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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中间人业务
一种弥合小规模交换与大型经济结构(在此权力很重要)之间概念距离的方法,就是更密切地关注中间人业务。中间人业务在交换研究中的重要性已在积极性连接的网络中引起了注意,在这类网络中,参与者通常投身于“正和”(博弈)性质的活动。在某些情况下,中心性位置通过助长中间人业务来创造权力。这样一种观念将我带向了更深入的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中间人业务的内涵,以及这种业务将如何引导我们就“经济中的权力”得出一般性论断。在实验社会学交换理论文献中,中间人业务是指中间人B从A处获得资源,并将其与C进行交换,这以A和C不存在直接的联系为条件。一种不同的中间人业务概念,指B在A和C之间创立了某种联系,使A、C之后能直接进行交往,就此而言一个特别有力的例子是,作为媒人促成一场婚姻(“配对”)。大卫·奥布斯特菲尔德(David Obstfeld,2005)详细阐述了这一区别的后果,并将齐美尔对“渔翁得利者”(tertius gaudens)[字面意思是“享受成果的第三方”,即从另外两个行动者的竞争中坐收渔利的人,参见Simmel(1908)1950:154-162]的经典观察与他称之为“整合第三方”(tertius iungens)(即“联结型第三方”,指其中间业务是把别人聚集在一起的人)的观点进行了对比(他的贡献激发了如下进一步的思考,参见Stovel等,2011;Stovel和Shaw,2012;Obstfeld等,2014)。这两个概念的差别对于组织建构方式和中间人能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他们的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除了社会学的交换理论之外,罗纳德·伯特(Ronald Burt)关于“结构洞”的研究还详细阐述了这些中间人业务概念中的前一种,并且首创性地系统研究了中间人业务与权力、影响力和经济收益之间的关系(1992)。伯特的观点是建立在我的早期作品(1973,1983)之上的。我认为,在社交网络中密集的集群可以通过少量的连带来联系彼此,这些连带具有“桥接”的性质,从而能使信息更容易贯穿于整个网络。我注意到,提供这些“桥接”的个人在获得有关工作或其他宝贵机会的信息方面,处于更有利的位置;而整个网络将受益于信息流动的增加,比如说,在科技之类的活动中信息流动的增加。我在这项工作中强调的是,“桥接”集群的连带在性质上很可能是弱连带,我称之为“弱连带的力量”。
伯特将强调的重点从连带的质量转移到拥有某种连带所能带来的战略优势上,这种连带提供了唯一的途径。通过这种途径,信息或资源可以在“网络的各个断片”(network segments,以下简称网片)之间传递,否则它们彼此之间就会断开连接。他称这种“断开”的“连接”为“结构洞”,并强调那些关系“非冗余”的人(即每个关系都能将你连接到不同的网片中去)能享受到齐美尔所强调的“渔翁得利者”的优势:他们可能扮演关系终结者的角色,让不同网片彼此无关(Burt,1992:33)。而实际上以中间人身份安排它们之间的关系,并置身于它们之间,以获取居间利润——而这正是“企业家”(entrepreneur)这个词在英语中的字面意思(34)。他提出了“结构自主性”的相应概念——“参与人”(伯特用这个术语来强调他所分析的行动者被他所赋予的行为能动性)在何种程度上拥有这样一个网络,一个“结构洞丰富……由此也就是有着丰富的信息和控制利得的网络”(44)。相反,如果行为者“所拥有的关系很少……而且这些关系是紧密联结在一起的……或者,他们间接通过核心关系人来分享信息”,其“网络约束性”就会增强(2005:27)。伯特在2005年的论述中强调了“社会资本”的概念,他用这个术语来描述一个行动者在“网络自主性”高而“网络约束性”低时所拥有的优势。
伯特的实证研究通常使用自主性或约束性的测量变量来预测某种结果,如更好观念的获得、更高“晋升可能性”、更多薪水,以及对个人更给力的评价或公司和行业更多的利得。对关系网络中个体节点所做的“成功”的测量变量,与社会学交换理论中的权力概念有类似之处,因为它指的是在交易中获得比其他人更有利的交换比率。作为一种权力的概念,这仅仅是其结果的一部分,它可能印证了韦伯的观点,即权力是在一种社会关系中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
4.3.1超越小群体的中间人业务
更一般性地考虑权力的一种方式是,在交换理论的实验或结构洞的研究中所研究的网络,通常在社会附属性或身份上都是同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种言外之意:中间人业务概念是在相当小的范围水平上运作的,在此,身份的同质性可能是一个合理的假设。但在适度扩大的背景下,中间人通常被认为是不同群体之间的中介,这些群体有着不同的、对其成员而言很重要的身份(及认同),而事实上,在没有中间人的情况下,这些身份(及认同)差异会使跨群体的沟通和交易颇为困难。
雷·里根斯(Ray Reagans)和埃兹拉·朱克曼(Ezra Zuckerman)指出,从一个潜在中间人业务的位置中获得权力,不是结构自然而然的结果,而是因为与许多分离的小圈子都有联系的中间人,从中基于交换而获得权力的前提是,每个小圈子中的个体想要也需要某种其他圈子中的个体不得不交换的东西(2008)。如果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人们倾向于在自己的小圈子内部进行交换,那么那些网络高度“非冗余”(用伯特的话来说,也就是具有高水平的结构自主性)的人,能从中得到的好处甚少(如果有任何好处的话)。于是,他们不如在自己的小群体中“投资”冗余的关系。那些拥有非冗余关系的人会因为他们差异化的联系而多闻博识,但是正如里根斯和朱克曼的文章标题所指出的那样,这将是一个“知识不等于权力”的例子。这让我去追问,为什么人们喜欢在社会网络意义上更接近于他们的资源。里根斯和朱克曼认为这是对本地的一种偏好,对异域的一种排斥,是某种地方主义,一种他们称之为“亲上亲口味”(homophilic tastes)的、对于熟悉的偏好(2008:907,919)。这样的偏好可能是由强大的群体身份认同造成的。
