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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计划经济的建立与改革问题的提出
第1章 计划经济的建立与改革问题的提出
从 1956年中共八大决定进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算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半个多世纪。放在全球范围内观察,我们很容易发现,中国推进改革的努力并不是孤立的现象。在同一时期,其他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也或多或少地用引进市场力量的办法进行改革,以便克服苏联式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或称“命令经济”[1]体制)效率低下的缺点。
既然改革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是世界性的现象,人们就免不了要问: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都把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当作社会主义的标准经济模式?而当这种体制建立起来后,它们为什么又先后提出了要对这种经济体制进行改革?
本章将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讨论。
1.1 社会主义者的经济体制构想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起点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者提出的社会理想在经济制度上的体现。不过,早期的社会主义者限于历史条件,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设计。此后,经过200多年的发展,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895)在大量吸收借鉴以前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才提出了更具现实可能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设想。
1.1.1 早期社会主义者的理想社会
“社会主义”(socialism)一词是19世纪20年代后才开始流行于英法两国的[2],但在16世纪初西欧封建庄园制度开始瓦解、资本主义制度曙光初露时,社会主义者的基本主张就已经由一些先行者提出来了。这种社会主张反映了在资本主义新社会诞生阵痛中挣扎的劳苦大众对转型时期种种社会不公正的抗议和对一种更美好的社会的向往。
资本主义的诞生,打破了持续千余年的西欧封建庄园制,建立了以雇佣劳动为基本特征的经济制度。正是借助于这种新的社会制度,西欧社会在此后几百年中实现了飞跃发展和进步。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资产阶级像用魔法一样唤醒了沉睡在社会劳动中的生产力,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
然而,新社会诞生的阵痛却使广大底层民众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在庄园制母腹中创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首要行动,是瓦解以大地产为基础的人身依附关系,把农奴从他们所依附的领主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入劳动力市场。以英国为例,从15世纪末开始,英国的毛纺织业快速兴起,羊毛等农产品价格大幅上升。在牟利冲动驱使下,贵族和教会住持大量圈占公共牧场,雇工放养羊群。成千上万名农民由此获得了人身自由,却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沦为一无所有的游民无产者。他们流入城市,寻找栖身之地和生活出路。而统治者则采取包括鞭打、割耳、绞刑在内的种种严刑酷法来惩治无业游民。即使有幸在手工作坊和工场找到工作,其劳动条件和生活待遇也是极其恶劣悲惨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思想界的先驱人物起来抨击当时普遍的社会不公,提出了自己对理想社会的设想。1516年,身为英国贵族高官的托马斯·莫尔(Saint Sir Thomas More, 1478~1535)写了一本名为《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既有益又有趣的金书》(简称《乌托邦》)的书,借书中航海家之口抨击为富不仁者的疯狂掠夺,呼吁消灭“一方面贫困不堪,另一方面却奢侈无度”的丑恶社会现象,描述了一个名为“乌托邦”(Utopia)的美好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一切财产共有,全体公民都可以享有平等富足的生活。这是社会主义思潮的第一声号角。
在莫尔之后,还有许多位思想家以类似的方式提出自己的社会理想。[4]这些早期社会主义者的社会理想是实现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他们根据这种理想构思的社会经济体制通常具有两项共同特征:
第一,实行财富的社会共同占有。按照莫尔的说法,“使社会获得幸福的唯一康庄大道就在于大家的经济平等,而在我看来,凡有财物作为私有财产占有的地方就不可能。因为如果每个人都借一定的口实和法律的名义,尽其可能把财物掠为己有,那么全国财富就只归少数人占有,而给其余大众所残留的只有困苦和贫乏了。”[5]
第二,否定货币和市场在新社会中的存在。本来,从财富的共同占有出发,就可以合逻辑地推导出否定商品货币关系的结论。可是,早期社会主义者常常以一种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方式来表达对金钱和市场制度的否定态度。其原因可能是在新旧社会方生未死的过渡过程中,一小批掌握权力的豪门寡头利用当时封建秩序已经瓦解、基本的市场秩序还有待建立的机会,巧取豪夺,使自己成为巨富,这使一部分下层群众误以为在瓦解封建庄园制度中起了革命性作用的市场是自己苦难的根源,形成了对市场制度畏惧和敌视的心理。例如,在莫尔的《乌托邦》中,黄金就只能用来制造便器和刑具,以示对货币的憎恶。这种感情倾向成为后世社会主义者从莫尔等思想前辈那里继承下来的一项重要思想遗产。[6]
到了17~18世纪,资产阶级先后在英、法等国取得政权,并为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开辟了道路,但他们关于自由、平等、博爱的承诺,对广大平民和无产者来说依然是镜花水月。而争取使所有人在一切生活领域中权利平等、共同富裕和社会公正的理想,在渴求改变自己的经济政治地位的劳动者中却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于是,社会主义思潮在19世纪发展成为具有影响力的社会运动。三大批判的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Charles Fourier,1772~1837)和欧文(Robert Owen, 1771~1858)就是这种思潮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们和莫尔等16~17世纪的社会主义者一样,没能脱离小生产的窠臼,仍然以家长制的、自给自足的小共同体作为理想社会构想的基本参照物。这就使他们的理论带有浓厚的道德批判和理想主义色彩,因而他们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为“空想社会主义者”。
专栏1.1 莫尔的《乌托邦》和欧文的“平行四边形”
莫尔在《乌托邦》一书的第二部分,以他和一位虚构人物对话的方式,描绘了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在名为乌托邦的海岛上,有54座城市均匀地分布于广阔的乡村之间。每座城市分成四个相同的区,居住6000户居民,每户居民的人口都在10~16人之间。城市所有的适龄人口都要劳动,每天工作6小时。产品集中到位于各区中心的市场,由各户户主任取所需。居民们按每30户一厅的规模集中用餐,最美味的食品由老年人首先食用,然后大家再平均分配。在乡村,每户不少于40人,外加2名农奴。每家农户都自给自足,没有的物品则可以到城市领取。每个城市家庭每年要派出20人到乡村从事农业劳动,而乡村每年也让20人返回城市。乌托邦因为没有游手好闲的人,所以能够生产出用之不竭的产品。城市之间可以互通有无,但是同样不需要用货币来交换。他们把大量的剩余产品运到国外,换回自己缺少的产品。乌托邦的所有财产都不属于任何个人。但乌托邦人也有阶级之分。除了选举官员管理公共事务,还要选出500名学者,不必参加劳动。官员和学者还可以得到特殊的照顾。乌托邦还有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奴隶阶级,他们由罪犯和自愿前来的外国人构成,从事屠宰等下等职业。
莫尔这个建立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方式基础之上且无匮乏之虞的乌托邦,成为后人据以演绎出社会主义理想社会的蓝本之一。
300年之后的1820年,一位英国工厂主——欧文在《致拉纳克郡报告》中提出了基于联合劳动、共负支出、财产共有和权利平等基本原则的社会主义设想。欧文不但向郡政府提出自己的建议,还在自己拥有的新拉纳克毛纺厂中开始了改善劳动者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试验。这种试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但是,欧文的志向更为远大,他要以社区公社为起点改造整个社会。1825年,欧文在美国的印第安纳州购置土地,设计和建造房舍,开始了建设“新和谐”社区的社会实验。
在被称为“欧文的平行四边形”(Owen's parallelograms)的社区设计中,每个村庄的居民人数被限制在500~2000人之间。种植面积在600~1800英亩之间。村庄中心是个大平行四边形的建筑,它的四边划分为若干区域,有的是成年人的寝室和起居室、入学儿童的公共宿舍,有的是存放产品的仓库、客舍和医疗所等,还设有教堂、学校、厨房和公共食堂等公共设施。所有的人都在公共食堂就餐。公社按需生产,根据物资和每个人的劳动贡献向他们发放“劳动券”,用于公社内部的交换;公社之间则可以用剩余产品互相进行交换。人们身着统一的服装,接受统一的教育,可以自由调换职业,随意领取消费品。
这个试验只持续了两年就失败了。一贫如洗的欧文于1829年回到英国以后,继续进行平等劳动交换市场等社会主义的试验,但都以失败告终。
根据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卡尔·考茨基《莫尔及其乌托邦》和玛格丽特·柯尔《欧文传》编写。
1.1.2 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和“社会大工厂”模式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和早期社会主义创立者具有相同的价值追求。但是,他们没有停留在对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或沉溺于对传说中的理想国的向往之中,而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矛盾出发去探寻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路径。这样,他们从新近产生的机器大工业中找到了实现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社会理想的物质技术基础。他们认为,经过他们的批判性努力,社会主义由一种空想变成了经过严密科学论证的学说,并将自己的社会学说称为“科学社会主义”。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之所以会取代资本主义,源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即社会化的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度之间的冲突。恩格斯这样论证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
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从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革中去寻找。对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公平日益清醒的认识,只是一种征象,它表示生产方法和交换形式已经静悄悄地发生了变化,适合于早先的经济条件的社会制度已经不再和这些变化相适应了;同时,这还说明,用来消除已经发现的弊病的手段,也必然以多少发展了的形式存在于已经发生变化的生产关系本身中。正如从前工场手工业以及在它影响下进一步发展了的手工业同封建的行会桎梏发生冲突一样,大工业得到比较充分发展时就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用来限制它的框框发生冲突了。新的生产力已经超过了这种生产力的资产阶级利用形式。现代社会主义不过是这种实际冲突在思想上的反映。[7]
这就是说,在产业革命后的经济发展中,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生产由个人行动变成了一系列社会行动,而产品也从个人产品变成了社会产品。这种日益社会化的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度之间产生了剧烈的冲突。
这种冲突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生产无限增长倾向和最终消费不足的矛盾、企业内部的计划性和社会经济的无政府状态、周期出现的经济危机、无产阶级的贫困化和阶级矛盾的尖锐化,等等。恩格斯说,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所要求的社会对生产的统一管理,只有在社会公众占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总之,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要解决,“只能是在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因而也就是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相适应。而要实现这一点,只有由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已经发展到除了适于社会管理之外不适于任何其他管理的生产力”。[8]
他们认为,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或者说产权的社会化,并不是由人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一种在资本积累时自发发生的“自然历史过程”。“资本主义积累的规律”,是“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在一个生产部门中,如果投入的全部资本已溶合为一个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在一个社会里,只有当社会总资本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家手中,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家公司手中的时候,集中才算达到极限。”[9]在资本积累过程中形成的垄断越来越成为日益社会化的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时,“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10]
完成了社会对极少数垄断了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的剥夺,整个社会就成为一座建立在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制的基础上的大工厂。[11]在这种“社会大工厂”式的经济中,商品生产、货币交换和市场关系都将消亡。
这个硕大无比的“社会大工厂”是怎样组织起来并进行管理的呢?马克思说,它“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个全社会规模的鲁滨逊,组成这个联合体的全体社会成员“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不过不是在个人身上,而是在社会范围内重演”。[13]
经过20世纪将近100年的试验,我们再回过头来,应当怎样看待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论断呢?
