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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
政府提供住房的计划在“新政”初始之时规模不大,后来迅速扩大。1965年新设立了一个部,即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该部现有近20000名雇员,每年开支100亿美元以上。联邦住房计划得到各州和市政府计划的补充,特别是在纽约州和纽约市得到了大力补充。开始实行该计划时,政府只是为低收入家庭建造住房。战后,又增添了城市复兴计划。许多地区扩大了住房计划,向“中等收入的”家庭也提供公共住房。最近,又增加了“房租补贴”计划,政府为租赁私人住房提供房租补贴。
按最初的目标来看,这些计划显然是失败了。遭到破坏的住房,比建造起来的住房要多。住在享有房租补贴的公寓里的家庭,得到了好处。而那些由于自己的住房毁坏,无处栖身而被迫迁入更差的住宅的人家,住房情况则有所恶化。今天美国的住房和分配情况胜于公共住房计划开始实行之日,然而,这全赖私人企业之力,跟政府补贴没有多大关系。
公共住房常常沦为贫民窟和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最明显的例子是圣路易斯的普鲁特·艾戈公共住房工程。该工程是一个占地53英亩[1]的巨大的公寓群。其设计曾荣获建筑奖。然而,它已损坏得如此严重,以致不得不炸掉其中一部分。那时,它的2000个单元中只有600个住了人。人们说,它看上去像是个发生过巷战的地方。
1968年游历洛杉矶市瓦茨区时遇到的一件事,我们至今记忆犹新。陪同我们参观的是一位管理完善的自助工程的负责人,该工程是由工会倡议的。当我们赞扬这一地区的一些公寓时,他气愤地打断了我们的话,说:“瓦茨区最让人头疼的问题正是那些公共住宅。”他接着又说:“你怎么能指望那些住在完全由破裂家庭组成的开发区里,几乎完全靠福利救济为生的年轻人,养成良好的品德呢?”他还慨叹开发区对少年犯罪和附近学校产生的不良影响,那些学校的孩子很多来自破裂的家庭。
最近,我们从纽约南布朗克斯的一个叫作“血汗资本”住房工程的领导人那里听到了类似的议论。该地区看上去像是被轰炸过的城市。许多建筑由于房租控制而被抛弃,另一些则毁于暴乱。“血汗资本”团体同政府商定,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修复那些被废弃的住房,修好后,所有权归私人所有。开始时,他们从外界只得到少数私人捐款的支援,最近,也从政府那里得到一些帮助。
当我们问他人们为什么不直接搬进公共住宅而费这么大的力气去修复旧房时,他的回答与我们在洛杉矶听到的一样,不过又添了一句说,建造并拥有自己的住宅会使参加这一工程的人具有一种自豪感,这会使他们精心维护住宅。
“血汗资本”团体得到的政府援助,一部分是工人的劳务。这些工人根据《综合就业训练法》由政府支付工资,被派到各种不同的公共工程去接受训练,以便获得技能后能在私人企业中就业。当我们问他,“血汗资本”团体是愿意让根据《综合就业训练法》雇用的工人来帮忙,还是宁愿得到支付给工人的钱时,他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宁愿得到钱。总之,人们在这种自助工程上表现的自力更生精神和干劲,与他们在公共住宅工程上表现的那种明显的冷漠、无谓和厌倦情绪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看到这些是令人鼓舞的。
纽约市实施的据说可以防止“中等收入家庭”逃离城市的住房补贴计划,情景大不一样。宽敞豪华的公寓以补贴的方式租给那些勉强称得上是“中等收入”的家庭。对每套公寓的补贴平均每月在200美元以上。“董事法则”又在起作用。
城市复兴计划旨在消灭贫民窟——“城市枯萎病”。对于需要重建的地段,政府出钱征用和清除,清理了的地皮大多以人为的低价供私人开发者利用。城市复兴计划“要拆迁4座住宅,才能建造1座住宅,拆迁的大多是黑人居住的房屋,而建造好的房屋大多供中等或上等收入的白人家庭居住。”18原先的住户被迫迁移到其他地方,常常又使新的地段患上“枯萎病”。某些批评者把城市复兴计划称为“贫民窟迁移计划”和“黑人迁移计划”,倒是名副其实。
公共住宅和城市复兴计划的主要受益者并不是穷人,而是某些房地产主(他们的财产被政府征购来建造公共住房或者其财产正好位于要重建的地段)、中等和上等收入的家庭(它们能在高价公寓中或者在那些常是靠拆除低租房子重新盖起的市内公寓中找到住房)、市区商业中心的开发者和占有者以及能够利用城市复兴计划改善自己附近环境的大学和教会等公共机构。
正如《华尔街日报》最近的一篇社论指出的:
联邦贸易委员会考察了政府的住宅政策,发现这些政策并非完全出于利他主义的目的。该委员会的一份政策简报发现,联邦住房政策的主要推动者似乎是那些靠盖房发财的人,如承包商、银行家、工会、建筑材料商等。一旦住宅建成后,政府和上述各色各样的“赞助人”就对它不那么感兴趣了。因此,联邦贸易委员会常常听到人们抱怨住宅的质量,指责根据联邦计划建造的房子屋顶漏水,管道不足,地基不牢,等等。19
另外,由于政府实行房租管制等措施,即使不是由于故意毁坏,一些低价出租的住宅也因无人修缮而日益破旧。
[1]1英亩=4046.85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