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l EPUB Text
■结果平等
结果平等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并在20世纪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它先是影响了英国以及欧洲大陆各国的政府政策,继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对美国政府政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某些知识分子的小圈子里,对结果平等的渴望已近乎宗教般的虔诚。他们希望所有的人都同时停止相互竞争,就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的那只渡渡鸟所说的,“大家都是胜利者,人人都应该得奖”。
“平等”一词在这里和在前两个概念里(即个人平等和机会平等)一样,都不能照字面意思理解为“完全同一”。实际上,说人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吃饭穿衣的定量标准都应该完全一样,现在谁都明白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结果平等的目标,与其说是“人人一样”,还不如说是“公平”。不过公平这个词汇的含义更为含混不清,要想给它下一个精确的定义,是相当困难的。当前,“公平分配”已经成了一句时髦的口号。
但是,结果平等的概念与前两个平等概念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促进个人平等或机会平等的政策措施,同时也是增进自由的;但那些促进“公平分配”的政策,却会损害我们的自由。如果用“公平”准则来衡量人之所得,那么究竟公平不公平,由谁说了算呢?正如大家异口同声地问渡渡鸟:“由谁来颁奖呢?”其实,如果“公平”不再意味着“完全同一”,那它就不是一个客观的标准了。“公平”,就像“需要”一样,人们各有各的看法。若要保证人人都得到一份“公平的份额”,那么就必须由某个人或一群人来决定多大的份额才算是公平的;而且他们必须把自己的决定强加给别人,对其超过“公平份额”的那一部分所得予以没收,转给那些所得不足“公平份额”的人,即“损有余而补不足”。但是,这些制定决策发号施令的人,与他们为之做主的那些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吗?我们保证不会身处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庄园”之中吗?在那里,“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某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
此外,如果人之所得都要由“公平”准则来决定,而不是由其劳动生产来决定,那么发给他们的“奖品”又从何而来呢?在此,人们从事工作和生产的动力从何而来呢?我们又该如何决定谁来当医生,谁来当律师,谁去捡垃圾,谁去扫马路呢?我们又靠什么来保证人们接受分配给他的任务,并尽心竭力地完成任务呢?显然,只有靠暴力强制和恫吓。
这里的关键不仅仅是实践和理想之间有差距的问题,这个问题当然存在,就像在前两种平等的概念中也存在一样。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理想的“公平分配”(或者其前身“按需分配”)与理想的个人自由之间,存在根本的冲突。欲使结果平等成为组织社会活动的首要原则,处处都会受到这一冲突的困扰。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国家笼罩在一片恐怖当中。而且,即便采取了恐怖统治,还是达不到结果平等的局面。在此类国家当中,不管以什么评判标准来看,都存在着大量不平等现象;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不平等的,不单单是在权力上不平等,在物质生活条件上也是如此。4
同样,西方各国打着结果平等的旗号也采取了类似的政策措施,虽然这些措施没有那么极端,但其结果也差不多,只不过程度较轻。这些政策措施同样限制了个人自由,并且同样没有达到其目的。其结果表明,要想找出一个为大家广泛接受的“公平分配”标准,要想让那些得到“公平”对待的人感到满意,是根本不可能的。相反,越是贯彻结果平等的政策措施,人们不满意的程度就越大。
那些呼吁结果平等的人,其内心深处有着深厚的道德热忱,这种道德热忱主要来自这样一种普遍信念:有些儿童仅仅因为生在富裕的家庭里,就比其他儿童优越得多,这是不公平的。这当然不公平,但是,不公平的表现形式还有很多。比方说,人们在财产继承方面是不公平的,如继承债券、股票、房屋、工厂等;在天资继承方面也是不公平的,如继承音乐才能、体力资质、数学天赋等。只不过,对财产继承进行干预要比天资继承容易得多。但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二者之间有区别吗?然而,很多人对财产继承深恶痛绝,对天资继承却并不耿耿于怀。
我们再从父母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你希望自己的子女得到较高的收入,有几种不同的办法。你可以花钱供他上学接受教育,这样他将来就能找到一份薪水较高的工作;你可以花钱给他开一家公司,这样他就能比那些拿工资的雇员赚得多;你也可以给他留一笔财产,这样他也能过得不错。你采取的这几种支配财产的方式,在伦理意义上有什么不同吗?进一步,难道说国家在征税之后还应该管你怎么支配税后所得吗?难道说国家应该只允许你把钱用在花天酒地的生活上,而不允许你留给子女吗?
