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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VS高通
2018年,半导体产业最经典的攻防战役案例,莫过于博通(Broadcom)计划并购高通(Qualcomm)。
博通前身为安华高(Avago Technologies Limited),创立于1961年,原本只是隶属于惠普的半导体部门,2005年才从惠普独立出来,成为一家公司。博通首席执行官陈福阳(Hock Tan)于2006年担任安华高的首席执行官。他在10多年里,通过不断并购,将安华高的市值从35亿美元扩展到1000多亿美元。并且在2015年,以370亿美元收购博通后,将两者合并为博通有限公司(Broadcom Limited),从而成为全球最大的无线网络芯片厂商。
高通则是一家创立于1985年的无线通信公司,为全球前五大半导体厂商之一,也是智能手机芯片的领导厂商。
博通与高通,是两家互为竞争对手的半导体公司,它们之间的纷争起源于2017年11月。当时,高通与苹果因专利侵权互相起诉,在这样看似无止境的诉讼过程下,高通的股价应声下跌。博通就是看准了这股下跌趋势,打算收购竞争对手高通。这无疑是希望通过收购高通来互补博通不足的部分,让博通成为半导体方案最完整的供货商,为博通带来更大的利益。
因此,在2017年11月,博通提出了以每股70美元、总价值高达130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高通。不过,这份提案很快便遭到高通董事会的拒绝。
然而,博通并未因此停止收购计划。2018年2月,博通提出了新的并购提案书,除了收购价格从每股70美元提高到每股82美元外,更在提案书中详尽完整地分析高通应该被博通收购的理由。而高通也根据内容发表声明回击,两者展开了激烈的攻防战。
通过图7-15可以看到,近年来博通与高通的市值走势。
图7-15 博通与高通近年市值走势比较
博通的主攻——高通无法创造股东价值
在博通的提案书中的攻击重点便是质疑高通能否继续创造股东价值。首先,博通认为高通的股票价格严重表现不佳,因为高通的5年平均股价回报率下降了8%。这样的表现使其在美国标准普尔500中排名第433,属于后9%的公司。而博通的5年平均股价报酬率上涨664%,在美国标准普尔500中排名第7,有着前1%的表现。
再者,高通并没有将其在4G的领导地位转变成股东价值。高通的首席执行官曾在2010年3月2日宣称:“我们已经投资了LTE(Long Term Evolution,长期演进技术),因此我们相信高通位于产品的领导地位……也因为高通曾经在LTE的开发上大量投资,因此造就了高通在3G科技的领导者地位。过去在3G的成功经验,我们相信高通也会成为4G科技的领头羊。”然而,2010—2017年间,半导体产业的平均股价回报率上涨了255%;高通在这个时期内的平均股价回报率却只上涨了19%。同时,2010年高通的税前净利占总收入的46%,2017年只剩下32%。从这些实际的财务数字可以看出,高通在4G上的领先地位并没有转换成股东价值。既然投资在LTE的效果如此微落,那他为何还能宣称未来在5G的领先地位就能转变为股东价值?
而整篇声明最重要的就是——高通的毛利率持续下降。因为毛利率的高低,反映着竞争力的强弱;在IC(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中,高毛利率是产品差异化下的成果。由于IC设计公司彼此的成本都差不多,因此高毛利并非来自较低的成本,而是较高的价格。差异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做出别人做不出的产品,二是可以比别人更早将产品上市。对高通而言,其持续下降的毛利率,是竞争力下降的警告。
1999年后,高通的毛利率曾不断上涨,除了因本身产品的优势而取得较高的售价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高通的专利权收入。由于高通握有大量专利权,以近乎垄断的方式囊括了大部分通信技术的相关产品,而专利权属于高售价且低成本的收入来源,因此高通的毛利率便不断拉升,甚至有长达8年的时间都维持在毛利率70%以上,相当惊人。
然而,这种依靠专利赚取暴利的方式,开始引起各方不满。除了竞争对手的控诉之外,各国的发展委员会等政府组织也表达了反垄断的立场,并针对公平交易开始对其进行调查。在这些调查下,高通支付了大量罚款,并被迫降低专利的使用价格。这些种种不利因素,都对高通的获利有相当负面的影响,自2011年后,高通的毛利率便不断下滑,到2017年只剩下64%(见图7-16)。
图7-16 高通与博通之毛利率比较
