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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银行:一个审慎银行家的做法
在第4章,我们研究了明斯基对银行业的观点。正如他指出的,银行接受借款客户的借据,并对客户发行银行借据以便付款。我们称第一步为“贷款”,第二步为“创造存款”。
一个好的银行家是一个好的审贷员,这意味着银行家要善于评估借款人的信誉。只有当借款人可以负担贷款、偿还利息和本金时,银行才是成功的。银行以高杠杆率经营(即很少用自己的钱),这意味着其资本充足率通常远低于10%。资本要覆盖亏损,这就要求贷款违约率很低。银行不应该像赌博,因为银行需要大约98%的“赢”概率,而一个赌局如果赢了52%的赌注就可以赚钱。
银行以几种不同的方式降低风险。第一,它们在审贷方面发展专业知识。第二,它们发展与其借款人的人际关系,这有助于帮助它们决定何时有意义地与债务人合作。有时这可能意味着允许逾期付款或债务重组(更长的期限或更低的利率)。第三,它们保持贷款损失准备金和资本以缓冲损失,以便其在一些贷款违约时可以避免破产。第四,它们的资产组合中有一部分安全的流动性资产,如果需要应对取款需求或遇到其他短期负债方面的周转困难,那么可以出售流动性资产。第五,它们可以求助中央银行,当银行自身的流动性缓冲资金不足时,中央银行将作为最后贷款人。第六,政府存款保险大大降低了存款人的挤兑冲动,即使当他们遇到一个经营困难的银行时。第四至第六提到的这三个因素综合在一起可以帮助一家银行继续为贷款和其他资产融资,即使这些货款质量并不可信。反过来,这将减少以打折价出售问题资产的必要性,打折出售资产会导致银行破产(如资产的价值下降至低于银行的负债,资本将消耗完)。
这让我们关注银行和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存款保险制度和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双重政府支持,意味着丧失清偿能力的银行可以继续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市场纪律将不会关闭丧失清偿能力的银行。这与没有政府支持的私人公司的经营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它无力偿债,其股价将下跌,可能面临债权人索偿,债权人期望至少能回收部分资金。该公司将被迫进入破产法庭。因此,受到监管的银行不是真的受市场纪律的支配,而是受监管机构的支配。
允许破产银行继续经营被称为“监管容忍”,它是在政府监管者的处置之下,可以通过暗示无视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这样简单的操作。正如我们之前看到的,政府也可以选择通过向银行注入资本使之“国有化”(使其有清偿能力)。或者,政府可能选择让银行的债权人(被保险的存款人除外)承担一定损失,以“处置”一个破产的银行。
监管层通常似乎含蓄甚至明确地采取了一种“大而不能倒”(TBTF)的准则,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有些银行太重要、规模太大,或者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太密切,所以不能破产。这是最大的支持!不被允许破产的机构,不必担心例如贷款审核、贷款损失准备金、杠杆比率、流动资产之类的事情。所有这些事项都有监管机构的支持。
不言而喻,一个“大而不能倒”的银行不可能是一个运行很好的银行!它像一个富人爸爸,给一个16岁的孩子一串法拉利跑车的钥匙,并为所有车险、超速罚单和法院的传票提供后援保险。你可以大胆地假设,在第一种情况下,TBTF银行可能需要救助;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孩子可能需要免于责罚的通行证。如果你看过《华尔街之狼》这部电影,你会记住这一幕,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扮演的角色性格怪异而鲁莽,吃着安眠药驾驶。这就是最高管理层在这几年中如何管理美国的六大TBTF金融机构并最终导致危机的形象写照。山姆大叔,你能担负起29万亿美元的救助资金吗?[1]
除去TBTF银行,监管机构应如何评估一家银行的健康状况呢?明斯基自20世纪50年代末就致力于改善银行评估。首先,有必要知道银行业务是追求利润的业务:
商业银行是一家企业。其管理目的类似任何其他企业管理的目的: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利润,同时注意公司内部操作的各种约束。在银行业,公司业务的限制涉及流动性维护(到期偿债能力)和偿付能力(一个正的、持续的净值)。除了这些限制,银行还受法律的限制和控制。因此,考虑法律限制,银行在流动性和偿付能力的限制下将最大限度地提高利润。[2]
