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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大同
公司业务全球化趋势表明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和谐,投资人不应该忽视这一点。这种趋势使差异变得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淡化了以公司所有者为中心的观念。在这样的情况下,本为数不多的坚持股东至上的美国公司经理人将会进一步减少。
产品市场国际竞争的硝烟蔓延数十年,而今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也日渐激烈。在公司和其他机构在市场上寻求最低成本的资金的同时,投资人(资本的供应者)现在开始获取更多在境外的投资机会。孤立的资本市场不复存在,金融市场针锋相对的竞争接踵而至。
欧盟在许多方面将公司金融和管理融合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单一货币的采纳通过平衡生产率差异这一技术进步和高投资的结果而缓和了竞争的局面。商业支出差距,特别是工资差距将逐渐缩小。随着各国采用欧元,最终放弃使用地方货币,这一进程将逐渐展开。
同样具有深远意义的是欧盟的创新大大减少了资本跨国流动的障碍。欧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强制取消对外国投资的控制。只限制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公众健康和社会福利的特定部门。许多欧洲国家保留权力,只在必要的时候进行控制。
会计准则
一系列基本原则的修订调整了欧洲的会计准则。这些准则包括:①财务报告需有统一的格式;②包括原始成本、权责发生制的普遍评价原则及审慎的保守主义原则;③授权检查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公正;④年度审计;⑤公开文件存档;⑥合并原则。统一会计制度的趋势促进了公司财务和管理的和谐。
日本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现在,日本的会计准则要求整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所有账目。由于过去缺乏这样的法律,一些公司为了保护母公司而将坏账转移给子公司。日本的新规要求如不动产的价值跌到原始价格的一半以下时,公司需列出所有待售不动产的市值。在此项规则制定之前,日本存在大量的投机性泡沫,从20世纪80年代一直持续到90年代(见第5章)。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美国以外的及非英语语言公司提前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并用英文汇报其结果。例如,日产公司在1999年末提前6个月采用合并会计准则,用英语发出有关新闻稿汇报阶段结果,这对于10年前的日本公司来说简直是难以想象的(即使日产是一家有着法国背景的日企)。在2000年中,当日产用国际会计准则汇报年度财务成果时,显示了63亿美元的惊人损失。如此大的数字是因为考虑了养老金负债、关闭工厂的费用以及不动产和所持证券的更实际的价值。尽管造成这一结果的还有很多其他重要因素,但是考虑在非美国公司投资的投资人必须明白其他地方的会计准则并不像看起来的那样。
美国正在向世界上盛行的会计准则看齐。1996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96年《全国证券市场改进法》,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发展国际会计准则的进度做出汇报。近10年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合作,颁布了一套核心的会计声明。1997年10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国会递交了汇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加入和响应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倡议的世界组织。
七国集团的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宣布支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行动,鼓励其尽快提出一套完整的核心原则。此外,世界银行希望“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坚决要求各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准备其财务报告。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美国前财政部长罗伯特·鲁宾等人均郑重表示,发展实施国际会计准则是新兴的全球金融体系的一个关键部分。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称国际会计准则务必要全面、保证可比性和透明度、全面公开、能提供严格的解释并对其实施负责。事实上,许多人认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莱维特的广泛倡议响应了日益统一的国际会计准则,是对美国公司盈余管理的严格遏制。
