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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国家离婚,财产分割结果会不同吗
导读
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国人也开始学习股神思维,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着手全球资产配置。然而,由于资产的分布地不尽相同,当婚姻走到尽头,多国家多法律监管形态下的财富分割,就成为一大难题。例如,在美国有《公共财产法》(Public Property Laws)及《公平财产法》(Fair Property Laws)两种法律,前者将资产平均分给离异双方,后者则根据不同因素进行最终判决。但在英国,司法部门显然更有人情味,不仅会偏向于弱势群体,还会全面调查双方的真实资产情况,再进行处理。不同的法律判决,常常会导致夫妻双方最后分得的财产比例悬殊。不是一方格外受益,就是一方格外亏损。那么,离婚地的选择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结果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呢?我们接下来将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
案例
马来西亚某富翁J和马来西亚女士X,在5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房子,并且已经一起走过43载的风雨。只是,这对在全球拥有多处房产的夫妇的婚姻还是走到了尽头,二人决定离婚。在长达43年的婚姻尾声,双方却为了该在哪里离婚而吵翻了天。本该好聚好散,二人却因为无法决定到底是在马来西亚离婚还是在英国离婚,而耗费了两年的时间。
焦点问题
在不同的国家离婚,财产分割结果会有不同吗?
案例分析
英国的离婚财产分配制度确实经历了长时间演变,并且愈发受一些家庭的欢迎。在以前,英国的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只能分得很少的财产,而1973年颁布的《婚姻诉讼法》(Matrimonial Causes Act)更关注婚姻中较弱的一方,规定双方理应各自获得满足“合理需求”的财产。到了2000年,英国的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更是改成了五五分的原则。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X女士更偏向于在英国离婚。如果她在英国离婚,那法院很可能会把J一半的财产都分给她。
2015年,英国最高法院决定重审此前的两起离婚案,因为这两起案件中均存在一方欺骗配偶、隐瞒自己真实财产的情况。英国最高法院为减少离婚案件的数量,将会让隐瞒财产的人付出沉痛的代价。可以说,选择在哪里离婚,值得离婚的人深思。相较其他地方,选择在英国离婚的人更应该注意:在英国,资产弱的一方会得到最高法院的关照,而资产强的一方如果只是通过设立简单的离岸基金会、离岸信托或离岸公司来隐瞒自己的真实资产,那不仅容易被英国法院识破,还会因此付出更大的代价。
由此可见,高净值人士若在英国离婚,资产强的一方会面临更大的财产风险。所以不要以为,将婚后财产放入信托就能隔离风险,与其耍小聪明,不如想想如何避免去英国。而很多婚姻关系破裂中资产较弱的一方,更愿意奔赴伦敦去离婚,难怪英国现在已经获得了“世界离婚之都”的“美名”。
同样是离婚,如果高净值人士选择在中国香港离婚,香港法院会如何判定呢?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报道,在很多离婚案中,香港终审法院会判决夫妻双方平均分配财产,而判决的理由并不取决于女方是否对家庭财务有直接的贡献。那为何会这样判?这就要提一下2010年的一起离婚案的判决,在这场离婚纠纷案的一审中,女方只获得了前夫财产的1/3。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对家庭主妇的补偿局限于满足其‘合理要求’所需的金额。”这位47岁的女性在与前夫结婚后就不再工作,且婚内没有孕育子女。女方认为这样的判决有失公平且具有歧视性,因此提出上诉,而香港终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判,重新判决,女方获得了前夫的一半财产——268万美元。对此,女方的律师表示:“任何对家庭主妇的歧视都应该被消除。”那些离婚者,尤其是创造财富能力高的一方,总是过度强调自己在这段婚姻中有特殊的财务贡献的情况。对此,英国的法官曾给出一个说法,“特殊贡献”这样的词应当被用于形容达·芬奇(Da Vinci)、莫扎特(Mozart)、爱因斯坦(Einstein)那类人,他们才是天才。
目前将中国香港评选为亚洲的离婚之都,一点儿都不过分。
看来,一件件天价离婚案,除了让我们在感叹物是人非的同时,也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离婚时,就财产的分割而言,中国香港和英国的法官们更倾向于夫妻财产均分,这与我国内地的相关司法实践有区别。有人说,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就能防止离婚时被多分财产,但中国香港和英国的判决有力地对这一想法进行了反驳,这两地的法院有权决定婚前或婚后财产协议的效力,因此这两地婚前财产协议并非绝对有效。但是在中国内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在中国内地离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应视为双方依法行使财产处分权利,应当认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总结
在离婚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搞清楚离婚地的相关司法规定,而且在做与婚姻相关的财富规划时,也请多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只做一些简单的安排,往往达不到效果,比如夫妻一方成为信托的委托人、保护人和受益人,并且自己对信托财产进行了控制,在离婚的时候,这些财产就可能面临被分割的风险;而复杂的安排往往又由于对于法律了解的限制,存在很多未被考虑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