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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谬论
近一个世纪以来,人类学家一直在抱怨以物易物谬论。经济学家偶尔也会略带愠怒地指出,他们之所以无视所有证据,一直讲述同样的故事,是出于一个非常简单的原因:人类学家从来没有提出一个更好的故事。这个原因可以理解,但是同样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可以回答。人类学家未能就货币的起源提出一个简单的、有吸引力的原因,是因为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故事。货币和音乐、数学或珠宝一样,从来就不是被“发明”出来的。我们所说的“货币”,根本不是一个“物品”,而是以比例的形式、用数学来比较物品的一种方法——让你知道,1个X等于6个Y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货币可能和人类的思维一样古老。当我们想要开展更具体的研究时,就会发现,许多不同的习惯和实践,都会汇聚到现在被称为“货币”的东西上。这正是经济学家、历史学家等发现难以形成对货币的单一定义的原因。
长久以来,因为缺乏同样有吸引力的故事,信用理论家举步维艰。这并不是说,在1850~1950年间进行的货币争论,参与的各方都没有使用虚构事实这一武器的习惯。这一点可能只在美国成立。绿背纸币党人(Greenbacker)主张完全解除美元和黄金的挂钩,允许政府在创造工作机会运动中,不受限制地投入资金。为此,他们提出了进军华盛顿的设想——这个设想在美国的历史上将会激发无尽的共鸣。L·弗兰克·鲍姆(L. Frank Baum)的《绿野仙踪》(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一书出版于1900年,被广泛地认为是一部政治寓言。威廉姆·詹宁斯·布莱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曾在“开放白银”(free silver)平台上两度竞选美国总统,《绿野仙踪》影射的正是由他发起的民粹运动——要求在黄金之外开放白银货币,以黄金—白银的复本位制取代金本位制。在这个运动里,除绿背纸币党人之外,最主要的参与人群就是债户,尤其是和多萝西一样来自中西部的那些农场家庭,他们在19世纪90年代严重的经济衰退时期,一直面临着大规模地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根据民粹主义者对《绿野仙踪》的解读,东方和西方的“坏女巫”(Wicked Witch)代表美国东西海岸的银行家(紧缩货币政策的倡导者和受益人),“稻草人”(Scarecrow)代表农民(没有大脑,不能躲避债务陷阱),“铁皮人”(Tin Woodsman)是工人无产阶级(没有心脏,无法和农民齐心协力行动),“胆小的狮子”(Cowardly Lion)代表政治阶层(没有勇气干预现状),黄砖小路、白银拖鞋、翡翠城和倒霉的巫师可能只代表它们自己。“奥兹”(Oz)显然是“盎司”的标准缩写。假如鲍姆的写作目的是创造一个新的谬论,那么他的故事极为成功。但如果他本来是希望进行某种政治宣传,那么他的故事就没那么成功了。威廉姆·詹宁斯·布莱恩3次竞选总统都失败了,银本位制度从未被采用。如今,很少有人还记得《绿野仙踪》这个故事的本来寓意。
对于政府—货币理论家来说,这尤其是一个问题。关于统治者在被征服的土地上使用税费来建立市场,或者把税费用于军队开支及其他政府职能开销的故事,并没有什么启发性。德国把货币作为国家意志的化身的看法,也没有很好地流传开来。
但是,每当经济彻底崩溃的时候,传统的自由放任主义经济学就会遭受重创。布莱恩运动的诞生,是对1893年大恐慌的回应。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只要政府保证货币和贵金属安全地挂钩,那么市场就能够自我调节”这一观点被彻底击碎。大约1933~1979年,每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政府都推翻了之前的政策,或多或少地采纳了凯恩斯主义(Keynesianism)的一些做法。正统凯恩斯学说的前提假设是,除非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愿意有效地扮演起保姆的角色,否则资本主义市场将无法真正运转起来。最著名的做法,就是在经济衰退期,政府通过巨额赤字进行“投资”。在20世纪80年代,英国的玛格丽特·撒切尔和美国的罗纳德·里根都进行了出色表演,显示两国政府将拒绝采取任何投资行动,但人们实际上并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如宣称的那样没有进行投入。在这两个例子中,他们都意识到要加大力度推翻之前的货币正统学说,以此作为国家运转的依据。1971年,理查德·尼克松决定彻底取消货币和贵金属挂钩,终止国际金本位,引入浮动货币体制。从此,浮动货币体制就主宰了世界经济。这意味着,从此以后,所有的国家货币都变成了由公共信用支撑的“许可货币”——这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喜爱的说法。
现在,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对于他习惯称为信用和国家理论的“替换传统”的东西所持的态度,比过去和现在与他水平相仿的经济学家所持的态度更加开放(尽管不无争议,凯恩斯仍被视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思想家)。在某些观点上,他让自己深入其中:在20世纪20年代,他花了几年的时间研究美索不达米亚人用楔形文字记录的财务信息,试图明确货币的起源——后来,他称之为“巴比伦人狂热”。他在自己最著名的著作《货币论》(Treatise on Money)开篇,就详细阐述了自己的结论。如果一个人不从最基本的原理开始研究,而是先对历史记录进行仔细翔实的检查分析,那么凯恩斯的结论基本上是能够得出的唯一结论:从本质上说,最愚蠢的初级知识是正确的。不管货币起源于何处,在过去4000年里,货币一直是政府创造的产物。他论述道,个体之间相互签订合约。他们借入债务,并承诺偿还。