从资本主义经济的现代发展情况看,马克思主义先驱者对19世纪资本主义“强盗贵族”(robber baron)种种非正义行为和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种种矛盾鞭辟入里的批判性分析,至今仍闪烁着先知的光芒。但是,他们对社会主义将在发达资本主义的废墟上建立的预言并没有应验,20世纪陆续建立起来的、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主要是在落后国家中产生的。这与三个方面的因素有关:
首先,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具体分析是以他所处时代经济增长方式作为背景的。这种以投资作为主要驱动力的增长方式,必然造成资本总量中“不变资本”(物质资本)比重的上升和“可变资本”(劳动者收入)份额的降低,并由此导致消费需求不足和经济衰退的周期性发生,及失业人口的增加和劳动者的贫困化。实际上,在19世纪后期第二次产业革命发生后,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14]在被称为“现代经济增长”的新增长模式中,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量,因而马克思所提出的“两大经济规律”,即“平均利润率不断下降”的规律和“相对过剩人口(失业人口)不断增加”的规律并没有成为现实。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将通过“大资本剥夺小资本”而发展成为一个“社会大工厂”的论断也大体如此。在马克思的分析中,显然把生产社会化和企业大型化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了。实际上,前者指的是随着分工的深化,生产之间彼此依赖和相互联系加强,后者指的是通过资本的积聚和集中,生产单位的规模扩张。高度分工的生产者之间的交换,既可以通过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即企业大型化实现,也可以通过相对较小的企业之间的市场交换来实现。在18~19世纪第一次产业革命中发展起来的、以蒸汽机为代表的技术把规模经济提到首位,所以直到20世纪初期,工业企业的大型化和进行大规模生产(mass production)还被看作工业发展的主导趋势。但随后的技术革命,如电的应用,已经改变了这种趋势的技术基础。特别是20世纪中期服务业的发展和20世纪下半期高技术(Hi-tech)产业的勃兴,使小企业在某些行业中凸显了自己的优势。[15]企业大型化并没有成为生产社会化的唯一趋势。[16]
其次,他们没有预见到,西方国家政府会采取反垄断措施和社会改进政策。在马克思去世7年后的1890年,美国制定了第一部反托拉斯法——《谢尔曼法》(Sherman Act),1914年又制定了《克莱顿法》(Clayton Act),认定垄断为非法行为,首开西方国家反垄断立法的先河。二战结束以后,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加强了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使垄断遭到法律的禁止。因此,即使在经济上存在资本集中和企业大型化的趋势,整个社会也难以变成几个乃至一个垄断性的“大工厂”。在民主和法治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各国政府应社会需求,零敲碎打地推行了各式各样的社会改革,社会大众的权利和生活条件得到了普遍改善。
最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的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因而可以不需要国家强制,而由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来管理。这种状况如果能够实现,自然是十分理想的。人们可以从马克思的有关设想中感受到他对人的自由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关注。然而,这种人与人之间、个别人和全体人之间不存在利益矛盾乃至冲突的情况,只有在经济资源不存在稀缺性,或者财富能够无限“涌流”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出现。而现实世界中显然并不存在这样的前提。
1.1.3 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的分裂和“福利国家”模式
1883年,马克思去世。1884年,西欧各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在恩格斯等人的领导下,联合起来成立了国际工人协会(即“第二国际”)。1895年,恩格斯去世后,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 1850~1932)重提恩格斯在世时已经提到过的可以通过议会斗争取得政权的思想[17],提出通过和平道路走向社会主义的主张。由此形成了一直延续到今天的社会民主主义(或称民主社会主义)思潮。
社会民主主义者认为:“民主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它是争取社会主义的手段,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形式。”[18]按照伯恩斯坦所称的“社会主义并不是一种具体的社会模式,而只是一种社会进程”的观念,他们把社会主义看作社会改良的一个原则,也就是说,按照人的自由发展、共同富裕和社会公正的原则改进社会。[19]
20世纪上半期,一些国家的社会民主党(如瑞典社会民主党、奥地利社会民主党)、英国工党成功赢得大选并成为执政党,得以运用自己的政治影响施行其社会政策。在开始时,这些执政的社会党往往认为实行国有化有利于社会主义目标的实现。但是随后的实践使他们相信,国有化和建立在国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既损害经济效率,又妨碍自由和公正,因此,这些政党先后放弃了国有化的目标,转而主要采取税收、社会福利等政策措施来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诉求。[20]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社会主义者坚持暴力革命的主张。1905年,坚持武装起义夺取政权的布尔什维克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分离出来,并在1912年建立独立的政党“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1918年改称“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以列宁为首的共产党人认为,社会主义有四个标志:(1)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2)剥夺私有财产并代之以国有制;(3)实行计划经济;(4)采取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
我们将在下一节对列宁和他的后继者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作更详细的讨论。
1.2 苏联式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斯大林体制长期被看作社会主义经济的标准模式。例如,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就通过“一边倒”地向苏联学习,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建立了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与此同时,这种体制也是中国经济改革过程的出发点。因此,我们在研究中国经济改革问题之前,需要先了解斯大林体制是如何形成的,它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1.2.1 列宁的“国家辛迪加”模式
列宁(Vladimir Ilyich Lenin,1870~1924)的社会主义模式既源于马克思的理论,又有自己的特点。它最突出的方面,就是引入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强制力量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这一变化使苏式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避免了马克思的“社会大工厂”和“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所具有的理想主义色彩,但同时也由于这一模式中隐含的东方式“国家主义”而偏离了西欧的社会主义传统。
列宁在他写于十月革命前夕的著作《国家与革命》中把社会主义经济比拟为一家“国家辛迪加”(the state syndicate),即一家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大公司。他说,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里,“全体公民都成了国家(武装工人)雇用的职员。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的工厂”。[21]
国家的引入,使马克思主义关于公有制的学说发生了变形。在列宁以前,马克思主义者对“国家迷信”嗤之以鼻。他们认为,“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因此主张要创造条件使得“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全部国家废物抛掉”。[22]恩格斯说,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在各个领域中将先后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23]而列宁和他的后继者把国家的作用提升到极高的地位,把国家所有制看作社会主义的唯一经济基础,与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是全然不同的。
布尔什维克党取得政权后,小农经济仍然在俄国经济中占统治地位。对于在这样一个国家里能否马上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一问题,布尔什维克党领导层内部有着很不相同的意见。列宁本人也多少有些举棋不定。他在1918年5月所写的《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24]一文中,提出了经过一个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历史阶段逐渐向以国有制为基础的“完全的社会主义”过渡的考虑。
可是,外国干涉和1918~1920年国内战争的爆发促成了实行全面国有化和转入命令经济的决定。对经济实行严格的军事管制和全面的配给制度本来是一种任何战时紧急状态下的必要举措,但这种被称为“战时共产主义”的体制却被1919年的俄共(布)八大作为标准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写入了俄共党纲。当时俄共(布)的两位最著名的理论家布哈林(Nikolai Bukharin, 1888~1938)和普列奥布拉任斯基(Evgennii Preobrazhenskii,1886~1937)为阐释俄共(布)八大党纲所写的宣传小册子《共产主义ABC》[25],就是以战时共产主义的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作为原型来描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这样,苏维埃政府就以“战时共产主义”的形式,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计划经济体制。
专栏1.2 “战时共产主义”:苏联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
1919年3月,俄共(布)在第八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夺取政权以后的第一个新党纲。新党纲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设计了第一个实践性的原则框架。党纲通过以后,由俄共的重要理论家布哈林和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在《共产主义ABC》、《过渡时期经济学》[26]等书中对它作了权威的解释。
他们认为,资本积聚和集中倾向的“数学界限”是使整个国民经济转变成一个“绝对统一的联合托拉斯”,而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首先就要剥夺大资本,实现这个托拉斯的国有化。然后,要根据一个总的国家计划把所有的经济活动统一起来,由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及其下属各级工业局层层管理。同时消灭商品市场,使货币变为计算单位,实行全国范围内的有组织的生产。
在俄国这样的落后国家,要使小农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大经济”,在发达地区,具体的办法是兴办国营农场;在落后的农村,则要把众多的“小经济”联合起来,组织成为公社和劳动组合。公社不仅是农民在劳动方面的联合组织,也是他们在分配和生活方面的联合组织。在产品分配方面,苏维埃政府还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分配机构,对粮食、住宅等重要的消费资料进行统一分配。
银行也要实现国有化,它是生产的统计机构和财政分配机构,它的所有业务都要由国家垄断。社会主义最终要消灭银行,把它变成社会的总会计处。同样,货币也要逐步退出流通。首先在国有化企业内部的产品交换领域内取消货币,然后在国家同国家工作者之间的结算领域内取消,下一步在国家和小生产者之间以商品交换取代货币,最后是使小经济和货币一起消失。
根据萨穆利(Laszlo Szamuely,1974):《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最初模式》(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等资料编写。