关于为何人们可能会倾向于只与本地人做生意,或者只与那些不大在意他们的国际品味或群体身份的“外国人”交易,可能也有其他的原因。一种显而易见的情况是,本地生产根本不足以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而就生产而言群体之间也存在着差异,这使群体间贸易具有优势,就像关于比较优势的古典经济学理论所指出的那样。该情况是个直白的经济理性问题,当我们遭遇“对远距离商品的偏好”时,这一经济理性也许应该被处理为“零假设”。
强的群体身份认同会产生对该零假设的偏离。一种情形是,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的群体进行交易,这样就不会去参照与另一群在文化或政治上不同的人进行交易的优势。比如,布鲁斯·卡拉瑟斯(1996)认为,在18世纪早期的英格兰,东印度公司股票的交易并不遵循匿名的经济逻辑,而是遵循政治隶属的逻辑,因为辉格党人和托利党人的股票交易几乎是排他性地在各自的党派内进行的,以免助长对手对该公司的控制权。在这样的情形下,一个在辉格党人和托利党人之间匹配交易的可能的中间人是不会获利的,因为这两个集团的成员都没有寻求或想要这样的交易。
大量的政治利益需要交往各方就某些可能是经济性的议题达成政治协议。通过抵制这种政治利益,中间人可能会从中获利,但如果不进行斡旋,就很难做到这一点。罗杰·古尔德(Roger Gould)分析了类似这样的情形,试图发展关于中间人业务与权力的论断。他研究了两个城市的政治冲突,其中一个有着稳定的、主要由政党隶属关系来界定的政治派系结构。群体间大量的政治分歧围绕经济议题展开。古尔德发现,在两个群体中都拥有良好网络关系的人,理论上应该是有影响力的,但实际上,在控制了他拥有的传统的影响力资源,如金钱、官方权威、对工作或土地的控制权后,其影响力并不显著(1989:545)。他指出,这与人们通常从社会学交换理论观点得出的期望相反,即与“控制他人交换机会的能力将会助长一个人的资源价值”的观点相左(545)。问题在于“对影响力资源的调动,会侵蚀对中间人业务至关重要的不偏不倚的形象”(546),显然这一切“不利于当前源于交换视角的理论,因为交换视角往往倾向于预言,基于资源的权力和基于位置的权力之间有着正向的相互作用”(548)。
这个观点很有趣,因为它打破了大量交换理论表述过程中或多或少的行为主义模式,呼吁强调社会身份(这是群体中的人们设想自己所隶属的对象)的重要性,强调关于“中间人”该如何行为的规则的重要性,以及强调信任感的重要性——这种信任感会因中间人被认为是“不考虑自身利益行事”而被激发。原本在某些背景中,行为者应以超越争端的姿态去使用其传统资源;现在滥用这些资源,势必会侵蚀这种信任。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古尔德所调用的权力或影响力概念,与通常在交换理论中使用的此类概念大不相同。在交换理论中,权力就是你以一个比其他人更得利的比率进行交换。而在这里,权力概念意味着对经济或政治议题的结果,行为者比其他人有更大的影响力。这两种权力概念是有点格格不入的,因为在古尔德的案例中,那些明确其利益或利用资源去实现其利益的人,失去了影响议题结果这样更为宽泛的能力。
罗杰·古尔德和罗伯托·费尔南德斯(Roberto Fernandez)通过发展一种中间人业务的五维分类,就两个可识别的群体的案例提出了形式化的主张(1989)。其分类基础是中间人是否(1)在一个单一的群体中运作,协调其成员间关系;(2)协调另一个群体中成员的关系——就像股票经纪人把投资者聚集在一起一样;(3)让另一群体的成员和他自己群体的成员聚到一起(“看门人”角色);(4)将他自己群体的成员带去和另一群体的成员碰头(“代表者”角色);(5)把来自两个不同群体的人聚集在一起,而行为者自己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群体的成员(“仲裁员”角色)(92-93)。
在后来的医疗保健领域(在此网络的节点都是组织)的经验研究中,古尔德和费尔南德斯的研究表明,那些占据着“看门人”或“代表者”角色的政府组织或实体,被认为有影响力的前提是,它们能克制不去表达它们自己的政策观点,并可能因此被视为中间人。他们称之为“国家权力悖论”(1994:1483),以及如下一般原则的特殊情况,该原则是,“那些结构位置‘桥接’了社会网的‘神经突触’的行动者,能够就该位置获取某种优势,当且仅当他们不公开地尝试使用这种优势时”(1483)。
在这句话中,“公开”这个词暗示了一种与“耐力行动”(robust action)概念或多或少密切相关的概念,“耐力行动”概念最初是由埃里克·莱费尔(Eric Leifer)于1991年提出的,帕吉特和安塞尔(1993)在探讨科西莫·德·美第奇和他在中世纪佛罗伦萨的巨大政治和经济权力时,进一步发展了该概念。莱费尔(1991)认为,关于战略行动的观念通常过分简化,而且国际象棋比赛(他对其联赛做了极为详细的研究)之类的博弈的最有效的参与人,绝非如博弈论所描述的那样是那些为策略做长远计划并且展示详尽分支路线图的行动者,而是这样一些人——他们保持其意图的不明确,并保留自身行动的最大灵活性,同时操纵对手显示他们的策略。在帕吉特和安塞尔对美第奇进行研究时,尤其是在探讨美第奇在1434年令人吃惊地夺取了佛罗伦萨的权力时,吸纳并调整了这种最优化策略的概念。