因此,政府率先诞生,其角色是法律权威,保证物品的偿还能够与合约上的名字或描述相对应。此外,当它宣称有权决定并公布什么物品与名字相对应,并能不时更改它的公告时——即宣称自己有权重新编辑字典时,政府就将起到双重作用。所有的现代政府都宣称拥有这样的权利,并且至少在过去的4000年里,这样的宣告都在持续发生。只有当货币演变到达这一阶段以后,纳普的票证主义——货币是政府创造的产物,才能完全实现……现在,所有文明使用的货币就是票证主义产物,这一点毋庸置疑。
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必须创造货币。货币是信用,它可以通过私人的合约协议(例如贷款)而诞生。政府仅仅是强制推行协议,并制订法律条款。因此,凯恩斯得出了另一条让人印象深刻的判断:银行创造货币。银行自身的能力足够,并不会成为这样做的掣肘;因为不论银行借出多少钱,借方除了再次把钱存入某家银行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因此,把银行体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借方总数和贷方总数一直是相等的,可以相互抵消。凯恩斯的这一判断,其隐含的启示非常激进,但是凯恩斯自己并不激进。最后,他总是小心地以某种方式对问题进行重新界定,从而使其能够被当时的主流经济学所接纳。
但凯恩斯也不是谬论的制造者。至于另外一种传统带来了以物易物谬论的答案,也并不是出于凯恩斯自己的努力(凯恩斯最后认定货币的起源并不重要),而是来自同时代的新凯恩斯主义者。他们竭尽所能,把凯恩斯一些比较激进的见解推广到极致,并对此毫无畏惧。
在货币的国家信用理论中,真正薄弱的环节就是税务的要素。解释为何早期政府要求收税是一回事(为了创造市场),而询问“他们有何权利收税”则是另外一回事。假设早期的统治者并非恶棍,而收税也不是勒索(据我所知,没有信用理论家用这种观点看待哪怕是最早期的政府),你一定会问他们如何让这样的事情正当化。
现在,我们都认为自己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人们纳税,因此政府才能提供服务。首先,从安全保卫服务开始;通常情况下,军事保卫是早期的政府所唯一能够提供的服务。当然,到了现在,政府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据说,这一切都能追溯到某种形式的原始“社会合约”,每个人都认可这一合约。但是没人能够准确知道何时、通过谁,或者为什么我们应该因先人对某些事情的决定而承担责任,而对另外一些事情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假设市场先于政府出现,那么这所有的一切都将有意义;但是一旦你意识到市场并没有在政府出现之前诞生,那么整个论证过程都将倾覆。
还存在另外一个解释,人们提出它是为了和国家信用理论保持一致。它被称为“原始债务理论”,理论的主体研究主要在法国完成,研究人员不仅包括经济学家,还有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古典主义学者。起初,该理论是围绕着米歇尔·阿格利塔(Michel Aglietta)和安德烈·奥利恩斯(Andre Orléans)的研究建立,最近又加入了布鲁诺·特莱(Bruno Theret)的成果。自此,美国和英国的新凯恩斯主义者也开始展开相关研究。
它是最近才出现的一个理论,最初诞生于关于欧元本质的争论之中。建立统一的欧洲货币不仅激发了各种各样的学术讨论(统一的货币是否意味着欧洲作为一个国家而诞生,或者意味着统一的欧洲经济体或社会体的诞生?从根本上看,它们是不是一回事?),而且激发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政治讨论。欧元区的建立,推动先锋是德国,它的中央银行仍然认为自身的主要目标是抗通胀。进一步说,紧缩的货币政策和平衡预算的需求,一直作为削减欧洲国家福利政策的主要武器来使用,它已经演变成银行家和退休员工、债主和债户之间政治斗争的核心利害关系,和19世纪90年代发生在美国的情况一样。
关键的理由在于,任何试图把货币政策独立于社会政策之外来研究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原始债务理论”的研究者坚持认为,货币政策和社会政策是同一件事情。因为政府是所有的公民彼此之间债务的信用担保人,所以政府可以使用税收来制造货币。这种债务正是社会的本质。它的出现,远远早于货币和市场;货币和市场则是把债务进一步细分的简单方法。
起初,这一理论认为,债务的这种性质并不通过国家来表现,而是通过宗教来表现。为了完成自己的论证,阿格利塔和奥利恩斯完善了一些早期的梵文宗教文献著作:吠陀和梵书中收集的圣歌、祈祷词和诗歌。几个世纪以来,这些文字由僧侣记录创作,如今它们被认为是印度教思想的基础。阿格利塔和奥利恩斯的做法看起来很奇怪,但其实不然。那些文献著作,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反映债务本质的记录。
实际上,即使是在约公元前1500~公元前1200年间创作的最早期的吠陀诗歌,也表现出对债务的关注——债务被认为是罪行的同义词。不计其数的祈祷词,都是请求神明将祈祷者从债务的枷锁中解救出来。有时候,这些典籍中出现的债务就是取其字面含义——例如,《梨俱吠陀》10.34有一大段章节描述赌博者的悲惨处境,他们“无家可归,四处游荡,处于恐惧的折磨中,处于负债的压力下,寻找金钱”。而其他时候,债务很明显是一个比喻。
在这些圣歌中,死神耶摩的角色举足轻重。如果一个人负债,那么死神就会在他身上放置一个重物;如果一个人对神明或者对其他人,有任何未完成的责任、未遵守的承诺,那么他将生活在死神的阴影下。即使在最早期的经文中,债务似乎也代替了内在折磨的广泛意义,人们向神明——尤其是代表献祭的火焰的阿格尼祈求解脱。在梵书中,解经者试图把一切都整合成一种更加全面的哲学。结论是:人类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债务的形式。
自出生开始,人就是债务;他自己是为死神诞生,只有当他牺牲自己以后,才能从死神手中赎回自己。
