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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讲 理财型保险:哪些能买?
未知
第三十二讲 理财型保险:哪些能买?
这一讲,我们来具体看看,理财型保险到底能不能买。
我们重点回答3个问题:
1.理财保险的回报率到底高不高?
2.理财保险的安全性、流动性如何?
3.理财保险宣传的避税、避债等特点,是真实的吗?
理财型保险的收益率有多高?
现实中,保险销售经常跟你说,理财型保险收益高,可以帮助资产增值保值。但是,理财型保险的收益率到底有多高?我用内部收益率来计算几款产品的收益率,看看到底高不高。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玺越人生”是平安人寿2018年力推的开门红产品。推出之后,销售非常好,当年保费收入大约300亿元,可以说是大卖热销。这么流行的产品,回报率高不高?我们来算一下。
假设一个客户,小王,现在30岁。小王购买了这个产品,缴费3年(每年交保费32.8万元,三年共交98.4万元,差不多100万元,这是小王缴纳的保费)。5年后,也就是小王35岁的时候,开始领收益,具体是这样:35岁、36岁两年,每年有一笔“特别生存金”(16.4万元),37岁至65岁每年有1万元的“生存金”,从65岁直到去世,每年一笔1.5万元的养老金,去世时还赔付一笔身故保险金。此外,小王每年还会收到不确定的红利(红利可能为零)。另外,如果小王在身故之前不领取上述年金、红利,那么这些钱将进入万能账户,由平安人寿投资团队打理。小王去世时,万能账户内所有资金(金额不确定,视投资业绩而定)赔付给小王家人。
你看到这个产品设计之后,是不是感到一头雾水?这并不是特例,大多数理财型保险都很复杂。这时,我们就可以利用昨天讲的内部收益率来计算“玺越人生”的收益率,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小王每年都领取返还的年金和分红,不放入万能账户,假设小王80岁去世,那么,年化收益率仅为2%,还不如货币基金(2.5%左右),也不如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75%)。
第二种情况:小王不领取生存金、养老金和分红,把所有钱放在万能账户增值,直至去世。那么按照平安人寿给出的中档分红率和中档万能账户结算利率(4.5%),小王80岁去世时,可以留给家人574万元,算出来年化收益率为3.74%。没有金融知识背景的人看到100万元变成了500多万元,会感觉收益率很高,但你用内部收益率一算,实际每年收益率只有3.74%,还不到4%。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是很多年的投资,折算到每一年就很少了。
4%左右的收益率是什么概念?2019年8月,财政部发行了2019年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票面年利率4.27%,高于上述的3.74%。投资期限长达50年、死后才返还本金、短期内难以退保的理财型保险,年化收益率甚至低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国债(2019年4月,财政部发行30年期国债,发行利率3.9479%。2020年1月10日,中国3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3.7%)。所以,理财型保险的投资收益,真不算高。
除“玺越人生”之外,我还搜集了近年来10款热销理财型保险,并计算了各款保险产品的内部收益率。这个结果我们放在表32–1中(依然假设30岁的小王购买这几款理财型保险,在60岁、80岁或100岁去世)。
表32–1 热销理财保险的收益率
(续表)
注:第一种收益方式是按时领取年金和分红,第二种是不领取年金和分红,放在万能账户中增值,此时我们假定4.5%的中档收益率。
我们发现,不管何种类型、何种领取收益的方式,收益率最高也就是4%左右。而且,大部分保险公司(尤其是大公司)主推的理财型保险,主要是年金与万能账户的组合产品。这类保险中,年金部分的固定收益会非常低,通常在1.75%~3%。宣传中的“高”收益,主要来自万能账户,是没有保障的。也就是说,前面讲到的3.74%的高收益,并不是有保障的,有保障的部分只是1.75%~3%的保底利率。
相反,一些不附加万能账户的“单纯”年金保险,收益率是固定的,可以提前锁定未来很多年的收益,可以用来对抗市场利率下滑的风险。不过,这些产品的收益率也不算高,一般在3%~4%。如果特别担心未来利率很低,低到3%以下,甚至负利率,那么可以买这样的产品。