他们指出,在任何权威结构中,“老板”(boss)的角色和“法官”(judge)的角色之间都存在着矛盾。对于后者,合法性要求其他人相信“法官和规则不受自身利益的驱使”(1993:1260)。这与古尔德和费尔南德斯更早一些的观点在精神上极为相似。帕吉特和安塞尔援引现在的证据,生动地将科西莫·德·美第奇描述为“斯芬克斯式”的人物,他很少直接回答问题或要求。在任何特定的活动中,即便他有什么要达成的意图,也极难被解读到。其中的一个方面是,在特定的制度背景中,科西莫广为人知地有着各种各样的利益——财政利益、家族利益以及政治利益。但这些利益并没有清晰地一个个排列整齐,这使其意图在任何给定的、卷入了多个此类利益的情境下都是模糊的,人们搞不懂他事实上在追求哪种利益。
他们活跃于其中的制度领域的多元也意味着,科西莫及其美第奇家族的继任者可以在不同系统中聚集大量追随者——有些是通过亲属关系与之连带在一起,有些是靠邻里关系,有些是靠政治上的赞助,还有一些是基于金融和商业往来。这些不同的美第奇追随者的圈子之间并无联系,于是将他们的影响力和重要性只归因于美第奇家族成员,他们由此而忠诚于美第奇家族成员。因此,科西莫·德·美第奇跨越了一个巨大的结构洞。
这将我们带向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一个中间人的权力源于“在一个结构洞中占据了核心性位置”(即他是这样一种中间人,其利益之所在是维持人们的分开状态而不是把他们拉到一起),那么,怎么做才能防止“不同条线的成员结成联盟以克服中间人的优势”进而令这种权力遭受侵蚀呢?在佛罗伦萨的案例中,让这种条线联盟变得“极不可能”的是,每个“条线”都是一个身份群体,对其他地位平等的群体有着强烈的负面情绪,对低端一些的群体则有着彻底的社会蔑视。因此,正如帕吉特和安塞尔所指出的,美第奇追随者有一个经由通婚得来的贵族家庭的亲属网络,以及一个由“新人”(来自最近向上流动的家庭)组成的经济网络。这两个独立的个人网络不会有融合的危险,不会形成“统一战线”以对抗美第奇追随者,因为他们“互相鄙视”(Padgett和Ansell,1993:1281)。而且,基于这段时间既有的压倒性的身份规则,他们彼此既不能结婚,也不能和对方做生意。
4.3.2中间人业务、企业家职能和交易领域
对身处关键社会结构性交叉点的行动者,更深入的观点可以通过检视经济学和人类学分别涌现的关于这个主题的一系列主张来获得,它们彼此间并无察觉,后续跟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也没有接触,尽管就这些领域展开的工作而言,研究者将它们极大地关联在一起。经济学的主张始于一个简单的套利观念。所谓“套利”,即在一个市场上“贱买”,然后在另一个市场“贵卖”,最后从市场的分离中获利的行为。套利者从结构洞中开拓利得,意味着他在两个市场中都各有一只脚(看不见的脚?),并利用他是“唯一一个清楚看到价差并能从中获利的人”这个事实,来挖掘收益。这个简单的观点被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抓住,为企业家职能理论奠定了基础。伊斯雷尔·柯兹纳(Israel Kirzner)领风气之先,将“企业家”精确地定义为这样一种人:他们通过套利来连接先前分割的市场(1973)。作为典型的奥地利经济学家,他强调的不是理性的计算,而是对信息和机会的警觉。在他看来,这样定义的企业家需要“发现在哪里买家支付太多,而在哪里卖家收进太少,然后通过提供稍高一点的买价和稍低一点的卖价来‘桥接’缺口。要发现这些未被开发的机会需要警觉。计算不会有帮助,而节约化和最优化本身又不会产生这样的知识”(41)。
与此同时,挪威人类学家弗雷德里克·巴斯(Frederick Barth)发展了一套相关但更复杂的观点。他将这一经济人类学家的思想建立在如下基础之上,即人类社会,特别是在非资本主义社会中,有着良好界定而明确的交易“范围”或“圈”。其基本的观点是,在任何一个现存的社会中,人们并没把所有的东西都定义为商品,甚至在那些已被定义为商品的事物中,某些商品与别的商品也可能不具可比性。只有彼此具有可比性的商品和服务才能相互交易,这导致了不同的交易领域。在某领域内部,每项事物都可以与其他一切事物相互交换,却不能与其他领域的事物进行交换(Bohannan和Dalton,1962;Espeland和Stevens,1998;Zelizer,2005)。例如,雷蒙德·弗斯(Raymond Firth)在对蒂蔲皮亚(Tikopia)岛的著名报告中,描述了三个截然不同的交易领域,他指出,“这三个系列的对象和服务各有特性,无法完全用其他系列中的术语来表达,因为通常情况下,它们永远不会被带入同一个交易场所的门内”。举个例子来说,要用一定数量的食物来表达鲣鱼钩(bonito-hook)的价值是不可能的,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交换,而且这样的交换会被蒂蔲皮亚人认为是荒谬的(1975:340)。巴斯的观点是,无论使这些交易领域分离开来的是何种认知的、道德的或实践性力量,仍然可能会有某些个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将超越它们,而这样做的理由是,如果一个人可以通过在某领域中的一些度量性事物与在另一个领域中的此类事物等价起来,那么他就能在某领域中便宜地买到或生产一个事物,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在另一领域中出售,从差价中获取利润。巴斯将执行此类活动的个体视作企业家。很明显,如同在上述例子中一样,这也是脚踩在社会结构单位之间的人。不过,在本案例中,这些结构单位是分离的交易领域,而不是个人网络(Barth,1967)。
