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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梦寐以求的主考任命
当然,京官们的生活也不是毫无希望。清代政治体制中为京官特别是翰林们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机会是“得差”,即被派到外地办理公务。在出差过程中,往往会得到大量的“灰色收入”,发一笔横财。这是京官生涯的最重要财政补给站。
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
从前京官,以翰林为最清苦……所盼者,三年一放差耳。差有三等,最优者为学差(外放为各省学政—作者注)。学差三年满,大省分可余三四万金,小亦不过万余金而已。次则主考,主考一次可得数千金。(1)
京官当中,翰林是最清苦的,因此最盼望的是三年一次的“放差”。差使有三等,最好的是到各省当学政,主管各省教育。当一届学政,大省可以搞到三四万两白银,小省一万多。次之则是当主考,一次可以搞到几千两。
相对学政,翰林们最容易得到的差使是乡试主考。
清沿明制,乡试设正副主考各一,从翰林等京官中选派。乾隆三十五年起,为保证考官素质,规定乡试主考均须考试,称为“考差”(2)。
几乎所有中下级京官都对当主考的机会梦寐以求,盖因它既有面子又有里子。衡文之典,朝廷一直极为重视。雍正皇帝说:“朕御极以来,屡次开科取士,凡属考官,皆择人品端方、素行谨恪者为之。”(3)因此成为主考,衔命抡才,是人品和文品的双重认定,是一种很高的荣誉。李鸿章晚年位高权重,犹以平生没当过主考为憾。道光二十五年,曾国藩的同乡好友陈岱云外放为江西吉安知府,年仅三十二岁。人人都认为是美差,他却以未得主考、学政为恨。
除了面子上的光荣,当主考“里子”里的实惠更大。首先,主考官是举人们的“座师”,可以收许多门生,这些门生会成为官场上潜在的人脉。其次,乡试结束时,主考官会获得几笔收入:一是地方官场公送给主考官员的“程仪”;二是除了公送之外,地方官员还会以私人名义致送礼金;三是中举者会交“贽金”,也就是拜师费。这几笔收入加在一起,会使一个穷困的翰林一夜“暴富”。
那么,清代乡试主考所获具体有多少呢?《随园诗话》说:
春台一穷翰林,即任试差,不过得一二千金,遽买南妾一人,日日食鲜鱼活虾、瓦鸭火腿、绍兴酒、龙井茶,何以养之?(4)
按这个说法,是一二千两,不足以供养一个娶自南方的生活讲究精致的小妾。
翁同龢日记提供了更具体的数字。同治元年,翁同龢出任山西乡试正考官。乡试结束后,他在日记中载:
九房公送折席银一百两……九房送程仪二百两,又磨勘费二十五两(共五十两,主司分)……同城各官送程仪八百两。(5)
按此记录,他一共收到馈赠一千一百二十五两,再加上国家法定路费四百两,此行收获共一千五百二十五两。与《随园诗话》相吻合。
不过翁同龢的日记对于了解清代乡试主考收入与支出仍嫌过于简略。我发现的最详尽的资料是曾国藩道光二十三年典试四川时所记的各种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