因此,祭品(那些早期的解经者自己就是献祭的牧师)被称为“向死神交纳的贡金”。或者这就是表达的方式。而在现实生活中,牧师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知道,祭品将献给所有的神明,而不是只针对死神——死神充当的是中间人的角色。但是,将事情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达,确实立即会带来一个问题。只要有人采用这样的方式来看待人类的生命,这个问题总是会应运而生。如果人类的生命相当于欠债,有谁真的希望偿还这样的债务呢?生活在负罪的状态下意味着有罪,意味着人生的不完整;但是完整就意味着毁灭。从这个角度看,献祭的“贡金”能被看作是支付的利息。作为祭品的动物的生命,是用来暂时代替真正亏欠神明的债务,即人类自己——人类最终牺牲自己是不可避免的,以动物献祭只是推迟这一结果到来的时间。
关于如何走出这一困境,不同的解经者提供不同的方法。有些雄心勃勃的婆罗门人开始告诉他们的客户,献祭的仪式如果正确无误,那么将保证可以突破人类的条件限制,达到永生(因为在永生面前,所有的债务都将变得毫无意义)。另一种方法就是扩展债务的概念,使得所有的社会责任都变成某种形式的债务。因此,在梵书最著名的两个章节里,都认定人类的出生不仅欠神明的债务,需要用献祭的方式来偿还;而且我们还欠编写吠陀的圣人的债,需要通过学习典籍来偿还;欠祖先的债,需要通过生儿育女来偿还;最后,还欠“其他人”(很明显,其他人在这里指全人类)的债,需要通过招待陌生人来偿还。因此,任何按规矩生活的人,都在持续地偿还某种已有的债务;但是同时,因为债务的概念重新回到的社会责任的角度,它就变得远没有“一个人的存在是欠死神的债务”这种说法那么可怕。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责任会出现在以上两种方式中。尤其是,当一个人抚养了自己的子女以后,他就同时具有了债户和债主的身份。
“原始债务”理论家提出,在铁器时代早期,以生活在恒河谷的祭司所采用的特定思想传统来看,吠陀经文中蕴涵的观点并不奇怪;这些观点对于人类思想的历史和本质,是不可或缺的。下面这段话,节选自法国经济学家布鲁诺·特莱的一篇论文,标题并不吸引人,是《货币的社会文化性:向欧元转变的启示》,1999年发表于《消费者政策期刊》(Journal of Consumer Policy),我们可以把它当做例子:
在货币诞生之时,我们拥有死亡的“代表关系”。这是一个看不见的世界,在生命诞生之前,并且超出生命之外——这种代表性,是适用于全人类的象征性的产物,把人类的诞生看作是由全人类所引发的原始债务,债主是人类从中降生的超自然力量。
这种债务的偿还,永远无法在现实世界中完成(它的偿还已经超出了现实世界的范畴),只能采用献祭的方式偿还。献祭,补充了活人的信用,使得延长生命成为可能,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能够加入神灵之列,达到永生。但是这种最初的信仰宣言,也伴随着国家主权力量的诞生。主权的合法性,在于它们可以代表最初的超自然整体。正是这些主权力量发明了货币,作为解决债务的手段——这些手段的抽象性,使其能够解决牺牲的悖论,即死亡是保护生命的永久手段。通过这种机制,信仰也相应地变成了货币,上面印有国家统治者的肖像——货币开始流通,但是其回收由另外的机制安排,即生命债务的税收/解决方案。因此,货币同样承担支付手段的功能。
这非常明确地表明,在欧洲进行辩论的标准,和北美世界使用的辩论标准是多么不同。你无法想象北美任何一个流派的经济学家,会写出这样的东西。但是,作者在这里进行了非常聪明的总结。人类的本性,并不会把我们推向“交易和以物易物”;它确保我们会创建象征符号,例如货币。这就是我们在被看不见的力量包围的超自然中,看待自己的方式;我们都是超自然的债务。
当然,这种聪明的做法又使得我们回到了货币的国家理论——因为特莱写到“主权力量”,实际上他是指“国家”。最初的统治者都是神圣的国王,他们要么就是神明,要么是作为站在人类和统治超自然的终极力量之间的特权调停人。这使人们逐渐认识到,我们对于神明的债务,实际上是对于社会的债务,而正是社会使得我们成为现在的模样。
英国社会学家杰奥夫雷·英格汉姆(Geoffrey Ingham)写道:“原始债务是人们欠长久存续的社会的,而社会保证了个人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但罪犯欠“社会债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所有人都是有罪的,甚至是罪犯。
例如,英格汉姆提到,尽管没有实际的证据表明货币是以这种方式诞生的,“但有大量的语言学证据可以间接证实”:
在所有的印欧语系语言中,“债务”这个词和“原罪”、“有罪”是同义词,表明宗教、偿还和神圣的/不洁的“货币”领域之间的联系。例如,在“货币”(德语Geld)、“赔偿”或“牺牲”(古英语Geild)、“税收”(哥特语Gild)、“有罪”(guilt)之间存在着词根联系。
或者我们可以来看另一个有趣的联系:为什么人们频繁地使用牛作为货币呢?德国的历史学家伯纳德·劳姆(Bernard Laum)早已指出过,在古希腊荷马时代,当人们衡量一条船或者一套盔甲的价值时,总是使用公牛作为度量单位——尽管他们在实际进行物品交换时,从来不会真的为任何物品支付公牛。这么做的原因是,公牛是人类用来供奉给神明的祭品,因此代表着绝对的价值。从苏美尔文明到希腊古典时期,金银作为寺庙的祭品用于供奉。在世界各地,货币似乎都是从最适宜供奉给神明的物品中诞生的。
社会创造了人类,因此我们欠社会原始债务。如果国王接过了保卫原始债务的责任,那么就非常明确地解释了,为什么政府认为自己有权利让我们缴税。税是一种手段,衡量我们欠社会的债务多少。但是,这并不能解释这种绝对的生命债务如何转变成货币,而货币的定义就是衡量和比较不同物品的价值。在信用理论家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看来,这都是很严重的问题,尽管对于他们来说,这个问题的结构并不相同。如果站在货币的以物易物理论的角度来看,你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你会选择某种商品来衡量你需要的其他商品的数量,以及这一过程如何实现;如果站在信用理论的角度来看,你面对的问题就是我在第一章中所描述的:如何把道德的责任转变成具体数额的货币,欠某人一个人情的概念如何最终转变成会计制度,使得一个人能够计算为了偿还债务,自己究竟需要多少只羊、多少条鱼,或者多少重量的银子。或者在这个例子里,我们如何从欠神明的债务,转变成欠亲属或者酒吧服务生的具体债务?
