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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冰敬、炭敬和别敬
做官一年,入不敷出如此。
那么,京官通常如何弥补赤字呢?
办法通常有以下几种。第一是如前所述,像曾国藩、陈源兖那样,在入京为官之前,通过拜客、“打秋风”来筹集资金。第二是由家中或亲友提供资助。“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中了进士后被任命为刑部主事,但是因为家境贫困,一度不想就任。后来还是族叔刘举臣每年接济他二百两,才勉强做了十年京官(102),这一点后面还会有介绍。第三是收受其他官员特别是地方官的馈赠,也就是所谓“炭敬”之类。第四是借钱。第五是靠第二职业比如润笔及“坐馆”(当私塾老师)收入,比如下文提到的李慈铭及林则徐的例子。第六是到外面出差获得额外收入,这一点在下一章将重点介绍。最后一条途径当然是贪赃,不过因为京官大多数身居清水衙门,机会不多。
曾国藩在家乡拜客及借款等收入,如前所述,约两千多两。除去在家花费、进京路费外,还有大量积余带到京城。道光二十年和二十一年,他基本就是靠这些积余生活。道光二十年,因为入京草创,花去了八百两白银。道光二十一年的支出中,大部分仍然依赖此项。
曾国藩的另一项重要收入是外官的馈赠。
谈起晚清的官场腐败,人们最为熟悉的恐怕就是“冰敬”“炭敬”等名目。外官馈赠,实际上是自然形成的平衡京官与外官收入差距的一种分配机制。因为众所周知,地方官收入丰厚,“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自然可以稍稍分润一点儿给京中的同乡、同学和同年。
何刚德这样描述这一馈送在晚清的演变:
道咸以前,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同年同乡于别敬之外,则有团拜项,谓每岁同年同乡有一次团拜也。同光以来,则冰敬惟督抚送军机有之,余则只送炭敬而已。
在道光、咸丰以前,地方官送给京官的钱,有四类:夏天送冰敬;冬天送炭敬;如果进京办事,离开北京前送的叫别敬;此外给同年和同乡还要送一点儿,叫团拜钱。同治、光绪以来,只有地方总督、巡抚给军机大臣才送冰敬,其他官员都只送炭敬了。
那么,金额多少呢?“其数自八两起,至三百两为止。沈文肃送军机,每岁只三百金,而军机亦有不收者。其余则以官阶大小,交情厚薄为衡。……而别敬则较为普通,督抚藩臬到京,除朝贵外,如同乡同年,及服官省份之京官,多有遍送,其数不过十金上下,后来竟有降至六金者。然而京官日渐加多,外官所费已不赀矣。”
一般来讲,地方总督、巡抚送军机大臣,一般多不过三百两。普通地方官送给京官的,每次八两到十多两。别敬一般十两左右,后来有降到六两的。
当然,文人送钱,也有讲究,不会直接写明数目,而是以隐语代之:
光宣之际,公行贿赂,专重权贵,末秩闲曹愈难沾丐矣。炭敬即馈岁之意,函中不言数目,只以梅花诗八韵十韵或数十韵代之,若四十则曰四十贤人,三百则曰毛诗一部,何等儒雅。亲贵用事时,有人送涛贝勒千金者,信面犹书“千佛名经”四字,亦尚不直致。惜涛不知所谓,举以示人,后拆开,始知是千两银票也。(103)
四十两,在信中说送你“四十贤人”;三百两,称为“毛诗一部”,因为毛诗三百首。当然,也有个别不学无术的亲贵闹笑话。比如载涛收到一封信,上面写着“千佛名经”四个字,不知道什么意思,当着众人打开,才发现是一千两银票。
道光二十七年(1847),张集馨出任四川按察使,在回忆录中留下了送别敬的具体标准:“军机大臣,每处四百金,赛鹤汀(尚阿)不收;上下两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办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都御使)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应酬,共用别敬一万五千余两。”(104)
军机大臣每人送四百两,军机章京每人十六两。当然,如果是有交情或者需要帮着办事的章京,一百或八十两。尚书一百两,侍郎五十两,以下递减。他进京一次,一共花了一万五千两别敬。
而樊增祥1890年10月26日给张之洞的一封密信为证,给何刚德“光宣之际,公行贿赂,专重权贵,末秩闲曹愈难沾丐矣”一句提供了注脚:
都门近事,江河日下,枢府惟以观剧为乐,酒醴笙簧,月必数数相会。近有一人引见来京,馈大圣六百(大圣见面不道谢),相王半之(道谢不见面),汶长二百(见面道谢),北池一百(见面再三道谢),其腰系战裙者,则了不过问矣……近来政府仍推相王为政,大圣则左右赞襄之,其余唯诺而已。(105)
此信讲的是某人进京时向军机大臣馈赠银子后各人的态度和反应。清代官员之间通信,常用隐语。此信中“大圣”指孙毓汶,因为他姓孙。收到外官馈赠六百两后,见了一面,但没有道谢。“相王”指首席军机礼亲王世铎,收了三百两,派人道谢,但是没有见面。“汶长”指许庚身,收到二百两,又见面又道谢。“北池”指张之万,只收到一百两却喜出望外,见了面再三表示谢意。“腰系战裙者”指额勒和布,一文钱也没收到。决定能收到多少钱以及收到钱的态度的,是收送二人的地位和权力关系。之所以礼亲王世铎和孙毓汶收到的多而态度矜持,是因为这两个人位于权力中心,说话算数。
