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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公司
我们前面介绍过,公司是由政府强制力创造的一个法律概念,一个虚拟实体。所以在17世纪的英国,设立公司的权力专属于国王。平民可以向国王提交一份公司章程,如果国王觉得可行,便签发一张特许状,允许这位平民按照这个章程去募集资金,成立公司。当然,国王肯定也不会随便签字,要么这个章程对王室有利,要么商人给国王另外进献了贡奉。总之,国王多少要搞一点权力寻租。
1688年光荣革命,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度。从此之后,英国虽然保留着王室,但也与荷兰共和国一样,由商人主政。君主立宪最重要的经济后果,就是收税的权力从王室转入议会。那王室肯定要找其他机会敛财呀,签发公司特许状就是其中之一。
17世纪和18世纪之交,英国出现了一股海量成立公司、疯狂募集资金的投机风潮。1710年,南海公司成立。这家公司的题材非常“性感”,光是想一想就足以激动人心。它得到国王的特许,可以专营整个南大西洋的三角贸易。所谓南大西洋三角贸易,就是把英国的纺织品运到非洲西部,换成黑奴,再把黑奴运到南美洲,卖给种植园,换成金银,最后运回英国。这条三角航线,任何人一辈子哪怕只是成功地跑上一圈,后半生就不愁吃穿了,更何况是由一家公司垄断专营!
然而现实却很“骨感”。南大西洋并不存在像北大西洋环流那样的天然“传送带”,回转航行非常不便。更何况当时的南美洲正在西班牙的统治之下,英、西双方已经发生过多次海战,英国海军未能占到便宜,英国商人根本不可能去南美洲做生意。所以南海公司的概念再好,也只是镜花水月而已。
不过,任何事情都挡不住英国民众的“投资热情”。很快,南海公司就募集了上千万英镑的资本金,远远超过了东印度公司和英格兰银行等企业巨头。此时南海公司的董事会,正处于一群大地主和大商人的操控之下。碰上南海公司募集大爆发,钱多得简直烧手。怎么办呢?他们想出了一个绝妙的计划。
在君主立宪制度下,英国的财政制度是这样的:首先,议会负责收税;其次,如果出现了战争之类的紧急情况,就先发行国债,把开支补上;然后再由议会安排额外的税收计划,慢慢偿还国债。因为所得税这个税种还要两个世纪之后才能问世,所以当年的税收主要出自大地主、大商人的土地税和关税,所以他们有动机为国债减负,至少是降低融资成本。请注意,在南海公司的故事里,除了最开始签署了一个特许状,并没有国王什么事。舞台的一边是大地主和大商人,另一边则是疯狂的散户。
南海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一个国债置换计划,大致内容是:由公司出面,全额买断市面上的英国国债,然后作为唯一的债权人与英国议会谈判,进行债务重组。仅从字面上说,这个投资计划跟南海公司的公司章程毫不相干,非但没有多大吸引力,甚至连赚钱亏钱都不好说。假如南海公司能够跟议会拟定一个比市场价更高的利率,那么多少还可以赚一个利息差;假如只能拟定一个更低的利率,那就是白送钱。
事实的真相是残酷的,南海公司与英国议会拟定的重组利率远低于市场价。原本属于散户的一大笔钱,被董事会从公司转移给了议会,最终减轻了大地主和大商人的税收负担。散户们有意见又能如何?公司的制度规定,散户们第一不许干涉董事会,第二不许撤资。还记得荷兰人是怎么安抚投资者的吗?不许撤资,可以去股票市场交易啊。董事会多放几条利好消息,帮你们出货给别的散户不就好了吗?
巴菲特说过,如果你在厨房里看见一只蟑螂,那么就绝对不止这一只。股份公司制度的几条基本原则问世之后,立即遭到恶意滥用,像南海公司这样的绝对不止一家。1720年前后,出现了一场席卷大不列颠的波澜壮阔的大牛市。许多股票上涨了10倍、20倍,像英国东印度公司、英格兰银行这样的大蓝筹,也都走出了翻番行情。南海公司当时还没有任何业务,只是执行了一个亏本的国债置换计划,股价居然也上涨了7倍多。然而此后风云突变,股市又出现了断崖式的崩盘。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绝大多数股票又都回到了原点。时任皇家造币局局长的大科学家牛顿,也在南海公司的股票上亏掉了大半身家,并且留下一句名言:“我可以计算出天体运行的规律,却无法预测人类的疯狂。”
逐利是驱动人类行为的最基本动力之一,就像水遇热蒸发变成水蒸气,体积自然会急剧膨胀,它本身无所谓善恶。而与当时当地情况相适合的制度,则像蒸汽机一样,它可以引导这些无意识的自然力量为公众服务。对17—18世纪的英国来说,股份公司这个制度工具太超前了,以至于当年的监管和行政制度无法与之相匹配。它给公众带来的混乱和损失,甚至超过了它所释放出来的正面能量。
1720年,也就是南海泡沫破灭当年,英国颁布《反泡沫法案》,从此禁止设立股份公司,仅保留已经成功运营的东印度公司等少数几家。股份公司制度在英国从此销声匿迹了很长一段时间。
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在英国爆发,蒸汽机、纺纱机、轮船、火车等发明相继问世。这些发明对投资金额的需求一个比一个大,尤其是火车以及与它配套的铁路。投资铁路所需要的资本远远超过一般商人的个人积累能力,而火车对于生产力的拉动又不可或缺,于是社会公众开始重新呼唤股份公司的回归。
1825年,英国人终于决定是时候打开潘多拉的盒子了。存世105年的《反泡沫法案》被废除。1855年,所有在政府成功注册的股份公司都可以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现代股份公司制度的基本框架至此成形,沿用至今。还记得吗?这个时间窗口正对应着华尔街“应运而生”的故事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