原始债务理论家提供的答案,也是非常聪明的。如果税代表人们欠社会的绝对债务数量,那么创造真正货币的第一步,就是开始计算更加具体的债务数量,建立罚款、罚金和报酬体系,计算我们以某种形式欺骗了别人而欠下的债务;正因如此,我们才处于“原罪”或“有罪”的关系中。
这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截至目前,在我们所看到的所有货币起源的理论中,最令人困惑的一件事情是,这些理论都完全忽略了人类学的证据。对于经济在国家尚未形成的社会中如何运转,人类学家确实掌握相当丰富的证据和知识——在国家和市场尚未完全打破已有行事方式的地方,经济如何发挥作用。例如,东非或南非使用牛作为货币,美洲或巴布亚新几内亚使用贝壳(最有名的例子),或者珠子、羽毛以及铁环、子安贝、海菊蛤贝壳、黄铜棒、啄木鸟的头皮等作为货币——对于这些情况都已经有无数的研究成果。经济学家忽略这些研究文献的原因很简单:这种类型的“早期货币”极少在买卖东西时使用;即使交易中确实使用这些货币,它们也不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物品,使用频率要远远低于母鸡、鸡蛋、鞋、土豆等。而且货币通常不是在雇佣关系中作为报酬支付,它们通常用来重新安排人们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安排婚姻和解决争端,尤其是因谋杀或人身伤害而引起的争端。
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们自己的货币也以同样的方式诞生(在英语中,“支付”这个词原本是从表示“安抚情绪,使息怒”意义的词语中衍生出来的)。例如,你在一次酒后的斗殴中误杀了某人的兄弟,为了表示歉意,也为了显示你希望避免两家因此结下世代的血海深仇,你愿意把非常珍贵的东西赠送给那个人,货币即由此诞生。
债务理论家尤其关注后一种可能性。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希望跳过人类学研究的文献,直接着眼于早期的法典。让我们从20世纪最伟大的货币学家菲利普·格里尔森(Philip Grierson)开创性的研究成果中吸取一些灵感,他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提出货币可能诞生于早期的法律实践。格里尔森是研究欧洲黑暗时代的专家,他着迷于研究后来被称为《野蛮人法典》(Barbarian Law Codes)的典籍。公元600~700年,罗马帝国覆灭以后,许多日耳曼人(哥特人、弗里斯兰人、法兰克人等)确立了这一法典。后来,从俄罗斯到爱尔兰,世界各地都相继建立了类似的法典。当然,这些文献记录非常吸引人。此外,它们确定无疑地表明,传统上关于欧洲在这一时期“重回以物易物”的说法,错得离谱。几乎所有的日耳曼法典,都使用罗马货币进行估值;例如,对偷窃的惩罚,不但要求小偷归还偷窃的财物,而且在他持有所窃财物的时间里,失窃者所有未还清的债务都需要由小偷支付(对于偷窃金钱的情况,就是支付利息)。另一方面,生活在从未被罗马统治过的地区(爱尔兰、威尔士、北欧国家、俄罗斯)的人们也相继颁布了类似的法典,更加确凿地揭示了这一事实。在确定可以充当支付手段的物品选择以及对需要补偿的伤害和侵犯类别的精确分解上,这些法典都非常有创造力:
威尔士法律规定的补偿,主要用牛来支付;在爱尔兰法律中,则用牛或者女奴(cumal)来支付。两国的法律里,支付手段都大量地采用贵金属。在日耳曼的法典中,最主要的支付手段就是贵重金属……在俄罗斯法典中,最主要的支付手段是银子和皮毛;皮毛中价值最高的是貂皮,最低的是松鼠皮。法典的细节非常详尽,不但具体规定了涉及的人身伤害类型(对失去一条手臂、一只手、一个食指、一片指甲、一次导致大脑或头骨外露的头部重击等,都详细规定了补偿数量),而且有些法典对于不同种类的家庭财产,也使用不同的法律章节来对应。萨利克法(Salic Law)的第二条规定偷猪应受到的惩罚,第三条针对偷牛,第四条针对偷绵羊,第五条针对偷山羊,第六条针对偷狗,并且会按不同年龄和性别的动物进行更加精细的划分。
这确实在心理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已经提到,想象一个精准的等价物体系(一头健康的奶牛刚好等于36只母鸡)是从大多数的礼物交换形式中诞生有多么困难。如果亨利送给乔舒亚一头猪,并且感觉自己收到的回礼价值不足,他可能会把乔舒亚看作一个守财奴,但是他无法用一个数学公式精确地计算出乔舒亚到底吝啬到什么程度。另一方面,如果乔舒亚的猪弄坏了亨利的花园,特别是亨利在制止它的过程中失去了一个脚趾,亨利的家人在村镇的议会面前要求传召乔舒亚——正是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变得微不足道并且遵纪守法,如果他们感到自己比应得的数量少得到1格罗特[3],那么就会表达自己的愤怒。而这正是数学的特性,例如精确量度一头两岁大的怀孕母猪价值的能力。更进一步说,征收罚金需要频繁使用等价物的计算。假设罚款要用貂皮来缴纳,但是犯人的家里没有貂皮,那么他可以缴纳多少张松鼠皮来代替呢?或者多少银质珠宝是和貂皮等价的?这样的问题一定不停地出现,由此将至少带来一套近似等价规则的量度办法诞生,规定不同物品之间的等价关系。这就能够对解释前面出现的例子有所帮助,例如,为什么中世纪的威尔士法典不仅能够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奶牛的价值进行分别规定,而且能够对家庭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的所有物品规定其货币价值,甚至细分到每一块木头的成本——尽管在当时,没人相信这些东西能够在公开市场中购买到。