战时共产主义实行严格的军事纪律和配给制度,这固然帮助布尔什维克党保住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内战结束后,农民群众尤其感到不堪忍受,不满情绪日益加剧。列宁开始认识到,“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的做法是行不通的[27],需要重新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途径。于是,苏维埃政府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它的主要内容是恢复“商品交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商业”,并在一切工商企业中实行“商业化原则”和“商业核算”。通过“新经济政策”,在国家政权掌握“经济命脉”[28]的条件下,苏维埃政府恢复了市场制度。[29]
1.2.2 斯大林体制
在“新经济政策”下,经过4年的努力,苏联的工农业生产在1924年大体上得到恢复。同年,列宁去世。这时,在俄共(布)领导层中就新经济政策的存废问题开始了一场新的论战。
论战的导火线,是苏联工业化的方法和速度问题,但它的实质却在于苏联应当继续实行“新经济政策”和市场经济,还是应当建立行政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在争论中,俄共(布)领导层分成三个政治派别,他们分别是以托洛茨基(Lev Davidovich Trotski, 1879~1940)为首的“左派”、以布哈林为首的“右派”和以斯大林(Joseph Stalin,1878~1953)为首的“中派”。
从理论方法上讲,这次论战被称为“发生学”(embryology)与“目的论”(teleology)之间的论战。持“发生学”观点的布哈林在论战中遵循的逻辑,是从现实的经济情况出发来规划工业化的进程,主张工农业的平衡发展。他说:“农民的实际需求越大,我们的工业就会发展得越快。随着农民经济积累速度的加快,我们工业的积累速度也会更快。”为了与农民结成联盟,就必须实行“新经济政策”和保留市场制度。持“目的论”观点的“左派”和“中派”,则主张按照高速实现工业化目标的要求来制定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计划。正如当时争论的参与者之一、“目的论”者费尔德曼(Grigory Alexandrovich Feldman,1884~1958)所说:“无产阶级成了生产的主体,可以在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之间任意分配自己的力量。”[30]这样,就能够通过提高生产资料生产部门的比重,以极高的速度实现工业化。
在党内斗争中先后击败了“左派”和“右派”的斯大林随后采取了较之托洛茨基“左派”更为激进的方针,批判和清洗“迷信市场自发力量”的布哈林等“右倾机会主义者”,否定了新经济政策。在“反右”的基础上,斯大林在1929年掀起了强制集体化运动,建立起集中计划经济制度,并在这一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他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
虽然斯大林没有提出系统的经济理论观点,但是他充分运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行政强制力量,使列宁的“国家辛迪加”由一种理论模式变成现实。斯大林确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国有制+计划经济”的公式统治了社会主义国家半个多世纪。在他亲自指导下,由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写作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把国家所有制和由国家机关组织实施的计划经济列为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经济特征。其中,国家所有制更被看作是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虽然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定义带有强烈的“国家迷信”的色彩,但在相当长的时期中被不少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视为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
有些研究苏联问题的“苏联学”专家往往把苏联依靠国家力量进行强制集体化和建立高度集权的行政社会主义归因于斯大林粗暴的性格特征。这种分析似乎把问题简单化了。充分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来推行国家的发展计划,实现国家目标,是俄罗斯从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1672~1725)以来一直的传统。在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组织社会主义经济这一点上,斯大林所建立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和列宁的“国家辛迪加”模式并没有原则上的不同。在经济基础还很薄弱的条件下实行超高速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无法通过市场用轻工业品去交换农民的粮食和农产品原料,以快速形成大量积累,于是只能使用强制的方法征集农产品和从农民那里取得“贡款”。[31]
斯大林对列宁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也有所发展。这就是在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1928~1932)的执行遇到麻烦的情况下,把某种市场因素(“价值规律的辅助作用”)以“经济核算制”的形式引入“国家辛迪加”模式。[32]二战后,他又进一步承认,由于两种公有制形式长期并存,“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仍是必要的东西”。[33]不过,所有这些都只是局部的修补,而不涉及以国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的基本框架。
专栏1.3 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特征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苏联与东欧各国社会主义制度解体之前,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特征的正统诠释,都源自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于1954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这本在斯大林亲自指导下由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撰写出版的教科书,用自己特有的逻辑和语汇,建立起号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体系,长期被看作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标准理论。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一套以两种形式的——国家的(全民的)和集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制度。其中,“国家所有制是高级的最发达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它体现着“最成熟、最彻底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的和决定的作用”。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前景,是向全面的全民所有制(国有制)过渡。国家(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的计划领导,被看作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特征。
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流通仅限于个人消费品。劳动力不是商品,因此,工资不是劳动力的价格。社会主义的货币是国民经济计划、计算和监督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的工具。在商品流通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国营和合作社形式的市场,其价格是由计划规定的。
根据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1954):《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编写。
20世纪30年代以后,斯大林的经济模式不但在苏联被奉为圭臬,也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所仿效。
1.3 对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经济学分析
经济学对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认识,是随着计划经济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经济科学本身的发展而逐渐深化的。
1.3.1 新古典经济学家对计划经济体制可行性的论证
最先对集中计划经济的可行性作出经济学论证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而是某些20世纪初的新古典经济学家(neoclassical economists)。
新古典经济学家帕累托(Vilfredo Pareto, 1848~1923)在《社会主义制度》(1902~1903)和《政治经济学手册》(1906)中首次提出,由一个“社会主义的生产部”来制定和实施经过科学计算的计划,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接着,帕累托的追随者巴罗尼(Enrico Barone,1859~1924)在他的著名论文《集体主义国家中的生产部》(1908)中对帕累托的思想作了详细的论证。[34]
帕累托和巴罗尼在新古典经济学信息充分、不存在交易成本、因而制度安排与效率高低无关的假设前提下证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和市场制度条件下资源配置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求解一组经济均衡方程,以求得各种稀缺资源的相对价格,只不过求解的方法不同。[35]这一组方程式可以通过千百次的市场交易求解,也可以通过“生产部”即中央计划机关的直接计算求解。只要这个“生产部”能够求解这一联立方程组,据此确定各种稀缺资源的价格,并使各个生产单位按照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相对价格进行交换和安排生产,经济计划就可以达到市场竞争所导致的同样效率。因此他认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具有可行性。
帕累托和巴罗尼的这些思想,对20世纪20~30年代西方学术界“社会主义论战”中形成“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发生了重要影响。
1.3.2 20世纪20~30年代西方经济学界的社会主义论战
这次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否具有可行性的论战是由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1881~1973)和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 1899~1992)挑起的。他们认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价格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存在市场机制,因此无法确立合理的价格和激励机制。
社会主义的同情者很快就站出来应战。其中,泰勒(Fred M. Taylor,1855~1932)、勒纳(Abba P. Lerner,1903~1982)和兰格(Oskar Ryszard Lange, 1904~1965)等提出的通过计划机关模拟市场的“竞争解决法”,在社会主义同情者中具有最重要的影响。
兰格是一位出生在波兰的经济学家。社会主义论战发生时,他已在美国完成学业,并在美国一所大学任教。他在1936年和1937年分两次发表了著名论文《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这篇论文中,兰格在帕累托和巴罗尼的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在还不具备快速求解资源配置方程组的技术手段的情况下,可以由计划机关用与竞争性市场机制相同的“试错法”(trial and error),按照供求情况来调整价格。[36]兰格的“竞争社会主义”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分为三个决策层次:最高层次是中央计划委员会,其职能有二:一是制定生产资料价格,二是分配由国家所有的生产资源生产的社会所得(租金和利润)。中间层次是产业管理部门,其职能是决定各生产部门的发展。最低层次是国有企业和居民家庭,企业根据价格信号,按照两条原则进行生产:一是产出要达到使该产品的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二是在这一产出水平上使生产成本达到最低。家庭则可以自由地决定提供多少工作量,并分配个人收入。兰格模式实质上是由中央计划机关来模拟市场:它根据供求情况调整价格;企业则根据价格信号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