这里面涉及微妙而又复杂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绝不是靠“公平分配”这个简化了的公式就能解决的。如果我们真要生搬硬套这一公式的话,我们就应该让那些没有多少音乐才能的青年接受更多的音乐训练,以弥补他们天生的不足;而对那些颇有音乐天赋的青年来说,不让他们接受良好的音乐教育。对于其他各种继承而来的资质,我们都采取这种办法来对待。这对那些缺乏天分的青年来说,或许是“公平”的;但对那些具有天分的人来说,也是“公平”的吗?要拿出钱来培养那些没有天分的青年,必定要有人为此辛勤工作而纳税,对他们来说,这“公平”吗?若把钱用来培养那些具有天分的青年,这本来是对很多人有好处的,但若把钱花在没有天分的人身上,这些人便无缘享受这种好处了,对他们来说,这“公平”吗?
人生本就是不公平的。大自然造物,本就是各色人等参差不齐。想靠政府来抹平矫正,这种想法确实很诱人。但我们更应该认识到,正是由于这种不公平,我们从中受益良多!
玛琳·黛德丽(Marlene Dietrich)生就一双修长的美腿,人人爱看,这当然是不公平的;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天生神技,成为一代拳王,这当然也是不公平的。但是我们要知道,千百万人喜欢看玛琳·黛德丽的美腿和穆罕默德·阿里的拳击比赛,他们之所以能够大饱眼福,正是因为大自然是不公平的,正是因为这种不公平才造就了玛琳·黛德丽和穆罕默德·阿里。如果所有的人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这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阿里打一晚上的比赛就能赚几百万美元,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但是,若是我们单单为了追求一种抽象的平等理念,就不允许阿里打一晚比赛(或备战一天)比社会底层的码头工人干一天粗活赚得多,这对那些喜欢看阿里拳击比赛的人来说,公平吗?这样做也并不是办不到,但是人们再也没有机会观看阿里的拳击比赛了。如果让阿里和码头工人挣得一样多,那他恐怕就不愿意为了比赛进行艰苦的训练了,或者干脆就不打比赛了。
公平问题的复杂性还有其另外一面,可以用冒险投机的事例来说明,不妨以赌博中的巴拉卡纸牌游戏为例。开始时,各玩家的筹码可能是一样多的,但是玩过几局之后,各家的筹码就不一样多了。一晚上下来,有的人可能赢了不少,有的人却输得精光。若按照理想中的平等理念来看,赢家是不是应该把钱退还输家呢?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种游戏也就索然无味了,即便是输家也会觉得没意思。可能在他输钱的时候,他希望退给他钱;但如果从此以后不管是输是赢,他的钱赌完之后和没赌的时候一样多,他还愿意再来玩吗?
很多人认为这不过是赌博当中的情形,其实,这个事例涉及的问题,在现实世界中也是大量存在的。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出决策的时候,都会涉及冒险投机的问题。有时涉及的还是一些很重大的问题,比方说,选择干哪一行,选择跟谁结婚,选择买房还是做一笔重大的投资,等等。当然,更多的时候涉及的都是些琐碎小事,比方说,打算去看哪部电影,要不要在车流不息的时候横穿马路,是买这种保险还是买另一种,等等。上述情况都有一个同样的问题:我们所面临的风险或者机遇,究竟由谁来决定?当然应该是谁承担结果就由谁来决定。如果是自己来承担结果,那么我们当然可以自己来决定。但如果是别人承担结果,那么还应该由我们来决定吗?人家允许我们来决定吗?如果你是替别人来玩巴拉卡游戏,用的是人家的钱,他会让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吗?难道说人家应该放手不管吗?你替别人打牌,绝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不会完全让你自己做主,总要给你订一些规矩,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们再举一个例子,与上面的例子完全是两码事,但道理有相通之处。如果政府(其实也就是其他纳税人)承诺,你的房屋一旦被大水冲毁,它将给你补偿损失,那么你想在一片水灾频仍的土地上自由建房,政府会由着你自作主张吗?一面是“公平分配”的呼声甚嚣尘上,一面是政府对个人决策的干预越来越多,二者可谓携手并进,这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人们自己做主自己决策,并且自己承担其大部分后果,这种体制占据了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期。正是这种体制,激励着亨利·福特家族(Henry Fords)、托马斯·爱迪生家族(Thomas Edisons)、乔治·伊斯特曼家族(George Eastmans)、约翰·洛克菲勒家族(John Rockefellers)、詹姆士·潘尼家族(James Penneys),他们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使我们的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样是这种体制,也激励着其他人,他们愿意为这些发明家和工业巨头所开办的风险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当然,这一过程中有许多人失败了,可能失败者比成功者要多,而且他们的名字也为人所遗忘。不过,大多数失败者不是看不明白,他们也知道自己是在冒险赌一把。不论他们个人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他们肯冒风险,整个社会便由此获益。