在这一切之中,存在某种非常吸引人的东西。一方面,其前提包含大量的直觉成分。毕竟,我们自己确实亏欠其他人。这是真的。我们交谈甚至思考所使用的语言,我们的习惯和观点,我们爱吃的食物,使我们的电灯能发光、马桶能冲水的知识,甚至是我们表明对社会传统的否定所采用的表达方式——所有这一切我们都是从其他人那里学到的,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早已去世。如果我们把欠他们的东西想象成债务,那么债务将是无穷大的。所以,问题在于,把它看成债务真的有意义吗?毕竟,从定义上看,至少我们认为债务是能够偿还的东西。希望和自己的父母实现两讫的状态是非常奇怪的,这通常意味着一个人想和父母断绝关系。我们真的希望和所有人达到两讫的状态吗?那意味着什么?这种愿望真的是所有人类思考的基础特征吗?
另一种表述方法是:原始债务理论家所描述的,是不是一个谬论?他们的发现,究竟是一个存在于所有社会形态中的深奥的人性真理,并且早已在某些古老的印度经文中得到清晰的描述,还是他们自己创造了这个谬论?
很显然,一定是后一种情况。他们创造了谬论。
选择吠陀经文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对于这些经文的作者,我们几乎一无所知;而对孕育了这些经文的社会环境,我们也知之甚少。我们甚至不知道收取利息的贷款是否存在于吠陀时期的印度——显然,对于祭司们是否真的把祭品看作是人们欠死神贷款的利息,这有着重要的影响。结果,这些经文起到的作用,既可以相当于空白的画布,也可以是写满未知的象形文字的画布,通过它们,人类可以得出任何自己希望得到的结论。如果我们来看一看另一个古老的文明,另一个我们确实了解其存在的环境和状态的文明,将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存在和印度类似的观点,即把献祭看作偿还的方法。如果我们翻阅古代神学家的著作,将会发现,大多数著作经常提到的观点,是把献祭看作人类和神明确立商业关系的切入点,但是神学家们觉得这一观点很明显是荒诞的:如果神明已经拥有了想要的一切,那么人类究竟能拿什么和神明讨价还价呢?在本书的最后一章,我们将看到赠送礼物给国王是多么的困难。而对于神明(更不要说上帝),难度将进一步被无限放大。交换需要以平等为前提。而在面对超自然的力量时,这个前提从一开始就不成立。
而对神明的债务由国家承担,并由此形成债务体系的观点,实际上也站不住脚。这里的问题在于,古代,自由的公民通常不需要纳税。一般来说,只有被征服的人口才需要缴纳贡金。在古代的美索不达米亚,情况正是如此,独立城邦的居民们根本不需要缴纳直接税。与此相似,正如摩西·芬利(Moses Finley)所说,“古典时期的希腊人,把直接税看作暴政的产物,尽一切可能避免其出现。雅典的居民不缴纳任何形式的直接税;但是城邦有时候却会向居民分发货币,这是某种和我们认知相反的税务体系——有时候采用直接发放的形式,比如在劳里厄姆(Laurium)银矿的例子中;有时候采用间接的形式,向参加陪审团或集会的人慷慨地派发报酬。但是,从属的城邦需要支付贡金。即使在波斯帝国内,波斯人也无须向帝王缴纳贡金,但是被征服地区的人们则需要这么做。罗马也是如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罗马公民不用纳税,但是他们有权以救济金的形式,分享其他地区缴纳的贡金——著名的‘面包与马戏’[4]手段中的‘面包’部分。”
换句话说,本杰明·富兰克林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是确定的——他这种说法不正确。这显然使得“对一个人的债务,只是对其他人债务的一种变化形式”的观点,变得更加难以维系。
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足以给货币的国家理论致命的一击。即使那些不征税的国家,也确实征收某种形式的报酬、罚金、关税和罚款。对于其他理论(声称国家的诞生,是作为某种超脱于世外的原始债务的守卫),它很难与之相一致。尽管美索不达米亚是最早出现收利息的贷款的地方,大概比吠陀的诞生早2000年,但是原始债务理论家极少提及苏美尔或巴比伦——这很奇怪,因为这两个地方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国家诞生之地。但是如果我们看一看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这件事就没那么令人惊讶了。又一次,我们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发现,许多方面都和那些理论家预计的情况完全相反。
