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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登普斯特农机公司股东的信(未收录于“致股东的信”)12
致登普斯特农机公司股东的信(未收录于“致股东的信”)[12]
1963年7月20日
随信附上一则通知:1963年7月31日星期三7点整,将在比阿特丽斯举行一场特殊的股东大会。这封信是为了让大家提前了解一些事项,我们将在这次会议上进行相关投票。
信后附有财务报表,展示了本财务年度前7个月的未审计利润;还有一张资产负债表,显示的是196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很显然,从哈里·博特尔去年接任总裁职务以来,他出色的工作业绩一直持续到了今年。我们公司的业务很大程度上受季节因素影响,因此今年一年下来可能就能实现收支平衡。尽管如此,全年的运作结果显然会是近几年来表现最好的之一。
通过处理掉不赢利的生产线、关掉不赚钱的分公司、省去不必要的经营费用、调整担保价格等一系列措施,运营业绩有了巨大的进步。除了帮助公司恢复到赢利状态,这些举措还降低了公司业务运行的资本需求。因此,到6月30日,我们共计持有1 772 000美元的可流通证券,其市值为2 028 000美元。显然,不需要多久,公司资产中就会只有60%用于制造部门。管理层致力于利用公司拥有的全部资本带来令人满意的利润,而这种过度资本化过程则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问题。
管理层已经考虑过很多种选择,想办法充分利用公司的这笔资金,同时也在探索另一种措施的可能性——在避免缴纳大量普通所得税的条件下,把这些多余资金直接下发到股东手中。把这些资金作为普通股股利按比例分配给股东,纳税显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的法律顾问建议,要把这笔资金分配到登普斯特公司股东手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公司作为持续经营的企业,卖掉公司的运营资产,而后就会对公司进行清算。这不是说对公司的营运业务进行清算,因为在清算前它就已经按持续经营业务被卖掉了。然后所有资金都会按比例分配给股东,只需要按超过每位股东持有股票起税点的部分缴纳资本利得税。尤其注意,这一过程最好尽快完成,因为按我们的审计师计算,公司的结转税金所剩不多,而且从今以后,我们的营业利润要拿出52%用于缴纳联邦所得税。
按现在的管理模式,董事会一致认为,和单纯进行资产清算的价值比起来,登普斯特的业务如果持续经营则具有更高价值。因此,我们相信将其作为持续经营企业卖出去能实现股东、员工和客户利益的最大化。任何买家都可以联系哈里·博特尔,他负责管理这项事务。在公司卖出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我们任命哈里负责管理运营事项,这会和我们过去一年里的运营方案保持一致。生产和分配方面与去年的形式一样,而原材料还是照旧采购,生产计划还是正常进行,等等。
就在最近,公司执行委员会和几位有购买意愿的代表进行了协商,期待这笔交易以持续经营模式出售。尽管看起来有两家的方案存在的分歧比较小,但是都没有成交。目前有一家财团对此很有兴趣,他们正在对公司的运作进行分析,其意向已经告知我们,他们希望对比阿特丽斯的运营规模进行实质性扩张。
由于我们公司业务本身具有季节性,对任何买家来说,有必要在秋初进行运营交接,以便为来年春天的销售旺季做好充分准备。因此,董事会觉得最近应该采取一些具体措施。
随信附上的特别会议通知中,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说明:
9月13日前,我们的精力将继续放在公司出售上,在谈判的基础上以持续经营模式卖掉。
这次股东大会之后我们会立即打出广告,广泛告知我们的出售意向。我们打算联系泵机、工具机械以及化肥领域的主要企业。9月13日前我们会一直保留谈判基础上的出售权。这段时间里,可能会根据买方意愿对合同进行调整。
如果9月13日前没能达成谈判出售事宜,那么在9月30日就会举行一场公开出售,届时我们将会提供一份标准的出售合同,所有竞标者都必须严格遵守。买卖将以现金形式成交。合伙公司持有登普斯特公司44 557股股份,如果进行公开出售的话,合伙公司目前打算给出报价,而且打算和其他任何一位或多位给出报价的股东一起,以合伙制或合资企业形式经营,如果他们也愿意的话。当然,登普斯特的所有股东都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报价。
我们想再次强调一下,登普斯特将以持续经营模式进行出售,买方购买后将有权以登普斯特的名义进行运营。董事会当前的打算是,在出售公司后,按顺序对实收款项进行分配,同时除去那些以实物分配更方便的资产外,对公司其他资产进行相应处置。
尽管很显然不可能估计出股东最后能实现的收益会是多少,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会比当前或过去登普斯特农机公司股票的报价高。因此,我们建议各位股东继续持有手中的股份,至少在得知有关出售情况的进一步消息前还是要继续持有。
我们希望所有股东都能出席这次特别会议,我们会尽可能回答所有问题。如果有不能到场的,可以把问题写下来,我们会尽快答复。
你最真诚的 沃伦·巴菲特 董事会主席
1963年11月6日
1963年,一方面,哈里恢复登普斯特赢利能力的速度比我预想的快得多,我们很快就用完了盈亏互抵,需要缴纳巨额税款;另一方面,登普斯特公司有大量流动资金用不完,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想办法把公司注销或卖出去。
我们着手在1963年年末之前解决这个问题。注销公司很麻烦,但是我们的合伙人可以多获得一倍的收益,而且不用为登普斯特持有的证券缴纳资本利得税。
我们最初谈了几笔交易,都是快谈到最后时没谈妥。几乎到了最后一刻,我们达成了一笔出售资产的交易。虽说我们对这笔交易里的很多细节并不满意,但是整体来说,我们大概获得了净资产的价值。加上我们通过有价证券投资组合获得的收益,我们实现的价值是每股80美元。登普斯特(已更名为比阿特丽斯第一公司,我们将登普斯特商标出售给了新公司)现在几乎只剩下现金和有价证券了。在巴菲特合伙公司的年末审计中,我们持有的比阿特丽斯第一公司的估值方法是用资产价值(以市价计算证券价值)减去20万美元储备金。
顺便说一句,我认为买方会把登普斯特经营得很好。他们很有能力,针对将来如何拓展业务和提升赢利能力,制订了完善的计划。无论是以非法人的形式经营登普斯特,还是以合理的价格卖出去,我们都很乐意。我们在投资中追求的是买得好,而不是卖得好。
哈里和我一样,我们都喜欢丰厚的奖赏。他目前已经是巴菲特合伙公司的有限合伙人。下次我们再有需要瘦身的公司,就会派哈里上阵。
从登普斯特的故事里,我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我们所做的投资需要耐心。有的投资组合里都是一路飙升的热门股票,我们根本不买这些股票。在热门股风头正劲时,我们的投资可能看起来乏善可陈。
2.在买入我们看好的股票时,它们的股价几个月甚至几年停滞不动,对我们来说是好事。所以说,要给我们足够的时间,才能看出来我们的业绩如何。我们认为这个时间至少是三年。
3.我们不能透露我们正在做的投资。把我们的投资说出去,提高不了我们的收益,还可能给我们带来严重损失。包括合伙人在内,无论是谁问我们是否看好某只股票,我们都会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