构故步自封于非常不同却又醒目的某种生产模式——马萨诸塞州式的垂直整合、自给自足的模式,几乎失去了硅谷据说是很独特的文化和产业优势。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应该强调地区文化模式的脆弱性和权变性,以及十分不同的备择模式或框架的可用性,而不是强调某些结果的必然性。
我也注意到,在硅谷,尽管灵活的小公司网络的重要性依然很明显,但大公司(如惠普、英特尔、苹果、谷歌、脸书)一直以来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这在理论上是未被充分分析的,因为这与通常组织模式的单一性、一致性是不相符的。这些公司的相对“自给”的品质(在非常成功的苹果公司中,这一点尤为突出,甚至可以说是具有标志性的),更接近于被萨克森宁归结为相对不成功的128号公路(马萨诸塞州)的风格。而这表明,实际地区的复杂性比简单文化模式所涵盖的内容更广[类似地,关于意大利纺织行业的小公司和大公司之间的重要但不受重视的相互作用,可参见马克·拉泽尔松(Mark Lazerson)和詹尼·洛伦佐尼(Gianni Lorenzoni)于1999年发表的颇具挑衅性的文章]。如果我们更多地将文化、结构和规则模式看作“由行动者从多种多样的既有材料中汇聚起来的结果”,我们就能更容易欣赏到这种看似不可能的组织形式的结合。这并不是说这些汇聚是随机的,也不是说这些模式无关紧要,相反,我认为它们是非常重要的(但并非不可改变),是与时俱进的,因为行动者总是试图去界定并实现他们的目标。这样的主张与人类解决问题的实用主义或调和论模式很契合。
我还注意到,在“地区差异案例如何被选取以供分析的过程”中存在着选择性偏差,通常是为了比较成功的地区和不那么成功的地区。这种戏剧性的比较可能会形塑我们的理解,但也可能并不是评估国家性或地区性创新模式重要程度的理想方式。我考察过较长历史时间跨度的欧美创新活动的研究,以评估是否有独特的模式得以凸显出来(Granovetter,2009),我的结论是乔尔·莫凯尔(Joel Mokyr)观点(2005)的延续,即只有在“科学家、发明者、工匠、技师和机械师之间存在联系的背景下”,长期的人力资本投资才能获得高回报(Granovetter,2009:3)。经济史学家加文·赖特(Gavin Wright)指出,20世纪美国在某些产业中的技术优势源于19世纪“美国本土技术社群”的出现,在该社群中,个人机械师“在其职业生涯中,不断地从一个产业流动到另一个产业,将一套共同的技巧和原则运用起来,应对一组组不同的挑战”,这种频繁流动是“在整个经济中传播新模式的强有力的机制”(1999:299-300)。这种高水平的公司间流动性始于美国的工业化,并且持续存在,穿越世界大部分地区。早在19世纪,拥有技能技巧的个人就开始与其他志同道合者建立联系,以某种我们现在可能会称之为“二愣子”的方式,炫耀他们的成就。这样的个人高密度地聚集在一个产业和地区,如聚集在“家用计算机俱乐部”这个在硅谷个人电脑发展中扮演核心角色的组织中,是可以极大地影响创新的(Granovetter,2009:4)。
硅谷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工业界与斯坦福大学研究人员之间的热烈互动。斯坦福大学成立于1891年,以用实践的方式开展教育为使命。可以想象,这正是伟大的商人、实业家、参议员利兰·斯坦福(Leland Stanford)的特质,也与加州广阔而开放的空间相契合。但从更长时段的角度来看,这在美国并不是什么反常现象。从19世纪开始,美国的工业企业便与欧洲的工业企业非常不同,它们与教育机构密切互动,并在工业行业中提供理论训练,这样,学术训练与实践问题就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了(Wright,1999;Rosenberg,2000)。
这两种模式,即技术专家的交叉网络,以及让大学和行业进行合作的倾向,集中体现了硅谷颇为独特的文化,它与马萨诸塞州垂直整合的知识组织方式颇为不同。然而,我的调查显示,从更长时段的历史角度来看,加州模式很可能恰恰是典型的美国模式,而马萨诸塞州模式从历史上看则是反常的。如果确乎如此,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视角来理解,人们该怎么切实地界定文化模式,以及如何明确其意义。