作为一个案例研究,巴斯(1967)描述了苏丹富尔(Sudanese Fur)部落。在该部落,劳动和金钱是不可通约交换的(因为“为工资而劳动”被认为是可耻的),而特定的产品如小米、小米酒,其生产不是为了卖钱,而是为了交换公社里的劳动,如帮忙盖房子。货币交换领域确实存在,在那里,食物和其他有用的物品被交换为现金。阿拉伯商人来到这里,作为局外人,他们不受限于对当地规范的理解,雇用当地工人种植番茄,用小米酒支付劳动报酬。由于在富尔,小米酒和劳动都没有交换现金,工人没有意识到,商业领域番茄的现金价值远远超过了补偿他们劳动的小米酒的价值,商人从番茄的销售中获得了巨大的利润。
对柯兹纳和巴斯来说,企业家从社会结构缺口中套取利润,而这在预示着交换理论的有限权力概念看来,由于他的贸易条件更好,其权力被认为比其他人更大。但是,这些企业家在更宽泛的方面也会变得更有权力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可能在于,他是否能够继续受益于已被利用了的社会结构缺口,或者这个缺口是否会闭合掉,从而终结利润的来源。两位作者都期待后一种结果,这将驱散中间人的权力。在柯兹纳的设想中,企业家是这样一种人物,他们通过终结在分离市场中不同价格导致的低效率,来达到均衡状态。他之所以反对标准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并不在于其对市场能达到均衡的预期,而在于该理论设想市场能在没有明确机制的情况下,依赖于虚构的瓦尔拉斯式拍卖商,自动地达到均衡。在柯兹纳的表述中,均衡仍然会产生,是通过一个动态过程产生的,该过程肇因于警觉的行动者的能动性。巴斯同样主张,企业家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为分离的交易领域代表了一种经济落后的形式,在此,信息和流动性的障碍制约了对生产力的最佳利用。我认为,这两位作家来自十分不同的知识传统,却代表了20世纪中期乐观主义现代化理论的演变。
这两个论述共同的问题在于,从桥接分离的社会结构或居间分离交易而获利的企业家,有很强的动机维持这些区块的分离,从而保持其优势。为了做到这一点,行动者必须实现两个任务。一是保持与两大区块的连带关系,而且正如伯特(2002)所指的那样,这是非同寻常的,特别是与一个跟自己非常不同的行动者保持连带关系。由此,他发现,桥接结构洞的连带比其他共有的朋友和同事所支持的连带更容易早早地衰败,相对而言,基于同学和同事的连带更容易维持。二是通过防止其他交易在断开连接的各部分之间出现,保持结构洞的打开状态。在柯兹纳看来,这不太可能,因为由居间套利者执行的贸易,对其他市场参与者是可见的,这些参与者很快就会捕捉到这种能够带来利润的信息,进而维持优势的可能性将会消失,因为两个分离的市场会因为足够多的贸易而联结在一起,使整个市场“恢复”到理论所规定的单一价格状态。在巴斯的案例中,阿拉伯商人的活动和利润已引人瞩目,以至于会达到引起不满的地步,尽管他的研究中断,我们没法追踪其后果如何,但他确实注意到,对阿拉伯人的抵制活动开始出现了(1967:172)。20世纪晚期和21世纪初的苏丹动乱一定程度上聚焦于阿拉伯人在历史更悠久的部落群体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也许不是巧合。
注意,柯兹纳或巴斯的企业家形象与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的“企业家”之间存在着强烈的对比。在前者看来,企业家作为经济进步警觉的能动者,意味着发现“通过弥补无效率来获利”的机会;而熊彼特(1911)提出的企业家形象,则更多些强势的意味,其特征在于从事“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活动。约翰·洛克菲勒(John Rockefeller)和安德鲁·卡耐基(Andrew Carnegie)等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与熊彼特式的企业家类型是相适合的。但这样的大人物也敏锐地意识到,有必要通过抑制危及其垄断权力的“其他人之间的交易”,来维持其优势。而这一时期的反垄断立法亦侧重于针对那些带来公共无效率和私人利得的贸易限制,令它们日益沦为非法活动。他们所获得的垄断权力不是“自然的”,而是因为他们积极操纵市场,以维持其分离状态,因为这样的状态才能产生他们需要的利润。虽然这些大人物与“斯芬克斯式的”神秘莫测的科西莫·德·美第奇之类的形象相去甚远——由此也最终激发了以法律限制的形式展开的抵抗活动。不过,他们确实极力将他们此类活动掩饰为正常的市场行为,而且,他们可能会更成功,如果不是20世纪早期的“扒粪者”(muckraker)对他们幕后活动的连续曝光,比如,艾达·塔贝尔(Ida Tarbell)针对洛克菲勒标准石油公司的著名报道(1904),带来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911年最高法院的判决,导致了该公司的分拆。我还注意到,罗杰·古尔德强调,中间人所需要的不在于用羽毛装饰自己的巢穴,以让自己显得具有合法性,这样的强调也表明了为什么那些这样去做的人会遭到抵制的,这样的抵制是从阿拉伯商人到约翰·洛克菲勒这样的牟取暴利的中间人都需要面对的。
为了进一步发展这个论点,我们应该注意到,尽管柯兹纳和巴斯共享了一个企业家的概念,将其界定为那些通过桥接原先分离的交易领域以获利的人,但一方面,柯兹纳所设想的企业家形象是,其连接的两个市场在各方面都彼此相似,只不过两者的连接是断开的;另一方面,巴斯故事中的主人公则做了一些更复杂的事情,把那些完全脱节的交易、不同的商品和服务的圈子联系在了一起。在柯兹纳的案例中,人们可以设想的是,在企业家居间套利的两个市场之间,没有什么人拥有共同的社会属性。在巴斯的案例中,两个领域的人可能是完全一样的,或者至少某些特性是重叠的,只不过交易领域被区别开来,因为他们存在“什么跟什么才具有可比性”的先入之见。因此,当柯兹纳的“企业家”参与了一项对所有相关当事人而言都很熟悉的交易时,巴斯的“企业家”则更有创造性,他发起了一种全新的交易,其交换的东西在以前想来是不可比较或不可交换的。然而,这种创造是建立在对之前道德禁令的违背之上的,这意味着它会面临道德禁令的抵制。
