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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债(莱利人)
很明显,这将再一次带给我们那熟悉的问题:象征着对无法支付的债务的认知,如何转变成能够偿还债务的支付形式?总之,这个问题似乎比我们之前遇到的更加严重。
事实并非如此。在非洲发现的证据清楚地表明它是如何发生的,尽管答案有些让人困扰。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更加仔细地聚焦在一两个非洲社会形态上,是很有必要的。
我将从莱利人开始。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在20世纪50年代对莱利人的研究中,发现他们成功地把血债的原则转变成其整个社会的组织原则。
那时,莱利人的数量可能有一万,生活在比属刚果(Belgian Congo)[1]卡塞河(Kasai)附近连绵起伏的土地上;他们更加富有、更加见多识广的邻居库巴人(Kuba)和布尚人(Bushong),认为他们是穷乡僻壤的粗鲁居民。莱利族的女人种植玉米和树薯;男人则自认为是勇敢的猎人,但是把多数时间花在用棕树叶织布上。这种布料是这个地区真正出名的产品,它不只用于制作各类服装,而且还出口:莱利人认为自己是那个地区的裁缝,他们用布料和周围的人交易奢侈品。在莱利人内部,这种布料还承担着货币的功能。但是,在市场中并不使用它(那里不存在市场);并且玛丽·道格拉斯发现,这种货币的使用非常不方便,即使在村镇内,一个人也不能用它来购买食物、工具、餐具等东西,或者说用它几乎不能购买任何东西。它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货币。
用棕树叶布料做的非正式礼物,使所有的社会关系缓和下来:丈夫对妻子、儿子对母亲、儿子对父亲。它们作为和平的请求,解决出现的紧张状态;它们能够充当离别时的礼物,或者用于传达祝贺。也有棕树叶布料做的正式礼物,但它们只有在牵扯到社会关系断裂的风险时才使用。一个男人将要成年时,应该送给他的父亲20块布料。否则他将羞于向父亲开口,请求帮忙募集结婚所需的东西。男人的妻子每生一个孩子,他都应该送给妻子20块布料……
布料也用于支付各种各样的罚款和罚金以及医生的报酬。例如,如果一个男人的妻子坦白承认有人勾引自己,按惯例她应该因忠诚而获得20块布料的奖励(这并不是必需的,但是如果不这样做显然不明智);如果一个奸夫被抓,他应该向女人的丈夫支付50或100块布料;如果丈夫和这名情人在事情解决之前大打出手,扰乱了村镇的和平,那么双方每人都要支付两块布料作为补偿;等等。
礼物倾向于向上层积累。年轻人总是赠送布料做的小礼物,表示对父亲、母亲、叔叔等人的尊敬。这些礼物在本质上是具有阶层性的:即对于那些收礼的人来说,他们从来不认为自己应当作出任何形式的回报。因此,年长者,尤其是年长的男人,通常身边都有几块额外的布料;而年轻人永远没办法编织出足够的布料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不得不在自己需要进行重要的支付时,寻求年长者的帮助。例如,如果他们想要聘请医生帮助妻子生产,或者希望加入某个宗教社团,就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因此,他们总是欠长辈们的债,或者至少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每个人也都曾帮助过很多朋友和亲戚,因此也可能向他们寻求援手。
婚姻尤其昂贵,因为这种安排通常需要一个人能够拥有几条紫木棒。如果棕树叶布料是社会生活的零钱,那么紫木(一种稀有的进口木材,用来生产化妆品)就是大面额货币。100块棕树叶布料相当于3~5条紫木棒,很少有人拥有大量的紫木,通常人们把它,磨成粉末后刚好足够自己使用。大多数紫木都被保存在村庄的集体仓库中。
这并非表明紫木被用来充当聘礼——实际上,它被用在婚姻谈判中,其间双方互赠各种礼物。这里并不存在聘礼。男人不能用钱获得女人,他们也不能因钱而有权宣称自己是孩子的父亲。莱利人是母系社会,孩子们不属于父亲的氏族,而属于母亲的氏族。
但是,有另外一方法可以使男人们获得对女人的控制权。这就是血债系统。