这一体制给我们带来的最大好处,便是产生了新的产品和服务,或是产生了生产产品和服务的新途径,或是大范围地配置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新方法。如此一来,整个社会财富增长了,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虽然那些富有创新精神的发明家、工业巨头的财富也会增加,但与整个社会的财富增长相比,后者不知道要高出多少倍!亨利·福特本人确实发了大财,但整个国家也因此拥有了更加便宜、更加可靠的运输手段,拥有了从事大规模生产的技术手段。而且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的个人财富最终还是造福于整个社会。美国有难以计数的私人慈善机构,洛克菲勒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卡内基基金会,不过是其荦荦大者。大量私人慈善机构的兴起,正是因为美国的体制长期以来秉承了“机会平等”和“自由”的理念;直到晚近,人们对“平等”、“自由”的理解才偏离了其本来的含义。
仅举一例,便可一窥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美国慈善活动勃兴之风貌。海伦·霍洛维茨(Helen Horowitz)在一本描述“19世纪80年代至1917年芝加哥文化慈善事业”的书中写道:
19世纪末20世纪初,芝加哥这座城市呈现出种种彼此矛盾的发展趋向:它既是一个商业中心城市,工业社会的各种基本商品都在此交易;同时它也是一个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城市。正如一位评论员所说,“芝加哥是一个奇怪的城市,可谓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并存”。
芝加哥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突出表现,便是在19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早期,建立了一批赫赫有名的文化机构。如艺术学院、纽伯利图书馆、芝加哥交响乐团、芝加哥大学、费尔德博物馆、克瑞尔图书馆……
这些机构是芝加哥出现的新事物,不管其成立的最初动机是什么,它们大多是由一批商人和企业家来组建、维护和管理的……尽管是由私人资助和管理,但这些机构都是为整座城市设计建立的。其领导班子致力于文化慈善事业,使其不仅仅满足个别人的艺术或学术追求,更主要的是满足一系列社会需求。那些商人和企业家,一方面受到各种社会力量的羁绊(对这些力量他们无法控制),另一方面也充满理想主义的文化情结,把博物馆、图书馆、交响乐团、大学等文化机构视为涤荡净化城市风气,促进城市文化昌明的手段。5
当然,慈善活动绝不限于建立文化机构;正如霍洛维茨在另一处写道,(慈善活动)“是一种多层次的全面勃兴”。而且,慈善事业兴盛之处,也绝不限于芝加哥一地,霍洛维茨还说“芝加哥可以说是美国的缩影”。6在文化慈善事业发展的同时,其他慈善活动也广泛展开。芝加哥市在简·亚当斯(Jane Addams)的主持下建立了美国第一所贫民讲习所——赫尔讲习所,对穷人进行文化教育,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之后,这种讲习所在美国各地迅速建立起来。除此之外,医院、孤儿院等各种形式的慈善机构也纷纷建立。
实行自由市场体制与追求各种社会、文化目标之间并不矛盾,自由市场体制并不妨碍人们同情那些不幸的人,不管是以哪种方式同情。只要体现了人们帮助穷苦人的愿望,任何形式皆可,可以像19世纪那样开展私人慈善活动,也可以由政府出面对其给予援助,当然,后者日益成为20世纪的主要形式。不过,各种政府援助形式之间的差异可能极大,以下两种形式便是一例:第一种是,我们当中90%的人同意政府向我们课税,以此来帮助那10%的社会底层人民;第二种是,我们当中80%的人投票通过,要求政府对那10%的社会上层人士课税,以此来帮助那10%的社会底层人民,而这正是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所谓“由B和C共同决定D应当为A做些什么”7的著名案例。就帮助那些不幸的人来说,第一种方法可能明智也可能不明智,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但它和机会平等与自由的信念还是不矛盾的。但第二种方法,却是在寻求结果平等,与自由是完全对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