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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交易创造不公平的竞争了吗
2009年,T.Rowe Price的高管安德鲁·布鲁克斯(Andrew Brooks)谈道,“但是我们正向高频交易套利者和其他类型交易的两层市场前进,人们想知道他们有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否则,市场将失去公平性”。[1]这个争论背后的观点是超速计算机、算法和通信设置都非常昂贵,普通人难以利用这一点,他们创造了双层体制,而高频交易者在其中具有很大的优势。这并不是对当前市场的准确评估。主要存在3个方面原因,我们将逐一进行阐述。
做市商中速度的作用
市场需要做市商,就像制造商和消费者需要经销商一样。总有一些做市商,如果没有他们,市场就不能正常运行。而且,做市商不得不拥有快的速度,因为存在被动交易相关联的逆向选择问题(在第14章有所论述)。过去,速度优势被一些享有特权的交易者(交易所的知情人)获得。他们通常被称为局内人(locals)、场内交易者(floor traders)、专家(specialists)及其他。现在,速度优势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相比几年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今天的资本市场相对于过去而言,更具有平等性。我们已经给出了一个19世纪早期的一个例子,信鸽具有速度上取胜的优势。在华尔街的早期,物理位置越靠近交易所的公司越具有速度和接入优势。后来,那些最先拥有电话的人具有优势。诸如此类。相对于2009年,1929年,大银行相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存在着数量级上的优势。2009年,世界上最快的高频交易公司,格泰斯勒公司(Getco)高于在线经纪客户的优势也就是在瞬间。即使在很忙碌的一天,速度上的优势也极其微小。而30年前是在交易所大厅进行实时交易,散户第2天在报纸上才能复核收盘价。
当在公平的游戏中,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获得优势,这既不是一个不公平的竞争问题,也不是一个双层体制问题。它是一个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布鲁克斯的言论意味着越聪明的人,以及投资昂贵的基础设施的人使得他们成为更具竞争力的人,与其他人相比,具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但是根据这标准,沃伦·巴菲特相对于别人,有较早将好的想法付诸实践的优势。他有额外获取信息的能力,他足够聪明,他有能够处理信息并能将工作做得很好的分析师。这为什么不会降低市场的诚信呢?这种类比可以推广到竞争存在的所有领域。纽约扬基队(New York Yankees)能够支付给队员他们想要的工资,从而建立足够有才华的队伍。不是所有的球员选择为它们服务,扬基队也不能因为拥有最高的工资单就确定能成功。一级方程式赛车团队在提供资金和天赋方面的能力并不完全相同。一些车队拥有较好的驱动和引擎,它们参与研究与开发,从而获得很多比赛的胜利。现实就是这样,并没有不公平。它遵循基本的金融原理:如果你愿意承担风险,你可能获得回报。
如果一些选手没有获得承担风险以及获得报酬的机会,将是不公平的。但是高频交易并不是这样。任何人可以得到主机托管空间。任何人可以得到最好的硬件和快速的通信网络。2012年有一个事件,纽约证交所为了弄清楚仅一些高频交易者利用的数据集而受到惩罚。但是本质上纽交所就违反了现存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国家市场系统管理规则603(a)),那里清楚地表明任何想利用特殊数据的人都不能获得这些数据。它们被处以罚金,这件事情才得以结束[2]。很清楚,想要进行竞争的公司需要在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它们也不得不获得竞争的技巧。对于任何企业,都是如此。
而且,投资于昂贵的基础设施并不能保证成功。我不能公开点名,但是我知道许多高频交易者在基础设施上花费巨资,最后除了赤字没有剩下什么。这说明为第14章谈到的几种速度进行投资,并不一定能保证获利。它只是把交易者推向与尽力做类似事情的其他交易者的一个公平竞争环境。任何公平的竞争都是如此,存在着赢家和输家。但是,输家对我们是有教育意义的,因为它证明并不存在高频交易者通过花费很多资金而获得号称低风险获利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对好的实体资产的投资、良好的技术、聪明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潜在优势的资源事实上是可能取得成功的投资,也有可能是不能取得成功的投资。
速度的目的
认为双层体制不正确的第二个原因是高频交易者不能使用他们公平获得的竞争优势和投资者进行竞争,而宁可相互之间进行竞争。高频交易者(尤其是做市商)职责是促进订单成交,意味着他们是这些订单的对立方。正如第14章所阐述的,获得超过其他高频交易者的速度优势对于处理与被动订单相关的逆向选择问题是很重要的。
有宣称不愿意累积太多头寸的交易者,以及不愿意持有隔夜头寸的交易者将与时间跨度为周、月、年的交易者进行竞争,这种宣称是不正确的。确实,高频交易者是庞大的流动性净提供者,而投资者是净消费者。
统计数据可以支持这一观点。高频交易者消耗在速度上的巨大资源和成本能够产生一个与速度相关的策略。美国股票市场大约每股盈利0.001美元,前文已经提到。市场中最快的交易者能获得盈利。当然,他们需要交易大量的股票,正如第13章所示,即使进行累积,美国股票市场高频交易利润仅仅稍高于一个美国股票市场的中型零售经纪公司的盈利。
现在,与良好的统计套利交易者的情况相比较。一个公司的利润是每股0.01美元到0.02美元。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拥有更好的基础设备,盈利额外的0.001美元就是很有用的,但仅仅是边际收益。对于长期投资者,回报目标都是以几(许多)美元或者10%以上进行衡量,每股赚取额外的0.001美元并没有太多的动力。因为长期投资者交易的频率很低,这一点在这里尤其重要。
将高频交易者和长期投资者进行比较,是证明这些参与者有一点竞争或没有竞争的一种方法。然而,每一种投资者在市场中都有自己的角色。高频交易者之间的竞争仍然存在,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进行竞争,至少以不利于非高频订单流的方式进行交互作用。
哲学观点
投资的每个优势,尤其在阿尔法驱动投资中,都是有关速度的。不论是更快地得到数据,更好地处理信息,还是更快地执行订单,只有具有相似想法的人在你后面完成订单,你的投资想法才能获利。价值投资和高频交易投资均是如此。
这是有关阿尔法的基本陈述,与第3章给定的阿尔法定义是一致的:阿尔法策略取决于时间。特别地,阿尔法策略是在别人之前实现价值。无论你是像沃伦·巴菲特的长期投资者、统计套利者、期货市场的趋势跟随者还是高频交易者,只有在你多头上涨和/或空头下降时,你才能获利。这只有当其他投资者聚集跟随你的脚步时才会出现。也许这是投资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部分:成功投资和交易内在地依赖于对未来其他投资者和交易者群体行为的预感。预期某人的交易和预期某人的长期赌注并没什么特别不同。
总之,很难看出高频交易不公平以及高频交易创造双层体制的观点的任何价值。高频交易者确实相对于普通人而言有一些优势,但是话说回来,IQ高于平均值的人,或者在投资分析和交易决策上花费更多时间和金钱的人本应如此。无论是对于长期资本管理类型的投资,还是高频交易类型的投资,这个优势本质上取决于速度。更确切地说,就是在其他人拥有相同的想法之前获得头寸,以及保持获利退出头寸。这直接导致高频交易者的第二个问题。
[1] Charles Duhigg,“Stock Traders Find Speed Pays,in Milliseconds,”www.nytimes.com,July 23,2009.
[2] http://sec.gov/litigation/admin/2012/34-6785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