这种在国有制基础上由计划机关模拟市场定价和国有企业之间某种程度的竞争,以此来改善经济运行效率的设想后来被称为“市场社会主义”(market socialism),在二战后的社会主义各国的改革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针对社会主义同情者的观点,哈耶克在20世纪30~40年代发表了一系列论著,详尽地论证了兰格模式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篇论文,即《社会主义的计算(一):问题的性质与历史》(1935)、《社会主义的计算(二):辩论的状况》(1935)和《社会主义的计算(三):作为一种“解决方法”的竞争》(1940)。[37]他在这些文章中指出,由于中央计划权威的信息不完全和知识不完备,以及消费者选择的不确定性,社会主义的中央计划机关不可能合理地计算价值和价格,因而也就不可能合理地配置资源。而且,在中央计划权威控制之下的模拟竞争,也不可能代替真实的竞争,取得与竞争性市场相同的绩效。
在论战中,哈耶克的经济理论还没有得到学术界充分理解,而兰格等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观点则明显地以当时的新古典经济学为依据。此时,由于西方经济正深陷于自1929年开始的世界性大危机中,而苏联经济的阴暗面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这样,争论似乎没有分出什么胜负。这场论战虽然对苏联国内的事态发展几乎没有任何影响,但争论双方所提出的论点和论据,此后一直在理论讨论和改革实践中回响。
二战结束后,兰格回到了波兰并在政府中担任要职。以兰格为首的波兰经济学派所倡导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在东欧改革中具有广泛的影响。1989年后,在总结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失败的教训时,人们普遍认识到,集中计划经济缺乏效率,是由其制度决定的,而不是靠市场社会主义的技术改进所能解决的。[38]
1.3.3 20世纪后期对计划经济的再认识
20世纪70~80年代,经济学有了新的突破,对计划经济制度也作出了更加透彻的分析。
正如1993年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在他的《经济学》第1版《序言》中所说,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模式在20世纪50年代达到十分完善的境地。从那时起,经济学家在几个方向上超越了那一模式。在此之前,人们对于动机的重要性和由有限信息引起的问题固然作出了表面的考察,但是仅仅在过去20年间,对这些问题的理解才真正取得了进展,而且立即得到了应用。[39]
当人们放宽了新古典经济学信息完全的假定,再来对计划经济制度进行考察,对它的弊病就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计划经济的实质,是把整个社会组织成为单一的大工厂,由中央计划机关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这种配置方式的要点是:用一套预先编制的计划来配置资源。主观编制的计划能否反映客观实际,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以及能否严格准确地执行,决定了这一配置方式的成败。因此,计划经济能够有效运转的隐含前提是:第一,中央计划机关对全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状况、技术可行性、需求结构等拥有全部信息(完全信息假定);第二,全社会利益一体化,不存在相互分离的利益主体和不同的价值判断(单一利益主体假定)。不具备这两个条件,集中计划制度就会由于信息成本和激励成本过高而难以有效率地运转。问题在于,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这两个前提条件是难以具备的,因此,采取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在作出决策和执行决策时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
首先,为维持计划经济的运转,需要付出极大的信息成本。现代生产具有如下的特点:(1)技术飞速进步,产品结构、工艺路线、生产方案等选择的可能性极多;(2)消费结构十分复杂,而且变化极为迅速;(3)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社会成员和经济单位之间必然发生日益广泛和复杂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信息爆炸”的问题。为了准确、及时地取得在社会各个角落分散地发生的数以亿万计的数据,及时地加以处理,求解有成千上万个未知数的均衡方程,编制出无所不包的计划,并层层分解下达到执行单位,没有一个极其灵活而又极其有效的信息系统,是根本完成不了这个任务的。在采取计划经济制度的情况下,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缺乏横向的联系和有效的反馈机制,经济信息要在行政体系内实现上级对下级的命令和下级对上级的报告纵向传输,不但传输距离很大,通道狭窄,不免经常发生延误和壅塞,而且由于传输经过的环节太多,信息不免扭曲。生产单位由于不能直接取得需求和技术信息,也不能对复杂多变的需求状况和技术可能性作出灵活的反应。正如哈耶克所说,没有一个全知全能的管理者能够及时掌握分散发生的有关千百万种资源相对稀缺程度的知识,它们只能通过价格体系的中介才能有效率地传递到全社会,使有关人员能够取得作出决策所必需的信息。[40]通过交易成本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中央计划机关掌握和处理各种微观事务的情况下,为及时取得保证经济系统畅通运作所必需的全部信息,其成本几乎是无限大的,因而是决不可取的。
至于激励机制,说到底也是一个交易成本问题,也就是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激励兼容性问题。在以计划手段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下,资源配置决策由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中央计划机关集中作出,并通过按层级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全体成员加以执行。这就要求社会的一切成员和所有组织,都像马克思描绘的“社会鲁滨逊”的肢体那样,目标函数只是绝对忠诚地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而没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同时在向计划机关提供数据、报告工作和在执行社会统一计划时,也不会发生任何偏离。事实上,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每一个经济活动当事人,包括计划的制定者在内,都有他们自身的、同整体利益不完全一致的利益。这种利益同社会的整体利益经常有矛盾。于是在编制计划和执行计划的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上,都免不了由于这种矛盾而发生扭曲和偏离,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还会因为利益矛盾而发生纠纷(“扯皮”)。为了克服这种扭曲和偏离,所需付出的成本,包括制定计划所需的费用、监督计划执行所需的费用、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费用等,也是极高的。
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计划经济缺乏效率,同这种资源配置方式的本质紧密联系,因而它的缺陷是难于弥补的。
市场经济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各种资源的相对价格,承载了各种资源相对于全社会千百万种其他资源而言的稀缺程度信息,社会个别成员通过商品的相对价格就掌握了竞争的态势,可以据此作出正确的资源配置决策,从而大大降低信息成本。与此同时,市场活动的每一个参加者都既受到竞争约束,又受到产权约束,因而可以大大降低监督成本。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使市场经济成为一种具有静态和动态资源配置效率的经济制度。不建立这样的经济制度,社会资源配置就缺乏可靠的指引,经济资源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配置。如果没有经济的高效率,任何美好的社会理想都会由于缺乏物质基础而成为空中楼阁。弄得不好,甚至会成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因此,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取舍,实际上别无选择。
1.4 苏联、东欧的经济改革
计划经济是一种优劣互见的体制。它的优势在于,可以利用强制手段来动员资源,并把资源配置到国家指定的用途上;它的致命弱点是,过高的信息成本和缺乏激励造成经济效率低下。在资源不太紧缺、有较大的粗放发展余地的经济发展初期,在面临战争威胁或在战时紧急状态下,或者在资源配置有旧章可循的经济恢复时期,计划经济制度利用自己强有力的动员资源能力和经济活动参与者对个人物质福利要求较易满足的条件,往往能够更好地实现国家的目标。不过,一旦条件变化,提高效率和追求生活质量成为主要的诉求,它的缺陷就会很快暴露出来。
苏联在战前和战后恢复时期的确保持了较之资本主义各国高得多的经济增长率。据美国经济学家伯格森(Abram Bergson,1914~2003)估计,1928~1955年苏联国民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为4.4%~6.3%。1928~1932年的“一五”计划期间,苏联工业年增长率达19.2%;1933~1937年“二五”期间为17.8%;1938~1942年“三五”期间为13.2%。1950年,苏联社会总产值比1913年增加17.2倍,其中工业产值增加了12倍,工业中生产资料生产的增加高达26倍,社会国民收入总额也增加了7.8倍。[41]计划经济体制对苏联的工业化和作好反法西斯主义战争的物质准备有一定贡献,虽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物质代价和生命损失。
到20世纪50年代,战后的恢复时期已经结束,集中计划体制的缺陷日益显露。苏联、东欧国家增长率不断降低,效率下降,技术进步缓慢,同资本主义经济的差距越拉越大,各国先后提出了改革原有经济体制的问题。
1.4.1 苏联改善经济的努力及其失败
斯大林逝世以后,苏共领导人迫切希望使苏联经济有所进步。赫鲁晓夫(Nikita Sergeyevich Khrushchev,1894~1971)在取得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以后,首先从1954年开始对极其落后的苏联农业[42]进行改革。这一改革延续了许多年,但是并没有促成苏联农业的稳定增长。
1957年,赫鲁晓夫发动了以向地方政府放权为特征的“地区国民经济委员会改革”。这次改革的目的是把国民经济的中央和部门行政管理改为地区行政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撤销了25个主管经济工作的联盟兼共和国部、113个主管经济工作的加盟共和国部,它们的职能改由新成立的105个经济行政区委员会行使;将本来隶属于联盟和加盟共和国的企业下放给地区国民经济委员会管辖;中央管辖的工业产值由45%降至6%;计划物资也由以中央平衡为基础改为以地区平衡为基础。这样做的结果,不但用行政命令配置资源的固有弊端没能克服,而且由于打乱了原有的经济联系格局,加剧了地方分割而使经济出现了混乱。赫鲁晓夫分权改革的失败促成了1964年苏联领导层的“宫廷政变”和赫鲁晓夫的下台。
赫鲁晓夫之后,工业管理专家柯西金(Alexei Nikolayevich Kosygin,1904~1980)担任苏联总理,先恢复了以“条条”(行业)为主线的集权管理体制,接着在1965年开始进行以放松计划控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实行“完全经济核算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这一改革是在苏联经济学家利别尔曼(Evsei Liberman,1897~1981)1961年提出的、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核心的改革方案[43]为蓝本的。柯西金改革取得了短时期的增产增收效果,但不久以后,由于激励效应衰减、财政状况恶化和打乱了计划经济秩序,不得不停止了这种向企业放权让利的改革。
在柯西金改革失败以后,苏联领导人不再试图改革苏联的经济体制,而是企图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作某些改良。当时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 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自从1928年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以来,苏联的经济增长率一直远远高于西方各主要国家。但是,为什么苏联经济却又落后于西方经济呢?经过研究,经济学家得出的结论是:问题出在“增长方式”上。这就是说,苏联过去的高速增长主要是靠外延增长(extensive growth,或译粗放增长),也就是靠大量增加要素投入,特别是资本投入取得的。因此增长率虽高,却没有多少实惠。而且随着资源日渐紧缺,这种实惠很少的高速度也很难维持下去(表1.1)。为了克服这种缺陷,苏联经济学家提出应当实现由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intensive growth,或译集约增长)的转变。[44]苏共领导人接受了这种意见,把发展科学、增强研究开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R&D)工作、加快技术引进和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确定为第九个五年计划(1971~1975)的重点,并要求在这个五年计划中实现“由粗放增长方式到集约增长方式的转变”。由于没有抓住要领,忽略了外延增长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这个最重要的事实,把问题的重点放在技术问题上,企图用行政命令和大量投资加快“技术进步”,在体制方面只作一些小的修改。这样,虽然往后几个五年计划都要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但是直到苏联解体,苏联经济也没有达到主要靠提高效率来实现高速增长的要求。
表1.1 苏联经济的年均增长率(1951~1985)(%)
资料来源:A.Hewett Ed.(1988):Reforming the Soviet Economy(《改革苏联经济》),The Brookings Institute,pp.37~59.
