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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 削
正如我们在前几章中提到的,如果投资回报率高于弥补风险和投入的必要收益水平,几乎可以肯定,其他人会被吸引过来,投资现有公司或干脆设立自己的新公司,以求分一杯羹。如此一来,同样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现有公司的规模扩大或新公司数量增多,投资与生产扩张,市场竞争会不断加剧,从而削平超额回报率。只有在限制新竞争的领域,高于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才有可能持续。
政府管制是最常见、最有效地限制新竞争的方法。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西非的英国殖民政府对生产和贸易进行了广泛的战时管制,英国国内也进行了同样的管制。一位经济学家描述了当时西非实行管制的结果:
在贸易管制期间,利润远远高于确保贸易商运转的必要水平。在这个贸易特别繁荣的时期,由于有效地限制了新公司进入,那些已经在这个领域中经营的公司获得了巨大的利润。
这种情况不是非洲特有的,也不是专指英国殖民地政府。美国民用航空局和美国州际商业委员会,与众多国家和地方的政府机构一样,限制了公司或个人进入各种职业、行业的数量。事实上,世界各地的政府都在不同的时间和地方,对允许多少人、允许哪些人从事特定职业或在特定行业建立公司进行了限制。在过去几个世纪中,这种情况更常见,国王经常授予特定个人或企业以垄断权,特许他们从事盐、酒或其他商品的生产,有时候这也作为一种皇家恩宠,但更多时候是由于这些人用重金购买了这些垄断权。
进入壁垒的目的或净效应,是为了维系住高于自由市场竞争决定的收入,和高于吸引必要资源的高盈利水平。这可以被合理地认为是对消费者的“剥削”,因为它要求消费者支付的价格,超过了吸引人们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必要价格水平。然而,收入高于自由市场竞争决定的水平,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收入也高于竞争性行业的收入水平。有时候,在自由市场竞争中被早早淘汰出局的低效率公司,在政府的保护下仍能存活。因此,即使这些低效率公司的回报率很低,消费者却仍然被迫要支付高于自由市场价格的钱,因为在自由市场中,更有效率的公司将生产绝大部分产出,通过更低的价格促使低效率的企业破产出局。
虽然这些情况能够被合理地称为剥削——剥削的定义是价格高于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必要水平——但是它们往往并不是剥削。还有一种可以被合理地描述为剥削的情形,即某人的工作所得,低于自由市场中的水平或低于持续吸引相应技能、经验和智力水平的人才所必需的收入 。然而,这种情况很少涉及低技能、低收入的人,更多的是牵涉到拥有高技能、高收入的人才。
如果把剥削定义为个人创造的财富与其所得收入之间的差异,那么贝比·鲁斯(Babe Ruth)可能是有史以来遭受剥削最严重的一个人了。鲁斯不仅“奠定了洋基球场”,整个洋基王朝都建立在鲁斯的功绩之上。在他加入纽约洋基队之前,这支球队从来没有赢得过冠军,更别提获得世界职业棒球大赛的头衔了,他们没有自己的球场,只能借用纽约巨人队的球场。鲁斯的神奇表现吸引了大量观众,巨额门票收入为洋基队在今后数十年统领美国棒球界奠定了坚实的财务基础。
鲁斯的最高年薪为 8 万美元——1932 年的价格水平——该薪酬与其对球队的贡献并不相符。但是,独家终身合同意味着,洋基队不需要与其他愿意支付更高薪酬的球队竞争鲁斯。与其他地方一样,防止竞争成为剥削的关键。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洋基队可以剥削鲁斯,但却不可能剥削在洋基球场打扫地板的非熟练工人,因为这些工人可以在无数的办公室、工厂或家庭得到打扫地板的工作,所以不可能支付低于工人在其他地方能得到的工资。
在某些情况下,身处某些职业的人当前所得到的工资,可能会低于持续吸引合格的人才进入该职业中的水平。例如,医生为了接受昂贵的医学院教育投入了巨资,此外还投入了在大学和医学院学习期间本可以赚到的收入,在完全有资格开设独立诊疗之前还要忍受实习期的低工资。但是在政府管理的医疗体系下,政府可以在任何时间设定医疗工资水平,或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这种工资或价格有时会很低,不足以持续吸引足够数量具有相同能力的人在未来进入医疗行业。