理财型保险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除了收益性,我们评估理财产品的好坏,还要看流动性和安全性。
首先来看理财型保险的流动性。理财型保险的流动性往往很差,投资期限长达十年、几十年。如果投资者在短期内急需用钱或者有更好的投资渠道,申请退保则会蒙受较大损失。比如,中国平安推出的金瑞人生保险计划,如果第一年退保,将损失50%左右;第二年退保,也将损失25%左右;到五六年之后退保,才能实现本金零损失。
很多销售员推销保险时,不会给你强调“流动性差”这一点,而消费者常常不认真看合同,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吃了大亏。这样的新闻案例也屡见不鲜。比如,2016年2月初,郑州的一位女士买了一款保险产品。工作人员说:“如果45岁时每年存10万元,连缴3年,等到75岁时,可以领取138.9万元的收益。”
在这个看起来很高收益的吸引下(实际上这款产品,即使按工作人员的宣传,年化收益率也只是5%左右,并不算高),这位女士购买了这款产品,缴纳了10万元。但几个月后,这位女士的孩子要出国,她提出退保,但是保险公司却说一年之内不能退,一年之后也只能退4万多元。这是怎么回事呢?工作人员口中的“本金返还”,在合同中的表述是“身故保险金”,也就是说,投保人身故之后才能领取本金,生存期间则不能领取。所以,买保险的时候,不能只听推销人员怎么说,还要了解保险条款的实际情况。
片面强调部分信息,而不是告诉你全面准确的信息,也是一种撒谎。你在买理财型保险的时候,一定要防范这样的谎言。
有人可能说,保单贷款可以解决流动性的问题。什么是保单贷款?就是投资者以保单做抵押,向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一般可以贷出保单现金价值的70%~80%,利率6%左右。这是什么逻辑?你可以理解为,你借给保险公司一笔钱,50年期限,利率4%。但是你在50年间急需用钱,保险公司又把你的钱借给你,却收取6%的利息。对你来说,通过保单贷款获取流动性,还要额外支付较高成本——2%的利息差,这是很不划算的。
以上说的,都是理财型保险的缺点。理财型保险还是有一个优点:安全性比较好。年金收益都是在保险合同中确定好的,万能账户一般也会设定保底利率。即使保险公司破产,根据《保险法》规定,监管部门一般会出面协调,将破产保险公司的保单,转移给另一家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理财型保险一般由寿险公司销售),不会让你血本无归。所以,保险理财还是比较安全的。
当然,安全归安全,理财型保险也不会比国债更安全。这时候你需要比较的,是理财型保险和长期国债的差别。总体看起来,二者回报率差不多,理财型保险可能稍微高一点点,但是买理财产品牺牲了流动性。
理财型保险的销售话术
刚才我们说了,理财型保险优点并没有那么多,除非你特别注重安全性,或者特别害怕资产荒,一般不建议购买。你可能会问:销售人员说了很多优点,你为什么不提呢?不是不提,那些都是销售的话术,比如强制储蓄、避债、避税、离婚不分,存在很大的误导。2016年,中国保监会公布的各类投诉案件中,理财型保险(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占比达到39.96%,大部分是销售误导造成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些具体的销售话术。
(1)强制储蓄。“强制储蓄”指的是你购买保险之后,就要按期缴纳保费,很难取出本息,等保险公司十年、几十年之后,才会慢慢把本息返还给你。很多销售人员的说辞是,如果你不赶紧把钱存到理财型保险,就会管不住自己的手,把钱花光或者乱投资,最后老无所依。
但是,与房地产、长期国债相比,理财型保险的收益率并无优势,为什么不选择用更高收益的投资方式,来实现储蓄的目的呢?而且“强制储蓄”这个说法,本身就意味着你在急需用钱的时候,难以取出保费,牺牲了流动性。“强制储蓄”的实质是流动性差,这么说只是用正面词语形容流动性差,只是一种欺骗性很强的话术。
(2)避债。大众所认为的保险“避债”功能,一般都源于《保险法》的第二十三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有义务赔付,被保人或受益人有权取得保险金,不会被债主干预。但是,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后,你收到的保险金就变成了个人资产,就需要用来还债。