读者可以回忆一下前文的例子,美索不达米亚的城邦由大量的寺庙所统治:庞大、复杂的行业机构,工作人员通常数以千计,包括牧羊人、纤夫、纺纱工、编织者、舞女以及管理人员。至少在公元前2700年,雄心勃勃的统治者开始兴建以相似的方式组织的宫殿,来模仿美索不达米亚——唯一的区别是,寺庙的中心是男神或女神的圣室,供奉着神像,由僧侣仆人侍奉饮食、穿衣及娱乐,仿佛这些神像有生命。宫殿的中心是国王的房间。苏美尔的国王很少宣称自己是神明,不过他们的做法也与此相距不远。但是,当他们以超自然统治者的能力去干涉臣民的生活时,则很少以施加公共债务的形式推行,一般采用取消私有债务的形式。
我们不知道需要支付利息的贷款何时出现,也不知道其如何出现,因为它们的出现似乎早于文字的诞生。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寺庙僧侣发明了支付利息的贷款,作为向蓬车交易提供资金支持的手段。蓬车交易非常重要,因为尽管古代的美索不达米亚河谷极为富饶,能够生产大量富余的谷物和其他食物,并供养许多牲畜,从而提供大量的羊毛和毛皮,但除此之外,那里几乎一无所有——石头、木头、金属甚至作为货币使用的银子,都需要进口。因此,很早以前,寺庙僧侣就形成了把商品分配给本地商人的习惯(有些商人是独立个体,而有些则是寺庙里的僧侣),商人们将离开平原,到其他地区出售商品。对于寺庙来说,利息是分享商品出售收益的一种方式。但是,一旦这种方式被确立下来,其原理似乎就很快扩散开来。不久,人们就发现不但出现了商业贷款,同时也出现了消费贷款——“高利贷”的原始意义。到了公元前2400年,对于那些经济上有困难的农民,以担保物抵押放贷已经成为本地官员或富商的惯例做法;如果农民不能偿还贷款,放贷者就会把他们的财产据为己有。收取财产通常从谷物、绵羊、山羊和家具开始,然后是土地和房屋,最终甚至有可能发展到家庭成员。首先是仆人,然后是子女和妻子,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债户自己也会被征收。这些人将变成债务苦工:并不是奴隶,但是和奴隶区别不大,被迫在债主的家里(有时在寺庙或宫殿里)一直工作下去。当然,从理论上说,只要债户偿还了借款,就可以把他们全部赎回;但是很显然,农民被剥夺的财产越多,他们就越难以偿还借款。
这种情况的后果是,社会通常面临分裂的危险。如果某一年,出于某种原因农作物歉收,大量的农民将会变成债务苦工,许多家庭将支离破碎。不久,随着负债的农民出于财产被剥夺的恐惧而逃亡,在城市文明边缘的沙漠中游荡的半游牧部落的土地将被荒废。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的彻底崩溃,苏美尔和后来的巴比伦国王,将周期性地宣布大赦。经济历史学家迈克尔·哈德森(Michael Hudson)称其为“既往不咎”。这样的法令通常会免除所有未偿还的消费债务(商业债务不在此列),把土地归还给最初的所有者,允许所有的债务苦工回到自己的家庭。不久,国王在首次登基时宣布大赦基本变成了惯例,还有许多国王在位时期都不得不重复地宣布大赦。
在苏美尔时期,大赦被称为“自由宣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苏美尔语“amargi”是已知的人类语言中第一个出现的意为“自由”的词,其字面意义是“回到母亲身边”——这正是重获自由的苦工终于可以做的事情。
迈克尔·哈德森说,美索不达米亚的国王们这样做,是由于他们宣称自己具有超自然身份:在获取权力时,他们真的认为自己是在重新塑造人类社会;因此,他们需要把以前所有的道德责任清除掉。尽管如此,这和原始债务理论家脑海里的观点仍然相去甚远。
在整个文献主体中,最初的假设可能是最严重的问题:人类在一开始,就对某种叫做“社会”的东西背负上了无尽的债务。我们推想到神明身上的,正是这种对社会的债务;然后,同样是这一债务,由国王和国家政府接手。
正是因为人们假设整个世界的组织,是由一系列被称为“社会”的压缩模块单元实现,并且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属于哪个模块,才使得社会这个概念如此具有欺骗性。历史上,极少发生这样的情况。假设我是一个基督徒,并且是亚美尼亚商人,生活在成吉思汗统治的地区,那么我属于哪个“社会”?我属于自己从小长大的那个城市的社会,属于每天处理事物所在的国际商人组成的社会(拥有自己编制的行为准则),属于由说亚美尼亚语的人组成的社会,属于基督教会(或者仅是东正教会),还是属于领土从地中海延伸到朝鲜的蒙古帝国的臣民组成的社会?从历史上看,国家和帝国很少成为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参考点。国家建立又灭亡;国力也会强盛又衰弱;人们在自己的生活中可能偶然才会得知政府的存在,历史上有许多人从来没能确定自己究竟属于哪个政府。即使到了近代,世界上的许多人也不确定自己应该属于哪个国家,或者这件事为什么重要。我的母亲是在波兰出生的犹太人,她曾经对我讲过一个她小时候听到的笑话:
在俄罗斯和波兰的边境上有一个小镇,没人能够确定它究竟属于哪个国家。有一天,两国正式签署了条约。不久,勘探员们就来到小镇上画出边界线。他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上安装设备,有些村民走了过来。
“那么我们究竟在哪,俄罗斯还是波兰?”
