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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改法规
毫不夸张地说,自从1986年《税制改革法案》出台以来,房地产行业已经损失了数十亿。如此多的投机者损失惨重,是因为他们愿意出高价购买房地产,并且错误地认为房价会一直上涨;即使房价不涨,政府也会对他们被动的房地产损失进行税收减免。换句话说,他们认为,政府会补贴他们出租房产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差额。然而事实正像他们所看到的那样,有人把法规给修改了。税法修改后,股市崩溃,储贷机构破产。1987年到1995年期间,财富发生了巨大的转移。财富从位于S象限的人群,即高收入专业人士,如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以及建筑师等流向了I象限的投资者。只是一次税法的修改,就造成数百万人被迫离开房地产市场,转而进入股票市场等证券市场。财富从一个象限到另一个象限的转移会很快再次发生吗?这一次,会是证券资产代替房地产吗?只有时间才能告诉你答案,而且历史会重演。当历史重演的时候,一些人会遭受损失,另一些人则会从中受益。
今天,在澳大利亚,政府法律仍然允许投资者“消极地”投资房地产。也就是说,你被鼓励在租赁房产上损失,以获得政府的税收减免。美国直到1986年也一直实行着这样的税收政策。在澳大利亚作关于投资的演讲的时候,我提醒听众政府有可能会修改法律,就像美国政府所做的那样,当时反对这个观点的声音不绝于耳。每当听到一些诸如“政府不会修改法律”的观点,我只能摇头。他们只是没看到法律更改后,美国数百万投资者的痛苦。我有几个朋友当时不得不申请破产,他们辛苦奋斗了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获得的财富,全都付诸东流。
我想问:为什么要让自己去冒这个险?为什么不去寻找一个能为自己赚钱的投资项目?任何人都可以找到赔钱的房地产或投资项目,要找到这样的投资不必花费太大的力气,也不必动脑筋,更不需要财务知识。我和富爸爸担心人们这种“为了获得税收减免而甘愿亏损”的观念会导致他们草率行事。甚至在美国,我常听到有人说:“赔钱没什么,政府会给我的损失以税收减免!”那意味着你每损失1美元,政府会给你大概30美分的补助(依据你的税级)。但对我而言,这种逻辑会让你有某种程度的损失。为什么不让投资为自己赚取所有呢?包括安全、收入、增值以及税收减免?
投资的目的是赚钱而不是亏损。假如你是一位成熟的投资者,你同样可以既赚钱又享受税收减免。我的朋友迈克尔·泰拉里可是悉尼的一位房地产经纪人,他说:“每天都有人跑到我的办公室对我说‘我的会计师叫我来找一个消极投资项目,也就是说,他叫我来买那种能使我亏损的投资项目!’”迈克尔就对他说:“如果你要找一个使你亏损的项目,你不需要我的帮助,因为你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项目。我能帮你找到的是那种既能为你赚钱,又能使你享受税收减免的项目。”可回答往往是:“不,我要的是可以使我亏损的项目。”1986年以前,美国也是这样。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吸取几个重要的教训:
1.为了获得税收减免而甘愿亏损的意识,导致人们在选择投资时很草率。
2.有这种意识的人不会努力寻找真正的投资,在分析投资时,也不会仔细研究财务报表。
3.亏损会使你的经济状况不稳定。换句话说,投资本身就有了足够的风险,为什么还要冒更多的风险呢?你可以多花一点时间,去寻找一些可靠的投资项目。如果能看懂财务数据,你就能找到它们。
4.政府一定会修改法规。
5.今天是资产,明天就有可能变成负债。
6.1986年在数以百万计的人亏损的同时,也有其他一些投资者为这种变化做好了准备。他们从那些没有准备的投资者手中赚取了巨额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