4.3.3中间人业务、权力、精英和“小世界”
将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更大的背景上来,我注意到,中间人业务和企业家职能与快速增加的有关复杂网络和“小世界”的文献和讨论联系在一起。斯坦利·米尔格兰姆(Stanley Milgram)在20世纪60年代设计巧妙实验中,使用了一种经过调整的连锁信技术(收信人须转交他人),研究了在美国任意两个被随机选择的个体,能够通过多长的熟人链条联系在一起。随后是在为陌生人准备的义务性鸡尾酒会上,考察人出人意料地发现一个共同熟人的情况,米尔格兰姆将这一问题命名为“小世界问题”。他的研究结果表明,将随机个体连接起来的平均链条出奇得短,正如后来的研究证实的那样,大约为6个(参见Dodds、Muhamad和Watts,2003;以及我对该文的评论,Granovetter,2003)。在20世纪90年代,复杂网络(complex network)研究开始兴起,部分原因在于计算能力的指数级增长——大多数研究人员的书桌上都出现了这种情况。尤其是沃茨和斯托加茨(1998),通过引入更精确的构思,让我们可以看到类似于米尔格兰姆发现的结果需要何种环境条件,从而为“小世界问题”注入了新活力并提供了新视角。
米尔格兰姆研究的悖论是,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地嵌入圈子之中,因此,随机选择的人之间的距离如此之短,是令人惊讶的。沃茨和斯托加茨(1998)指出,在一个随机的选择网——人们随机地选择其朋友所构成的网络——可能只有极少的圈子,因为这里的圈子源于对你朋友已经知道的其他人(而非随机的其他人)的选择与联系。由于这一结果已经“圈子化了”或“聚类化了”(正如此类文献所述),其行为者也就难以到达整个网络中的“随机他人”,各种路径长度——从一个人到任何其他人的最小数量的链接(用图论的语言来表达的话也就是“捷径步数”)——在一个随机性网络中应该比较小,而在一个聚类性的网络中反而会比较大。沃茨和斯托加茨(1998)模拟了高度聚类化的网络,正如他们所预测的那样,在这里迈向一个随机他人的路径是很长的。但当他们在整个网络中“重布”不同集群间通往随机网点的连带后,他们惊奇地发现,少量重新布线,即只改变百分之几的连带后,平均路径长度下降是如此剧烈,以至于它与随机网络图相差无几,然而整个网络却仍保持高度圈子化,这就是他们所定义的“小世界”。“小世界”所发生的事情是,足够多“重布”的连带创造了圈子间的“捷径”,整体连通性大幅增加,因此与“高聚类与短路径相伴”的理论预期相反,这种相反的结果与米尔格兰姆在切实的经验世界中所发现的结果相似。
当复杂网研究者强调连通性的时候,沃茨和斯托加茨的“小世界”看起来也很像我们有关权力讨论中的那些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捷径”连带两端的人都是脚踩结构洞的,因此有潜力变得更有权力、更有影响力或更成功。这只是路径长度大幅减小的另一面。减少的原因可能在于一小部分人的连带,他们因为这样的连带而处于战略性的网络位置。因此,“小世界”网络为身处那些位置中的人们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他们能获得经济和/或政治权力。近年来,有关这是否以及如何在经济中发生的研究已经开始了。
很有趣的一个原因是,它将两个权力研究的传统联系在了一起。之前,这两个研究传统是分开推进的,并且有着非常不同的侧重点和分析层次。一个传统是我一直在讨论的工作,分析的是在社会交换网络和经济或政治行动网络中权力的位置性来源;另一个传统是权力研究的旧传统,它关注的是社会中支配着政治和经济机构的精英,这些精英的统一性和凝聚力是分析和争论的一个长久不衰的主题。这一工作被维弗雷多·帕累托、加埃塔诺·莫斯卡(Gaetano Mosca)和C.赖特·米尔斯(C. Wright Mills)等名字所明确界定,1956年米尔斯出版的《权力精英》一书成为许多人(尤其是左翼)的宣言,这些人认为精英就是对多数人进行非民主统治的少数人。这一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社会网络的重要性,只不过大多处在一个没有现代复杂的网络理论工具的时代。在这些传统的分歧点上,是迈克尔·尤西姆(Michael Useem,1984)与贝丝·明茨(Beth Mintz)和迈克尔·施瓦茨(Michael Schwartz)的著作(1985),它们明确将精英统治概念化为一种网络现象,并开始运用现代分析工具来处理这个问题。
米尔斯的工作揭示了该传统与明确的社会网分析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我所描述的中间人业务的研究与那些“引入身份和制度背景颇为重要”的小群体交易研究有很大的不同,这也是中间人业务重要的原因所在。米尔斯和其他“宏观层面权力”分析人士的工作,极度依赖于制度背景的重要性。米尔斯强调,要拥有权力,就“需要进入主要机构”[(1956)2000:11],如“美国最有权力的100个人……若远离他们现在所占据的机构位置……就会变得软弱无力,贫穷寥落,籍籍无名”(10)。米尔斯特别在意的是集团的高级职位带来的权力,而他的“权力精英”指的是“政治、经济和军事的圈子,它们作为一组错综复杂、相互重叠的小集团,形塑着至少是具有国家层次后果的决策”(18)。
