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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制度建设 保荐制度(一):保荐制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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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制度建设 保荐制度(一):保荐制起航
保荐制度是舶来品。英国的创业板AIM(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市场最早发明了保荐人制度,主要是考虑该市场上的公司抗风险能力远不如主板,为保障投资者利益,通过保荐人(证券公司)的保荐责任来增强上市公司的信用,保障市场稳健运行。后来保荐人制度又在中国香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参考了香港市场的经验,2003年12月28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证券市场的保荐制起航。
简单来说,保荐制度(保荐人制度)是指由保荐人(证券公司)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协助发行人进行企业治理规范,帮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与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在我国,保荐制的具体实施,主要是由通过相应的“保荐代表人”制度来落地的。按照上述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和相关实施工作通知的规定,保荐机构应当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
2004年3月20日,证券业协会组织第一次保荐代表人考试,1549人参加考试,81家证券公司的614人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率39.63%。
2004年5月初,随着第一批保荐机构(67家)与保荐代表人(609人)完成注册登记,证监会宣布保荐制正式实施。
2004年5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出批复,同意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2004年5月27日,中小企业板块启动仪式在深圳举行。5月28日,新和成发布招股说明书,成为中小企业板第一股。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也随之第一次走上证券市场舞台。
不过保荐制度自在中国证券市场诞生伊始,就存在着各种问题。
2004年6月,上海证券的保荐代表人陈永阳和杨虎进因保荐的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材料制作粗糙,保荐代表人未能做到勤勉尽责被谈话提醒。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不足两月即有人被监管谈话。
2004年7月14日,中小板开板第二只股票江苏琼花因上市前故意隐瞒国债委托投资事宜遭深交所谴责。证监会决定自2004年7月9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江苏琼花签字保荐代表人张睿、吴雪明推荐的项目。这是第一次保荐代表人遭到暂停资格处罚。保荐代表人执业质量问题在这10年间一直存在,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此外,根据保荐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一项发行保荐工作完成前,该两名保荐代表人不得再签字保荐其他项目,这就是所谓的中国投行保荐通道制度,两个保荐代表人(“保代”)就是一条通道。
由于两个保荐代表人才能推荐一个项目,证监会首次圈定600保代与当时的通道数量相当。基于对通道的渴望,部分券商开始大量招聘保荐代表人,特别是几十家需要两名保代才能注册保荐机构[1]的券商,以及一些所拥有保代数量与其实力严重不相符的券商,更是不惜成本招收保代,招聘广告承诺保代年收入不低于50万比比皆是,有的甚至开出百万年薪来招徕保代。2004年的百万年薪,其购买力与十年后也不可同日而语,保荐代表人一跃成为新“金领”的代表。证监会鼓励保代流动,平安证券的投行辉煌就因保代的流动起步(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创业板的推出,后来保荐代表人签字的项目数量有所放开)。
2004年11月28日,由于第一次考试有考试资格限制,报考人数有限,很多投行人员也未能充分重视到考试的重要性和对未来投行工作的意义,而考试后保代价值飙升,在各证券公司强烈要求下,证券业协会组织了第二次保荐代表人考试。本次考试报名2760人,实际参考2230人,483人成绩合格,通过率21.65%。2004年两次考试通过了过千人,这一千多人成为未来若干年中国投行的主力,保荐代表人这个称号逐渐被媒体、投资者和社会所知晓,保荐代表人逐渐成为证券市场上的重要角色。
[1] 2008年调整为至少需要4名保荐代表人才可以注册成为保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