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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且巧妙地运用杠杆
“查理·芒格和我不会去做,我们目睹过一些智商很高的人因为做杠杆最终把事情搞砸。”
——巴菲特
在巴菲特的投资理念中似乎是没有杠杆的,杠杆通常是投机者才喜欢使用的工具,而巴菲特对它始终不怎么感兴趣,并且告诫其他人不要盲目使用杠杆,尤其是那些非专业人士,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要彻底排斥和完全反对杠杆,在特定的情况下,在特定的行业中,他还是会谨慎且巧妙地使用杠杆来进行投资。比如巴菲特非常喜欢使用浮存金这一杠杆,它是一种相对比较安全的工具,尤其是对伯克希尔这样大体量的公司而言。
保险浮存金其实是保户向保险公司交纳的保费,保险公司暂时管理这笔不属于自身财产的资金。在财务报表中,这属于“应付账款”,属于保险公司债务的一部分。当保户出险时,保险公司就需要拿出这笔钱给保户理赔,不过在理赔之后,剩余的钱可以用来投资,投资收益一般归公司所有,也有一些保户会和保险公司签订投资分成协议,共同分享投资收益。
对于公司来说,浮存金是非常好的资金,而且往往是零成本和负成本的运作资金,而前提就是保险公司的盈利情况良好。比如早在1998年,巴菲特就这样告诉股东们:“浮存资金的成本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负数,也就是说,我们以低于零的成本获得这些资金。所以说,当我们获得这笔负债的同时也就实现了利润。”
巴菲特之所以特别青睐零成本的浮存金,原因就在于它有效放大了投资的杠杆,可以更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收益,虽然浮存金属于负债,使用不当可能会加剧亏损,但巴菲特本身就聚焦于那些稳定性好、商业模式简单清晰、现金流良好的公司,这样就可以保障自己的投资不会出现太大的波动。另外,美国法律对于保险浮存金的使用是比较开放和包容的,巴菲特就可以更好地用保险公司的钱去购买股票,而这样一来,这笔保险资金基本上几十年都不用赎回,对伯克希尔来说根本不存在什么资金压力,以至于巴菲特可以在股价下跌50%的时候仍旧保持淡定。
在2012年致股东的信中,巴菲特对于浮存金的使用给出了一个明确的解答:“财产及意外险保险公司预先接收保险费,在事后支付索赔。在极端情况下,例如某些工人的事故赔偿金问题,会导致索赔支付期限长达几十年。这种‘先收钱后赔付’的模式让我们能够持有巨额的现金,我们称其为‘浮存金’,这些浮存金并不属于我们,最终将会进入别人的口袋里。在持有期间,我们可以用这些浮存金进行投资,为伯克希尔公司赚取投资收益。”
让这种杠杆发挥作用的原理在于,巴菲特往往先用自有的资金和投资人的资金购买股票,赢利之后,就会收购多家优质的保险公司,并且使用保险公司的浮存资金再进行投资,当进行到这一步的时候,他就已经在使用投资杠杆了。假设伯克希尔旗下的浮存金所产生的投资杠杆为1.5倍,那么当正常投资者在投资中获益20%的时候,巴菲特就能够取得30%的收益。
如果说其他一些外国投资者受限于政策,无法将保险浮存金拿来投资,那么为什么美国其他一些投资机构以及保险公司无法像巴菲特那样灵活运用这笔浮存金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一旦对巨大的保险浮存金使用不当,就容易拖垮整个保险公司,这样的风险是大多数投资机构无法承受的,从这一点来说,巴菲特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投资大师,他懂得如何巧妙地运用浮存金。而对于其他多数人和多数投资机构来说,他们缺乏这种灵活运用杠杆的能力和魄力。
巴菲特在给合伙人的信中写道,他在投资过程中一般不使用杠杆,也对杠杆敬而远之,但是在具有确定利润的套利交易中,也会适当使用杠杆,只不过使用的量不会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他还特别谈到了合伙公司的杠杆,它们类似券商的融资融券,可以提高套利交易和组合的整体收益率。而合伙人资金也是巴菲特常用的杠杆,通常情况下,巴菲特会设置一种承诺最低收益的募资方式,巴菲特从合伙人募资,资金成本是6%,只有当巴菲特赚的钱超过6%,才提取超额收益的25%,一旦亏损,就要弥补亏损后再提成。巴菲特会用的第三种杠杆就是自己拥有控制权的企业的资金,当巴菲特买入一家公司的大量股票以及控制权时,就会利用这家公司的资金投资一些更高利润的项目和企业。
借助这些杠杆,巴菲特有效地利用低成本来创造高回报,但他本质上并不认同杠杆这种操作工具,他觉得很多非专业的投资人最好不要去触碰杠杆,而他自己也会谨慎使用,就是因为杠杆的风险比较大,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会面临巨大的压力,一旦操作不当就会面临巨大的亏损,而巴菲特拥有非常稳健、可靠的投资能力,能够更好地把握住机会,在年化20%的收益甚至更高的收益面前,杠杆的成本和风险都会被忽略掉。这其实就是巴菲特商业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他可以用最低的成本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并且将这些资金投资到收益更高的项目上,这就类似于用别人的钱去投资,而且风险比较低,非常适合长线操作。
很多投资者喜欢冒险,喜欢运用杠杆去获取暴利,但问题在于他们可能不具备巴菲特那样的实力,无论是投资能力还是资本管理能力、资本体量、社会资源,都存在明显的差距,他们在借助杠杆的时候缺乏理性的认知和对风险的基本判断,无法打造巴菲特这样的商业运作模式,又没有长期操作的能力,导致经常失去控制。正因为如此,巴菲特向来反对普通家庭加杠杆,借钱炒股或者配资炒股,在他看来,杠杆的风险是普通人难以承受的,杠杆的操作也是普通投资者无法掌握和控制的。
就像一个年收入为几万元的普通家庭,借了几十万元去炒股一样,这种投资无疑会让整个家庭承受巨大的风险。又或者某个普通企业与其他企业合伙投资,但是该企业的负责人却将合伙做生意的钱投资到另外的项目上,稍有不慎就会毁掉两家公司。可以说,杠杆不是不能触碰,但一定要谨慎,而且必须具备足够的资格与实力:首先,投资者要有出色的投资能力与资源,可以找到一个收益更高的项目。其次,投资者要有足够的资本来应对风险,即便投资失利,也能确保自己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