我们从图7-17也可以看到,高通的专利权收入在2015年达到高峰,随后便开始萎缩。相应的,总营收的占比也自2011年后就开始下滑,2017年只占整体的25%。此外,2017年,高通被美国法院判决,认为高通对私人企业收取过多的专利权费用,除了必须停止向企业主收取如此高额的专利权费用外,还必须替这些公司支付相关的仲裁费用。
图7-17 高通专利收入及其占总收入的比例
博通的助攻——高通连续失信
除了对毛利率的强烈攻击之外,博通也对高通的首席执行官对外宣称高通获利成长、成本结构改善等保证,提出一项又一项的质疑。例如:
1.高通曾保证为股东创造持久价值,但自2015年,每股股东报酬不增反减。
2.高通表示QCT(1)部门营收将会增长,但实际上反而下降了6%。
3.2015年,高通首席执行官宣称:“高通将采取行动,大幅减少营业成本。而在这些行动下,高通每年可省下大约11亿美元的营业成本。”但在2017年,其营业费用只减少了250万美元。
4.高通预测QCT部门营业毛利在2015年至少成长20%,结果只增加了2%。
由此可见,企业高层在财报上的任何宣示,都会被检验是否能信守承诺。
高通虚晃一招的防守
对于博通的提议,高通董事会提出两点作为响应:一是认为博通提出的价格低估了高通的价值,没有计入其近期并购及5G事业上的潜在价值;二是认为博通没有表现出必须完成交易的决心,以及没有考虑交易若失败会带给高通的股东及顾客多大的伤害。这些响应看似对博通的质疑做出反击,其实并没有根据博通的论点做出回应,而是迂回地在并购价格及并购影响上做文章,可谓虚晃一招。
高通真实的主要防御——政治力量
虽然被博通批评得体无完肤,但高通也并非省油的灯。除了表态拒绝博通的收购提案,高通通过拉拢政治力量,阻断了这场恶意并购。
2018年1月29日,高通通知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希望能由美国政府来审核博通对于重选高通董事会委员的提案。同年3月4日,美国财政部发布了一则紧急通知,根据《美国联邦法规》31 C.F.R.§ 800.401(c)规定,希望能扩大调查关于博通恶意并购高通的层面。其发布的内文表示:在过去一段时间,CFIUS不断与博通及高通两方有所联系与沟通,也因此了解博通的确是带有恶意的目的并购高通的。美国政府认为,在博通目前的并购提案下,以及任何其他可能让博通与高通合并的情况下,此并购案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产生危害。
CFIUS表示,高通在无线网络及通信上的领先地位,来自不断地投入研发与创新(研发费用的投入金额为全国第二,仅次于英特尔)。如果博通成功并购高通,在博通目前以如此庞大的融资金额来并购的情况下,博通必定有来自资本市场于短期内必须获利的庞大压力,因此非常有可能过度专注于短期绩效,而忽略了长期的研发投资。长远来看,都将损害高通的长期竞争力。特别是由于美国政府担心中国大力发展5G技术,将弱化高通在无线通信技术上的领先地位,将让中国有机会扩展于5G标准设置流程的影响力(中国华为占5G知识产权10%)。若博通成功收购高通,将对美国国家安全有巨大之负面影响。因此,CFIUS认为,维持目前博通与高通各为两家独立公司的状态,才是对美国整体而言最好的状态。因此,财政部CFIUS宣布高通董事会延期,并针对此并购案进行审慎调查。
2018年3月1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取代CFIUS发出的声明决议,以国家安全考虑禁止博通收购高通,以及任何形式的合并或购买,同时要求两家公司必须提交终止交易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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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德鲁克说过的一句话非常真切:“任何一个人的成就主要靠发挥长处(perform only from strength)。”这其实就是《孙子兵法》中“胜于易胜”的道理。
在本章所列举的案例中,所谓“胜于易胜”的精华,还是要回归到领导者通过苦思,先找到取胜的契机,融合组织文化、策略聚焦、资源集中等众多因素,创造“以镒称铢”的优势,谋定而动不求轻率,所谓“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孙子兵法·军形篇》)此处的“先胜”,指的是事先的深入分析思考。
(1) 高通的业务经营区分为三大部分:CDMA(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技术集团(QTC)、技术授权(QTL),以及战略性活动事业(QSI)。QTC事业部开发及提供相关技术系统软件,QTL事业部负责IP组合授权,QSI事业部投资各个领域的初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