他对“重叠的小集团”的兴趣,能够与我们的讨论链接起来。他强调了那些在不同制度背景下轻松往来的人的重要性,而且通过这样做,他们能够占据关键的边界性位置,比如那些临近退休的、加入董事会的将军(214);“海军上将同时也是一名银行家和律师,并领导着一个重要的联邦委员会;公司高管(其公司曾是两到三家主要战争物资制造商之一)现在是国防部部长;战时的将军穿着平民服装坐在政治委员会上,随后成了一家排名靠前的经济集团的董事会成员”(288)。由于他们的多重角色(同时的或一个接一个的),他们“很容易超越任何一个机构的利益特定性范围……把三种类型的背景都联系在一起”(289)。他补充说,在每一个精英圈子里,都有一个“关注招聘和培养接班人‘增加历练,拓宽轨道’的问题,也就是说,让接班人成为这样一种人:除了能在自己的领域做决策,还能超出自己的机构领域做决策”(294-295)。这种重叠和交换不仅创造了一个强大的核心群体,而且还在视野、思路和行动上统一了这一群体。在这里,我们应该能识别出前文提到的“整合第三方”一类的中间人,以及与巴斯的中间人概念相似的中间人,即这样一类中间人,他们通过将不同类型的背景和交易联系起来以获益,而这些背景和交易以前被认为是不相关的或不具可比性的。他们视野的宽度也使他们更有可能被认为是公正无私的,而不是非本位主义的或自私逐利的。
米尔斯和他知识上的追随者G.威廉·多姆霍夫(G.William Domhoff,2013)在关于经济精英的文献中强调,经济精英和其他背景(如政治上和军事上的)精英的重叠现象。大多数文献更关注的问题是,在紧密结合且有影响力的大集团内部是否有核心性精英。这项工作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个关于精英及其网络的特殊研究传统,即关于“连锁董事”的研究。该研究探讨的是公司之间董事成员的重叠现象——自20世纪初以来,这是应对“非法协调嫌疑”的避雷针。因为拥有一个或多个共同董事的两家公司可以被认为是“有连接的”,这些公司的网络和它们的连接关系,通常被直接称为“连锁网络”,一直频繁地成为分析的对象。
迈克尔·尤西姆(1984)以这样的分析为平台,主张在美国和英国构建公司“核心圈子”,它主导着大公司的政治活动,因此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其他近期的分析人士一样,尤西姆拒绝了如下想法——当一家公司把一名高管放入另一家公司的董事会时,是为了促进控制,甚至是为了销售或战略的需要。相反,他认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实现“商业扫描”——获取大集团所需要的信息,涉及政府政策执行、劳资关系、市场、技术和商业实践等内容(41-48)。因此,个体公司允许其高管使用宝贵的时间从事其他公司董事会的活动,其理由势必只与其自身目标相关。它们没有更大的目标,但其产出是一个群体,一个“可以超越公司间原子化竞争”的群体(57),“该群体关注影响整个大公司社群的较为宽泛的议题,也意识到这是其根基之所在”。所以,当企业领导人进入政治领域时,尤西姆称之为所谓企业家“阶层层面”(classwide)的利益会盛行起来,而不是那些狭隘的个体企业的利益会大行其道。他还注意到,明确拥有多个董事职位的个人,也是“更广泛、更复杂的一套非正式社会关系”(比如俱乐部会员)的代表(66-68)。这是“核心圈子”作为一个群体具有一致性的原因之一。
他的研究表明,在多个董事会任职的董事,在政府高层任职的可能性是其他人的两倍(1984:78),而且通常更有影响力。例如,那些拥有更多此类“核心圈子”成员作为理事的大学,能够获得更多捐款(85)。这种“核心圈子”与米尔斯的“权力精英”有着家族相似性,正如尤西姆所强调的,这类人的广阔视野,其拥有的各种各样的经验和信息能让他们不致偏狭。的确,当在政府任职时,他们在群体内面对着的非正式道德观念是不怎么鼓励偏向自己的部门或公司的特定诉求的(95)。一方面,按照尤西姆的说法,核心圈子的“阶层层面”的利益,导致了更为温和的政治立场,以及对整体社会责任的强调;而且他主张,这一群体作为整体社会规范的执行者,与公司规则的执行者是相对立的,后者可能过于偏离“时下被视为社会可接受的内容”(141143)。位于边缘地位的公司则很难被关照到,“那些在核心圈子里穿行的高管和董事,会更开放地看待他们的政策‘可能会对整个行业造成损害’的异议”(145)。另一方面,他认为核心圈子的崛起部分是为了应对赢利能力的下降以及规制的增加,这一群体帮助商业资金越来越多地流入政治竞选活动,并且在20世纪80年代,由里根和撒切尔开创的保守政治转型在美国和英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个转型中,无论是为人民服务、社会项目的政府支出还是对商业的管制,都被抑制和收缩。
尤西姆相信,基于20世纪70年代和20世纪80年代他编年记录的“核心圈子”的情况,其中间人的凝聚力业已增强,且“看来肯定会继续下去。近年来不可阻挡的趋势是形成更多的凝聚力和更少碎片化”(172)。而且,尤西姆不仅将这一趋势与环境挑战关联起来,还将其与企业控制权运动关联起来,这首先是将企业从家族控制中脱离出来,随后是从经理人控制中脱离出来,进而迈向这样一种情况——诸如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大型机构持有大公司的大多数股票。这样,个体公司作为一个单元变得不那么重要。他将这种情况称为“机构性资本主义”(institutional capitalism)。
但近年来,研究精英和权力的学者指出,尤西姆所观察的趋势相对于其曾描述的情况而言正在减弱。例如,马克·米兹鲁奇(Mark Mizruchi,2013)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企业精英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衰落。“自至少是20世纪40年代以来,温和、务实和组织有序的精英在集团世界中身居高位(尤西姆所谓‘核心圈子’)”,但到20世纪80年代初,“这种情况正在消失”(221)。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企业精英已经从“进入核心圈子”转向成为“公司‘收藏者’,其强大的能力可以给他们带来特定的好处,但不再能够或愿意专注于牵涉大商界或大社会的大议题”(269)。