2. 计划工作的“科学化”
苏联改善计划经济的另一项举措,是企图运用现代计算技术来提高计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改善计划管理。直到戈尔巴乔夫(Mikhail Sergeyevich Gorbachev)于1985年接任苏共中央总书记,苏共领导人都坚持“计划化过去是、现在仍然是管理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杠杆”[45],同时他们也允诺改进计划方法。应当说,苏联计划机关在运用现代计算技术方面的水平是不低的。它们早就不限于用实物平衡表来编制计划,而是广泛运用了各种数学模型。从1969年起,根据苏联计划委员会的决定,在计划工作中采用了包括原材料消耗定额、设计能力运用定额等在内的完备定额体系,加强了对企业各方面活动的定额管理。从1976年开始的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又增加了对劳动消耗、工资、资金及其利用等定额的管理,还采用了苏联国家计委和各科研机构共同制定的社会生产经济效率计划指标体系。特别重要的是,1971年苏共二十四大决定在已有的国家计算中心网和全国统一的自动化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自动化计划计算系统”。他们认为,依靠这一系统,运用经济数学方法和通信手段编制计划和监督计划的执行,就能使计划趋于完善。这个由苏联国家计委领导的、由140多个科研机构和设计机构参加建立的信息系统,其第一期工程在1976年交付使用,第二期工程也在1980年交付使用。[46]至此,苏联计划编制程序从技术上说已经尽善尽美,但是由于计划经济制度本质性的缺陷,苏联经济的运行状况非但没有任何改进,反而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进入长达近20年的“停滞时期”。
苏联经济的不良绩效,不仅表现为增长率的持续下降,更重要的是表现为效率的持续下降。根据苏联科学院院士阿甘别疆(Abel Gezevich Aganbegian)的计算,1961~1984年期间,苏联的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TFP)除柯西金改革阶段获得稍有提高的较好成绩以外,一直是下降的(表1.2)。
表1.2 苏联生产率变化趋势(1961~1984)(%)
资料来源:A.Hewett Ed.(1988):Reforming the Soviet Economy(《改革苏联经济》),The Brookings Institute,p.74。
戈尔巴乔夫在1985年上台后,采取的第一项重振经济和收服人心的措施是,提出所谓旨在提高经济增长速度的“加速战略”。可是回避改革、谋求加速的实际结果却是非但没有使经济加速,反倒使增长率下降到零。这种情况促使戈尔巴乔夫于1987年提出“改革”,但对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及如何改,一直没有明确可行的方案。直到1989年中期以后,才明确了要向某种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但此时苏联领导人对大局已经失去控制,领导层陷入政治斗争。此后,虽然制定了一个又一个改革“计划”、“方案”和“纲领”,但经济体制基本上原封未动,而苏联经济则一步步滑入深渊,直到最后发生经济的剧烈波动和苏维埃政权的解体。
1.4.2 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改革
1948年,由苏联以及东、西欧一些国家的共产党组成的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在斯大林的指示下将南斯拉夫共产党开除出情报局。1949年又通过《关于南斯拉夫共产党在杀人犯和间谍掌握中》的决议,号召推翻南斯拉夫领导。在极端孤立的情况下,南斯拉夫领导人为了寻求群众支持,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首先打破了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走上了独立发展“自治社会主义”的道路。
南斯拉夫改革可以大致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20世纪50年代初至60年代初:扩大企业自主权。虽然提出了“企业自治”的口号,南斯拉夫仍然保持着计划经济的基本框架,企业并没有做到真正的“自治”。企业扩权调动了企业领导者和职工的积极性,经济增长加速,促使南斯拉夫领导人进一步推进改革。
(2)20世纪60年代初至70年代初:实行基于“自治企业制度”的市场经济。1961年,南斯拉夫先后取消了对工资、投资、外贸、价格的计划控制,企业在选择产品结构、决定供销、进行收入分配和投资等方面获得了完全的自由,南斯拉夫经济开始活跃起来。但是,经济体制仍然存在两项重要缺陷:第一,“社会所有制”的产权制度安排模糊不清。按照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领导人、“自治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设计者卡德尔(Edvardj Kardel,1910~1979)的说法,社会所有制是一种“非所有制”,“财产属于所有的人,又不属于任何人”。实际上,它是各企业在职职工的集团共有制。由于企业追求职工在职期间收入的最大化,造成了美国加州大学教授沃德(Benjamin Ward,1926~2002)著名的“伊里利亚模型”(Illyria Model)所指出的“短期行为症候群”,包括力求“少扣多分”、“举债投资”及追求投资的高技术构成等。第二,市场发育不良,秩序混乱。重要的制度缺陷加上缺乏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很快造成了通货膨胀加剧、失业率上升和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并引起社会动荡。它使反改革的力量将这一切诿过于市场力量的扩大。
(3)20世纪70年代初至1988年:实行“契约社会主义”。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领导人在70年代初开始采取排挤主张自由市场经济的经理人员和技术知识分子,即“专家治国主义者”(technocrats)的政策,强调加强“工人的决策权”。1974年,宪法提出了“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等概念。按照新宪法,各个商业组织之间及商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经济联系,由“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来协调。其中,“自治协议”是商业组织(“联合劳动组织”)之间就价格、供货条件、信贷和投资关系等订立的契约。它被用来代替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事实上,这种协议很难对订约各方有约束力。于是,南斯拉夫经济中出现了“既无计划、也无市场”的混乱状态。而“社会契约”则是企业和政府之间就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企业的财政义务等问题签订的契约。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各级政府广泛运用行政手段处理经济问题,它们几乎每天都要发布大量的行政法规和命令来规范经济组织的行为。“契约社会主义”把市场力量和行政权力奇怪地结合起来。南斯拉夫经济学家巴伊特(Aleksander Bajt,1921~2000)认为它“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封建式的经济管理”[47]。这不但造成了经济的低效率和社会的不稳定,而且共和国和自治省权力的扩大,强化了行政性分权的倾向,割裂了国内市场,造成了一种被称为“多中心国家主义”的状况。到20世纪80年代,南斯拉夫终于陷入严重的经济和政治危机。
1.4.3 匈牙利的“新经济机制”
在一位老资格的共产党领导人卡达尔(Janos Kadar,1912~1989)的领导下,匈牙利从1968年1月1日开始了建立“新经济机制”的改革。受到东欧“市场社会主义”思潮把计划和市场的优点结合起来的思想的影响,匈牙利的“新经济体制”并没有取消计划体制,而只是用政府对企业的间接控制体系代替了直接干预,严整的计划体系缓慢地解体。“新经济机制”具有如下的特点:短期经济决策由企业按照盈利最大化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而有关将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发展和结构调整计划,有关消费品价格中的优惠补贴政策及有关公共服务原则的决策,则由中央计划机关作出。具体地说:
(1)最重要的建设项目由中央计划规定,并由国家投资完成,其他投资项目由中央和企业形成综合决策,共同分担投资;
(2)市场价格和固定价格并存,1987年以后市场价格才在商品市场的价格体系中占主导地位,要素价格则始终没有放开,金融压制仍然存在;
(3)工资和奖金增长幅度与企业盈利挂钩;
(4)逐步放宽了对非国有小企业的限制,同时允许在有限的范围内成立小型私有企业,但大的私有企业仍然不允许建立;
(5)进口仍受许可证限制。
匈牙利的上述改革没能克服原有的体制缺陷,也未能防止建立在这种经济体制基础上的政治体制的崩溃,但它使匈牙利得以避免严重的社会震荡,并且为比较顺利地过渡到市场经济准备了某些条件。
1.4.4 波兰走走停停的改革
20世纪50年代中期,波兰完成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后,社会与经济生活中的矛盾不断滋生和加剧。1956年,赫鲁晓夫的“解冻”之风吹进波兰。在那以后,农业合作社被解散,从此开始了走走停停的改革。但先后进行的四次改革都没有取得成功。
(1)1957~1958年,进行了以放权让利为主的改革。由于缺乏充分的思想和组织准备,改革在1958年陷于停顿状态。
(2)20世纪60年代中期,苏联与东欧各国的改革进入高潮,波兰国内经济矛盾加剧,波兰统一工人党领导人哥穆尔卡(Wladyslaw Gomulka,1905~1982)部署了第二次改革。这次改革同样由于缺乏充分的思想与组织准备,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经济和社会矛盾也没有得到缓解,最后导致了1970年12月群众与政府冲突的流血事件。
(3)1973年,发动以“高速发展战略”为先导的改革。这种服务于高速增长战略的改革,不但未能从根本上触动传统体制,反而使经济生活中的矛盾与日俱增。错误的发展战略导致波兰经济在短时间繁荣之后,愈发走上了不可收拾的普遍萎缩之路,最后酿成了1980年以“团结工会”为首的工人与政府的巨大冲突,使已经岌岌可危的波兰经济走向崩溃的边缘。
(4)波兰统一工人党和政府在1980年秋组建了经济改革委员会,着手进行第四次改革的准备工作,但这次改革也未能绕过改革的许多险滩暗礁,未能挽回颓势。
1.4.5 捷克斯洛伐克半途夭折的“布拉格之春”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捷克斯洛伐克经济发达,已经步入欧洲仅次于英国和法国的发达国家行列。但在苏联式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只是在恢复时期有过几年较高的增长。
1962年,捷克斯洛伐克经济陷入了危机,工人中出现强烈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捷共领导人任命改革派经济学家锡克(Ota Sik, 1919~2004)担任副总理,主持改革方案的设计和实施。1967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进行较之匈牙利更为彻底的市场化改革,随后,群众掀起了以民主化为基调的运动来支持改革,这就是著名的1968年“布拉格之春”。捷克斯洛伐克民主运动的高涨和经济改革步伐的加快,使苏联领导集团感到恐慌。他们终于诉诸武力,于1968年8月20日派兵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逮捕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强迫签订了全盘否定改革的《莫斯科条约》,全盘恢复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以后,捷克斯洛伐克虽然也进行过一些小的改革,但直到1989年政治体制崩溃,始终没有重大突破,也未能挽回经济和政治的颓局。
1.4.6 小结
苏联与东欧国家在改革上所走过的历程,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重要的经验教训:(1)经济体系的低效率来自计划经济体制的固有制度缺陷,不对旧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革,就不可能改变这种状态。(2)任何真正的改革都是市场取向的改革,建立自由的企业制度和竞争性的市场体系是改革成功的关键。(3)改革需要以建立市场经济制度为目标进行整体设计,各项改革措施要配套进行和得到良好的实施。(4)经济改革必须在较为稳定的宏观经济和社会政治环境中进行,并得到群众的支持。
专栏1.4 “市场社会主义”:布鲁斯的分权模式
作为波兰“市场社会主义”学派的传人,布鲁斯(Wlodzimierz Brus, 1921~2007)的经济理论对20世纪70~80年代东欧乃至中国的改革思潮有广泛的影响。
布鲁斯把经济决策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是宏观经济决策,它涉及的是整个国民经济的战略问题;第二层是企业经常性决策,它涉及的是单个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等微观问题;第三层是个人经济决策,它涉及的是个人的职业选择和对消费品的选择等。根据这三类决策的集中和分散程度的不同,布鲁斯把不同的经济运行模式划分为四种:(1)三层决策都是集中化的模式,如战时共产主义的经济体制;(2)第一层决策和第二层决策是集中化的,第三层决策是分散化的,称为“集权模式”,即苏联模式;(3)第一层决策是集中化的,第二层和第三层决策是分散化的,称为“分权模式”,(又称“含有可调节市场机制的中央计划经济模式”);(4)三层决策全部是分散化的,这种模式以完全自由放任的经济为背景。布鲁斯认为,第一和第四两种模式绝不可取,只能在第二种或第三种模式之间进行选择,他主张实行“分权模式”。
布鲁斯指出,集权模式具有能够强制动员资源、允许迅速行动、具有高度选择能力的优点,但同时也带有诸如不讲求经济效果、缺乏责任制等许多弊端。如果说在有大量闲置资源的条件下采用这种模式,得失还可以相抵,到了资源紧缺、需要转向内涵增长时,它的缺陷就远远超过了优点。
布鲁斯主张把计划与市场结合起来,实行“分权模式”。在这种模式中:(1)宏观经济活动由中央政府决策,中央政府的职能有二:一是制定生产资料的价格,二是分配由国有生产资源所产生的社会所得(地租和利润),并进行投资决策。国家通过宏观决策为企业以至个人的活动划定范围,并运用价格、工资、信贷、税收等“经济参数”使企业的经济活动符合国家的要求。(2)企业层次的决策由企业根据市场和自身盈利最大化的要求作出。企业之间通过市场保持买卖双方的自由合同关系。(3)最低的层次是家庭,它们可以自由地决定自己的工作和支配收入。
在布鲁斯看来,“分权模式”既在国家的调节下充分利用了市场机制,又保持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性。“在分权模式中利用可调节的市场,并不是不要计划,而是要利用市场机制来完善它。在这里,市场机制并不是一种使生产和交换服从于自发过程的工具,而是使个别企业的活动服从于表现在计划中的社会偏好的工具。”