许多学者指出,国家作为整体有着独特的文化,它们强烈地影响着经济行为和制度。如果“文化”的不同有此等功效,那么我们就该将我们对规则和其他心智结构的讨论推向更高层次的社会组织。在这个更高层次上,我们将不得不再次关注超越于特定个体规则之上的、有一系列此类观念的复杂集合体——我们将其表述为国家“文化”的、一定程度上是凝聚在一起的思想集合体。经济理论并没有明确地为文化差异腾出作用空间,而是预测:只要是在一个允许市场可以不受阻碍地发挥作用的社会,只要给定这样的经济条件,就会有同样的结果。例如,在研究公司治理之类的经济实践时,人们就会看到这种观点。尽管一些分析人士预计,由于“路径依赖”(其中一部分是由文化决定的),经验上能观察到的差异会持续存在(Bebchuk和Roe,2004);其他分析者则认为,这种差异将会消失,因为市场原则将收敛于一种最优的形式,这是文化差异所无法改变的(Hansmann和Kraakman,2004)。
有趣的是,收敛论者对“不同、连贯和强大的文化决定结果”的敌意,被最近的社会学分析者所共享,尽管原因各不相同。例如,安·斯威德勒(Ann Swidler)在一篇众所周知的论文中指出,“用于理解文化对行动之影响的主流模型根本上是具有误导性的。它假定文化通过提供行为的最终目的或价值来塑造行为,让行为以之为取向,从而使价值成为文化的核心决定性要素”(1986:273)。相反,她认为文化是“运载意义的象征性媒介物,包括信仰、仪式操作、艺术形式和礼节,以及非正式的文化实践,如语言、八卦、故事和日常生活的套路之类”(273),而且她指出,所有现实的文化都包含不同和冲突的象征符号、仪式、故事,以及行为指导。因此,与其说它是一个“统一的系统,将行动按一致的方向推进”,不如说它“更像一个‘工具包’或‘节目单’……行为者从中选取不同的片段,来构造行动路线”(277)。我们应该期待的是“我们切实观察到的是活跃的、有时甚至是颇为熟练的文化使用者”,而不是“文化木偶”(277)。
因此,尽管理性选择的、以市场为基础的观点搁置了强大的内聚性文化,以彻底淡化其重要性,但文化理论家却意欲把文化理解为一种强大而复杂的影响因素,对那些有着特殊问题需要解决的行动者的行为有背景性、决定性作用。这产生了一种符合实用主义哲学和认识论的看待人类行为的观点,它对理性选择理论和博弈论所支持的“手段与目的”框架持怀疑态度。这表明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通常都有众多、但并非无限的文化模式可资利用,作为思考如何解决问题的途径。
大体而言,这种观点与简单断言“每个国家的文化都是独特的”并不一致。据此,一个国家的文化特点可以用一系列分离的价值导向问题,比如世界价值观调查中所问的问题来测量。这样,关于信任、个人主义对比集体主义、宗教信仰等的典型反应,就成为文化总体框架的代替物。与其他问题一道,这似乎很难看作与“特定规则仅靠自身将难以存在”相一致的观点。有些学者在这种反应和实际经济实践之间取得了某种可观察到的相关性,并形成了复杂的“故事”,以在文化与实践之间确立因果关系,却没有郑重其事地努力在经验上充实和厘清这种因果连接背后的机制,使这种连接仍然是未经证实的、猜测性的推断,如由古尔德和勒温庭(1979)对“适者生存的故事”所做的评论那样。这是我在第三章中批评关于信任理论的一个重要部分。