未来的会计制度对投资人来说至关重要,如美国会计准则一样,保留着衡量商业现实的作用。这一体系与坚持财务报告诚实性的审计文化一起,为投资企业增加了无与伦比的价值。将眼光投向海外的投资人应该充分意识到差异,密切关注提供了机遇和挑战的国际新变化。
公司治理
在欧洲,时有抵制制度统一的事件发生。例如,为了促进区域和谐(也可能是世界和谐),13则有关欧洲公司法的规章以及关于在个别国家建立欧洲公司(Societas Europaea)作为本国公司的补充的建议相继出台。然而,上述措施目前都不是欧盟的最主要目标。
有时,特别是在早期欧盟展开全面努力时,提议建立员工董事会代表和采纳一些统筹治理方案相脱节。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数十年来一直在选择英美同盟还是欧洲大陆的欧洲联盟之间摇摆不定的英国。虽然这种不确定为欧盟的和谐统一设置了障碍,但英国却在国内实现了这两种模式的融合。
美国的公司治理最初借鉴并改进了英国的传统。现在英国也开始引进改良的公司治理原则。英国1992年关于公司治理的《卡德伯里报告》(在1998年的最终版本中被重命名为《汉普尔报告》)旨在确定国际公司的“最佳范例”。他们打算借鉴美国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技术革新,具体要点将在下一章中讨论。
英国在欧洲的重要作用以及英美公司治理间的联系使得欧洲大陆模式向市场模式靠近。法国的经历成为一个引起争议的实例。在历史上利益相关者模式和金融中介构成法国公司治理的特征。同时,法国采用的是国家主导型的产业政策,法国公司的规模普遍小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的规模,法国的产业精英并非来自于产业内部。这种环境限制了资本市场的深度和监督能力。
现在法国正追随着全球化和自由化的趋势。政府通过私有化放松了国家对各产业的控制,修订版规则使法国模式更近似于市场模式。此外,小股东的数量迅速增加,紧跟英国之后,法国仿照美国模式进行了广泛的技术管理改革。而且,法国公司董事会开始建立审计赔偿委员会,小股东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任务,大量高质量的优势信息增加了经济的透明度。
与法国相似,日本也远离了终身雇用制和横向协作,逐步向股东市场模式迈进。日本越来越意识到利益最大化策略实际上与公司传统上提供的保护相一致。越来越多的日本工人──尤其是年轻的工人──表示他们不想连续数年为同一个老板工作,更别说和一家公司签订终身协议了。
美国公司治理仍不够完善,我们可以在接下来的几章看到这一点。美国公司治理的基础很健全,但是在研究其他国家公司治理的相关情况──特别当投资人进行海外投资并展开全球竞争后,我们就可以了解到美国公司治理不完善的原因。
兼并与收购
沃达丰与曼内斯曼之战借助了始于1999年初期严重恶意收购的美国式欧洲并购活动之势。在法国,巴黎国民银行发动了380亿美元的恶意收购,在其两个主要的银行业竞争对手──兴业银行和巴黎银行宣布兼并后,意图接手二者。在意大利,Olivetti公司用600亿美元恶意收购其主要竞争对手──意大利电信集团。后者设计了一系列包括与德国电信建立白骑士联盟等重大防御战术来抵制收购。
在另一场跨国战中,法国的奢侈品巨头路易威登发动了一场激烈的持久战,旨在收购古奇──一家奋力抵制收购的在荷兰注册成立的意大利公司。1999年中期,道达尔菲纳恶意收购埃尔夫阿奎坦公司,这一行动撼动了法国工业和政府机构。以上交易──无论是其进攻模式还是其防御模式──都让人联想起规模在欧洲前所未有的美国式的并购活动。
在欧洲和日本,许多友好的全球联盟都参与推动市场模式的蔓延。在戴姆勒和克莱斯勒合并的引领之下,汽车产业通过曾被认为难以实现的跨国交易,在世界范围内实现了合并。汽车产业生产能力上升到年7 000万辆,然而汽车的年平均需求量最高仅为500万辆,这样,世界40家汽车制造商中只有约10家盈利。以下为部分汽车公司的结局:福特并购了马自达,大众并购了英国的劳斯莱斯,雷诺收购了三星(韩国)和日产三分之一的股份,戴姆勒-克莱斯勒收购了三菱三分之一的股份。
许多其他的产业也面临相似的全球并购。在出版业,德国的贝塔斯曼公司和其他一些欧洲和美国公司一样,追求着收购和联合风险投资热潮;在服装业,在成功地抵制了路易威登的收购之后,古奇接管了法国的圣罗兰;在金融业,德意志银行收购了知名投资银行银行家信托公司;英国石油公司并购了阿莫科(石油)公司;纳贝斯克和一家美国收购公司试图购买英国联合饼干公司,结果在由法、德、英构成的财团的包抄下,铩羽而归。上述这些及其他众多欧盟并购案在公司范畴内实现了行动和预期的高度统一。
兼并和收购是可以给股东价值带来巨大打击的少数方式之一。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深入,交易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并非所有的交易都是我们需要的。密切关注这一领域的经济活动对于投资人来说极其重要,这一点在本章的后半部分还会重申。