布鲁斯在1968年退出波兰统一工人党和1972年移居英国以后,他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他晚年的著作中,布鲁斯批判了自己想用市场手段增强计划经济的想法,转向完全的市场取向改革。他说,我们“力图把宏观经济的集中计划同市场调节下国有企业的自主权融合在一起”,但是,“这一折衷方法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如果市场化是变化的正确方向,那就应当始终如一地走下去”。
根据布鲁斯和拉斯基(1991):《从马克思到市场》(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8年)等资料编写。
1.5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问题的提出
1.5.1 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的形成
在1949年获得全国胜利以前,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纲领是根据毛泽东(1893~1976)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并由1945年中共七大确立的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思想制定的。这就是说,在夺取政权以后,第一步先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第二步再实现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在民主革命取得胜利以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就是在以国有经济为领导和在“节制资本”[48]原则的指导下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存在的混合经济。[49]
毛泽东在1945年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对《新民主主义论》的许多观点作了进一步阐明。他在对这个报告作进一步解释时指出:“这个报告与《新民主主义论》不同的,是确定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又以反专制主义为第一……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是无害有益的……”[50]
1948年9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1949年3月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重申了中国建设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和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的纲领。[51]虽然随着胜利的临近,毛泽东向党的领导干部“点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52],他对何时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估计得比较长远。在他的副手刘少奇(1898~1969)讲到民主革命胜利后不应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的政策,为了建设新民主主义经济,共产党至少可以和资产阶级“搭伙10年至15年”时,毛泽东补充说:“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年。”[53]
1949~1952年期间,中共领导按照“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然后采取适当步骤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部署工作。[54]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时,有的民主人士建议文件中要提到社会主义,共产党的领导人也没有接受,而是把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大团结表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五星红旗上。[55]在那以后,不但刘少奇等领导人要求不要“过早地限制私人资本主义”[56],毛泽东本人也告诫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绝不可以“四面出击”、“树敌过多”。[57]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建立的经济体制自然不会是苏联式的计划经济,而是某种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在这样的体制下,即使国有企业的营运,也是市场导向的。
到了1952年,当土地改革结束和朝鲜停战谈判开始以后,党和政府的方针发生了重大变化。1952年6月6日,毛泽东在对中共中央统战部的一份文件批示中重提“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并且着重指出“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58]9月24日,他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的一次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1953年6月15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同时批评了刘少奇“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的方针,说那是一种“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59]
1953年8月,过渡时期总路线被正式确立为全党都必须遵循的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了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60]中共中央批准的中共中央宣传部《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指出:“这条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61]
1953年10月15日,毛泽东在与陈伯达(1904~1989)、廖鲁言(1913~1972)谈话时,点明总路线的要旨在于“解决所有制的问题”:扩大国有制,将私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有制,“这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62]接着,他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的会议上正式提出消灭资产阶级、消灭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要求。[63]
1955年,毛泽东组织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首先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以批判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1896~1972)为开端的“反右倾运动”,然后只用了大约一年的时间便废除了农民的个体私有制,将农民的家庭农场合并为农业生产合作社。随后又在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中将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政企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大社”,即“人民公社”。
个体农民的消失,使私人工商业也失去了存在的理由。[64]毛泽东在1955年10月召集全国工商联执委会成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号召工商业者“准备共产”,即实现国有化[65]。在这样的环境下,工商业资本家纷纷提出申请,要求国家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形式对自己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虽然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计划用15年甚至更长一点时间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但实际上这一任务仅仅用了不到3年的时间,便完全实现了。1955年以来,国家所有制和准国有的集体所有制成为国民经济的唯一基础,并在这种所有制基础上全面建立了苏联式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急速地由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对于毛泽东而言,是早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就已经有所谋划的,而对于多数人,包括一些党的高级干部来说,却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它之所以能够在短短一两年中顺利实现,其主要原因是:
(1)从意识形态层面看,仿效苏联的榜样,废除私有财产和市场制度,在国有制的基础上建立以高度集中的行政协调为特征的计划经济,在很长时期中曾经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天经地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苏联专家”以斯大林的政治经济学对中国经济学教育进行了全面改造,成为唯一通行的经济学理论。按照这种理论,建立集中计划经济体制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2)从国际背景说,朝鲜战争爆发以后,面对西方国家的封锁和包围,加强国防力量被提到中国领导人议事日程的首位。为此,中国领导人选择了集中动员和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以便把有限的资源运用到以军事工业为核心的重化工业中去。
(3)承受了100年殖民地、半殖民地屈辱的中国人普遍怀有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的强烈愿望。这使中国领导人认为仿效苏联的榜样,建立集中计划制度,以便充分动员和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工业化的计划能够得到民众的支持。
(4)中国长时期以来是一个小农充斥的国家,“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形成牢固的历史传统。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依靠自己在长期革命战争中形成的崇高威望,建立了在自己领导下的全能政府。[66]这是中国能够在短短几年内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施行计划经济制度的政治基础。
1.5.2 中国改革问题的提出
中国经济在1951~1955年期间的迅速恢复和稳定增长,赢得了普遍的赞誉。但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刚刚全面建立,就遭到众多的批评。在混合经济条件下具有比较大自主权的国有企业,这时变成了上级行政管理机关的附属物,人、财、物,供、产、销全都由国家计划决定,失去了生机与活力。同时,工商业的服务质量下降,消费者啧有烦言。
1956年秋季和1957年春季正是毛泽东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期,政治环境比较宽松,学术讨论相当活跃,一些经济学家对计划经济模式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其中一位著名的代表人物是当时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的孙冶方(1908~1983)。
孙冶方在自己的工作中深切地感受到了集中计划经济的弊病,因此他以1956年的《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和《从“总产值”谈起》[67]两篇论文为开端,把批判的锋芒指向这种僵硬无效的经济体制,并开始构建自己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
孙冶方作为从一开始就接受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育的经济学家,对马克思主义的计划经济理论模式仍然深信不疑。但是,在解决现实问题时,他的许多政策主张倾向于更多地发挥市场(“价值规律”)的作用。这样,他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也存在着深刻的内部矛盾:一方面,他反对“自然经济论”,提出“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等精辟主张;另一方面,他反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市场作用的“商品经济论”,并且说自己讲的“价值规律”不是指市场规律,而是指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量的规律。
孙冶方根据他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提出应当“提高利润指标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中的地位”[68]。以此为主线,孙冶方设计了自己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这个模式的要点,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以资金量为标准,“大权独揽、小权分散”。所谓大权,是指资金量扩大再生产范围内的决策;所谓小权,是指原有资金量上的简单再生产范围内的决策。前一类决策由政府作出;后一类决策则根据价值规律,由企业自行决定。换句话说,孙冶方模式的特点,是在保持国家所有制和国家对企业供销关系的计划管理的条件下,给予企业在日常决策(“简单再生产”决策)上的较大自主权。从这里可以看到,孙冶方模式和布鲁斯市场社会主义的“分权模式”在实质上是相同的。
虽然孙冶方只是在核算工具的意义上强调价值规律和利润指标的重要性,但是这仍然使他成为中国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的对“修正主义”大清洗的第一位受害的经济学家,被当时主管意识形态的康生(1898~1975)称为“比利别尔曼还利别尔曼的修正主义者”。