在许多传统的非洲民族中,人们的一个普遍共识是: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死去;如果谁死了,那一定是有人杀了他。例如,如果一名莱利女人在生孩子时死亡,人们会认为这是因为她曾经与人通奸。因此,奸夫就要对女人的死负责。有时,她在临死前会坦白自己的罪行,否则通奸的事就要通过占卜来确定。如果婴儿死了也是同样的原因。如果有人病了,或者爬树时手脚一滑而坠落,那么别人就会追究他是否曾经卷入过某种是非,由此导致这一不幸。如果没有其他原因,那么可以通过采用魔法的手段来确定背后的元凶。一旦整个村庄都认同采用这种方法确定的元凶身份,那么这个人就欠下了血债:即他欠受害人的近亲一条人命。因此,元凶就必须把自己家族中的一位年轻女性(他的妹妹或者外甥女),变成受害者的被监护人,或者叫做“抵押人”。
和蒂夫人的例子一样,这一系统很快变得十分复杂。抵押人的身份具有继承性,如果一个女人是某人的抵押人,那么她的孩子也将是抵押人,她的女儿的孩子们也是抵押人。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男性也被认为是某些人的男性抵押人。尽管如此,在偿还血债时,没人会接受一名男性抵押人:整个过程的核心,在于掌握一名年轻的女性,她可以继续生下其他的抵押人。莱利族中配合道格拉斯研究工作的人强调,任何一名男人天生都希望尽可能多地拥有抵押人:
询问“为什么你们想要更多的抵押人?”他们总是会说:“拥有抵押人的好处,在于如果你引发了一次血债,那么可以通过支付其中一个抵押人来解决,这样自己的姐妹就将继续保持自由身。”询问“为什么你希望自己的姐妹保持自由身?”他们将回答:“啊!那么如果我引发了一次血债,我就可以把她们中的一个作为抵押人支付,从而解决问题……”
每个男人都清楚地知道,在任何时间,他都可能为一笔血债负责。如果任何一个他曾经勾引的女人,在分娩时因剧痛而坦白了奸情,并且随后死去;或者如果她的孩子死去;或者如果他曾经与之争吵的人死于疾病或意外——他都可能要负责任……甚至假如一个女人从他的丈夫那里逃跑,因此导致产生斗殴,那么死者将被带到她的门前,她的兄弟或者她母亲的兄弟就需要偿还血债。因为血债的偿还只接受女性,并且不论男女,所有人的死亡都要求进行偿还,那么很明显,女性的数量永远也不够用。男人因为抵押人所有权的责任而债务缠身,而女孩在出生之前——甚至在她们的母亲还未到达适婚年龄之前,就已经被抵押出去。
换句话说,整个事情变成了没有终局的、复杂的棋类游戏——道格拉斯认为,这就是抵押人这个词似乎用得非常恰当的原因。几乎每个成年莱利男性都既是其他人的抵押人,又处于获取、交换或赎回抵押人的连续游戏中。村人生命的每一个重大事件或悲剧,一般都会导致女人所有权的交换。几乎所有这些女人,最后都会被再次交换。
在这里,需要强调几点。首先,在这里被交易的东西非常具体,是人类的生命。道格拉斯把它们称为“血债”,但是称为“命债”应该更加贴切。例如:一个男人溺水,而另一个男人救了他;或者一个人病入膏肓,但是一位医生治好了他。在这两种情况里,人们很可能会说这个人欠另一个人一条命。莱利人也是如此,但是他们按照字面意思来解读这一过程。救了某个人的性命,他欠你一条命,而欠下的一条命需要偿还。一般来说,解决办法是获救的男人把自己的妹妹交出来充当抵押——如果不是自己妹妹的话,就是另外的女人;或是他从别人那里获得的作为抵押的人。
第二点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替代人命。“补偿的原则是等价,一条性命换另一条性命,一个人换另一个人。”因为人命的价值是绝对的,所以不论多少棕树叶布料、紫木棒、山羊、半导体收音机或者随便什么东西,都不可能取代人命。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实践中,“人命”实际上意味着“女人的性命”——或者更具体来说,“年轻女人的性命”。很明显,这是为了使一个人持有的抵押人数量最大化。最重要的是,一个人希望抵押人能够怀孕、生儿育女,因为这些孩子也能成为抵押人。尽管如此,即使玛丽·道格拉斯绝对不是一名女权主义者,她也不得不承认,整个安排的运转似乎是用来确保男人控制女人的巨大设备。这是真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女人自己不能拥有抵押人;她们只能充当抵押人。换句话说,当面对命债的时候,只有男人能够成为债主或债户。年轻女人只是借入和贷出的债务——在棋盘上移动的棋子,而控制她们移动的始终是男人。