与尤西姆同时,贝丝·明茨和迈克尔·施瓦茨的作品(1985)提出,经济的核心圈子特别明显地被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所占据,这些机构在连锁网络中处于核心位置,部分原因在于,它们控制着众多工业企业所需的、生死攸关的资本资源。但米兹鲁奇和杰拉尔德·戴维斯(Gerald Davis,2009 a;2009 b)表明,在20世纪末期,商业银行在连锁网络中的核心性和在经济上的影响力都有所削弱,因为公司所需的资本越来越依赖于商业票据,而这是由投资银行居间中介的,并由货币市场和养老基金全部买进。
20世纪80年代,随着监管的减弱,金融业成为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而投资银行促成了一场巨大的收购浪潮,在其横扫之下,1/3的财富500强企业眼睁睁地消失了。在这种新环境下,首席执行官变得不那么安全,这使他们较少考虑商业团体作为一个整体的利益,更别提整个社会的利益了(Mizruchi,2013:第七章)。米兹鲁奇和戴维斯(2009a;2009b)注意到,美国制造业的持续衰退意味着,“大公司已经失去了作为美国社会结构中心支柱的地位”(2009a:27)。公司现在越来越多地由机构投资者持有。尽管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极为冷漠”(2009a:32),正如马克·罗(Mark Roe,1994)指出的那样,它们的广泛持股确实意味着股票价格成为公司业绩衡量的压倒性标准,而这又是“股东价值”上升的题中应有之义(Davis,2009a:32-33;Davis,2009 b:77-88)。
米兹鲁奇指出,由于机构股东只关心投资回报(这与他们作为“投资者受托人”的角色相符),首席执行官必须专注于股票价格,以避免被收购。这导致了集团领导职能的空白。在这种背景下,“核心圈子”变得富有,却并非世界主义者;而商业作为集体行动者,则变得“越来越徒劳无益”。他将2008年的危机与1907年的危机进行了比较。在1907年的危机中,摩根大通汇集了其他精英人士对金融体系的支持,并致力于制定稳定金融体系的监管措施。米兹鲁奇认为,如果2008年有一个组织良好的企业精英能够与国家合作,确保金融系统以有序和可预测的方式运作,就不会出现危机(2010)。相反,那些负责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人,从被证明是危险、“有毒”的投资和策略中赚得盆满钵满,却并未激发其对整个金融系统健康的责任感,他们转而专注于短期利润,以令人眩晕的速度累积短期利润,直到他们创立的“泡沫”破灭,结构最终崩溃。约翰逊和郭(2010)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他们将六家大型银行称为新的集团“寡头”。在他们的描述中,它们是这样一种精英,只关注自己的优势,而不是整体经济的益处,所以这与米兹鲁奇对集团精英演化的探讨是一致的。
“小世界”的研究能够提供某种途径去定量地研究这些命题吗?我在前文说过,那些与其他原本可能是分离的网络集群有关系,并能将其连接起来的参与者,有潜力积聚权力。但并不能保证他们总是能激活这一潜力,所以问题是他们是否能激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能做到这一点。尤西姆的著作是在20世纪90年代对“小世界”的研究兴趣复兴之前所写的,其有关“核心圈子”由核心人物所构成(他们是连带在一起的,否则将导致经济分离和网络断片化)的观点表明,这样的圈子能有影响力的一个必要条件,恰恰是“小世界”的特性之所在——高度聚类化的网络,却有着令人惊讶的、各集群之间的较短路径,这是因为一组节点给它们提供了捷径。后来,戴维斯、尹美娜(Mina Yoon)和韦恩·贝克(Wayne Baker)对“小世界”研究的追问(2003)是,20世纪80年代和20世纪90年代,银行中心地位的丧失以及经济活动集中整合程度的减少,是否会改变董事会连锁网络的连通性?他们发现,在1982年、1990年和1999年,“小世界”的测量几乎完全相同。
这暗示着这样一个问题,这一发现能否与米兹鲁奇所设想的“无惯常精英位居中心的结构”相一致?一个关键的线索是这样一种观察,即穿越集群的连带数量非常小,便足以产生“小世界”的特性(Watts和Strogatz,1998),这一特性可能与多种情形相一致。戴维斯、尹和贝克(2003:322)指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当董事会更喜欢吸纳与其他董事会有着良好关系的董事时,这样的情形就会发生。于是,这里存在着网络测量与权力结果之间的脱节。在抽去了社会和制度的背景之后,仅仅是网络地位和结构并不会告诉我们急需了解的“有关权力的内容”。与在他之前的米尔斯一样,尤西姆假定,不仅存在一个“连通不同集群”的个体性的核心,而且该核心还会投身于“把他们聚集在一起,扩大他们的视野”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中去,并创造有凝聚力的、世界主义的领导职能。一旦核心之核心的商业银行、大型制造商和军事承包商从其主导地位跌落,可能也就意味着,那些曾为“小世界”的高指标贡献过力量的潜在中间人,不再有足够的共同性去形成凝聚力,或发展出广阔的视野。如果是这样,那么单单“小世界”的存在,只不过告诉我们,一个核心精英有可能形成,但这不是核心精英形成的充分条件。无论是尤西姆偏定性的描述,还是戴维斯、尹和贝克偏定量的阐释,都未清楚界定并分析那群为创造“小世界”特性做出贡献的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洞察他们“能否以及如何在经济中获取和运用权力”。