资本市场
欧洲股票市场总市值超出纳斯达克、超过纽约证券交易所1/2的股票市值(考虑到市场因素,股票总市值可在短期内剧烈变动,而自2000年年初起,三个市场总市值分别为7万亿美元、4万亿美元和11万亿美元)。1998年7月,法兰克福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宣布了整合设施计划,允许在交易所交易彼此的上市证券。法国不满自己被排斥在外,很快加入了法兰克福-伦敦联盟(尽管较法兰克福和伦敦各40%的份额,法国只占20%)。在法国宣布并入泛欧证券交易所后不久,米兰、马德里、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的证券交易所官员不约而同地表达了加入这项事业的渴望。
尽管欧洲联盟不会答应建立一个共享的交易系统,但它迅速同意了在不同交易所之间进行股票交易。当协商者还在努力争取时,一度受到冷落的法国交易所抓住时机与来自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的交易伙伴签订协议建立了欧洲证券交易所。这个三方联合的交易所夸口说,拥有的股票总市值等于全欧洲总市值的1/4还要多。
由于欧洲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法兰克福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同意进行并购。两者合并形成了iX,意为国际交易所(International Exchanges),有望整合这两个欧洲国家重要的城市的蓝筹股和科技股。iX自夸说拥有相当于全欧洲总市值1/2的股票。这一交易因为斯德哥尔摩(瑞典)证券交易所的高管OM Gruppen意图恶意收购伦敦证券交易所而中断。尽管暂时尘埃落定,然而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却从未停止。
美国全国证券商协会(NASD)建立了自己的纳斯达克欧洲证券市场,这是一个与欧洲各兼并的交易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市场。为了建立一个24小时营业的全球股票交易市场,美国全国证券商协会曾和日本软银集团合力创建了与大阪证券交易所相联系的日本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纳斯达克欧洲证券市场的建立标志着朝这一目标迈进了一大步。这样的结果会进一步促成证券市场的兼并,并因此而影响着金融、会计准则、信息披露、收购、公司治理直至投资人的期待和经理人相应的措施。
在证券上市和交易中,随处可嗅到兼并的气息。多年来,国外公司一直在推动着全球股票上市,其中最著名的成功案例是1993年戴姆勒-奔驰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人们不断地努力,成功的案例也越来越多。在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之后,瑞士联合银行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上市要求,主要目的是用美国上市的股票支付美国金融服务公司的收购。数月后,瑞士联合银行收购佩因·韦伯证券和基金管理公司。
在法兰克福证交所上市10年之后,25岁的德国思爱普软件公司于1998年8月初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思爱普因制造“美式增长”和“美式回报”而闻名。思爱普公司管理人员认为思爱普在纽约交易所的上市表明思爱普已经逾越了法兰克福证交所并发展成一个包含多种管理模式的跨国公司。
国际证券交易集团化的迹象还包括建立可以进行期权交易的国际证券交易所(ISE)。在线经纪人公司E*Trade和一组经纪自营商在Adiron-dack Trading Partners的带领下,投资近8 000万美元建立了这个全电子化交易的期权交易所。创始人极力吹嘘自己能够在削减交易成本的同时进行数额惊人的超越地域界限的电子化交易的能力。
投资人不应该忽视资本市场的特点。他们需关注交易如何进行、由谁来进行、交易成本多少、何时会影响价格波动和市场效率。同样重要的是,交易规则决定了会计处理,放宽对上市公司的限制能够削减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最后的前沿:信息
跨国交易有着实际的障碍,如获取对方信息的类型和数量。在诸如美国和英国这样的坚持市场体制的国家,可获得大量的当地的目标信息。这些国家往往会运行不动产和知识产权体系。发展良好的证券及兼并收购业强化了信息文化。兼并收购中的买卖双方都清楚需要依靠信息进行正确的评估以及凭借合同来保密的必要性。通常在探索论证的初期,卖方就会执行保密协议并在关于兼并的讨论开展之前提供给买方大量的专有数据。
欧洲和亚洲国家的文化与美国/英国市场模式的文化截然不同。可得到的资产记录很有限,相关信息也被小心地保护起来。卖方不愿意与可能因为个人喜好拒绝交易的潜在买方分享信息。在美国和英国保护买方的保密协议在这里并不起作用。这样做不无道理,因为执行保密协议的法律体系并不发达,卖方会对买方是否能严格地保密产生怀疑。