然而,如果政府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或雇用所有的医生,那么现有的医生几乎没得选择,只能接受政府的管制。现有的医生可以进入并能获得更好报酬的行业非常稀有,因为要成为律师或工程师,需要再次投入昂贵的教育和培训成本。因此,大多数医生很少有现实可行的替代职业,他们也不太可能成为卡车司机或木匠,因为如果他们事先知道今后的实际收入水平,就根本不会进入医疗行业。
在某些情况下,低收入的工人也可能遭受剥削,比如无法搬迁或搬迁成本过高,也许是因为交通成本高昂,也许是因为他们租住的是保障性住房,如果他们搬到其他地方,就会失去居住的保障性住房而不得不按照市场价格支付房屋或公寓的租金,至少在漫长地申请新的保障性住房期间必须如此。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奴隶们当然遭受了剥削,因为他们受到了强迫。契约佣工或契约劳工,尤其是在海外工作的劳工,搬迁成本同样很高,所以在短期内会遭受剥削。然而,许多收入非常低的合同工人,会选择延长用工合同,尽管他们已经从个人经验中了解了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显然这种现象表明了——不论他们的工资有多低,工作条件有多差——已有待遇仍然足以吸引他们从事这份职业。剥削无法解释这种情况,因为合同工人缺乏更好的替代岗位,也不具有胜任更好工作的技能。
若是某种特殊类型的劳动力,只有一个雇主可以选择,那么当然这个唯一的雇主可以将薪酬设置在低于吸引新人进入的水平。但是,这种情况更可能发生在高度专业化的熟练员工身上,如宇航员,非专业工人则很少遇到这种情况,因为非专业工人可以受雇于各种各样的企业、政府机构,甚至私人雇主。在现代交通普及之前,地方上的劳动力市场往往是孤立的,而某个雇主可能是当地某个职业唯一的劳动购买者。但是,随着低成本交通的普及,这样的情况变得稀有。
一旦我们看到进入或退出壁垒——后者在绝对意义上是指身处奴隶制下的奴隶,或是从退出成本角度讲,比如医生改行,又如生活在当地保障性住房中的人等——是问题的关键,那么剥削经常能合理地套用在不同于人们通常所指的人身上。它也适用于一些在某个地方投资了大量固定资产和无法转移的资产的企业。比如,修建了水电站的公司,即使地方政府将税率提高两三倍,或要求该公司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必须高于自由市场上其他地方的类似工人的报酬,这家公司还是不可能将大坝搬迁到其他地方。然而,从长远来看,愿意在政治气候不利的地方投资的企业将越来越少——从加利福尼亚州撤离的众多企业就是典型案例。但是,已经在这些地方投资的企业,很少会付诸行动,只能接受当地的低回报率。
“剥削”一词是否适用于某种特定情形,不是简单的语义问题。政策是建立在错误还是正确的信念之上,产生的结果将大不同。如果按照第 3 章和第 11 章的说明,剥削事实上并不存在,因此实施价格管制以防止消费者被“剥削”,或推行最低工资法以防止工人被“剥削”只会使问题变得更糟。一个特定的雇主或少数几个雇主串通一致,就雇用某些类型的工人组成地方卡特尔,这样这个卡特尔就可以支付较低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强制推行提高工资的政策,可能在一定限度内不会导致工人失去工作,这种情况类似于在竞争市场中推行最低工资法。但是,这种情形非常罕见,而这些雇主卡特尔也很难维持,美国南北战争后的南方雇主及 19 世纪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雇主集团崩溃,就表明了这一点。
人们往往倾向于把低工资看作工人正在遭受剥削,如果把这一倾向作为一种寻求纠错的道德诉求或政治运动,将很容易理解。但是,正如经济学家亨利·黑兹利特(Henry Hazlitt)多年前所说的:
贫困的真正问题不在于“分配”,而在于生产。穷人之所以贫穷,不是因为他们被剥夺,而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产出,无论这是出于什么原因。
