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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没有那么简单
导读
《今日美国》(U.S.A Today)曾报道,中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也是储蓄率高、经济快速增长的国家之一。在经济发展前景被非常看好的形势下,国民却普遍存在着财产规划问题:无人设立遗嘱。
报道中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有将近2.2亿老年人,却只有1%的人在生前做好继承规划,而这1%还是比较乐观的猜测。报道认为,中国人从古至今对死亡忌讳,以至于认为立遗嘱是一个很不吉利的行为。
不过,更令人惊讶的是,即便是设立遗嘱的那1%的人,他们的遗嘱也有不成立的情况,以至于众多家庭在遗产分割上忧虑重重。所以我们现在就来说说立遗嘱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和它本身的重要意义。
案例
黄某的妻子蒋某离家出走后10年未归。这10年里,过半的时间黄某都是与红粉知己张某一起居住和生活,在黄某患病卧床期间,张某细心照料、打理。对于黄某而言,张某的不离不弃让他感动不已,她已经不只是知己,更像是家人。于是,黄某临终前决定立一份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遗赠给张某。然而,当蒋某得知此事后,她以黄某配偶的身份上告法院。法院认为黄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与张某的关系,实属有违公序良俗,判决黄某的遗嘱无效。
焦点问题
在法律上,什么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案例分析
你可能会想,遗嘱不该是无法被驳回的吗?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将一切分配好,即便有人不高兴、不同意,但最终也只能接受。可是,遗嘱并不是这样“无敌”,它可能会因为种种因素而无效,比如案例里,因为遗赠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而使遗嘱无效。为什么会这样呢?虽然《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且《继承法》也未明确规定禁止婚外同居者接受遗赠,但是《继承法》必须与整个法律体系相协调。首先,继承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必须受民法基本原则的统辖,而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其次,《继承法》与《婚姻法》应相协调。若《继承法》不禁止将遗产赠与婚外同居者,则与《婚姻法》中保护合法婚姻的精神相悖。遗赠行为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应当符合《民法通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例如应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在本案中,黄某因感激张某照顾而将其全部财产遗赠给张某,但张某却并不能否认其对遗赠人的照顾是基于双方违法的婚外同居关系,因此照顾一事不足以改变此遗赠行为有违公序良俗的本质。
那么,遗嘱怎么订立才会有效呢?那些希望通过遗嘱来安排遗产的人士,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首先,遗嘱人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们知道设立遗嘱是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遗嘱人不能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即便设立遗嘱,多半也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不过,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之后丧失了行为能力的,这就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但是遗嘱人如果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病等精神性疾病,那么他所立下的遗嘱则很可能无效。
其次,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财产。《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遗嘱中处分他人、集体和国家的财产的部分无效,所以,所设立遗嘱无效时,多半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财产部分。比如,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在遗嘱中处分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如果未对婚后的财产有特别约定,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共同共有的,夫妻双方各占一半,故遗嘱中处分了配偶财产的部分应当无效。又比如,老人通过遗嘱约定,将其贷款购买的房屋赠给儿子,但实际上可能因房贷未还完,导致遗嘱人并未获得房屋的完整所有权,而使该部分遗嘱无效。
再次,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继承法》规定了设立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按照规定的此五种方式的一种,且符合《继承法》规定形式的遗嘱,才合法有效。
最后,遗嘱的订立一定是表达遗嘱人真实的意愿。《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总结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越来越多的人打破传统观念,运用遗嘱安排个人的财产传承。所以,如果你有先立遗嘱的前瞻性思想,那么现在你就要打破传统观念,明白遗嘱不是自己在家随意写下几行字、签个名就可以的,而是非常专业的行为。因此,我们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咨询专业律师,以免一番心血付诸东流。
此外,随着中国高净值人士不断增加,富有家族不断出现,我们面对庞大甚至可能“跨国”的资产和日渐复杂的人身关系,只用一份遗嘱就想实现财产传承,已然是不可能。此时,能真正帮助我们的只有专业的律师,律师能从法律的角度帮我们进行继承、接班的规划,妥善利用遗嘱、信托、保险等各种财富规划工具,完成我们的愿望。
报道的网址为https://www.usatoday.com/story/news/world/2017/01/02/chinesewills-savings-beijing/957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