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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自由贸易的经济理由
关于自由贸易,我们很少能听到消费者的声音。近年来,各种所谓的消费者特殊利益群体纷纷出现。尽管消费者是进口关税以及其他各种进口限制措施的主要受害者,但是,就算你查遍各种新闻媒体或是国会的听证会记录,也查不到任何材料表明曾对这些限制有过全力的攻击和责难。那些自称是为消费者请命的人,实际上另有所谋,在第7章我们将会看到这一点。
个别消费者的声音,被“商人和制造业者(及其雇员)自私自利的诡辩”的嘈杂声淹没了。结果是这一问题遭到了严重的歪曲。例如,那些支持关税的人认为,不管我们雇用员工来干什么,创造工作岗位本身就是应当追求的终极目标,他们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但这显然是错误的。如果我们要的只是工作岗位,那我们想要多少就能创造多少,比方说,让人们去挖坑,然后再填平,或者做其他的无用功也可以。当然,有时工作本身就是目的;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工作只是我们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须付出的一种代价。我们真正的目的不是工作岗位,而是具有生产性的工作,即能够带来更多的商品和劳务以供我们消费的工作。
另一个很少有人反驳的谬误是,出口是好事,进口则不好。事实并非如此。出售到国外去的那些物品,我们吃不到,穿不到,享用不到。我们吃的香蕉,来自中美洲;我们穿的鞋子,来自意大利;我们开的轿车,来自德国;我们看的电视机,来自日本。我们从对外贸易中得到的,便是我们进口的这些东西;而出口不过是我们为进口所付出的代价。亚当·斯密看得明白,一国公民以一定的出口换回尽可能多的进口,得到的好处也就越多;或者,为一定的进口付出尽可能少的出口,得到的好处也就越多。
我们使用的具有误导性的术语,表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所谓的“保护”,实质上意味着对消费者的剥削。“有利的贸易平衡”实际上意味着出口多于进口,即我们出售到国外的商品总价值要比我们从国外购买的商品总价值高得多。在你自己持家购物时,你一定会花尽可能少的钱购买尽可能多的物品,但这种做法在对外贸易时居然被称为“不利的支付平衡”。
在支持贸易关税的论点中,对大部分公众最具情感号召力的便是,我们需要贸易关税来保护美国工人较高的生活水平,以免他们遭到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工人的“不公平的”竞争,这些地区的工人只要很低的工资就愿意工作。这种说法难道有错吗?难道我们不想保护我国人民较高的生活水平吗?
这种论点的谬误在于对“高”工资和“低”工资这种提法使用得太宽泛了。高工资和低工资是什么意思?美国工人赚的是美元,日本工人赚的是日元,我们如何能比较分别以美元和日元计算的两种工资呢?多少日元等于1美元?决定二者兑换比率的是什么?
我们不妨来看一种极端的情形,假定在开始的时候,360日元兑换1美元,这也是多年来的实际汇率。假定在这一汇率下,日本人能以低于我们美国人的价格(以美元计算)生产和销售一切物品,电视机、轿车、钢铁、大豆、小麦、牛奶、冰激凌等概莫能外。如果我们实行的是自由的国际贸易政策,那么我们就会尽力从日本购买一切物品。而这恐怕正是贸易关税的支持者们描绘的最恐怖的情形:日本货在我国泛滥成灾,而我们却没有可以卖给日本人的东西。
且慢恐惧!我们将此分析再进一步。既然我们向日本人购买一切物品,那么拿什么向日本人付账呢?答曰:给他们美元。问题是,他们要美元干吗?我们已经假定,在360日元兑换1美元的情况下,一切物品在日本都比在美国更便宜,那么日本人在美国市场上就不会买任何东西。如果日本的出口商愿意把美元烧掉或是埋掉,那我们美国人简直高兴死了!用这种绿色的纸片就能换来我们想要的一切物品!这种纸片的生产成本非常低,那还不是想要多少就能生产多少!这样一来我们将拥有最了不起的出口行业,要多棒有多棒!
