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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吃老米的官员
如前文所说,曾国藩属于京官中刻苦自砺、持身严正的一类,但他的生活离最穷的京官还颇有一段距离。京官中最贫困一族的代表是刘光第。
刘光第是四川富顺人,出生于咸丰九年(1859),光绪九年(1883)中二甲第八十八名进士,授刑部候补主事。因家贫无力及遭遇母丧等原因,他中进士返里后迁延数年不能赴官,直到光绪十四年(1888)才在他人的资助下进京。自1888年到1898年,刘光第做了十年京官。这十年中,他一直是候补主事。之所以候补如此之久,是因为晚清捐纳大开,仕途拥挤,虽科举正途出身,往往也需等上很多年才能实授。直到京官生涯的最后几个月,刘光第才因参与戊戌变法达到仕途的顶点:1898年9月5日(旧历七月二十日)被授予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但是这个辉煌持续时间十分短暂,同年9月28日(旧历八月十三日)就因变法失败被杀害于菜市口,史称“戊戌六君子”之一。
刘光第整个京官生涯都是在异常贫困的状态下度过的。因为付不起城内的高昂房租,他在南西门外找到一座废圃,简单收拾了一下作为寓所。“君恶京师尘嚣,于南西门外僦废圃,有茅屋数间,篱落环焉,躬耕课子。二三友人过访,则沽白酒,煮芋麦饷客。”(71)
刘光第一家生活水平很低。因为一直处于艰难之中,所以大人、小孩子都很能吃苦,经常靠吃贫民才吃的老米粗粮过活。清代京官所领的禄米,很多时候都质量低劣,无法食用。因为粮仓官员往往会把好米私下贩卖掉,然后以劣米偷运进仓充数,在发放俸米时,粮仓官员会“先将霉烂之米充放”,虽“兼有好米,多以掺和灰土”。因此中下级官员领到的基本都是老米(72)。这些老米“多不能食”(73),一般都领出来低价卖掉,唯刘光第一家是自己吃掉。刘光第在书信中说:“幸兄斋中人俱能善吃老米。”(74)“幸兄宅中大小人口均能打粗,或时买包谷小米面及番薯贴米而食。”(75)
一家人穿得也十分破旧。刘光第“一布袍服,十年不易”,“除礼服外,平日周身衣履无一丝罗”;其夫人则“帐被贫窭”,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位官员夫人;其儿女则更是“敝衣破裤,若乞人子”(76)。他上班路程很远,“从寓至署,回转二十里”。因为无钱坐车,所以平时“均步行,惟雨天路太烂时偶一坐车”(77)。每天步行十公里,堪称健足。
刘光第避居城外,除了无钱付城内高昂房租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无力应付频繁的社交应酬。他们一家人很少出门交游,夫人甚至十一年足不出户。“寻常宴会酒食,亦多不至。其夫人自入都至归,凡十一年,未尝一出门与乡人眷属答拜。宅中惟一老仆守门,凡炊爨洒扫,皆夫人率子女躬其任。其境遇困苦,为人所不堪,君处之怡然。”(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