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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祖父的补品
咸丰九年之前,曾国藩兄弟一直没有分家。所以讨论曾国藩的家庭经济情况,我们不仅要替曾国藩在北京的小家庭算账,也不能忘了湘乡曾氏这个大家庭。
在传统社会,做官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族的事业。跃过龙门之后,对家族不做回报,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因此作为一个穷京官,曾国藩是一直尽力接济家里的。虽然他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初七日说:“孙等在京别无生计,大约冬初即须借账,不能备仰事之资寄回,不胜愧悚。”(96)但事实上,到北京后不久,曾国藩就经常往家里寄回些钱物,以贴补家用,并表孝思。
道光二十一年账簿中“买高丽参十五两八钱六分(二十二枝) ”,及“买祖大人方靴”两笔记载,应该都是寄送老家孝敬长辈的。
道光二十一年之后,曾国藩此类支出逐年渐增。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初七,曾国藩寄回家中鹿脯一方:
兹因俞岱青先生南回,付鹿脯一方,以为堂上大人甘旨之需。(97)
这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曾国藩在家信中首次提到寄回十两白银,“以为堂上大人吃肉之用”:
九弟前带回银十两,为堂上吃肉之费,不知已用完否?
同信还提到,因为祖父生日快到了,他做了两架寿屏:
……正月祖父大人七十大寿,男已作寿屏两架。明年有便,可付回一架。(98)
这两架寿屏成本不低。家书有详细说明:
一架淳化笺四大幅,系何子贞撰文并书,字有茶碗口大。一架冷金笺八小幅,系吴子序撰文,予自书。淳化笺系内府用纸,纸厚如钱,光彩耀目,寻常琉璃厂无有也。(99)
道光二十二年起,他又承诺负担祖父母及父母四具棺材所用漆钱。因为寿具须年年加漆,并且必须加厚漆,每年都要花一笔银子。四月二十七日家信中他说:
今年漆新寿具之时,祖父母寿具必须加漆。以后每年加漆一次。四具同加,约计每年漆钱多少,写信来京,孙付至省城甚易,此事万不可从俭,子孙所为报恩之处,惟此最为切实,其余皆虚文也。
道光二十三年,他寄回家中阿胶等补品和补服等物品,还有四十两白银。他在三月十九日家信中提到寄回的物品,以及四十两白银的分配方案:
付回五品补服四付,水晶顶二品,阿胶二封,鹿胶二封,母亲耳环一双。……阿胶系毛寄云所赠,最为难得之物,家中须慎重用之。竺虔曾借余银四十两,言定到省即还。其银以二十二两为六弟、九弟读书省城之资,以四两为买书买笔之资,以六两为四弟、季弟衡阳从师束脩之资,以四两为买漆之费—即每岁漆一次之谓也。以四两为欧阳太岳母奠金。(100)
综合这些情状,可知曾国藩每年都会寄回家一些高丽参、鹿胶之类供堂上老人用的补品,以及治病用的药品,还有一些家庭妇女用的针线等。另一类是毛笔、书籍等供诸弟使用的文化用品。每次升官之后,还必寄补服、袍褂。
道光二十一年,除了寄回家中高丽参及方靴外,他还承担了父亲的部分返乡路费。合计59.35两。详见《〈辛丑年用银数〉〈辛丑年用钱票数〉账簿中用于大家庭支出项表》(表2-10)。
表2-10 《辛丑年用银数》《辛丑年用钱票数》账簿中用于大家庭支出项表
说明:此表系从《辛丑年用银数》《辛丑年用钱票数》账簿中逐笔挑出用于大家庭支出项目制成。
道光二十二年之后曾国藩资助家中情况,详见《曾国藩京官期间资助家中表》(表2-11)。
表2-11 曾国藩京官期间资助家中表
续表
说明:此表根据《曾国藩全集·家书》相关内容制成。道光三十年,咸丰元年、二年家书中此类记载极少,不知何故。
在道光二十一年中,曾国藩的账簿中没有慈善支出的记载。不过救济穷人特别是穷困族人,一直是曾国藩整个官宦生涯经济生活的一个重点。京官中期开始,曾国藩即参与北京的慈善事业。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家信中曾提及他前门内有义塾,每年延师八人,教贫户子弟三百余人。“昨首事杜姓已死,男约同人接管其事,亦系集腋成裘,男花费亦无几。”(101)从道光二十三年开始,曾国藩开始了对家乡族人不间断的接济和帮助。这在下一章中将要重点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