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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若干基本概念的界定
为了避免概念上的歧义影响对有关问题的讨论,我们首先对本书采用的若干概念的含义作出界定。
1.2.1 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
早在20世纪70年代,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已经是国际论坛上的一个热门话题。
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1976年第10版一开头就为我们讲述了这样的故事:
“近来出现了许多政治经济学的批评者。他们非常反对以实利主义的态度来把注意力集中于经济物品的数量。用一位年轻的激进派引人注意的话来说:‘不要向我提国民总产值(GNP)这一概念。对我而言,GNP的意思是国民总污染。’”[14]为了矫正这种偏差,人们提出用经济净福利(net economic wealth,简称NEW)来取代GNP。
斯蒂格利茨对“发展”有更加宽泛的理解。他说:“发展代表着社会的变革,它是使各种传统关系、传统思维方式、教育卫生问题的处理以及生产方式等变得更‘现代’的一种变革。然而变化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其他目标的手段。发展带来的变化能够使个人和社会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命运。发展能使个人拓宽视野、减少闭塞,从而使人生更丰富,发展能减少疾病、贫困带来的痛苦,从而不仅延长寿命,而且使生命更加充满活力。根据这一发展定义,发展战略应以促进社会变革为目标,找出不利于变革的障碍以及潜在的促进变革的催化剂。”[15]国民生产总值(GNP)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是度量发展的一个基础性指标,但是正如阿马蒂亚·森所指出的,将发展简单地等同于GNP增长、个人收入提高、工业化等等,是一种狭隘的发展观。这些指标在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但归根到底,它们只属于工具性的范畴,是为人的发展和福利服务的。人才是发展的中心,发展的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人谋福利。“发展可以看作是扩展人们享有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16]
在森的理论的影响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制定了评价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人类发展指数(HDI)[17]
1.2.2 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增长模式
为了说明苏联工农业生产总值增长率虽然很高、技术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却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的原因,苏联经济学家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提出了增长方式的概念。在这里,“方式”一词的俄文是Тир。它也可译作“类型”。
苏联在从1928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的几十年中,一直保持较之西方国家高得多的增长速度。但是,和西方国家相比较,苏联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落后程度却一直未见降低。为了说明这种情况为什么会发生,苏联经济学家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关于扩大再生产的两种形式的论述[18],提出了增长方式的概念。他们把增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靠增加自然资源、资本和劳动等资源投入实现的增长,叫做外延增长(extensive growth,或译粗放增长);一种是靠提高效率实现的增长,叫做内涵增长(intensive growth,或译集约增长)。他们指出,苏联经济问题的根源在于采取了前一种增长方式,因而增长虽快,却实惠不多。为了克服这种缺陷,苏联领导人在制定第九个五年计划(1971~1975)时,确定经济工作的重点是实现增长方式从外延为主到内涵为主的转变。虽然在苏联以后的每一个五年计划中都写进了“由外延增长方式到内涵增长方式的转变”的要求,但这种转变直到1991年苏联解体也未能实现。
现代发展经济学也经常使用增长模式(growth pattern或growth model)的概念来说明经济增长的来源问题。例如,日本发展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Yujiro Hayami)把先行工业化国家在早期经济增长中采用的投资驱动的增长模式称为“马克思所分析的增长模式”,而把它们在第二次产业革命以后普遍采用的效率驱动的增长模式称为“库兹涅茨所分析的增长模式”[19]。
现代经济学所使用的增长模式概念与苏联经济学家所使用的增长方式概念大体上是等值的。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在他的名著《社会主义制度》中以一小节的篇幅用现代经济学的语言解释什么是苏联文献中所说的“经济增长方式”。他依据现代经济学中的生产函数模型指出:可以把生产要素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要素投入增加对增产的效应;另一类是要素生产率提高对增产的效应。“这种区分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用语,在西方作者中广为流行,但社会主义各国的作者却愿意采用另一种术语,即‘外延方式’和‘内涵方式’来加以表述。这两对用语在语义上是相同的:要素增加等于外延方式,要素生产率提高则等于内涵方式。”[20]
1.2.3 Ⅰ、Ⅱ部类的划分和轻重工业的划分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讨论再生产问题时,把社会生产划分为两个部类,其中,第Ⅰ部类从事生产资料的生产,第Ⅱ部类从事消费品的生产。霍夫曼在讨论工业化过程中工业生产结构变化时,作了与马克思相类似的划分,他把前者叫做资本品(capital-goods)生产,而把后者叫做消费品(consumption-goods)生产。
