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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摸索前行
与PE在美国的发展类似,我国在PE领域的摸索也是从风险投资开始的。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尝试可以追溯到1985年成立的中创。
1984年11月,当时国家科委的几位年轻干部向中央有关部门呈报《对成立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展开可行性研究的建议》的报告。该报告力陈现行科研管理体制的严重弊病在于科技研究的开发成果不能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产生经济效益。报告提出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克服我国现行科研经费管理的弊端,为科技产业化提供资本支持。1985年9月,在国家科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下,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主要发起股东为国家科委(持股40%)、财政部(持股23%)等,成立时资金只有约1000万美元,成立的最初目的是配合“火炬计划”的实施。中创公司后来由国家科委独资发展为股份制公司,新增股东包括财政部、中信公司、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等实力雄厚的大单位。中创公司初期的大量“创业投资”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但很快受到经营风险的挑战,投入巨资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并没有销路,于是放弃了之初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初衷,大量投资于其他领域,如股票买卖、房地产等。到1997年年底,中创主要投资项目达90多个,包括办公室、工矿企业、高尔夫球场、房地产和物业等,其中最著名的是北京建国门外的赛特集团。但显然除了赛特这个音译的名字(Science & Technology)之外,其资产中的酒店、办公楼和定位高端的赛特购物中心等,与高科技并没有明显的联系。因经营失败,1998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停业关闭。中创试验失败给我国发展投资基金带来更多不利因素,其后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在十多年的探索中,损失惨重者多,一直未走出自己的路子。
在严格的金融监管环境下,在我国建立投资基金似乎成为一种奢望,但从1995年开始,原国家计委便开始研究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原国家计委创造的“产业投资基金”的称呼,其实十分真切地反映了我国金融体系、经济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其研究的角度,与我们今天熟悉的私募股权基金也有较大的差别。遍寻欧美主流市场,并未发现类似的称呼,也许这一名称的出现源于我国传统上对金融业与实体产业的划分。而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便开始研究相关政策的原国家计委提出产业投资基金这样的称呼,显示其属于产业政策的范畴,这样可以更符合其职能范畴。但研究旷日持久,几经波折而没有直接结果,很多有识之士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比如,中科招商的总裁单祥双先生在2005年有这样一段谈话:
"当我们中国自己没有钱的时候,我们说人家有钱,有钱的人财大气粗,他要干有钱的事情,有钱能够赚更多的钱也是正常的。当我们自己变得也很有钱的时候,换句话说中国并不缺钱,中国的存量资本如果被激活的话,我们会产生自己的美林,自己的高盛,自己的新桥,自己的本土世界经济都会产生,因为这个资本存量已经具备了。
但是我们具备了这么多资本的时候,仍然不能像外资那样去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收益……我们的社保基金,我们保险资金大量的钱投入不进去,为什么不能进入这个行业?为什么不能分享?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的手脚捆住了,我们自己不让自己去做,也就是我们政策法规的局限。我们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银行其他的资本、社会上的民间资本、其他的资本,庞大的资本不能够通过一个工具、一个平台来分享中国经济成长,来参与中国产业建设、经济建设,闲置在一边,或者是在银行圈里面低效地运转。为什么?就是我们缺少一个载体,这个载体是什么?在我看来叫中国本土的直接投资基金。"(单祥双在2005年12月中国企业领袖年会暨《中国企业家》杂志20周年庆典中的讲话。)
其实,虽然我国并未出台专门的法规规范私募股权基金,但各方力量在这个领域的摸索和努力从未停止过,只是其间有起有落。在单祥双先生发表上述谈话的时候,被他称为“直接投资基金”的载体,在中国已经形成了特色的组合矩阵,各路人马都在等待未来巨大的发展机遇。简单归纳,我们会发现这个组合当中的五方面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