在沃达丰—曼内斯曼之战中,文化差异变得异常明显。曼内斯曼公司在英国法院起诉沃达丰公司的顾问戈德曼·萨克斯,试图阻止戈德曼继续做沃达丰公司的顾问,其理由是戈德曼之前曾在曼内斯曼公司工作,知晓曼内斯曼公司的保密信息。英国法院在短暂的听审之后,认为曼内斯曼公司的要求很可笑,并因此驳回了诉讼。
实质上,不同的模式对相关信息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在市场模式中,特别是在美国,披露潜在的环境债务和退休人员债务的行为由来已久。其他国家最近刚刚开始环境监管,它们在传统上更多依赖于公共社会保障制度,有关个人的计划并不在重要的位置(即使在此类负债很多的德国)。对于投资人来说,美国公司比欧洲和日本的公司会披露更多的信息。美国联邦和州法律同股票交易规则、市场压力一起导致了美国公司会大量提供各种信息。相较美国,其他国家提供的信息就少得多,有效性也差得多。
随着越来越多的如戴姆勒克莱斯勒和思爱普等形形色色的公司在美国和世界证交所上市,它们会发现在提供信息方面须符合美式要求。在完善跨国交易的过程中,信息的提供及评价变得不可避免,由此建立统一信息披露标准的需要变得愈发迫切。事实上,人们发现美国/英国式的信息披露与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德国的传统一致。因此,很有必要将信息披露包含在国际公司法中。
公共监管机构为此做出努力。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IOSCO)合作开发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国际标准。该标准的目的是使跨国公司在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下融资和上市。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发布了关于特定的现金交易、普通股股票上市的新规则,使其适用于要约收购、股权交换、公司合并、私有化和其他的相关交易。
在现代全球市场,高质量的信息对于智慧型的投资是很必要的。由于更多的国家发展了信息化企业和投资文化,更多的人了解了其规则,人们越来越难以忽视网络上的垃圾谣言。
互谅互让
改革的浪潮引起了员工的积极响应。在20世纪后半叶,公司价值在股东和员工间的重新分配缓慢却大大改变了美国社会股东至上的思想。在过去,员工仅仅会对收入和辞职感兴趣。今天,没有人只关心收入,员工越来越关注企业的方方面面。
员工向雇主提出索偿,包括假期和病假工资、陪产假或产假、安全和反歧视权、保健计划、遣散索赔、退休福利和退休金。所有这些索款要求股东从昔日的所有中划拨出大量的资金。最重要而且有些违背常理的是,与日本相反,这些公司的员工成为了股东,同时将更忠诚地为同一位雇主工作更长的时间。
美国的监管机构更大胆地吸取了国外的经验。例如,它消除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界限。1996年12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增加了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商业银行可从投资银行的子公司赚取10%~25%的收益。管理上的变革带来了所谓的《20条款》(Section 20 subs),掀起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合并的浪潮,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的历史。1999年11月《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废止加强了金融业的融合。所谓的《20条款》带来了监管的变革,引发并推动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合并,改变了所有权分离的历史进程。美国的诉讼制度并不令人艳羡,其支持大量的股东集体诉讼和衍生诉讼。相比之下,许多法律体系严格限制此类诉讼。尽管美国可能不会大量减少此类诉讼,而可以确定的是立法者希望遏制滥用诉讼的决心。例如,1995年的《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大幅修订了证券法,区分了滋扰被告诉讼和立功索赔。
这一分析从利益相关者和财务特征角度预报了公司管理模式的融合。这些管理模式不主张股东利益导向,新型的模式也不需要股东利益导向,各方力量全力推进公司的融合。事实上,美国公司的合并并没有为了股东的利益而增加经理人的权利,更确切地说,经理人的权利反而被削弱了。
巴菲特告诉我们,他在投资中得到的最有价值的教训就是意识到业主经理人的重要性。这个永恒的经验的价值在全球化的世界里越来越重要。当然,巴菲特强调,尽管管理质量可以极大地影响权益回报率,但是却永远无法取代有竞争优势的良好企业。他说:“优异的管理记录(从投资报酬率的角度来衡量)取决于你划的是一条怎样的船,这更胜于你怎样去划(虽然不管一家公司好或坏,努力和才能也很重要)。”后面几章将会关注成功的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