“根据我们的计算,你们的小镇现在恰好在波兰境内37米。”
村民们立刻高兴地跳起舞来。
“为什么?”勘探员问道,“属于俄罗斯还是属于波兰,有什么区别呢?”
“难道你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村民们回答,“这意味着我们再也不用忍受那难熬的俄罗斯寒冬啦!”
但是,如果我们一出生就欠别人无尽的债务,而且我们依靠这些人得以存在,不过又不存在叫做“社会”的自然单位——那么我们欠下的债务是什么?债主又是谁?债务包括所有东西?债主是所有人?抑或某些东西或某些人?我们如何偿还如此模糊的债务?或者更中肯地说,究竟谁能宣称,自己有权告诉人们要如何偿还这笔债?依据什么样的基础?
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来构建问题,那么梵书的作者为这个道德问题提供了非常复杂的回答,而从未有人能够就这个道德问题提供更好的答案。我说过,我们对那些经文诞生的环境知之甚少,但是现在我们所掌握的证据,表明这些重要的经文诞生于公元前500~公元前400年,大约是苏格拉底生活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的印度,商业经济、铸币和收取利息的贷款等机制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当时的知识阶层,和希腊、中国的知识阶层一样,抓住了时机。在这里,抓住时机就意味着询问:把我们的责任看成债务意味着什么?我们的存在究竟是欠谁的债务?
因此,他们的答案中不出现“社会”或国家就十分重要(尽管国王和政府肯定存在于早期的印度)。他们用对神明的债务、对圣人的债务、对父辈的债务、对“人类”的债务来代替。把他们的构想翻译成现代语言并不难。可以这么说,人类最重要的债主是:
·宇宙、超自然力量,或者用现在的说法——大自然。这是人类存在的基础。可以通过仪式来偿还:仪式是微不足道的人类展示对世间万物的尊敬和认知的一种举动。
·那些创造了知识、建立了人类最为看重的文化成就的人;给予了人类存在的形式、意义,同时让它具有了形态。这里,我们指的不但是创造了我们知识体系的哲学家和科学家,还包括所有在某个领域做出过对人类有益的成就的人,从威廉·莎士比亚到中东那位发明了发酵面包,但早已被人遗忘的女士。我们通过不断地学习以及为人类知识和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来偿还他们。
·我们的父母以及他们的父母——我们的祖先。我们通过生儿育女来偿还他们。
·全人类。我们偿还他们的方式,是慷慨地款待陌生人以及维护基本的社交环境,使人们之间建立关系和生活成为可能。
但是,如果以这种方式进行,论证过程会破坏自身的前提。这些和商业债务完全不同。毕竟,一个人可以通过生儿育女来偿还对父母的债务;但是如果借钱给其他人,并不意味着他已经偿还了自己的债主。
我自己则一直在思考:难道这不能成为我们得到的结论吗?也许梵书的作者真正想表达的和我们刚刚进行的分析一样,就是说明我们和世间万物的关系和商业交易完全不同,也不可能相同。因为商业交易既要求平等,又要求隔离。这些例子都在讲述如何克服隔离:为人父母以后,你就从对先人的债务中解放出来;变成圣人以后,你就从对圣人的债务中解放出来;行为举止都带有人性的关怀以后,你就从对全人类的债务中解放出来。如果提到整个宇宙,也是如此。神明已经拥有一切,所以你无法和他们讨价还价,那么你也不能和宇宙讨价还价,因为宇宙就是一切——你自己也存在于其中。实际上,你可以把这理解成一种微妙的表达方式,说明唯一能够使人从债务中“解放出来”的方法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偿还债务,而是显示这些债务并不存在,因为一个人无法把自己隔离以开始还债。所以,取消债务、达到隔离和自治的存在状态的想法,从一开始就是荒诞可笑的。甚至“一个人把自己置于与全人类或世间万物隔离的状态,以便能和全人类或世间万物进行单独交易”这个推论本身就是犯罪,因为这只能用死亡来证明。人类的罪行,并不来自于我们无法偿还自己对宇宙的债务,而是来自于我们的推论——不论什么情况下,都把我们自己看成是和现存的或曾经存在的任何其他事物的等价物,以便能够构想出这种最初存在的债务。
或者让我们看一看等式的另一端。即使我们能够想象自己站在对超自然或全人类具有绝对债务的立场上,接下来的问题将变成:究竟谁有权代表超自然或全人类发言,告诉我们这笔债务应该如何偿还?如果说还有事情比宣称自己独立于整个世间万物之外,以便能够和它谈判更加荒谬可笑的话,那一定是宣称自己能够代表整个世间万物。
当前的美国属于个人主义社会。如果一个人在寻找这种社会的特质,那么可以考虑这么做:宣称所有人都对人类、社会、自然或整个宇宙有无尽的债务(你可以采用任何方式来表述这个问题),但是没人能够告诉我们该如何偿还。至少,这在逻辑上保持了前后一致。如果这样做,那么已经建立的所有权威体系——宗教、道德、政治、经济和法律体系,将很有可能变成不同形式的欺诈手段,因为它们都假定可以对无法计算的东西进行计算,宣称有权告诉我们,那些无穷债务的一部分应该以何种方式偿还。那么,人类的自由,就变成了人类自己决定希望如何去做的能力。
据我所知,从没有人采用过这一方法。现存的债务理论,通常演变成使权力结构正当化的手段。印度教的例子正是如此。对全人类的债务只在早期的少数经文中出现,并且迅速被遗忘。后来,几乎所有的印度教解经者都忽略了这一点,然后把解经重点放在一个人对自己父辈的债务上。
原始债务理论家还有另外一个切入点。其实他们对宇宙并不感兴趣,而是对“社会”感兴趣。