当然,事实上日本人不会为了烧掉或埋掉这些毫无用处的纸片而卖给我们那么多有用的物品。像我们一样,他们也想得到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来作为自己工作的回报。在360日元兑换1美元的情况下,如果一切物品在日本都比在美国更便宜,那么日本的出口商就会尽力抛掉手中的美元,就会按360日元兑换1美元的比率用美元购得日元,然后用日元去买较便宜的日本货。但是这样一来有谁愿意要美元呢?日本的出口商不愿意要美元,同样,任何日本人也都不愿意要美元。道理很简单,如果360日元在日本能买到的东西要比1美元在美国能买到的东西多,那就没有人愿意用360日元来兑换1美元。日本的出口商一旦发现没有人愿意按360日元兑换1美元的价格买他手中的美元,就会降价处理。这样一来,以日元衡量的美元的价格便会下降,可能降至300日元、250日元甚至200日元兑换1美元。反过来说,这样就意味着购买一定数量的日元需要越来越多的美元。日本货是以日元标价的,这样一来以美元标价的日本货的价格便会上涨。反之,美国货是以美元标价的,为得到一定数量的日元所需要的美元越多,也就意味着对日本人来说,以日元标价的美国货就越便宜。
以日元衡量的美元价格会一直下降,直到日本人从美国购买物品的美元价格大体上等于美国人从日本购买物品的美元价格为止。在最终的汇率水平上,任何想用美元购买日元的人都会发现有人愿意卖给他日元以换取美元。
当然,实际的情形要比这个假想的例子复杂得多。除了美国和日本之外,还有很多国家参与了国际贸易,而且贸易路线往往是迂回的。日本人可能把他们赚来的美元在巴西花掉一些,然后巴西人可能把赚得的美元花到了德国,德国人可能又把它花在了美国,如此等等,可至无限复杂的情况。但是不论多么复杂,其原理是一样的。不管在哪个国家,人们想要美元首先是想用它来购买一些有用的东西,而不是为了把它囤积储藏起来。
美元和日元不仅可以用来购买商品和劳务,还可用来投资或馈赠,这一点使情况变得更为复杂了。整个19世纪,美国几乎年年都是支付赤字平衡,这似乎是一种“不利的”平衡,但却对大家都有好处。当年,外国人都想在美国投资。英国人便是一例,当年他们生产各种物品送给美国人,为的是换回一些纸片——不是美元钞票,而是债券,这些债券在之后的某个时间能连本带利兑现给他们一笔钱。英国人之所以愿意把他们的物品送给我们,是因为他们认为购买债券是一种很好的投资。这么做基本上是正确的,因为他们由此从这种储蓄中获得的回报比其他途径要高。而我们也从外国投资中获得了好处,因为这使我们的发展速度要比单靠自己的储蓄发展快得多。
到了20世纪,情形就倒转过来了。美国人民发现,到外国投资能比在国内投资获得更高的回报。结果便是,美国把各种物品送到外国去,换回一些债权凭证,即债券或类似的东西。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政府开始在海外以马歇尔计划以及其他各种对外援助计划的形式开展国际馈赠。我们把各种物品和劳务送到外国去,表明我们相信这样能够让世界变得更加和平。这些政府馈赠是对各种私人(各种慈善团体、支持传教活动的教堂、支援海外亲属的个人等)馈赠的补充。
不论情况如何复杂,都不能改变我们从那个假想的极端例子中得出的结论。在真实世界里,与在假想世界里一样,只要以日元或法郎衡量的美元价格是由一个自愿交易的自由市场决定的,就不会有支付平衡的问题。说拿高工资的美国工人作为一个整体受到了来自国外那些拿低工资工人“不公平”竞争的威胁,这种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当然,如果国外发展出某种新产品或改良产品,或者国外生产者能以更低的成本生产这些产品,那么国内的某些工人确实会因此受损。但是,如果发展出新产品或改良产品的,或者能以更低成本生产它们的不是国外的生产者,而是美国国内的生产者,那么国内某些工人同样会因此受损。两种受损其实没有区别。这只不过是实践中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而美国工人之所以有较高的生活水平也正是拜这种竞争所赐。如果我们想从一个生机勃勃、动感活跃、富有创新性的经济体制中获得种种好处的话,我们就必须接受其不断的运动和调整。可能人们都希望这些调整来得平和一些,为此我们也做出了各种制度上的安排,如失业保险制度等;但是,我们应当尽量在不破坏经济体制的能动性和适应性的前提下来实现各种目标,否则无异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在任何情况下,不论我们采取什么措施,都应对内外贸一视同仁。
现在的问题是,进口哪些物品、出口哪些物品才是对我们有好处的?目前,美国工人的生产率比日本工人要高,具体高多少不大容易确定,因为各种估计都不一样。我们姑且假定美国工人的生产率是日本工人的1.5倍。这样的话,美国工人的工资购买力大体上就是日本工人工资购买力的1.5倍。我们如果让美国工人去从事其他的工作,从而其生产率不及日本同行的1.5倍的话,那就是一种浪费。用经济学术语来说,这是比较优势,这一概念在150年前就提出来了。即便我们生产任何物品都比日本人有效率,也不意味着我们就应该自己生产所有的物品。我们应当集中全力去做我们最擅长做的事,去从事我们最有优势的工作。