正因为这样设定的国家文化是如此抽象,所以将它们与实际经济实践联系起来的机制并不是显而易见的。应对的做法之一就是,将整个国家描绘成有一个独特的“制度逻辑”。但与研究特定行业的组织制度主义者的用法不同,这里的“制度逻辑”是指比任何特定经济实践更为抽象的趋势,而与抽象的国家文化调查相比,它却更明显,也更简单地连接着此类经济实践。例如,妮科尔·比加特(Nicole Biggart)和莫罗·吉伦(Mauro Guillen)认为,各国有不同的“组织逻辑”,能为“如何构建经济组织”提供指导(1999)。他们指出,在一些国家,通过家族关系筹集生意资本是正常的;而在另一些国家,这通常被认为是不恰当的过分要求。这样的“逻辑”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深深植根于集体的理解和文化实践中,且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具有很强的适应力”(725)。他们断言,试图以违背国家主流逻辑的方式来组织一个产业,对行动者来说是没有意义的;而与盛行的制度逻辑不符的经济和管理实践将不会被轻易地认可并融入公司组织之中(726)。他们强调,这种逻辑不仅是约束,而且是“独特能力的宝库,使企业和其他经济行动者能够比别的行为主体更成功地在全球经济中进行某些活动”(726)。他们把这种能力当作国家比较优势的一种形式,并主张这种框架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国家在特定的产业努力中更成功,而有些国家则不成功。
他们认为,特别是汽车行业的组装和出口最相融于如下逻辑,即“支持大型企业和垂直型关系的逻辑,此类机构需要通过国家或强大的私人利益集团来组织”,因为这需要大规模的资本投资,有着规模和范围经济的要求;而汽车零部件行业则更相融于有着扁平网络的小公司经济,该扁平网络能够发展出与全球经济“反应灵敏”“购买者驱动”的连接——比如,当必须以快速和灵活的方式响应大型企业的需求时,便是如此(728)。他们分析了韩国、中国台湾、西班牙和阿根廷(这四个地方都有着大量的汽车产业),并认为这些地方的不同制度逻辑解释了为何韩国和西班牙在组装方面很强大,为何中国台湾与西班牙在组件方面表现突出,以及为何阿根廷在两方面都状况堪忧(所述为1999年的情况)。他们认为制度逻辑在这里是非常重要的,并且断言,如果政府政策忽视了制度逻辑,就注定会失败(740)。
国家制度“逻辑”的这种观点涉及的是,在某些特定国家,私营企业倾向于如何思考公司和产业的组织问题。它还建议,政策制定者将如何与主要产业接触、互动,并提供支持,同时表明如果没有遵循盛行的国家“逻辑”,很有可能会导致经济失败。弗兰克·道宾(Frank Dobbin)在《打造产业政策》(1994)一书中提出,为什么各国极有可能遵循自己的国家逻辑,因为这一逻辑形塑了政策制定者思考问题的方式。他分析了从1825年到1900年法国、英国和美国铁路产业构型阶段的国家政策,并表明这实际上是一个控制条件下的比较研究(控制实验),因为铁路技术在各国都是一样的,但是迈向这一产业时每个国家又十分不同。在法国,政治行动者认为只有国家才能有效地协调推进铁路之类的新产业;在美国,联邦政府尊重地方政府的权威,同时华盛顿又是“自由市场的裁决人”;在英国,国家主权被认为是属于精英个体的,因此产业政策首先是通过自由放任原则来保护个体公司,其次是积极地应对市场垄断和政治力量(1994:第一章)。道宾认为,每个国家的政治历史和传统乃是产业政策观念的根源。我们可以把这些传统称为国家的“政治文化”,或者在其他表述中,称为这些国家的“制度逻辑”,这又可以追溯到历史的环境中去。在法国,正如亚力克西斯·托克维尔[Alexis Tocqueville(1856),1995]指出的那样,法国大革命远不是法国政治史上一个戏剧性的转折点,而可被看作是经波旁王朝君主引入的“法国政治和经济集中化”的延续。启发式的中央计划可以被看作是对启蒙哲学的遵循,以及法国高等教育集中化为精英的“大学院教育”的继续,它们长期以来一直主导着政治和经济生活。在英国,政治历史是由一群显要所创造的,他们在历史的任何时刻都紧握权力。而在美国,政治历史则是由13个独立殖民地不无顾虑地结合起来而开创的,每个殖民地都嫉妒结合体的特权,进而建立了一个联邦结构,其集中化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并不得不应对在内战(1861—1865年)结束后仍然长期存在的对中央集权的反对。
