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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流泪的日子即将过去。贫民窟将只是昔日的回忆。我们将把牢房变成工厂,使监狱变成仓库和粮仓。男人挺起胸膛,女人面带微笑,孩子蹦蹦跳跳。地狱将一去不复返”。19
著名的福音传教士和禁酒运动的领导人比利·桑戴(Billy Sunday),就是以上面一段话迎接1920年禁酒运动的开始的。这场运动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末人们突然发现真正的道德标准的情况下开展起来的。它清楚地告诉我们,目前的道德觉醒,即目前开展的保护大家不受自身侵害的运动将向何处发展。
禁酒运动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开展起来的。酒是一种危险物,每年饮酒过度而丧生的人数,往往超过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管制的所有危险物毒死的人数。但是,禁酒运动究竟导致了什么样的结果呢?
结果是谁喝酒谁就犯有违反国家法令罪,从而政府只能建造新的牢房和监狱以收容罪犯。艾尔·卡彭(Al Capone)及巴格斯·莫兰(Bugs Moran)二人可谓臭名昭著,他们谋财害命,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并且非法酿酒卖酒。那么,谁是他们的顾客?谁买他们非法供应的酒呢?向他们买酒的正是一些受人尊敬的公民,他们绝不会赞同或参与艾尔·卡彭及其同伙干的那种罪恶勾当,他们只是想喝一点酒。为了喝上一点酒,他们不得不违反法律。禁酒运动没有能阻止人们饮酒,它只是使许多在其他方面遵纪守法的公民变成了违法者,给饮酒这件本来很平常的事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从而吸引了许多年轻人。它压制了许多具有制裁作用的市场力量,这些力量通常可以保护消费者不受质量低劣的、弄虚作假的以及有危险的产品的损害。它腐蚀了向法律谄佞之徒,并使道德风尚败坏,但并没有阻止酒的消费。
目前,在禁止使用环己基氨基磺酸盐、DDT和苦杏仁苷等问题上,还远未造成上面那种状况。可是,我们正朝着那个方向前进。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禁止出售的药品,其交易已经出现了某种灰色市场;在美国不能合法购买的药品,人们已开始到加拿大或墨西哥购买,就像禁酒运动期间人们为了购得一点合法的酒一样。许多认真负责的医生感到自己处于进退两难的窘境:要么使用解除病人痛苦的药品而违反法律,要么不使这种药品而严格遵守法律。
如果我们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那么终点就是十分明确的。如果政府有责任保护我们免受危险物质的侵害,那么照此逻辑,烟、酒均应在禁止之列。如果应该由政府保护我们在骑自行车和玩砸炮枪时免遭危险,那么照此逻辑,滑翔、骑摩托和滑雪等更加危险的运动就更应禁止。
甚至主管各管制机构的人想到这种前景,也会感到震惊。就其他人说来,对于控制我们行为的更为极端的尝试,如要求汽车安装拉环锁、禁止生产糖精等,公众的反应充分证明:我们丝毫不需要这种政府管制。假如政府真的能够掌握一般人无法得到的、有关我们食用的东西或从事的活动的利弊的信息,那么政府就应该向我们提供这些信息。不过,政府最好还是听任我们自由选择,让我们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