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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赋人权
股东的权利是从哪里来的?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来自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社会契约。有限责任也好,不许撤资也好,哪一条不是在历史上经过长期试错、博弈、打磨出来的?哪有一点“天赋”的痕迹?
股东的权利如果是“天”赋的,那就不得了了,一字一句都不能变更。可如果它是“人”赋的,那么一切都是大家商量着办。环境变化了,制度自然也要相应地变化。
美国今天出现的所谓利益相关方资本主义,其实正是其资本市场发展到达新阶段的结果。由于市场价格对基本面信息的反映充分灵敏,所以美国的大多数主动投资基金都无法跑赢指数。2008年大衰退之后,复制指数已经逐渐超过主动选股,成为美国人资产配置的主流方式。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现象,叫作全局投资。也就是说,我虽然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但是我持有的这家公司的股份只占我组合的百分之几,甚至千分之几,我还另外持有几十、几百家公司的股份,所以我并不在乎这一家公司的短期利益最大化,我在乎的是整个经济体的长期健康发展。
比如说,政府研究提高火电厂的排放环保标准。按照常理,火电厂的股东应该作为“反方辩手”加入讨论。但是假如它的主要股东们同时在新能源产业持有大量权益,甚至那一头的权益远远超过火电厂这边呢?博弈的形势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再比如说,某家上市公司捏造利好消息,操纵股价上涨。对集中持股的股东来说,我管你合法违法,价格涨了就是好事。顶多给你来个高位出货,就算是履行社会责任了。但是对大型组合投资者或者对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持有人来说,一只妖股涨50%、100%,对净值的影响微乎其微,他们反倒更有可能担心,妖股横行会导致监管成本增加,甚至降低市场的整体估值。所以,采取全局投资的投资者会比集中持股的股东更加反对股价操纵。诸如此类的例子,我们还能举出许多。
在全局投资者看来,某一家公司的顾客和供应商很有可能也是他所参股的。因此与其只关心这一家公司的利益,不如关心整个产业链的健康。更何况,这家公司的雇员和社区很可能还是其他几家参股公司的顾客和市场。说白了,整个经济中的微观主体都是这样被交织在一起的利益相关方。从这个高度去看问题,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当全局投资成为资本市场的主流时,利益相关方资本主义自然也会悄悄取代股东资本主义,成为新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