举个最普通的例子,如果一位律师打字的速度是他秘书的2倍,他是不是就该把秘书辞掉自己亲自打字呢?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如果一位律师作为打字员的工作效率是其秘书的2倍,而作为律师的工作效率是其秘书的5倍,那么他就应当从事法律工作而让秘书来打字,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
有人说,“不公平竞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外国政府对其生产者给予补贴,以使他们能够在美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其产品。现在假定某个外国政府提供了这种补贴,实际上确有某些政府是这么做的。这样一来,谁将受损谁将受益呢?为了支付这种补贴,该国政府只能向人民征税,所以支付这种补贴的其实是该国人民。而美国消费者是从中受益的,我们因此能够买到更便宜的电视机和小汽车,以及一切得到补贴的产品。难道我们还要抱怨这种外国对我国的逆向援助吗?我们美国在马歇尔计划援助及随后的对外援助中,把各种物品和劳务当成礼物赠给其他国家是一种高尚的行为,而其他国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把各种物品和劳务卖给我们,这种间接的馈赠难道就不是高尚的行为吗?其实,真正会抱怨的,倒极有可能是该国人民,为了美国消费者的利益,也为了那些受补贴的企业主或在这种企业工作的同胞们的利益,他们不得不忍受较低的生活水平。当然,如果某个外国政府突然对其国内的某些企业给予补贴,那么对于美国生产同样产品的企业主和工人们来说,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然而,这对于从事企业活动的人来说,不过是一种很平常的风险而已。从事企业活动的人对突发事件带来的飞来横财是绝不会抱怨的;同样,对于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他们也没有理由抱怨。自由企业制度本来就是一种有赚有赔的制度。我们已经说过,针对突发情况进行调整,如果要采取措施使得调整能够平和一些,那么不论采取什么措施,都应对内外贸一视同仁。
一般来说,任何情况下的扰动都是暂时的。假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日本政府决定对钢铁行业予以大力补贴。如果美国没有关税或贸易配额等限制条件,那么从日本的进口必将大幅上升。这将使美国的钢铁价格下降,并且迫使钢铁企业缩减产量,由此便会引起钢铁行业的工人失业。另一方面,钢铁制品的价格也会下降,由此购买钢铁制品的消费者便会有额外的钱花在其他物品上。于是对其他物品的需求就会上升,从而生产其他物品的企业就会增加就业量。当然,要想充分吸纳目前失业的钢铁工人尚需时日。然而,之前其他行业的失业者现在就能找到工作了,这样就抵消了这种影响。总就业量可能不会有净减少,而且,由于以前从事钢铁生产的工人现在可以从事其他产品的生产,国民总产出可能还会有所提高。
有人认为,征收贸易关税是旨在增加本国的就业,这种观点犯了同样的错误,都是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比方说,对纺织品进口征收关税,这确实能够增加国内纺织品行业的产量和就业。不过,那些因关税而无法继续在美国销售其纺织产品的外国企业所能赚得的美元就减少了,也就是说,他们能在美国消费的货币就减少了。这样一来,为了平衡进口的减少,美国出口也会相应减少。纺织行业的就业是增加了,但是出口行业的就业减少了。这种就业结构的转变,会使得生产效率降低,由此会导致国民总产出的下降。
至于所谓的对某些行业的保护是出于国家安全需要的论点,同样也没有更好的论据。以钢铁产业为例,有人说保持钢铁产业的兴旺发达对于国防而言至关重要,这种说法毫无道理。在美国,国防对钢铁的需求仅占全国钢铁消费的一小部分而已。至于说如果对钢铁业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就会摧毁美国的钢铁产业,这更是匪夷所思。接近原材料和燃料的来源,接近市场等诸多有利条件足以保证美国拥有一个规模相当可观的钢铁产业。事实上,面对并接受来自国外的竞争而不是躲在政府的庇佑之下,很可能会造就一个比现在更加强大、更有效率的钢铁产业。