当时,对问题看得更为深刻的是在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的另一位经济学家顾准(1915~1974)。他在1956年就指出,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是废除了市场制度。因此,为了提高效率,社会主义可以选择的经济体制,是由企业根据市场价格的自发涨落来作出决策。[69]换句话说,应当让市场力量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遗憾的是,这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仍然拘囚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褊狭见解之中的大多数经济学家的注意。不久以后,顾准被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他的学术观点更被断定为异端邪说,从此湮没无闻了。不过,无论如何,顾准仍是中国改革理论发展史中提出市场取向改革的第一人。
面对前述的经济情况,党和政府的领导人作出了反应。作为经济工作主要负责人的陈云(1905~1995)提出,要对经济政策作出若干调整,形成一种“三为主、三为辅”的社会主义经济格局,也就是:(1)在工商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2)在生产计划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3)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70]陈云的这一思想后来被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在1976年以后的中国经济改革目标讨论中有着重要的影响。
更加重要的,是毛泽东对改革苏联式集中计划经济提出的指导性意见。1956年初,中国领导人为预定在1956年8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准备,对第一个五年计划前几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人们普遍认为,20世纪50年代中期建立起来的这一套经济体制,虽然能够高强度地动员资源,集中用于政府所关注的重点建设,使以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的增长为核心的工业化能够较快地进行,但也有不少缺陷需要消除。当时对传统体制弊病的认识,集中地反映在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的讲话《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认为,这一体制的弊病主要在于“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管得过多,统得过死。[71]因此,改革现有体制的根本措施在于向下级政府和企业下放权力。根据毛泽东提出的方针,中共八大一次会议决定进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在改革中,对毛泽东提出的方针又作了一些修正,把重点放到了在各级行政机关之间权力和利益的划分上,形成了“行政性分权”的改革思路。按照这种思路,中国在1958年开始了“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详见第2章2.1)。
专栏1.5 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
为准备1956年秋季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继刘少奇之后在当年2~5月期间听取了34个部委和若干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作汇报。各部委和各地方在汇报中反映出来的全局性问题主要有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国防工业建设的规模和速度问题,国家、集体、个人的权利、责任、利益分配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及今后还要不要学苏联和怎样学等问题。
汇报结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反复进行了讨论。政治局会议认为,新的世界大战短时间内打不起来,可能出现十年或更长一点的和平时期。基于这种分析,毛泽东提出要把常规兵器工业的步子放慢,重点加强冶金、机械和化学工业。此前,刘少奇在听取汇报时也提出过,要重视发展轻工业和农业,重视发挥沿海工业的潜力,重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重视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学习苏联应该有所学有所不学。这些观点对毛泽东后来提出处理十个重大关系的方针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956年4月底到5月初,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最高国务会议上先后两次论述了以下十大关系:
1.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要适当增加对轻工业和农业的投资比例;2.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在和平时期,要注重发展沿海工业;3.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要适当降低军政费用的比重;4.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三者的利益关系必须同时兼顾;5.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要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发挥地方的积极性;6.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要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同时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7.党和非党的关系,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要反对官僚主义,精简党政机构;8.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要改造反革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9.是非关系,对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10.中国和外国的关系,要学习一切民族和国家的长处,但是要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照搬。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讲演中提出的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方针,成为往后中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根据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和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编写。
[1] 计划经济的原意,是指稀缺资源按照严密计算出来的计划配置,当强调实施全社会的资源配置计划必须依靠政府行政命令时,人们又称这种经济为“命令经济”(command economy)。
[2] 据考证,“社会主义者”(socialists)一词的首次使用可以追溯到1827年英国的一份欧文主义杂志,“社会主义”则是1832年由圣西门(Saint Simon, 1760~1825)的一位门徒提出来的。
[3] 马克思、恩格斯(1848):《共产党宣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7页。
[4] 主要代表人物还有:1.闵采尔(Thomas Munzer,1489~1525),生于德国,提出建立财产公有的“千年天国”。1525年领导起义军推翻缪尔豪森城的贵族议会,成立革命政权“永久议会”,并任主席。2.康帕内拉(Tommaso Campanella,1568~1639),生于意大利,1601年在狱中写成《太阳城》。3.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生于英国,1626年出版《新大西岛》。4.温斯坦莱(Gerard Winstanley,1609~1652),生于英国,1649年出版《正义新法》,1652年发表《自由法》。5.维拉斯(Denis Vailasse,1630~1700),生于法国,其游记小说《塞瓦兰人的历史》含有18世纪法国共产主义理论的萌芽。
[5] 托马斯·莫尔(1516):《乌托邦》,(A Most Pleasant,Fruitful and Witty Work of the Best State of a Public Weal,and of the New Isle Called Utopia),戴镏龄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
[6] 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商品货币关系的这种义愤和消灭货币的种种预想,甚至在过去了400年以后仍然从现代社会主义者那里得到回响。列宁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初期发表的《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一文中写道:“我们将来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胜利以后,我想,我们会在世界几个最大城市的街道上用黄金修建一些公共厕所。这样使用黄金,对于当今几代人来说是最‘公正’而富有教益的,因为他们没有忘记,怎样由于黄金的缘故,在1914~1918年伟大的解放战争中……1000万人死于非命,3000万人变成残废。”(《列宁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48~249页)
[7] 恩格斯(1880):《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6~443页。
[8] 恩格斯(1880):《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29页。
[9] 马克思(1867):《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688页。
[10] 马克思(1867):《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见《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31~832页。
[11] 马克思早在《哲学的贫困》中就说过,“如果我们以现代工厂中的分工为典型,把它运用于整个社会,那么我们就会看到,为了生产财富而组织得最完善的社会,毫无疑问只应当有一个起指挥作用的企业主按照预先制定的规则将工作分配给共同体的各个成员。”[马克思(1847):《哲学的贫困》,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63页。]在《资本论》里,马克思把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比之为工场内部有计划的分工,说资本主义“工厂制度的热心的辩护士们在斥责社会劳动的任何一种普遍组织时,只会说这种组织将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这一点是很能说明问题的”。(《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395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1848):《共产党宣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4页。
[13] 马克思(1867):《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95页。
[14] 参见《中国改革三部曲》Ⅲ:《中国增长模式抉择》第2章。
[15] 未来学家托夫勒(Alvin Toffler)指出,“大规模生产体系”是建立在第一次产业革命所提供的技术基础之上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即“第二次浪潮”的核心。在这种生产方式中,“大”成了“有效率”的同义语。而在世纪之交兴起的“信息社会”(“第三次浪潮”)中,小型企业却往往具有优势。见托夫勒(1980):《第三次浪潮》,朱志焱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
[16] 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根据19世纪工业发展状况作出的上述推断的缺陷,请参阅吴敬琏(1985):《“生产社会化”的概念和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观》,原载《马克思主义研究》,1986年第1期,见《吴敬琏选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71~303页。
[17] 恩格斯(1895):《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16~518页。
[18] 伯恩斯坦(1899):《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5年。
[19] 此小节参考[德]托马斯·迈尔(1980):《社会民主主义导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20] 参阅杨启先(2001):《一篇迟到的“考察纪要”》,见荣敬本等编:《政党比较研究资料》,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
[21] 《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02页。
[22] 恩格斯(1891):《〈法兰西内战〉1891年单行本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页。
[23] 恩格斯(1878):《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31页。
[24] 《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10~540页。
[25] 布哈林、普列奥布拉任斯基(1919):《共产主义ABC》,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年。布哈林和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这本小册子得到列宁的很高评价,并且在中国的老一代革命家中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以致邓小平在他1992年的“南方讲话”中讲到“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要求都读大本子,那是形式主义的,办不到”,他特别指出:“我的入门老师是《共产党宣言》和《共产主义ABC》。”参阅邓小平(1992):《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82页。