事实上,随后对21世纪网络结构的研究表明,几股力量结合在一起,减少了公司经济中“小世界”结构的重要性,进而影响其表现。约翰·朱(Johan Chu)和杰拉尔德·戴维斯在他们的论文中指出了其中的一些力量,他们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谁毁掉了核心圈子?”(2015)。为了理解那些通过他们的连接(否则网络将支离破碎)而创立“小世界”的人是不是一个团结而强有力的群体,必须首先考察他们是谁,以及他们是如何爬到当前的位置的。朱和戴维斯明确指出,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创造“连锁”的董事被选择的方式,在两个重要方面发生了改变:他们曾是何种人,以及他们之前所拥有的连带的重要性。
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大公司的董事大多是白人男性,那些通过在多个董事会中任职而创造了“连锁”的人也几乎全都是白人男性。这种情况在20世纪的最后25年发生了变化,当时女性和少数族裔越来越多地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有一席之地。事实上,到2002年,标准普尔认定的1 500家最大的公司中,最善于连接的董事里,5个人中就有4个是黑人(Chu和Davis,2015:10)。而由于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和少数族裔董事出现,原本由一个身处企业界顶层的白人男性精英所构建的紧密结构,让位给了一个更具代表性的个体的集合。尽管这些个体也有相当的成就,但单就个人来看,不再如过去那么富有权力,也不再是一个紧密结合的群体,没有按照米尔斯和尤西姆所确定的方式连接不同的机构部门,甚至他们之所以被选择也越来越与其多种多样的连接关系无关了。
到20世纪末,银行已经失去了在公司连锁网络中“最为核心的企业类型”的地位。尽管如此,公司网络仍保持着高度的连接(路径长度短),因为这里仍有一个“高度连接的核心董事”(7)。但随着董事选择的民主化,以及本身没有太多权力的个体被选为董事,选择那些在许多董事会中任职的人作为董事的动机下降了(这令人想起了上面引用过的C.赖特·米尔斯的评论,强大的个人如果没有其组织机构接纳,根本就不会有强大的权力)。此外,一旦企业丑闻变得司空见惯,董事对企业的所作所为就会变得漫不经心。对于那些对公司治理改革感兴趣的机构股东组织来说,在太多的董事会中任职是一个危险的信号(Chu和Davis,2015:10),公司开始限制其雇员可供职的董事会的数量。朱和戴维斯发现,2000年,62家公司有超过20名董事“连锁”着其他公司,而到2010年只有一名这样的董事。在2000年,17位董事在6个或更多的董事会中任职,在5个董事会中任职的有44人;到2010年,没有一个人任职的董事会达到6个,而在5个董事会中任职的只有11人(Chu和Davis,2015:16)。随着“隶属性优先”(优先于其他董事会任命董事会成员)的衰落,整个网络失去了“级别无限叠加”(scale-free)的特性,而正是“级别无限叠加”使一个有黏着力的精英成为可能(Barabasi,2002)。诸如尤西姆和米尔斯这样的学者,强调了“连接着或居间于不同机构部门的个人”的连锁与表现,如何创造并社会化了具有领袖气质的精英,进而促进政治团结,开阔社会视野。新结构中的精英不能做任何这样的事情,这与米兹鲁奇所描绘的在网片中碎片化的精英相一致,这样的精英只追求自己的利益。朱和戴维斯得出结论,“连锁网络已不再能就‘谁在美国社会中掌握权力’告诉我们有价值的信息了”(2015:38)。
将“小世界”与经济中的权力联系在一起,另一个需要警惕的理由是,企业之所以寻求创建小世界网络,有很多原因,这些原因并非为“那些把这一切联系在一起的人”创造权力。由此,乔尔·鲍姆(Joel Baum)、安德鲁·希皮洛夫(Anderw Shipilov)和蒂姆·罗利(Tim Rowley)发现,那些外围的加拿大投资银行可能会与投资财团的主流圈子建立联系,以提升其整体地位,而核心公司则可能走出去与其他核心圈子建立联系,以维持其优势。任何此类跨圈子的关系都在增强“小世界”的程度,却没有创造出富有权力的个人(2003)。古拉蒂等人(2012)在对计算机行业企业合作的研究中指出,理解“小世界”网络是如何产生的,能让我们预料到“小世界特性”起起伏伏的循环。与公司董事会的连锁不同,他们所研究的合作涉及广泛的活动。“小世界”涉及企业集群之间的桥接纽带。这里集群之所以出现,是因为组织选择的合作伙伴的往往都是自己熟悉的对象,这种熟悉建立在之前合作的基础上,或是间接地通过之前的合作伙伴达成的(2012:451)。在寻找新鲜和非冗余信息的过程中,一些公司随后创建了桥接集群的纽带。这些纽带缩短了平均路径长度,并创造了“小世界”的特性。但是最终桥接纽带在数量上增加到足以“使集群之间的空间被充满”的地步(452),这也就创造了一个整体性的、更大的集群,并减少了“被分离集群”所自我强化的知识和技术差异。如此,“小世界”的特性逐渐减少。在所有这些伙伴关系中,创造联系的个人都是代表他们的公司在工作,他们自身并未因创造一个“小世界”而强大,这样的个体集合并没有凝聚的基础。
所以,这里的底线是,那些靠其纽带创立了“小世界”的人可能确实会形成一个富有权力的内聚性精英,但是他们能否实现这一点,取决于历史和制度环境,以及他们的连接性纽带被创造出来的方式。在一个更为宏观的社会和经济框架中,我们会看到,网络结构仍然对权力有着很大的影响。但只有在特定环境下(其中某些环境我已在此提及),“小世界”的特性才很重要。关于“小世界”特性与经济权力运用之间联系的未来研究,将需要仔细探讨这个更大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