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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日常花销
曾国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京,数年之间生养了几个儿女,人口日繁,仆妇日增,仆人工资、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更何况父亲及两个弟弟也先后入京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在曾国藩的账簿中,买煤买粮买肉买苦水甜水剃头打辫子赏下人,每月都为数甚巨。
曾国藩家的日常生活,由仆人王荆七经管。每月曾国藩以银换钱后,会将部分交给王荆七,用于购买柴米油盐日用之物。道光二十一年他交付仆人荆七(“付王荆七手用”)用于日常花费的钱数如下:
正月,十九千四百七十二文。二月,十六千二百二十文。三月,十八千四百零七文。闰三月,二十四千八十四文。四月,十三千六百八十三文。五月,二十千二百九十六文。六月,二十千八百八十文。七月,十七千九百六十八文。八月,十三千三百六十文。
九月之后不再记载此项,前九月平均每月十八千二百六十三文。以此计算则生活日用一年要花掉165.56两。参见《曾国藩账簿中所见日常消费物价资料表》(表2-8)。
表2-8 曾国藩账簿中所见日常消费物价资料表
说明:此表系从《辛丑年用银数》和《辛丑年用钱票数》账簿挑出能显示物价信息的部分条目制成(不含上文衣食住行诸表中已含条目)。
曾国藩“付王荆七手用”钱中,有一部分是用于仆人开支。曾家所雇用的数名男女仆人,一年工资花费亦不少。
曾国藩进京之时,从湖南带来了两个仆人:邓福和王荆七。按当时惯例,曾国藩先给了他们每人十千文的“安家钱”,说定每月工食钱五百文。
邓福在京不到一年,就被曾国藩辞退,临走前“赏钱二千文”(94)。王荆七在曾寓服务时间较长,是曾国藩的贴身仆人(95)。
除了这两个人外,曾国藩到京后还雇用了多名男仆,比如张福、刘兴、周贵等,月工资均五百文。从曾国藩账簿中可见,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寓中用了五名男仆和至少一位老妈。如果以六人计,平均每月工钱共3000文,合2.09两,全年约27.2两。
除了工钱外,“赏钱”也是仆人的主要收入之一。按照当时惯例,对宅内仆人,过年及重要节日如端午、中秋都要给赏。这一年曾宅给下人赏钱7.23两,详见《〈辛丑年用钱票数〉账簿中用于仆役工资赏赐项表》(表2-9)。两项合计,全年用于仆人支出34.43两。
需要说明的是,除了零星几笔曾国藩单独记载外,工资的支付应该都包括在了“付王荆七手用”项目中。零星单独记载合计4750文,合3.31两。加上上项“付王荆七手用”及7.23两赏钱,则曾宅含仆役工资的日常生活支出合计为176.1两。
表2-9 《辛丑年用钱票数》账簿中用于仆役工资赏赐项表
说明:此表系从《辛丑年用钱票数》账簿中逐笔挑出仆役工资赏赐项目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