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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支出
第十四课 利润表(下)
上节课谈了银行业的几种收入来源: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其他收入三大类,组成了银行的营业收入。利息收入之外的收入,通常也被合称为“非利息收入”(或“非利息净收入”)。如下表所示。
即:营业收入=利息净收入+非利息收入
=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其他业务收入)
与这些收入对应的成本又是什么呢?我们往下看。
营业支出
营业收入之后是营业支出,见财报183页(附件第4页)。
这里面有一个工商银行的财报披露瑕疵:对于2015年的营业支出,无论是本集团数据(338,112)还是本行数据(298,760),财报都忘记了加括号。
营业支出由四项科目构成: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不是营业税,不能混淆。银行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指银行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营业税只是营业税金里包含的一种具体税种。[2]
银行的营业税税率是应纳税营业收入的5%(有些营业收入不用纳税,如国债利息);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实际缴纳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按照区域不同,分别按照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5%计算。
自2016年5月1日起,银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税率由应纳税营业收入的5%,修改为增值部分的6%。为了应对税率的提高,财政部将金融机构间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含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金融债券——注意,仅限持有产生的利息收入。如果是买卖债券获取的价差,依然要对增值部分征收6%增值税)纳入免税范围,以响应李克强总理“总体税负不增加”的保证。但据业内人士对2016年上半年实践情况测算,银行业的税负可能有轻微增加(约0.7%)——国有大行和城商行税负增加较小,股份行税负增加稍大。股份行税负增加略大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股份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高,增值税可抵扣项较少;二是股份行普遍非标资产较多,尤其是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占比较大,而这类非标资产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不计入免税的同业往来,需要按照标准税率6%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后,利润表口径会发生变化,投资者在做历史数据对比的时候,需要注意口径调整。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包含在财报的营业收入数据里,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含在营业收入里。营改增以前,100元贷款利息净收入,体现为利润表100元营业收入,然后营业税金及附加里体现5元营业税支出;营改增之后,100元贷款利息净收入,体现在利润表上只有100/(1+6%)=94.34元营业收入,但营业支出里既不体现5元营业税,也不体现5.66元增值税(仅有代收后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体现在财报的应交税费科目里)。
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包含职工工资、奖金、福利、退休计划、日常业务费用(如业务宣传、业务招待费、设备运转、钞币运送、安保、水电、物业、诉讼、差旅、中介机构、董事会,等等)、资产摊销和折旧。这些内容都十分易懂,详细数据披露在财报271页(附注第92页)。
该项内容虽然简单,但由它衍生出的“成本收入比”却十分重要,是评价银行经营效率的重要指标。成本收入比是营业费用加折旧(即工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口径)与营业收入之比,目前的监管要求是不高于35%,即: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35%
成本收入比是成本控制和经营效率的综合体现,数据越低证明银行获取同等营业收入所需支出越低。这个指标可以在所有上市银行间进行横向对比。例如,当我们需要对比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经营效率时,可以制作成本收入比图,如图14-1所示。
图14-1 2006—2015年工商银行与农业银行成本收入比
资产减值损失参看第八课和第九课内容,此处省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前面介绍的其他业务收入的对应成本。对于工商银行而言,里面装的是下属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支出,以及其他无法归类的支出。明细披露在财报272页(附件第93页)。
最终,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拨备)+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支出。
[1]如果银行有投资性房地产,与之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归在营业税金及附加里。银行涉及的其他税种还有:所得税,在利润总额之后单列;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归于业务及管理费用里;车辆购置税,归于固定资产科目。
[2]自2016年年报开始,“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修改为“税金及附加”,并将原归于业务及管理费用的四项税种并入“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