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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仓
巴菲特告诉过合伙人,如果他能有50种不同的机会获得高于道琼斯指数15%的收益,而且成功率还相当高,那当然再好不过了。那样的话,即便他在一两项投资中出现失误,收益结果依然会相当可观。但是正如他所说:“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不得不为了找到极少的几个吸引人的投资项目而兢兢业业地拼命工作。”
在把6~8家业务不相关的生意(股票)添加到证券组合中后,投资多样性带来的好处很大程度上就消失殆尽了。我们这里讨论的多样性是指影响公司利润的因素,而不是公司股票的协方差或者其他一些类似的技术指标。你找几只股票就能把那些无关因素抵消掉。比如,如果你同时持有埃克森美孚公司(美国炼油公司)和宣伟公司(建筑涂料公司)的股票,可能你就不用关心油价走势了。一般来说,油价上升对埃克森美孚是利润增加的好事,但是对宣伟公司来说就是坏消息,因为石油及其衍生品构成埃克森美孚收益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宣伟公司制造成本的最大组成部分。假设你不考虑石油价格走势(我也不知道)这一问题,而只是出于某种原因投资到这两家公司股票上,且其他条件都相同时,把这一可能影响你的投资组合的因素抵消掉显然更好。如果你能找到6~8只不同的股票,就能抵消掉大部分无关因素了。
但是,随着这一批后加进来的股票不断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利润也因为投资组合期望收益的降低而被吞掉了很多。事情的真相就是,好的投资目标——低风险、高回报的潜在投资机会——并不会经常出现。大多数时候,排在第七位的股票期望收益会远远低于你最看好的那一个。
巴菲特越来越相信在条件合适的时候及时建仓买入的好处了。1965年,他修订了投资基本原则,增加了一项条款,就是在我们的事实依据和推算过程保证高度准确,同时保证投资项目的潜在价值不会出现剧烈变动的条件下,允许合伙公司净值中最高40%可以用来投资到一只证券上。换句话说,在事实确切清晰、未来走势明朗,以及损失概率最小的时候,就可以放手去建仓。
20世纪90年代末,巴菲特给一群大学生提出了以下建议:
如果你真的能找到6家生意不错的公司,那就是你实现投资多元化所需要的数量。我保证你会因此而赚很多钱。把钱放在第七家公司上,而不是把更多的钱投在最好的那家公司里,绝对是个错误。几乎没有人因他们第七好的投资目标而赚钱,很多人却因为他们找到最好的那家公司而发财。所以我认为,对任何一个拥有常规资金量的人而言,如果他们真的了解自己投资的生意,6个已经绰绰有余了,在拥有的股票中,有一半左右是我最看好的生意。[3]
和合伙公司年代一样,现在还有大批的激进派投资经理管理着包含100多只股票的投资组合。在“致股东的信”中,巴菲特嘲笑这群人说:
任何拥有这么多股票还像模像样地研究过每一只股票的人,估计是学了某种投资价值观(我才不管这些人有多著名),我称之为挪亚学派的投资哲学——任何东西都来一对儿。这种投资者应该去开挪亚方舟。虽然挪亚每种生物都选一对儿的方式是根据经过时间检验的某种生物规律,但挪亚方舟派的投资者这么做却偏离了数学的基本原理。(我平面几何差点挂科,但是我已经仔细筛选过我们的合伙公司,把数学家排除在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