当然,因为几乎每个人都是抵押人,或者在生命中的阶段作为抵押人,所以成为抵押人本身并不能算是一个悲剧。对于男性来说,成为抵押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非常有好处,因为一个人的“拥有者”必须替这个人支付大部分的费用和罚金,甚至血债。正如道格拉斯的合作者一直坚持认为的那样,抵押人所有权和奴隶制完全不同。莱利人确实也蓄奴,但是奴隶的数量绝对不会很多。奴隶是战争的俘虏,通常是外族人。奴隶没有家庭,没人保护他们。另一方面,成为抵押人就意味着照顾自己的家庭数量从一个变成了两个:你仍然有自己的母亲和她的兄弟,但是现在,你同时还有了自己的“主人”。
对于女人来说,她们自己是男人游戏上的筹码,这一事实使她们有机会根据自身利益来调节整个体系。原则上,一个女孩可能作为抵押人而降生,最终会被指派嫁给某个男人。但是,在实践中,
一名莱利族的小姑娘长大将成为卖弄风情的女子。从婴儿时期开始,她就是迷恋、挑逗和调情的焦点。和她有婚约的丈夫对她只有非常有限的控制……因为男人们为了女人互相竞争,所以女人们就有密谋和操控的空间。她的身边从不缺少有望成功的勾引者,并且没有女人会怀疑她能得到另一个更适合她的丈夫。
此外,一个年轻的莱利族女人还有一张独特的、有力的王牌。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如果她完全不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她总是可以选择成为“村庄之妻”。
村庄之妻的制度,是莱利族一个奇怪的制度。对它最佳的描述方式,要通过一个假想的例子来实现。让我们假设一个年老但很有地位的男人通过血债获得了一名年轻女子作为抵押人,他决定迎娶这名女子。从常理上说,他有权这么做;但是对于一名年轻女子来说,成为一个年长男人的第三任或第四任妻子则没什么乐趣。或者让我们假设,年长男人决定把她嫁给属于自己的一名男性抵押人,但这个抵押人生活在另一个遥远的村庄,如此女子就要远离自己的母亲和故乡。她会提出抗议,但男人无视她的抗议。于是她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在晚上偷偷溜走,前往一个敌对的村庄寻求庇护。这总是有可能的,因为所有的村庄都有自己的传统敌人。一个敌对的村庄,也不会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前来投奔自己的女人。他们会立刻宣布这名女人成为“村庄之妻”,村庄里生活的所有男人都有义务保护她。
这里和非洲的许多地区一样,大多数上年纪的男人都有几个妻子。知道这一点,对理解是很有帮助的。因为这意味着对年轻的男人来说,可以获得的女人数量大幅减少了。正如我们的人种学家所解释的那样,这种不平衡是大量的性张力的根源:
每个人都意识到年轻的未婚男人觊觎他们长辈的妻子。确实,他们的消遣活动之一,就是计划怎么引诱她们,而那些声称自己从未引诱过其他女人的男人,则会受到嘲笑。因为年长男人仍然希望保持一夫多妻制,拥有两到三个妻子,并且通奸者会被认为扰乱了村子的和平,所以莱利人需要达成某种约定,从而抚慰未婚的年轻男子。
因此,当足够数量的男人年届18岁左右的时候,他们将被允许购买一位共有的妻子。
在使用棕树叶布料向村子金库上交一笔合适的费用以后,这些年轻人就可以搭建一个共同的房屋。然后,或者村子将分配给他们一个妻子住在里面,或者允许他们组成一支队伍,尝试从敌对的村庄中偷一个女人回来。(或者,如果有一个难民出现,他们将向村庄其余的居民要求接纳她:这总是会得到允许。)这名共有的妻子,就是被称做“村庄之妻”的人。村庄之妻得到的不仅是尊敬;事实上,一个刚刚嫁人的村庄之妻几乎得到公主一般的礼遇。她不必去田地播种、除草,也不必砍柴、挑水,甚至不用下厨做饭;家庭中的所有家务都由她热情洋溢的年轻丈夫们完成,丈夫们提供最好的一切,把大量的时间都用来到森林中捕猎,互相竞争谁能带回最上等的食物,或者不断地带给她棕榈酒。她能随意地获得这些人的财产,并且可以在丈夫们对她的纵容与宠爱下,做出各种调皮的行径。不过她首先得确保,不论丈夫们何时产生性需求,她都要能够满足他们——可能一共有10个或者12个不同的男人。