行政机构和政治活动推动经济的观点,与其说与马克思主义观点相左,不如说是与马克斯·韦伯综合性体系大体一致,除了其间源于政治历史的“政治文化”变量。该观点的另外一个变体是由马克·罗在他1994年的《强经理人:弱所有者》中提出的,显示了某种怀疑主义,即质疑美国公司已经因日益增长的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共同基金等大型机构的所有者权益,而将其精力转投于提升持股者价值的服务。他认为,尽管有一定的逸闻趣事方面的证据,但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而且,阿道夫·伯利(Adolf Berle)与加德纳·米恩斯(Gardiner Means)所述的美国公司形象(1932)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准确的,在这样的公司中与被雇用的经理相比,分散的持股者在管理上很少有发言权。他指出,这绝非如法律和经济学家所经常提出的那样,是经济效率驱动的结果,而是美国政治文化的结果,它又最终来自“美国对私营经济权利集中的不安”(Roe,1994:xiv),这使其本身成了经济制度由政治进程所创立的证据。例如,居于进步运动核心的是,“这样一种意识,即个人必须受到保护,以免遭大型机构的侵扰,以及商业和政府的大型机构化”(30),所以美国政治“故意分散化金融机构,以便没有机构可以集中投资购买富有权力的大量内部股份”(22)。人们可能会注意到,在2016年的总统初选中,伯纳德·桑德斯(Bernard Sanders)和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令人惊讶的人气,以及特朗普随后被提名为共和党候选人的情况,再次说明了美国人对大规模经济权力集中的忌惮和质疑。
制度逻辑和文化理解甚至可以比在这些情况下更加抽象,更脱离于觉察之外。例如,理查德·别尔纳茨基(Richard Biernacki)对17—19世纪几个欧洲国家的纺织工业进行了调查,并得出结论说,英国和德国用了相当不同的方式来切实地构想劳动力商品的类型。对英国来说,这是由市场售出产品所用工人物化劳动来度量的;而对德国人来说,它是劳动的实际数量,以拨用于工厂之中的实际劳动时间来度量(Biernacki,1997:第一章)。他认为,这种显而易见的微妙差异,在这两个国家的许多经济学家和业内人士的笔下有着虽然含蓄但相当明确的阐述,广泛地影响着工厂实践,不仅影响着两国诸如监督和薪酬之类的车间组织方式,而且影响着两国更大的工厂环境。
别尔纳茨基的案例研究的虽然是纺织或编织行业,但他认为,关于“劳动是如何被构想”的差异贯穿于整个经济之中。我认为,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思考劳动的两种不同的框架就更多是观念性和认知性的,而不是指定性和规范性的。它们不是形塑“事情该如何完成”之类观念的心智结构,而是间接地运作着的,这与大多数关于规范的文献中视“规范”为“禁令”的典型做法截然不同。它们自有其影响的道理,如果你以某种特定方式来设想劳动,那么以符合这种观念的方式组织薪酬和监督就更为自然。所以推动力不是“什么在道德上是合适的”,而是“什么在认知上具有一致性”,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因为它要求运用一套十分不同的观点来理解经济结果。
此外,尽管别尔纳茨基的观点是由单一行业的实践证明的,但它也从作为分析单位的行业中摆脱出来,转移到了对整个社会的文化分析中,扩展了文化设想对经济活动的冲击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的关键问题是,这种文化模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能改变多少,它们始于何处,以及一个社会独特的认知和文化历史是否会改变它们出现、持续或消失的进程。别尔纳茨基提出,在特定的欧洲国家,独特的劳动概念,实际上是在向现代资本主义转型的过程中,特定政治和经济事件所构筑的“真切历史序列”的意外(1997:第5—7章)。