所以,保单出险之后,保险金不具备避债的功能。关于这一点,一些地方(如浙江、江苏)人民法院也注意到有些人利用保险钻法律漏洞,因此出台了更为严格的人寿保险产品执行的政策:保单的现金价值、红利、保险金等,都属于可以被法院执行的权益性财产,没有避债功能。法院已经明确表态了,这个“避债”的话术,可以停止了。
(3)保险避税。理财保险“避税”的说法,来自《个人所得税法》,保险赔款是不缴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的保险赔款指的是因为死亡、残疾、疾病赔付的钱,是保障型保险的赔付款。而作为对比,理财型保险中的赔付,包括年金、红利、万能账户的付款,都不属于这个范畴,仍需缴纳所得税。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说理财型保险可以用来避遗产税,但是实际上,我国目前还没有征收遗产税,所以避遗产税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
(4)离婚不分。很多保险销售员还会说,夫妻离婚时不分割保险收益。实际上,对于夫妻一方因为残疾、疾病而获赔的钱,的确只属于一方财产,离婚不分。但是,根据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工作会议纪要,利用婚内财产购买的理财型保险,离婚时还是需要分割保单价值。
你应该买理财型保险吗?
最后,我们来回答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你应该购买理财型保险吗?
通过刚才的梳理,我们发现理财型保险的收益率并不像宣传的那么高,流动性也很差,好处是安全性高、提前锁定了未来很多年的收益,有一个“资产保险”的功能。如果你特别担心未来没有资产好买,那么可以选择一个期限较长、回报率较高的理财型保险。
理财型保险可能适用于有特殊需求的富裕家庭。这些家庭的特点是保障型保险、高收益型资产、高流动性资产均已配齐,有一笔闲钱希望投资于长期稳定的资产,防止被败家子后代乱花掉。换句话说,高收入家庭可以用这个办法,为几十年后锁定一笔收入。实际上,这个办法可以帮助实现收入的代际转移。
所以,购买理财型保险的真正好处,是锁定一个长期的低收益。这个收益有多低呢?一般也就是4%左右,甚至更低。银保监会于2019年8月出文,要停止4.025%的保险产品的销售,以后销售的保险的利率上限为3.5%。这个政策一出,反而促进了4.025%的产品的大卖,可以说是“神助攻”。
这个“神助攻”说明,市场上对于长期安全资产的需求还是很高的,很多人担心以后没有资产可买。在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不过至少目前看,高收益的资产还很多。
本讲重点
1.理财型保险的收益并不高,一般只有4%左右,而这4%的收益,并不是有保证的,保证的部分一般在1.75%~3%。
2.理财型保险一般期限很长,流动性很差,不适合需要保持流动性的投资者。
3.理财型保险的优点是安全性较好,但也不会比国债好。总体上,可以把理财型保险当作失去流动性的长期国债。和长期国债比,理财型保险的回报率也并没有优势。
4.在营销宣传中,理财型保险有很多好处,比如强制储蓄、避债、避税、离婚不分等。这些宣传并不真实,存在很大的误导,已经引起了很多诉讼。
5.理财型保险的真正好处,是锁定很久以后的安全收益,比如30年后的收益。对于少数富裕家庭,这个特点有吸引力,可以帮助实现财富的代际转移。
思考
如果把通货膨胀考虑进去,还要买理财保险吗?比如说,如果未来通胀每年2%,是买保险划算,还是买房产或者股票划算?
身故保险金没有固定数额,与小王去世年龄以及年金领取方式有关,身故保险金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赔付。如果投保人意外早逝,获赔的方式依然是年金加上身故保险金。刚才的例子里,如果小王35岁之前去世,大致就是退还已交保费,收益率为0。
《保险法》第三章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4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2019年8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其他险种的评估利率要求维持不变。2019年11月14日,银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贾飙表示,目前,所有法定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都要停止销售预定利率为4.025%的终身年金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