随着时间的流逝,村庄之妻一般会和三到四名丈夫安顿下来,最终变成一夫一妻。村镇内的安排是有弹性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在原则上她嫁给了整个村庄。如果她生下了孩子,那么整个村庄里的男人都被认为是孩子的父亲,并应该抚养孩子成长,提供孩子必需的资源,并且最终为他们安排合适的婚姻——这也就是村庄首先要维持一个装满了棕树叶布料和紫木棒的共有金库的原因。因为在任何一个时点上,一个村庄都可能拥有几名村庄之妻,它也有自己的子女和孙子女,因此就处在同时需要获取和支付血债的位置,因为需要积累抵押人。
结果,村庄变成了联合的实体、共同的人群,和现代的公司一样,必须作为为了法律的目的而走到一起的个体来对待。但是,这里有一个核心差异,即和普通的个体不同,村庄以武力为后盾支持他们的要求。
道格拉斯强调,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普通的莱利族男性彼此之间不能这样做。在每天发生的事情中,几乎完全不存在任何系统的胁迫手段。她指出,这也是抵押人所有权不会招致反对的主要原因。尽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规定,但是没有政府、法庭、法官来作出权威的决定,没有全副武装的人群愿意、或者能够以武力威胁作为后盾支持这些决定,那么规定的作用只剩下调整和解读。最终,必须考虑到每个人的感受。在日常生活中,莱利人极为看重彬彬有礼、令人愉悦的行为。在妒火中烧的时候,男人们可能确实会产生殴斗的冲动,但是他们极少这么做。而且如果确实爆发了一场斗殴,那么每个人都会立刻冲进来制止斗殴,然后把整个事件交由公共调停。
相反地,村庄被武装起来,其中的同龄人群能够调动充当军事单位。在这里——也只有在这里,有组织的武力开始出现。诚然,当村镇之间爆发战争时,通常也由女人来终结(存在这样一种看法,即在任何地方的成年男性,能够就任何其他的事情开战,而每一个和道格拉斯聊天的人,都对这一看法表示怀疑);但是在村庄的例子中,它能演变成真正的战争。如果另一个村庄的长老忽略一个村庄索取抵押人的要求,那么被忽略的村庄的年轻人就可能组织起一支偷袭的力量,把抵押人绑架,或者带走其他年轻女人作为共有的妻子。这可能导致伤亡,并带来进一步的补偿要求。“因为有武力作为后盾,”道格拉斯不动声色地写道,“村庄对于抵押人的愿望就可以不那么在乎。”
也正是在这一节点上,潜在的暴力将出现,在生命价值和货币价值之间构建的长城,或许会突然崩塌。
有时候,两个家族会在血债补偿问题上产生争执,索取方可能会感到自己不可能从对手那里获得满意的方案。而政治体系又不能提供直接的方法,以帮助一个人(或家族)使用物质胁迫或上诉到更高的权力层来确保要求的实行。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不会放弃自己索取女性抵押人的要求,如果可能的话,他将准备好接受等价的财物。常见的步骤是,他将把自己和被索取方之间的案子交由唯一能够使用武力来获取抵押人的群体,即村庄来解决。
打算把问题交由村庄来解决的人,向村庄索要100块棕树叶布料,或者5根紫木棒。村镇会凑齐需要的数量(通过自己的金库,或者从某个成员那里贷款),然后村庄将把索要抵押人的要求变成自己的要求。
一旦这个人收到了钱,他自己的要求也就满足了;而村庄购买了索要权,于是会开始准备组织一场偷袭,把作为争端焦点的女人抢过来。
换句话说,只有在这时,武力才被引入买卖人口问题的等式。动用武力的能力,将直接穿过由代表真正人类之间关系的偏好、义务、期望和责任所构成的无尽迷宫,也使得克服本来是莱利人经济关系中的首要准则成为可能:一个人的性命,只能用来换取另一个人的性命,永远不能用于交换物质。意味深长的是,支付的数额(100块布料,或者与之等价的紫木数量)同样是一名奴隶的价格。如我所说,奴隶是战争俘虏,数量似乎从来不会太多;在20世纪50年代,道格拉斯仅仅成功地找到了两名奴隶的后代,此时奴隶制已被废除有25年左右。尽管如此,数量并不重要。他们的存在,就开创了一种先例。人命的价值有时能够被量化;但是如果一个人能够从A=A(一条生命等价于另一条生命)变成A=B(一条生命=100块棕树叶布料),唯一的原因就是该等式由武力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