让我们回到“社会”这个词本身。它似乎是一个简单的、不言而喻的概念,究其原因,就在于人们通常把这个词作为“国家”的同义词使用。毕竟,当美国人说偿还对于社会的债务时,他们并不是在考虑自己对于瑞典人的责任。它仅指现代国家,精确地界定自己的边境,并用社会政策确保人们以这样的方式来看待“社会”,即作为单一的、紧密相联的实体。这就是把“社会”这个概念向前应用到吠陀诞生的时代或中世纪的时候,总是具有欺骗性的原因,即使我们并没有其他的词可用。
对我来说,这正是原始债务理论家所做的事情:把这样的概念向后应用。
事实上,他们所谈论的所有看法的综合——存在这种叫做“社会”的东西,我们对它有债务,政府能够代表它,它可以被看作某种在现实生活中的神明——都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相继诞生或觉醒。换句话说,它是伴随着现代国家政权概念的出现而诞生的。在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的著作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它们是在19世纪早期的法国同时出现的。孔德是哲学家、政治宣传册作者,以最先创造“社会学”这个术语而闻名。孔德甚至在他的晚年,提出了一种社会宗教的概念,他称之为“实证主义”(Positivism)。这一概念构建在中世纪天主教的基础之上,充满各种陈腐教条,例如祭服的纽扣都要放置在背部(这样只有在别人的帮助下,才能把它们穿上)。在他的最后一部著作——《实证主义问答》(Positivist Catechism)中,他也提出了关于社会债务的第一个清晰的理论。书中有一位虚构的实证主义牧师,有人询问他怎么看待关于人权的概念。牧师嗤之以鼻。他说,这一概念毫无意义,是个人主义才有的观点。在实证主义中,只有责任。毕竟:
我们的出生,背负着各种各样的责任——对我们的祖先,对我们的后人,对我们的同辈。在我们降生之后,直到我们有能力用服务报答别人之前,这些责任会不断地累积增加。那么,基于何种人类的基础,可以建立起“权利”的概念?
尽管孔德没有使用“债务”这个词,但是他要表达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人们在到达有能力思考偿还债务的年龄之前,已经积累起无穷的债务。而那时,已经没有办法计算我们的债主是谁。偿还债务的唯一方法,就是投身到服务全人类的事业中去。
终其一生,孔德都被认为是一个怪人,但他的观点是极富影响力的。人们对社会有无穷的责任这一看法,最终促成了“社会债务”概念的形成。这个概念被社会改革家采用,最终被欧洲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社会政治家所采用。“人们自出生之日起,就是社会的债户”:在法国,不久之后,社会债务的概念就变成了一句政治宣传语、一句口号,最终变成了陈词滥调。根据这个观点,社会创造了我们,所有人都欠社会债务,而国家仅仅是这个已有债务的管理者。每一个人的存在,都完全依赖于其他人,即使我们不知道这种依赖关系如何表现。这一事实,也体现了国家的存在。
这些也是埃米尔·杜尔凯姆(Emile Durkheim)形成自己思想的政界和知识界背景。埃米尔·杜尔凯姆是社会学科的奠基人,他在论证各宗教中的神明是社会的投影这方面,比孔德做得出色——因此,一个清晰的社会宗教甚至不需要存在。对杜尔凯姆来说,所有的宗教都是认识到人们相互之间依赖性的手段,这种依赖性对我们的各个方面都造成了影响,但是我们却并未察觉。“上帝”和“社会”其实是同一个概念。
问题是,数百年来,人们都简单地认定,我们所欠债务的守护者以及允许我们成为个人的无形社会的合法代表,必须是国家。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者和社会主义体制,最终都受到这种观点的某个版本的影响。让我们举一个臭名昭著的例子,过去前苏联禁止公民向其他国家移民,前苏联政府就采用这种观点使自己的做法正当化。它的逻辑是这样的:前苏联创造了人民,养育和教育了他们,让他们得以成为他们自己。那么,人民究竟有什么权利把政府的投资成果带走,贡献给其他国家,好像他们不欠政府任何东西?这种诡辩也不仅仅局限于某种社会体制,国家主义者也会应用同样的逻辑——尤其是在战争时期。
你可能会说,以原始债务的观点来看,我们真正拥有的,其实是终极的国家主义者谬论。过去,人类的生命属于创造人类的神明,人类以献祭动物的形式支付利息,最终用自己的生命来偿还本金。现在,我们的生命属于塑造我们的国家,我们用纳税的形式支付利息,当需要保卫国家免受敌人侵略时,我们将用自己的生命偿还对国家的债务。
这是20世纪的一个巨大的陷阱:一面是市场的逻辑,我们愿意把自己看作是独立的个体,彼此不欠任何东西;另一面是国家的逻辑,每个人都带有永远还不清的债务。我们一直被告知国家和市场是对立的,并且在它们之间只存在人性的可能性。但这种对分法是错误的。国家创造了市场,市场需要国家;离开了彼此,两者都无法维系——至少无法以我们目前认知的形式继续运转。
[1]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译者注
[2] 在英语中,“stock”有“股票”、“树干”的意思,“stock holder”意为“股东”,即股票(树干)持有者。所以,“股东”一词起源于“树干”。——译者注
[3] 格罗特是古代英国的银币,1格罗特=4便士。——译者注
[4] 面包和马戏,即(免费的)食物与娱乐,指统治集团以小恩小惠来缓和人民的不满的手段。——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