把剥削视为原因对贫困问题没有丝毫帮助,只会让解决方案变得更困难、更不确定,也更耗时。同时这样的解决方案还会要求,除了和愿意施以援手的人合作,同处贫困的人也要相互合作,但是没有他人的帮助,他们并不能解决问题。穷人自身也许并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因为他们的贫穷可能是由于许多身不由己的因素,包括以往的经历等,这些都远非人们当下所能控制。我们将在第 23 章中详述这类情形。
职业保障
事实上,几乎每一个现代工业化国家都面临着职业保障问题,而不管它们是否已经现实或不现实地、成功或不成功地面临这些问题。在许多国家——如法国、德国、印度、南非,职业保障法使得私人企业要么很难解雇员工,要么解雇成本高昂。世界上许多国家、许多行业的工会都试图制定职业保障政策。美国的教师工会在这方面做得非常成功,学区解雇一名教师的成本达到数万美元,有些地方甚至达到数十万美元以上,即使这名教师的能力并不出众。
职业保障法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失业,但是我们并不能说这些法律能够达到这一实际效果。充分实行职业保障法的国家往往并不具备低失业率,甚至反而比没有普遍实行工作保障法的国家失业率更高。法国拥有欧洲最严格的工作保障法,但它的失业率却常常达到两位数,而美国人会因为失业率达到两位数而恐慌不安。在南非,政府自己也承认这种严厉的职业保障法已经产生了“意料之外的后果”。数年来,南非的失业率一直保持在 25% 以上,2002 年更是达到了 31% 的高峰。正如英国《经济学人》杂志上的一篇文章所指:“解雇员工成本高昂,相当令人头疼,于是许多公司一开始就不愿意雇用工人。” 但是,这绝不是只有南非才有的问题。
用更新更好的方法完成工作,生产更多的产品,这样的追求使得现代工业社会以前所未有的效率和效果提升了人类的生活水平,也使我们不可能一直使用同样的工人、同样的方法做同样的工作。例如,20 世纪初,美国大约 1,000 万农民和农场工人养活了 7,600 万人口。到 20 世纪末,只剩下不到 1/5 的农民和农场工人,却养活了 3 倍于前的人口。并且,比起缺乏食物,当今美国人最大的问题是肥胖和为过剩农产品寻找出口市场。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农业已经成为一个与以往全然不同的事业,它引入了机械、化工产品以及在 20 世纪初还闻所未闻的方法,并且所需的劳动力也大大减少了。
农业没有职业保障法来保护工人,加之农业工人过剩,百万人涌入工业部门,大大地提高了国家的产出。当然,农业并不是 20 世纪唯一发生革命性变化的经济部门。全新的行业异军突起,比如航空制造业、计算机行业,甚至连零售业这样的老产业也在公司和经营方法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90 年到 1995 年间,超过 1,700 万美国工人失去了工作。但是在此期间,美国失业人口都没有达到 1,700 万,也远低于 1,700 万。事实上,美国的失业率在 20 世纪 90 年代达到了最低点。美国人从一个工作换到另一个工作,而不是依靠职业保障一直待在一个地方。美国人在 18 岁到 34 岁期间,平均从事的工作有 9 份。
欧洲的工作保障法及其执行都要比美国严格,事实上欧洲人却更难得到工作。在 20 世纪 90 年代的十年间,美国创造的就业岗位是欧洲工业化国家的 3 倍。实际上,欧洲私营领域的就业岗位一直在减少,全靠政府职位的增加才保持了工作岗位的净增加。这一点无须惊讶。职业保障法导致企业雇用成本增加,就像任何其他昂贵的东西一样,价格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就会减少。职业保障法保护了现有的工人,代价却是减少整个经济体制的灵活性和效率,进而抑制了财富的创造,而新增财富能够为其他工人提供新的工作岗位。
职业保障法给私营企业雇用新工人带来了风险,因此当产品的需求增加时,私营企业可能会让现有的工人延长工作时间,而不是雇用新的工人,或投入更多的资金来替代劳动力,比如引入大型汽车而不是雇用更多的司机来操作普通规格的车。然而,不管怎么做,资金对劳动力的替代性将不断提高,导致更多工人失业。从整体来看,在业人员的职业保障可能也没有净增加,相反,那些一直在寻找工作的失业者的不安全感却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刚加入劳动力队伍的年轻工人和抚养孩子之后想重新加入劳动力队伍的女性。
许多政府官员都明白职业保障法与失业之间的关系,但显然只有为数不多的公众理解其中的关系,包括受过教育的公众。2006 年,法国试图放松对第一份工作的法律保障,以此减缓年轻人高达 23% 的失业率,巴黎大学和法国其他大学的学生却在巴黎等城市制造了骚乱。