假设美国的钢铁行业果真被摧毁了,假设我们所需的全部钢铁从国外购买果真更加便宜,即便如此我们也有其他的办法来保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囤积钢铁,这很好办,因为钢铁所占的空间相对较小,而且也不会腐烂。我们可以将一些钢铁厂像封存船只那样封存起来,到需要的时候再投入生产。当然还有其他的方法。一家钢铁公司在决定建立一个新的钢铁厂时,会充分考察各种可行方案和备选厂址,以便选择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率的方案。然而,当钢铁产业人士声称出于国家安全的目的向政府请求补贴时,他们从未对各种能够确保国家安全的方案分别给出成本估算。因此,除非他们给出这种成本估算,否则我们可以肯定其所谓的国家安全的提法就是在为其行业自身的利益辩护,而绝非要求补贴的正当理由。
钢铁产业及钢铁产业工会的负责人在诉诸国家安全这一论据时,无疑是真诚的。但是人们把真诚这种品德看得太高了。我们都能够使自己相信,凡是对我们有好处的就必然对国家有好处。所以,我们不应该埋怨钢铁企业这么做,要怪就只能怪我们自己居然相信了这种说法。
有人说,我们应当保持美元对其他货币的坚挺,即应当防止以其他货币——日元、德国马克、瑞士法郎——衡量的美元价格下跌,这种说法又如何呢?这个问题完全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如果汇率是由一个自由的外汇市场决定的,那么它就会停留在任何使外汇市场出清的水平上。从理论上来说,以其他货币如日元衡量的美元价格,取决于以美元计价的美国货的成本与以日元计价的日本货的成本之比。当然,美元价格可能会暂时降至这一水平之下。这样的话,看到这种形势的人就会有动力购买并持有一定数量的美元,以期美元价格升高时出手获利。降低以日元计价的美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会刺激美国的出口;提高以美元计价的日本货的价格,会减少我们从日本的进口。随着这种态势的发展,将使对美元的需求不断提高,由此便矫正了美元的初始低价。美元的价格如果自由地决定,将和其他各种价格一道发挥同样的作用,即传递信息,并且由于会影响市场上各交易方的收入,从而提供激励使大家对各种信息采取相应的行动。
既然如此,那些因美元“疲软”而发生的骚动又当如何解释呢?为何屡屡出现外汇危机呢?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正是汇率并未由一个自由的外汇市场来决定。为对其货币价格发挥影响,各国政府的中央银行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干预。
政府为何要干预外汇市场呢?这是因为汇率反映了国内的政策。美元与日元、德国马克、瑞士法郎相比变得疲软,首要的原因是美国的通货膨胀要比其他国家高得多。通货膨胀意味着美元在国内的购买力越来越低,那么美元在国外的购买力同样降低难道我们还会感到意外吗?日本人、德国人、瑞士人现在不愿意用那么多的本国货币来兑换美元,难道我们也要感到意外吗?可是各国政府,就像我们当中某些人一样,都尽力隐瞒这一事实并且不遗余力地试图消除它,而这一令人不满的后果正是他们自己的政策造成的。从而,一个造成通货膨胀的政府往往试图控制汇率;而一旦干预失败,它就把通货膨胀归咎于汇率的下降,而不承认其中的前因后果完全是另外一种关系。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关于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文献可谓浩如烟海,但仅有三种支持贸易关税的论点有所进展,从理论上来说,这三种说法或许还有些合理性。
第一个就是前面提到的国家安全论。虽然该理论往往是为某些特殊的贸易关税辩护而不足成为征收关税的正当理由,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有时我们必须维持一些不经济的生产部门。姑且不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假设我们现在真的遇到了某种特殊的局面,即便如此,要证明此时关税及其他的贸易限制条件对国家安全而言是必要的,也必须比较一下各种实现国家安全目标方案的成本,而且应当证明(哪怕只是一种表面上的证明)征收关税是一种成本最低的方案。而现实当中几乎没有人给出这种成本比较。
第二个是所谓“幼稚产业”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其《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提出的就是这种论点。这种观点认为,某个具有潜力的产业建立起来之后,如果我们帮它克服成长过程中的种种困难,那么它就能够在世界市场上平等地参与竞争。按照这种理论,为保护处于幼稚期的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就应当实行暂时的贸易关税政策,这样才能使它成长起来从而实现自力更生。但是我们认为,即便某个产业在建立之后能够成功地和对手竞争,也不能说明开始时对其进行关税保护就是合理的。