从以上记载中可见,“冰敬”(孝敬夏天买冰消暑的钱)、“炭敬”(冬天烧炭的取暖费)、“别敬”(离别京城时的“分手礼”)之类馈赠,少则数两数十两,多则数百两,同、光年间官场腐败加重,有人送过千金,不过这已是足以惊人耳目的极限了。
因为数目不多,面积太广,人们习以为常,已经很少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腐败。光绪七年(1881),户部堂官王文韶、景廉被指控收受巨额贿赂。调查发现二人在钱庄的存款中,有五万多两被列在“别敬”“赠敬”“节礼”等项下,来源则涉及众多官员。负责办理此案的惇亲王奕力主严查送礼者,而参与审案的翁同龢则认为,“别敬”“赠敬”“节礼”等,向有此例,不能视为受贿,并且在日记当中报怨惇亲王不“晓事”(106)。最后经慈禧拍板,五万多两“别敬”“赠敬”“节礼”既大多属馈赠,不便查出,置之不问。可见朝廷对此项的态度。
事实上,对大部分京官来说,外官馈赠都是沙漠般枯竭的财政生活中不多的清泉,几乎所有的京官都对此如饥似渴,因为它们积少成多,已经成为和俸禄一样稳定和重要的收入来源。冯桂芬说:“大小京官,莫不仰给于外官之别敬、炭敬、冰敬。”(107)许多京官生活的重心就在营谋馈赠,他们花大量时间用于酒食征逐,部分原因也是只有广泛交游,才有可能辗转认识许多外官。外官入京之际,京官都争相延请,所以每天都有饭局。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描述京官对这类馈赠的贪婪时说:
京官俸入甚微,专以咀嚼外官为事。每遇督抚司道进京,邀请宴会,迄无虚日。濒行时,分其厚薄各家留别。予者力量已竭,受者冀期未餍,即十分周到,亦总有恶言。甚而漠不相识,绝不相关者,或具帖邀请,或上书乞帮,怒其无因,悯其无赖,未尝不小加点染。(108)
京官就靠着“咀嚼外官”生活,外官送别敬,不管如何尽力多送,最后总有怨言。甚至原来并不认识、绝无来往的京官,也会贸然写帖子来请你吃饭,或者写信请你帮助,你也不得不多少帮一点儿。
李慈铭也说,京官穷得没办法,每逢一个地方官进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没有同学、老乡什么的关系可以拉得上。如果有的话,就要想方设法拉上关系,先是去拜见,然后是请吃饭,希望从中获得一点儿好处:“京官贫不能自存,逢一外吏入都,皆考论年世乡谊,曲计攀援。先往投谒,继以宴乐,冀获微润。彼外吏者分其朘削所得,以百分之一辇致权要,罄其毫末遍散部院诸司,人得锱铢以为庆幸。于是益冥搜广询,得一因缘,动色相告,趋之若鹜,百余年来成为故事。”(109)
许多老辈京官,为了得一点馈赠,不得不自失身份,同样见于李慈铭日记:“上午诣王子敬小坐。见潘星翁及秦宜亭为所画扇,俱细款密字,称谓甚恭。两君于后生皆以丈人自居,子敬年少卑秩,何以致敬若此?盖重其为外吏,不无觊望;又酒食征欢,其交易密耳。宜亭,江湖老客,固不足责;星翁年位俱高,似失中朝老辈之体!”(110)
潘星翁是指潘曾莹,官工部左侍郎。学有根底,工书画,居侍郎高位,年齿已高,为了跟着外官混吃混喝几顿,不惜千方百计讨好年轻后辈。
所以很多地方官“以进京为畏途”(111),就是因为害怕和讨厌京官的这种“咀嚼”。嘉庆年间刊印的《都门竹枝词·京官》这样说:“外任官员怕进京,逢人说苦万千声。劝君莫贴洗尘酒,别敬于今久不行。”咸丰九年(1859)三月,段光清因升任浙江按察使进京,同年、同乡和浙江籍京官都为他接风饯行,经常是一天要赴七八处宴会。他不能推辞,每次都去赴宴,但都是“饮酒数杯,略话寒暄,又赴他席”,这样“酬应数日,酌留别敬”。段光清说自己“已花银数千”,但是仍然感觉在京官那里“不见讨好”(112)。
和大部分京官一样,曾国藩对外间馈赠也十分渴望。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曾国藩在家书中说:“男今年过年,除用去会馆房租六十千外,又借银五十两。前日冀望外间或有炭资之赠,今冬乃绝无此项。”(113)
不过曾国藩在京官中属持身清峻、注重名声的一类,他在京虽然交往频繁,但多是与崇尚理学的京官朋友相往还,并无致力于与外官“通消息”,故接受的官员赠送不多。道光二十一年正月,在《辛丑年正月记旧存银数》中,曾国藩记载正月这类收入有以下几笔:
程玉樵送别敬十二两。罗苏溪送炭资十两。李石梧送炭资十六两。
在《辛丑年入数》中记载从二月到年底的此类收入:
二月初五日,彭洞源送银四两。
三月初六乔见斋送别敬十六两。劳辛阶送别敬十两。
十四日黄世铭送别敬十二两。
六月十五日座师吴甄甫送别敬五两。
十月初八李石梧送别敬十二两。
通计全年炭敬、别敬等项共计九十七两。不过在《辛丑年年底汇总数》账簿中,记载“外来馈赠九十八两五钱七分”。说明除以上列出各项外,还有一两五钱七分此类收入忽略未记。
而道光二十一年以后,随着他人际交往越铺越广,在士林中声望越来越高,这类收入水涨船高,应是理所当然。不过此后曾国藩关于此项的记载绝少,仅有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寄诸弟信记载:
今年冬间,贺耦庚先生寄三十金,李双圃先生寄二十金,其余尚有小进项。(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