通过从分离的具体制度中转移出来,从简单地告诉人们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的制度中摆脱出来,转向更复杂的文化结构,转向影响着“我们如何看待我们的选项和如何编码我们的日常体验数据”的文化结构,我们由此从决定论中挣脱,使“在相关的心智结构和行为之间是否有一个简单和直接的关系”更成问题,并开通了考虑人们的能动性之路。任何关于文化模式或框架如何影响行动的主张,都需要包含一个更详细的讨论,讨论这种因果关系是如何运作的,其确定性如何。这导致了与心理学家“道德困境”实验结论截然不同的主张,这种“道德困境”是心理学家强加给那些接受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扫描的人的。这样的两难困境的两种可能选择之间轮廓清晰、界定明确,而道德问题则居于前沿和中心位置,就像道德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所聚焦的著名的“电车难题”(Trolley Problem)一样(Cushman等,2010)。虽然个人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很可能会遇到一些这样的简单情况,但大多数实际的决策有着更多的复杂性,背景微妙,就此而言,随之而来的不确定性是“哪套规则是合适的”。这让我们再次回到了实用主义心理学家和哲学家提出的行动领域,在此,人们试图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找出可用的工具和决策程序,并与即将到来的形势共同发展、与时俱进。
尽管地区或国家层次的制度逻辑或经济文化的观点有其价值,我们的热情也应因如下考虑而有所缓和,即它们的决定作用如何,它们对积极能动者的角色在多大程度上视而不见——这些能动者或许能创建某种在见多识广的行动者看来貌似并不合理、与其所认为的“逻辑或文化”不相符的“政策和结构”。如此,在有关国家发展的文献中,有一种倾向,认为某些国家的制度和文化倾向于“现代化”,而另一些国家则不然。这个观点是20世纪中期现代化理论的主要内容,这表明经济发展只有一条路,即遵循西方发展之路,而发展中的新兴经济体应该以它们在这条道路上走了多远来衡量[尤其参见华尔特·惠特曼·罗斯托(Walt Whitman Rostow)于1960年出版的有着巨大影响力的著作]。但后来更细致入微的研究表明,积极而精明的国家政策,在给力的结构条件下(Evans,1995)可能会取得一些在事前观察者(假设他们对这个特定国家的了解是既定的)认为不太可能出现的结果。这样的意外惊喜并不少见。例如,韩国前总统朴正熙从1961年起在重工业上使其国家成为世界强国付出的努力,被这个时期韩国及朝鲜的经济学家和其他专家认为完全不符合韩国的传统和制度,因此会徒劳无功。但正如随后的事件所表明的那样,精心计划的权力行使,包括大量的强制措施,以及相伴而来的制度发展大推进,特别是以技术教育的形式所做的推进,以及大量旨在推动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政府扶持性借贷,可以取得在事前被认为是不可能出现的经济结果。在较小规模的层次上,萨贝尔(1993)、洛克(2001)和约书亚·惠特福德(Joshua Whitford,2005:第六章)提供的一些地区性的例子表明,政府可以深思熟虑地把通常不会有互动(如果有的话)的对手聚到一起,以便在臭名昭著的长期互不信任的地区和行业,也就是欠缺经济能力的地区和行业中,或有着令效率和创新无法达到理想状态的敌对关系中,创建信任关系。而且惠特福德(2012:267)指出,在一系列扮演这种角色的第三方中,政府只是其中一个。
在21世纪(而且有理由认为更早的时期同样如此),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在供应链日益全球化的产业中,国家经济政策或文化还是不是决定结果的主要因素。就此而言,汽车行业是一个有趣的案例,下节关于“套件集成式”(以下简称“集成式”)生产风潮如何影响该行业的探讨,能告诉我们许多关于制度和逻辑兴衰,以及新工业的发展和影响日益全球化(而不仅仅是国家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