马克思把物质生产部门划分为两个部类,目的在于说明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和扩大再生产条件下部门之间的关联关系[21]。列宁在加进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的假设前提以后,由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导出了“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优先增长”的原理。斯大林为了证明当时出于实际需要确定的优先发展以军事工业为核心的重工业的方针体现了生产发展的一般规律,把列宁的原理进一步引申为“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详见本书第2章2.1.3)。虽然有些理论家坚持斯大林的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列宁的生产资料优先增长完全是根据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各国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22],许多经济学家运用严密的数学推理,确凿地证明,只有在加进了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即不变资本对可变资本或资本对劳动的比率不断提高这一条件以后,它才能够成立[23]。
至于轻工业和重工业的分类,这是一种在工、农两部门框架下流行过的产业分类方法[24]。这种产业划分决不可以和Ⅰ、Ⅱ部类的部门划分相混淆。Ⅰ、Ⅱ部类按照产品的用途去划分部门,而轻、重工业则是按照产品和生产过程的“轻”“重”去划分部门。人们往往以为Ⅰ、Ⅱ部类和重、轻工业是一一对应的,其实这种观念并不正确。有些产业,例如生产汽车等耐用消费品的产业,按照第一种分类办法显然属于第Ⅱ部类,而按照第二种分类办法,则属于重工业。也有的产业,例如纺纱产业,按照第一种办法分类属于第Ⅰ部类,然而按照第二种办法分类,却属于轻工业。因此,即使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是生产发展的一般规律,也并不能由此推出重工业优先增长的原理。
1.2.4 服务业和三次产业的划分
虽然在产业革命前的所谓“商业资本主义”时代,由“包卖商”等进行的服务业活动对工场手工业的发展曾经扮演过重要的角色,但由于产业革命发生后工业开始了独立的发展,从事“拾遗补缺”的消费服务的作用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由于在工业化早期人们并不把服务业看作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许多经济分析都是在产业两分(即只存在农业和工业两个产业部门)的框架下进行的。这种情况直到20世纪40年代才得到改变。
英国经济学家配第(William Petty,1623~1687)早在1691年就曾经设想,就业人口将从农业转向工业,再从工业转向商业。这一猜想在19、20世纪之交成为现实。大量劳动和资本不仅继续流入第二产业,而且更多地流入商业和物流、教育和科研、旅游和娱乐、文化艺术、保健以及政府的公共服务等服务业。到了20世纪初期,先行工业化国家的服务业(包括一般服务和政府的公共服务)无论在就业还是在增加值方面都超越了工业,成为国民经济中比重最大的产业。服务业的这种发展使费希尔(Allan G.B. Fisher,1895~1976)在1935年和克拉克(Colin G. Clark,1905~1989)在1940年提出的将产业(industries)划分为第一产业(农业和采掘业)、第二产业(制造业)和第三产业(服务业)的“产业三分法”在20世纪中叶得以确立[25]。
目前为理论界所公认的服务概念是1977年希尔(T.P. Hill)提出来的。他指出:“服务是指人或隶属于一定经济单位的物在事先合意的前提下由于其他经济单位的活动所产生的变化。……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即消费者单位的变化和生产者单位的变化同时发生,这种变化是同一的。服务一旦生产出来必须由消费者获得而不能储存,这与其物理特性无关,而只是逻辑上的不可能……”[26]80年代中期,巴格瓦蒂(Jagdish N. Bhagwatti)(1984年)、桑普森(Gary P. Sampson)和斯内普(Richard H. Snape)(1985年)相继扩展了希尔的“服务”概念,他们把服务区分为两类:一类为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另一类为不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以此为基础,巴格瓦蒂将服务贸易做了更为细致的区分,并为世界贸易组织所接受[27]。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条件下,很多服务内容渐渐可以用电子信息技术来存储并借助电信业来远距离传输。这样就改变了传统服务业产品既不能储存也不能运输、必须在消费现场提供的特性,使服务产品在很多方面更像制造业的产品。
从理论上说服务业产出应当是所有服务活动的加总。但在现实中,度量服务业的产值却并非易事。由于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一方面制造业包含有越来越多的服务内容,例如制造业企业中的研发(R&D)和营销,在传统意义上都属于服务业务;另一方面,在统计上也很难对各行业中包含的服务业增加值作准确的计量,而只能根据企业销售额中哪种业务占优势地位来确定企业属于哪个行业,然后再通过加总服务行业中所有企业的增加值来确定服务产业的增加值。因此有人说,就美国全国而言,“公众对制造业重要性的认识明显夸大了。实际上只有18%的就业在制造业,而65%~75%的制造业的就业是在研究、开发、产品设计、流程设计、后勤、促销、营销、分销、会计、人事、法律或管理信息系统等服务领域。国家未来的增长动力是以知识为基础的服务活动,而不是制造业。”[28]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狭义的劳动价值论出发,认为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不属于物质生产部门的商业等服务业,由于其活动不创造价值,而只是在二次分配中分润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不属于生产部门之列。由此在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出现了轻视服务业的倾向。而且,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长期采用计划经济国家通行的物质产品平衡体系(MPS),只包括对物质产品部门和提供“生产性劳务”部门的核算,而否认服务业活动也创造价值。虽然在1992年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开始与联合国制定并在市场经济各国通用的国民账户体系(SNA)接轨,但是直到2003年颁布《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正式文本,我国才完全废除了“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的旧部门分类和产品分类,对服务业增加值覆盖不全的问题则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