[26] 布哈林(1920):《过渡时期经济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年。
[27] 列宁(1921):《十月革命四周年》,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版,第570页。
[28] 1922年11月,列宁在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使用一个德文词Kommandohhen,即“制高点”,来形容新经济政策条件下无产阶级国家必须控制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列宁全集》中文版将它译为“命脉”。
[29] 1923年4月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工业的决议》指出:“既然我们已经转而采取市场的经济形式,就一定要给各个企业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总管理委员会的行政手段已经为机动灵活的经济手段所代替。”《苏共决议草编》第2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59~261页。
[30] 章良猷(1985):《苏联六十年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若干问题的争论》,见《经济研究》编辑部编:《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争鸣(1949~1985)》下册,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第597~599页。
[31] 斯大林认为,布哈林的主要错误,“是他在城乡之间的‘剪刀差’问题即所谓‘贡款’问题上对党的路线进行了机会主义的歪曲”。斯大林强调,农民除了向国家缴纳普通税款之外,还应当通过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缴纳一笔超额税。这笔超额税是“为了推进工业的发展,消除我国的落后状态”而缴纳的。参阅斯大林(1929):《论联共(布)党内的右倾》,见《斯大林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48~149页。
[32] 1931年6月,斯大林在经济工作人员会议上的演讲中强烈批评了苏联经济中种种“平均主义”的做法,提出了要规定差别工资,刺激工人上进,并在国营企业中实行经济核算制。参阅《新的环境和新的经济任务》,见《斯大林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76~297页。
[33] 斯大林(1952):《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见《斯大林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578~582页。
[34] 巴罗尼(1908):The Ministry of Production in the Collective State,中译文见《社会主义模式选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78~119页。顾准在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1942)《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Capitalism,Socialism and Democracy)(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一书的中译本中,把这篇文章的标题译为《集体主义国家中的生产部》。
[35] 熊彼特(1942)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一书中对巴罗尼的论证作了概略的介绍(见前引书,第214~233页)。
[36] 兰格(1936):《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0页。
[37] 载哈耶克(1940):《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75~302页。
[38] 对于“市场社会主义”的批评,可以参看科尔奈(1989):《走向自由经济之路》,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
[39] 斯蒂格利茨:《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6页。
[40] 哈耶克在这方面的著述很多,可以参看《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1945),见《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16~136页;《知识的僭妄》,见《哈耶克文选》,冯克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05~415页。
[41] A. Bergson(1961):The Real National Income of Soviet Russia Since 1928(《1928年以来苏俄国民收入的实际增长》),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42] 据苏联官方的报告,1953年苏联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和人均产量都低于沙皇俄国1913年的水平。
[43] 利别尔曼在1961年提出的对苏联经济进行改革的建议,被认为是1965年柯西金改革的理论基础。
[44] 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在《社会主义体制》一书中,对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增长方式从外延(粗放)到内涵(集约)的转变问题作了细致分析。见科尔奈(1992):《社会主义体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171~178页。
[45] 本段主要取材于阿·瓦·巴楚林(1977):《计划经济管理方法》,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
[46] 金挥、陆南泉、张康琴主编:《论苏联经济:管理体制与主要政策》,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2年。
[47] 参阅巴伊特(1985):《南斯拉夫经济体制改革经验》,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发展室编:《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巴山轮“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文集》,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87年,第72~82页。
[48] “节制资本”来自1924年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
[49] 毛泽东(1940):《新民主主义论》,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2~711页。
[50] 毛泽东(1945):《对〈论联合政府〉的说明》,见《毛泽东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72~279页。
[51] 毛泽东(1949):《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24~1439页。
[52] 毛泽东(1948):《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见《毛泽东文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31~150页。
[53]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46~66页。
[54] 1951年5~7月,刘少奇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先后向中共党内高级干部全面阐述了“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指导思想。参阅刘少奇:《“三年准备、十年建设”》、《春耦斋讲话》,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78~210页。
[55] 见五星红旗设计人曾联松的设计寓意说明。转引自王兴东:《曾联松,让我读懂五星红旗》,载《光明日报》,2009年10月17日。
[56] 刘少奇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时即提出了这一主张,进北京以后,又在1949年四五月间的“天津讲话”和5月31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对民族资本家政策问题致东北局电》等文件中重申了这一观点,批评超越新民主主义的“左”的错误。见薄一波前引书,第46~66页;《刘少奇年谱》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211~213页。
[57] 毛泽东(1950):《不要四面出击》,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21~24页。和刘少奇不同的是,毛泽东的这一指示只是策略性的,而不是战略性的。他后来解释说:“一九五年,我在三中全会上说过,不要四面出击。那时……农民还没有完全站到我们这边来,如果就向资产阶级开火,这是不行的。”后来实行土地改革,特别是把农民组织到农业生产合作社里来,“这就会使资产阶级最后地孤立起来,便于最后地消灭资本主义。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有良心哩!马克思主义是有那么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见毛泽东(1955年10月):《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同上书,第198页。
[58] 毛泽东(1952):《现阶段国内的主要矛盾》,见《毛泽东文集》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31页。
[59] 毛泽东(1953):《批判离开总路线的右倾观点》,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81~82页;毛泽东(1953年6月):《在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提纲》,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251页。
[60] 毛泽东(1953):《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89页。
[61] 中共中央宣传部(1953):《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见《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阅读文件汇编》(第1编)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41~374页。
[62] 毛泽东(1953):《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见《毛泽东文集》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8~301页。
[63] 毛泽东改变原来观点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64~65、213~230页。
[64] “实现粮食统购统销,割断了农民同市场的联系。”“到1954年底,全国公私合营工业的户数有1700多户……这时,实行公私合营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剩下来的小型和比较落后的中型企业处境困难……与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剧烈竞争的企业确实难以生存了。因此,他们愿意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资本主义工商业也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见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18~222页。
[65] 毛泽东1955年10月27日和29日同工商界代表人物的两次对话,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88~503页。
[66] 全能主义(totalism)是芝加哥大学和北京大学教授邹谠提出来的一个概念。见邹谠:《中国二十世纪政治与西方政治学》,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6年第4期。邹谠所说的“全能主义”的含义,与西方政治学中所说的“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不同,是指运用强有力的政治组织控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以便改造或重建社会这样一种状态。
[67] 见《孙冶方选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17~146页。
[68] 孙冶方(1961):《关于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财经体制问题》,见《孙冶方选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67页。
[69] 顾准(1956):《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见《顾准文集》,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2页。
[70] 陈云(1956年9月):《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问题》,见《陈云文选(1956~1985)》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3页。
[71] 毛泽东(1956年4月):《论十大关系》,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272~2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