要说消费者对某个产业在初始阶段予以补贴(征收关税实际上就是一种补贴)是值得的,那只有当他们因此能以某种方式得到不低于补贴额的回报才行,比方说,今后该产业的产品价格比世界价格低,或者拥有这一产业可以带来其他方面的好处等。但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有补贴吗?那些最先进入该产业的企业经受了创业时的损失,并且企盼着随后能够得到补偿,如果没有对其给予补贴,是否其损失就真的得不到补偿了呢?说到底,大多数企业在创业的最初几年都会经历亏损过程,不论其进入的是一个新行业还是已有的行业,都是如此。即便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对某些产业进行原始投资是值得的,那些最先进入该产业的企业还是无法使其初创时遭受的损失得到补偿,这其中可能确有某种特殊原因。当然,这种推测是另外一回事了。
幼稚产业论实际上是一种烟幕。所谓的幼稚产业总是成长不起来,而且关税一旦开征,几乎就不会取消。此外,该理论很少用来支持某些尚未诞生的产业,而这些产业一旦建立,只要给予暂时的保护便能生存下来,可惜没有人替这种产业说话。幼稚产业论为之争取关税保护的,是那些发展了多年却仍然幼稚的产业,这些产业已经能够向政府施加政治压力了。
第三个支持关税的论点是“以邻为壑”论,对此我们还不能完全置之不理。如果某个国家是某种产品的主要生产者,或者该国能够和少数几个生产者联合起来共同控制某种生产的绝大部分,那么它就可以用提高产品价格的方法从这种垄断地位中获得好处(欧佩克卡特尔是当前最明显的例子)。为了从垄断地位中获得好处,除了直接提高产品价格之外,它还可以通过对产品出口征税,即出口关税来实现这一目的。从总体上来看,该国由此获得的好处抵不上给其他国家带来的损失,但是从该国的角度来看,这样做确有所得。与此类似,如果某国是某种产品的主要购买者,用经济学术语来说即该国拥有买方垄断力量,那么它就能够要求卖主大幅削价并强加给对方过低的价格,由此从中获益。从这种买方垄断地位中获益的另一种方法是对产品进口征收关税。在这种情况下,卖者的净收益是销售价格减去关税,所以说对买方来说就相当于以低价购买。事实上,关税是由外国人支付的(我们想不出现实的例子)。实践当中,这种趋向民族主义的做法极有可能导致其他国家的报复。此外,就幼稚产业论而言,现实的政治压力导致的关税结构,实际上使我们无法从任何卖家垄断或买家垄断的地位中获益。
第四种论点,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提出,从那时到现在一直有人不断重提。这种论点说,如果其他国家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那么我们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就是好事;但是如果其他国家不实行自由贸易,那我们美国也就不实行。这种说法纯属一派胡言,不论在原理上还是在实践上。其他国家在国际贸易方面施加各种限制条件,这确实会使我们受到损害,但同样也使它们自己受到损害。暂且抛开前面提到过的三种情况不论,如果我们反过来也施加贸易限制条件,那我们在损害它们的同时也损害了自己。在这种虐待与被虐待中恶性竞争,对敏感的国际经济政策而言绝非什么好办法!这种报复性行为不会使其他国家减少其限制条件,只会导致更多的限制。
美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是自由世界的领袖。我们不应当要求中国对其纺织品实行出口配额,从而损害美国消费者和中国工人的利益,并以此来“保护”我们的纺织产业。我们对自由贸易大加颂扬,而同时却运用自身的政治和经济力量劝诱日本对其钢铁和电视机出口进行限制。我们应当单方面走向自由贸易,不是要一蹴而就,而是假以时日,比方说,以5年为限并按照事先宣布的步骤进行。
除了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政策之外,我们几乎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促进国内外贸易自由的发展。我们不应该一方面以经济援助的名义对外国政府予以馈赠(这样会促进其政府的发展),同时又对其产品加以贸易限制(这样会妨碍自由企业的发展),我们应当采取一种原则明确而又一以贯之的立场。我们可以向全世界声明:我们信仰自由并将实践自由。我们不会强迫你们走向自由。但是,我们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与所有国家开展全方位的合作。我们的市场对你们所有人开放,没有关税,也没有其他限制条件。在这里,你们想出售什么、能出售什么就出售什么;你们想购买什么、能购买什么就购买什么。这样,个人间的协作将成为世界范围内的自由协作。
[1]此段转引自郭大力、王亚南先生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28页,第66页,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