鉴于流动性和偿付能力的限制,审慎的银行家应该如何作为呢?明斯基(1959)继续指出:
这类银行家运用保险原理考虑违约和资产贬值。尽管是预估的,每笔贷款都收取可能由于预期违约的损失补偿,因此,即使某些贷款违约或投资失败,但整个贷款和投资将是有利可图的。除了获得贷款和证券发行的风险溢价外,审慎的银行家还将要求其贷款和证券得到妥善担保,以尽量减少违约和贬值损失数量及数额。这就是银行家所持有的资产保护,以防止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
银行收取由借款人支付的款项所产生的现金流,反过来,银行又将这些资金支付给它的债权人,用以偿还其债务(包括存款)。审慎的银行家希望现金流入超过现金流出,其差价足以产生银行利润,并覆盖不良贷款的预期损失。
比起银行资产减去负债的净值分析,明斯基更加强调这种“净现金流量分析”。在他看来,净值分析可能有很大误导。首先,大部分的银行资产组合缺乏流动性,因此不能出售用以承担债务。这是因为银行在发放贷款审核的过程中获得了大量信息,披露这些信息将有损信任关系:
违反保密要求可能会导致客户损失,顾客可以拒绝将他的财务状况公开。此外,银行对顾客能力也会进行自己的判断。希望获得银行贷款的公司渴望银行家的支持,并且银行家能为其票据背书并对其负责。但是有时银行家的现金流非常紧张,他的背书可能相对无价值。因此,银行家不能依靠出售客户贷款获得现金,以抵消异常大额清算的资金损失。
出于这个原因,银行喜欢持有一些可变现资产:
通常银行有两种方式获取非人格化、可变现资产:一是购买证券,二是发放非人格化贷款。与单一持有客户贷款而言,证券投资和非人格化贷款使审慎银行家的现金占存款比重较低[3],因此他愿意接受以低于贷款的利率获得该资产。银行家不论何时何地所获得的非人格化贷款和证券的实际种类将取决于惯例和制度。然而,银行通常持有的两类资产:短期政府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资金(如果存在这样一个市场)。
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银行开始证券化贷款(特别是抵押贷款),使它们可交易化。
我们回顾一下审慎的银行家所面临的两个主要制约因素。银行比一个典型的非金融公司面临更严格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的限制。流动性义务负担大,是因为它接受存款,其中许多是活期的,然而其资产通常不能快速地、无损失地变现:
普通企业一般持有定期债务,债务直到指定日才到期。除了所有者的投资,银行负债的基本特征是活期负债。银行负债的主动权在于存款人,即银行债务的所有者。因此,银行必须保持足够的现金以满足任何来自储户提款的清算损失,以及银行家补充库存现金所面对的意外大额清算损失。
银行股本相对资产较低,因此偿付能力约束严重,这意味着“银行不能像普通的商业企业那样,在资产价值大幅下降时依旧存续”。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或没有具体的资产作为担保的无抵押贷款,事实上是基于借款人的总资产大大超过了负债,这样可以保护审慎的银行家。然而,一个审慎的银行家并不想占有抵押资产,因为这样的成本太高,具有一定的风险并且耗时。
通常情况下,虽然借款人的安全和流动性资产能对成功获取贷款发挥一定作用,但银行的贷款发放主要基于借款人的估计收入(现金流)。因此我们再次强调,现金流分析是银行贷款活动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当我们研究明斯基提出的改革建议时,我们将回顾他对于审慎银行业务的观点。
[1] 有些人把它们称为“大而不能进监狱”,而不是“大而不能倒”,最大的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没有因欺诈行为遭到起诉,即使他们所在的银行都承认多种欺诈,并各自支付了数百亿美元罚款。
[2] Hyman P. Minsky. “Bank Portfolio Determination,” from Hyman P.Minsky Archive, Annandale-on-Hudson,NY: Levy Economics Institute,January 1, 1959.本部分所有引用都来自这篇早期报告。
[3] 通过使用“银行现金”(banker’s cash),明斯基指的是中央银行的储备用来支付其他银行清算和储户提款。在这里,他认为与贷款相比,银行对可交易的资产愿意接受较低的利率,部分是因为它们节省了因提款(和结算)带来的必要借贷成本,否则银行只能卖证券以获得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